“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第一次阅读《鲁宾孙漂流记》是在读初中三年级时候,一直不喜欢不读书的我却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了,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小说塑造了鲁宾孙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读完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宾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鲁宾孙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我整天悲痛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开始的他还有点失望,但是很快他就习惯了荒岛上的生活,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做了桌、小匣;捕了小羊、小猫;种了谷……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这其中他经历了种种磨难,要面对突然来的灾难。临时围墙是搭起来了,可是不多久他的住所就发生了坍塌事故,他不得不把掉下来的泥土全部运出去,而且他还搭起了天花板,以防再次坍塌。灾难总在和鲁宾孙作对,他这一次是要对付病魔,纵然他的身边没有任何药物,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恐惧,永不放弃,鲁宾孙终于利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病魔。永不放弃,为他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然而上天并不总是那么苛刻。一次,鲁宾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莫大的恩惠。从此,鲁宾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宾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宾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没有人可以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也许就是因为心中的那个信念,在支撑着这位伟大的人艰难的活着。
他明白他要活着回去。于是他开始造船。坎了几个月的树,花了无数的心血,确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或许是他的事迹感动了上帝,上帝又将“星期五”赐给他。希望回来了,鲁宾孙更加努力了。后来他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宾孙搭该船驶返英国。可以说他的梦想在经过千辛万苦后终于实现了。我很为他感到高兴。
不可否认,鲁宾孙刚毅的性格和永不放弃的作风感动了我,我的人生也随着这本书而起航,这人生的航海旅途中,一直奋勇前进,永不放弃,永远向前!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读边城有感觉它是一支湘西山村生活的牧歌,它是一曲真挚、热烈的爱情赞歌,它是一首用小说形式写成的无韵之诗,绘就的无彩之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波澜曲折的情节,给我们的只有真实环境中的真实的人物,这就是边城。翠翠,一个一直生活在一种梦幻中,只能在梦中品尝到爱的甘露的一个女孩,她只能凄凉地守候,孤独地等待。从翠翠身上,我看到了苗族青春少女的那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
祖父,一个阅尽人事、饱经风霜的老人,他称得上是苗族古老历史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同样流淌着炽烈的爱,也存在着难以排遣的矛盾与孤寂。他对翠翠的爱寄托着对不幸的女儿的哀思,他的后半生是为翠翠而活,他的惟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
但他并不真正了解孙女儿内心的情感躁动,他只能用一些不切实际的空洞的话语来安慰孙女儿:“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情都不许哭泣。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直到最后他还是带着满心的不舍与无奈离开了她的孙女,那种无尽的忧虑与担心,还有那汹涌的爱,都随着那一夜的大雨哗啦啦的下着,下在了那小孙女的心里,会永远的甜着的吧!
天宝,一个爱翠翠,但无法让翠翠同样爱上自己的老实男孩,当得知弟弟也爱着翠翠,便怀着十分复杂的感情退出了角逐,浓重的手足之情,失败的落寞在那一刻主宰了他。他对老船夫的冷冷的神情和生硬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多么的矛盾和痛苦。为了爱,他孤独地外出闯滩;又为着爱,孤独地客死他乡。多好的一个小伙子啊!
傩送,一个翠翠深爱着的男人,他英俊他潇洒他能干,他也是那样的爱着翠翠,甚至为了翠翠愿意独自守空船而不要一座磨坊,坚贞的爱情的力量就在这里。可是外界的一切还是不能让他们彼此维持着这份深深的爱,最终带着对哥哥的歉意,他离开了翠翠离开了这个他所爱的人他所爱的地方。
每次读到那段文字“那个人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眼前又出现了那样凄凉的画面,她_翠翠,默默地守在船头,心仍在被那晚的歌声牵绊着,她守着那承诺,那爱的信念在湘西水畔永远地守侯着他的回来。可怜一个好孩子,真的好心疼她呀!没有了爷爷,没有了疼爱,独自守着那份朦胧的爱情,却不曾知道是否会有结果,黑夜里如果再打雷,她害怕该怎么办?
寂寞了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说话,没有人替她的船,也许再也不能在端午节去看赛龙舟。那是多么的凄凉的画面,常常一闭眼就能看见那船上的人影,独独一个人,注视着远方,肩上的白缎在风中飘拂着。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美丽善良的人最终却不能得到他们的幸福?若是大老不死,要是没有以碾米房招亲的事,要是翠翠能在最后一次二老渡河的时候为他撑一次船……那结果又是怎样呢?美丽的湘西畔啊!绿树丛阴的你,民风质朴的你,青山绿水的你,在这段唯美爱情的渲染下,似乎又平添了几分浪漫的气息。
我相信,在这个美丽的地方,翠翠和二老的邂逅,总有一天,二老会回来的,因为情未断,爱不会灭,二老忘不了翠翠,爱会让他们在一起的,不是吗?美丽的地方终会迎来美丽的结局,朴素的人们中会找到属于他们的幸福的,在这里我衷心的为他们祈祷,明天就回来吧!
二十八年,一个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
这就是我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的一个惊人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鲁滨逊第一次航海,遇到了可怕的风暴,翻了船,船上所有的人除了他以外,都无一幸免。鲁滨逊和他的船一起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凭着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呀!可见他那惊人的毅力与智慧啊!他刚来到孤岛时,天天悲痛不已,沉浸在自己的悲观思想中。可是,渐渐地,鲁滨逊那独有的性格体现了出来,他不再伤感,而是在逐渐安排自己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盖起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捕获了绵羊、又种起了小麦,自己制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王国。最后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逃离了这个小岛。
我记得很清楚,他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自己一个人,没有帮手,也没有一个倾诉对象,只是自己一个人蛮干,甚至有许多事都是白干的。但是,他没有放弃,依旧失败后总结经验,再来一次。
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如果是我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我能坚持多长时间?可能连一个星期都坚持不下来吧?现在的我洗个袜子都不会,就更别说生存了!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第一次去了九顶塔,那时正值暑假,蝉在树上吱吱乱叫,我的心也烦得很。走了一段时间后,我看到了一个令我两眼发光的牌子,上面写着:前方是民族风情园,园内设有攀爬“M”架等娱乐场地。
“M”架?我的心中映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这“M”架到是一个稀奇玩意,我一定要试试看!想完后,我对爸爸说:“爸爸,咱去玩一下‘M’架吧?”“‘M’架?这我也没玩过,恩,也好,也让你长长见识。”听老爸这口气貌似能试一试,我不禁心中暗暗自喜。
到了,我已经可以看到那个“M”架了,但是去玩可以,十元一人,一人一次。爸爸二话没说就交了钱,和我进“M”架的入口了。
刚开始看到它,心中还夸下海口,这个,小意思。但现在的它却是个庞然大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开始爬了!在第一个大坡是我竭尽全力,鼓足了力气,笨拙的向上方爬去。还没爬几步,我就发现:这种方法太消耗体力了,还没等我爬上去可能就累得不行了,要不我这么爬吧!于是我先把左手抓好,再蹬右脚,然后把右手抓好,最后再蹬左脚。就这个动作,来来回回的重复,慢慢的,我已经从“M”架的一个脚逐渐爬到了半山腰。
没想到这还是一个体力活!我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息,还不时嘟囔上两句。眼看就要到“M”架的第一个高峰,我突然感到脚下一阵疼痛。低下头一看,原来是右脚没踩好,踩空了,脚踝一下子就碰到了打铁柱子上,立马就青了。一阵阵疼痛使我向前的脚步放慢了。
我缓缓地爬向顶端,一边咬牙坚持,一边不停地告诉自己:很快就会好了,加油啊!经过我一布又一布的攀爬,终于到了“M”架的第一个顶峰。我坐在上面轻轻抚摸着那块被我碰青了的脚踝,眨了几下眼,继续前进起来。
忍着疼痛,我依然不停地前进,现在的我的心中只有四个字:加油,前进!
在向下爬完后的我几乎筋疲力尽了,恨不得马上躺下睡一觉。但是,就是剩下最后一个高峰屹立在我的眼前。我咽了一口唾沫,爬向“M”架的最后一个高峰。
就这样,万分努力后,这“M”架终于被我征服了,我顺利的爬过了最后一个高峰,而后又平稳落地。筋疲力尽地我下来后说什么也不走了!因为真的太累了!
鲁滨逊在那样一个环境下都能生存,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就更要学会像鲁滨逊那样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倒的决心!
《边城》这部书我很早就看过,但从这两天的重读效果看,当初似乎没看懂多少。
但细看之下,这个“世外桃源”似乎又不是完全的超凡脱俗。全书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这可能是沈先生对现实的无奈,以及对人性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无论大佬、二佬、爷爷,甚至沈从文本人,所有人都无法跨越历史和时代所赋予他的局限性。碾坊的出场,就是作为物资财富的代表出现在原本恬静的边城生活中,所有人都开始犹豫,开始迷茫;或者逃避,或者无奈。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生了矛盾冲突后,所有人都没有解决的方法。结果,当生活中的各种情感都顺乎自然向前发展时,当每一位读者都开始从心底里期待那份美好的到来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阴差阳错,似乎是可以避免的偶然,但又像是命运必然的安排。最终,小说中一切的美好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只留下孤零零的翠翠独自在河边孤零零的等待。一部极力张扬人性美的小说却以悲剧而告终,这不能不使读者陷入无边的怅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许多时代的人们都在追求人性化的社会,但从来没有一个成功的,也根本不会成功。社会需要发展与进步,如果没有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社会根本无法发展,人性虽然没有了欲望但也没有希望,理想最终只能剩下空想。所以,在沈从文先生所描写和追求的人性美社会中,有其无法避免的局限性和不足,这是沈从文先生看得见,却无法改变的问题,也是《边城》中的迷茫。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那种传统意义的人性美,在与社会的物质文明冲突后,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我十分向往和感慨那种原生态的人性美,那种高尚纯洁精神文明,正是这个社会从形成到现在一直缺失的精神美。但同时又必须承认,社会在发展,物质在进步,一个非物质化、非社会化的意识形态难以发展下去。像祖父那样死去,像翠翠那样等待,像二佬那样出走,似乎只有这三条路去选。或许会得到拯救,或许只会留下一些痕迹。总之,如果无法改变这种情况,翠翠就只能在纸上等待,二佬也绝对不会回来。
人性真正解放的日子,是人类不仅在物质上也是在精神上真正丰盈的日子——尽管路还很长,但值得人类不竭地追求和向往。
文中的觉心是觉民兄弟的大哥,也很聪明,但他很懦弱,不敢反抗,爷爷的话不敢违背,最后做了牺牲品,自己的幻想破灭
父亲去世后,觉新挑起了家庭重担,家中内部的矛盾向他射来,过了两年,“五四”运动发生了,他通过学习,明白了许多道理,使它变成了两重性格的人物。他既痛恨旧势力,又不敢反抗,面对这一切,他默默的忍受着,挣扎着。
觉慧因为与同学参与斗争,被爷爷训斥的一顿,不许他再出门。这天,他在花园里遇到鸣凤。两人表示爱慕,互诉衷情。
当晚,觉民和觉慧在天井里散步。表姐梅的遭遇,觉民决心不走大哥的路,因为时代不同了。
旧历新年,高府格外热闹,高老太爷希望吃年饭有四代人,所以觉新也把儿子抱来了。
元宵节刚过,新旧军阀展开了激烈的混战。处于市区的高家,也遭到了战火的纷扰,从东门逃进城的张太太带着琴和正在张家玩的梅来到高家避难,
觉新的妻子瑞珏很喜欢她,觉新也很喜欢她。二人相对而位。互诉着几年来的相思之情。
几天来瑞珏完全请楚了觉新和梅的关系,表示理解,梅为瑞珏的大度与善良而感动,她两人成了手足朋友
战争结束后,觉慧瞒着家人参加了黎明周报的工作。写文章介绍新闻化运动,攻击旧制度旧思想。琴也参加了学习,决心干下去。
孔教会的头面人物,60多岁的冯乐山看见高家的丫头长得漂亮,让高老太爷的丫头鸣凤,嫁给他。但鸣凤爱着觉慧,不同意嫁给冯老头,鸣凤向觉慧求救,由于他赶着写文章,没救他,结果鸣凤含泪离开了觉慧的住处。后来觉慧知道了真情,但是太晚了,鸣凤已经跳湖自尽了,觉慧非常悔恨。
鸣凤死后,高老太爷又逼丫头婉儿代,鸣凤的悲剧使觉慧无限悲哀,深深自责,同时也加深他对以祖父为代表的旧势力的无比仇恨。现在他更清楚的认清了自己所在的这个家庭,这个社会的本来面目。
高老太爷的66岁的寿辰到了,高家摆宴唱戏,大为庆祝,冯乐山又为觉民说媒,高老爷一口应承,遭到觉民与琴的反对,觉慧支持。觉新左右为难,祖父大发脾气。在这紧急过头,觉慧帮助觉民逃婚,与家庭斗争,结果觉民下了决心,高老太爷也没办法。最后祖父被迫退婚,觉新不断受到良心谴责,觉得无论如何应该给觉民帮忙,否则会造成一件抱恨终身的事。
觉新的四叔克安、五叔克定瞒着高太爷偷偷摸摸的在外面租小公馆,嫖女人,打着高老太爷的旗号借债,过着荒淫无耻到的生活,丑行被揭穿,高老太爷责罚他们后,感到无比失望,从此一病不起。陈姨太先请道士作法,又叫端公捉鬼,闹得家宅不宁。留过学的克明,,读过进步书报的觉新都不敢出来反对。只有觉新挺身而出。痛骂陈姨太和众人,高老太爷在弥留之际,答应解除与冯家婚约,觉民的抗婚行动取得了胜利。
瑞钰临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高家长一辈人都认为高老爷的柩停在家里,如有人在家生孩子,便有血光之灾。他们要求瑞钰到城外生育,觉新有一次毫无抵抗的接受了这个荒唐主张,结果瑞钰在难产中死去,觉新突然明白了,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封建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幸福、前途和他最心爱的两个女人。三弟觉慧感到不能在这个吃人的家中呆下去了。他要做一个旧有家庭的叛逆,决心远走高飞,觉新感到无限悲哀,但他知道是留不住觉慧的。犹豫再三,终于答应在暗中支持弟弟的行动结果,三弟还是远走高飞了。
“家”从1931年发表以来深受读者欢迎,以后又拍成了电影,巴金最后之所以告别觉新,。觉民和黎明周报社的朋友们,乘船离家到上海去,就是对当时社会不满,家庭不满,但他心胸宽大,勇于斗争,为软弱的大哥打气,让他坚强起来和家人斗争,但大哥始终是个懦夫,结果牺牲了自己,也把心爱的妻子做了牺牲品,觉新是觉民兄弟的大哥,你想,他相貌清秀,自小聪慧,在家里受着双亲的钟爱,在学校受先生的赞赏中学毕业时成绩名列第一,自己也曾打算中学毕业后到有名的大学深造,还想到德国留学,但他性格懦弱,不敢反抗,为了爷爷抱重孙,马上成亲,料理家事,屈从父命,他的前途因此而断送,他美丽的幻想因此而破灭。可是,万恶的旧社会、旧制度,坑害了多少年青的生命!
简·爱――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简爱的从小到大的悲惨遭遇和与罗切斯特的爱情经历。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了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于是简爱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但是舅父却去世了,她受了10多年的虐待生活,她舅母不喜欢她,把她还自己的孩子分隔开来,表哥经常虐待他。最后,简爱被送进了孤儿院,她本以为这是一个解放,但是却只是进入了另一个惨景之中,她在孤儿院受到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院长是个冷酷的人,因此孤儿院的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因为一次简爱的好朋友海伦在一次伤寒中去世才使得条件有所改善,从而受到了六年的教育。就在简爱从孤儿院出来的时候,她去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家庭中当教师,从此与罗切斯特开始了一段艰难的爱情。最后,简爱终于还是如愿以偿地和罗切斯特结婚了。
我非常喜爱书中这句话:_假如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与你一样难舍难分。上帝没有这样,但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和你完全一样,我现在和你说话,并不通过习俗、惯例,我是用我的精神和你说话,就像两个人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面前,因为我们是平等的。_很少有简爱这样坚强、绝不与不合理的现实相妥协的灵魂。这是《简爱》的真正价值之所在,是不可亵渎的灵魂之美。贪恋富足,虚荣无知,是许多现代女性的通病,而简爱代表了一种高尚的情操,代表了善之极限。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即便找到了真爱,却又被无常的命运戏弄了,她不愿违背自己的原则去做一个情妇,哪怕她真的爱他。年龄上的差距,身份上的不对等,出身的悬殊,在简爱眼里都可弃之不顾,她爱的是一个与自己平等的灵魂,在爱面前,本来就不存在任何障碍,只要两心相悦。从简爱那里,我看到的是不同于以往任何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她的爱情故事太曲折、艰涩。她骨子里的那种刚强让人敬畏,同时也感到怜惜。原本是个没有人愿意多看一眼的灰姑娘,通过自己的不屈和抗争,终于赢来了自己的爱情。她欣赏的人理论上“漂亮、文雅、殷勤、有魅力”,但也明知自己配不上这些词汇。可简爱并非一无所有一无是处,她的优越感,是她知道怎样“利用自己的时间和经历。”所以,她敢于跨越世俗平等而自信地站在他面前。
读完这篇小说,我觉得简爱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强人,一位自重自尊、自强自立的女性。她拥有尊严,她拥有自己的立场。她虽然经历不幸,但是却热爱生活,敢于追求,也并没有迷失自我纯真的本性。她虽然不漂亮,但善良、朴实、纯洁、高尚,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和伪善之辞。让我不禁联想到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其实这都一种伤害,没有人能抵抗真爱,那种纯粹的感情,但都是怕在付出,再受伤害,我也是一样对爱情真实的向往,对待人都会以真心换真心的态度去交往,我也会被伤害,会被说成幼稚,但我至少拥有过最真实的感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活着》是余华在1992年成书的,曾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特征的作品。
我曾在几年前看过由《活着》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当时还小,只是看热闹并不能理解故事中人物的感受。在这个暑假,我有重现看了一遍《活着》这部小说,感触很深。
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关于名为福贵的一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_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当我读完的时候,心里也曾这样想过,如果我像他一样经历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坚强的活下来,即使放下自己曾经大少爷的身份、面子。幸好我们没有经历这些事情,而我们是作为一个读者,在闲暇的时间来品读这些,来体会生活。这样想来,我们都是幸运的生活,读完它后,才会觉得活着也并不容易,有太多的快乐忧伤泪水与欢笑,只是在看你是否能够承受的来,或许当你真正处在这种处境的时候才能理解福贵当时的感受吧。
拿余华在作品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活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坚强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我常常做这样的梦,梦里我是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_,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一)人生的好处与价值
如果人生真有好处与价值的话,其好处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职责感。―――季羡林
人生,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不仅仅平常人能够对此大发感慨,学者们似乎也个性偏爱谈人生。什么是人生?也许哲学家们能讲出很多高深的道理,但他们的精辟之论往往玄妙晦涩,离现实生活太远。读《季羡林谈人生》这本书,俨然在聆听一位长者侃侃而谈,心灵得到莫大的精神享受,静静地反省,心境变得更加纯净。
人生是短暂的,我们就应珍惜人生,热爱人生,用自我心中的目标,不停地去追逐人生的好处,不断地去实现人生的价值,让生命焕发出灿烂的光彩。
(二)不完美才是人生
不完美才是人生,这是一个“平凡的真理”;但是真能了解其中的好处,对己对人都有好处。对己,能够不烦不燥;对人,能够互相谅解。―――季羡林
不完美才是人生,这是季老从另一种好处上对人生的新诠释,也是一种谦虚做人的态度。尽管每个人都争取一个完美的人生。然而,自古及今,海内海外,一个百分之百的人生是没有的,每个人不可能始终一帆风顺,人生不如意事往往十有八九。我们只有在不完美中,才能找到自我人生的定位。只有在不完美中,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所以完美的人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生活态度。只要拥有一份健康、用心向上的心态,我们就会从容地应对生活中的不平和挫折,才会更好地享受生活中的苦与乐,享受这份“不完美”。
愚蠢的人绞尽脑汁追求那虚无飘渺的完美生活,而智者从不完美起步,强者在不完美中超越,因为不完美才是人生!
(三)成功
天资+勤奋+机遇=成功―――季羡林
上方的公式是季老积七八十年的经验得到的,在季老看来天资是由“天”来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机遇是不期而来的,我们也无能为力。只有勤奋一项完全是我们自我决定的,也是我们务必狠下功夫的。
没有哪个时代像这天这个时代的人一样渴盼成功,我们仰慕名人,等待机会,但是真正扎扎实实勤奋努力的人却少之又少。在充满诱惑的时代,如果真想有所收获,就只有静下心来,踏着勤奋的阶梯,脚踏实地。在我看来,一个人拥有了勤奋,也就拥有了其他可贵的品质,有敏捷的思维来勤于思考,有坚强的毅力来勤于努力,有细心的精神来勤于工作。作为年轻人,更就应刻苦勤奋,勤奋工作,勤奋学习,这样才能在我们工作的岗位上大放光彩。
使卵石臻于完美的,并非锤的打击,而是水的且歌且舞,我想这就是勤奋最完美的诠释吧!
一直觉得,夜幕降临,喧嚣初静的睡前时光,应该是柔软而芬芳的。温暖的灯光,喜欢的书和抱枕,当然,还有心尖上的小家伙和偏爱的睡前读物。
《猜猜我有多爱你》是儿子和我一起看的第一本绘本。所谓绘本,是针对低幼儿童所创作的一种文学作品,以色彩鲜艳、浅显易懂的图画为主要表现形式,文字大多为直白口语。这本蜚声世界的绘本是由英国的著名作家山姆·麦克布雷尼与绘画家安妮塔·婕朗创作的,讲的是一只小兔子和他的母亲在睡前攀比自己有多爱对方的故事。在故事中,小兔子用自己身体上的部位或动作来比喻自己对妈妈的爱。可是无论小兔子怎么想、怎么说、怎么比喻、怎么形容,大兔子总是轻而易举地超过他—他的双臂没有大兔子长,他的胳膊没有大兔子举得高,他倒立着脚趾不如大兔子够得远,甚至跳起来也不如大兔子高,最后小兔子想累了,看着月亮告诉大兔子:“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而大兔子没有急着回答,他把栗色的小兔子轻轻地放到了树叶铺成的床上,低下头来,亲亲它,祝它晚安。然后,它躺在小兔子的身边,微笑着轻声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从月亮上绕回来!多么绝妙的一句话,如此的朴素,一点不动声色,大兔子甚至是在把小兔子安置得妥妥贴贴之后才淡然的、近乎于自言自语的说了出来,根本没准备要小兔子或者哪一个人知道他的爱有多深远无尽,就像是珍藏着自己最钟爱的一个秘密,小心翼翼的甜蜜中有着无比骄傲与自豪,可是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们心房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使我们无比的震撼了。
在小的时候,总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父母的爱,还可以非常理直气壮的以为自己对父母的爱有很多。“猜猜我有多爱你?”当看到小兔子拼命往两边张开双臂说“我爱你有这么多”时,我不禁哑然失笑:爱,还可以这样来衡量吗?而书中的那只大兔子清楚知道双方爱的差距,却只是宠溺的陪着小兔子进行着睡前游戏,因为他知道,终有一天,他的小兔子也会拥有和他相同的理解和感情,拥有和他一样足够从月亮上绕回来的爱,会同样迅速流畅、顺理成章的回答一个又个小兔子的突发奇想。当小兔子长成了大兔子后,他的爱就又超过了小兔子。这就是生命与爱的传承,是一件神奇又易懂的事。养儿方知父母恩,只有自己成为了付出的那一方,才会惊觉,哦,原来不论自己有多以为的爱着父母,父母的无所不在的爱,远远大于我们所能给予的。爱,是一门学问,它需要我们用一生来学习,用一生来传授,用一生来表达。
作为一本图画书,小孩子不会有和大人相同的理解和感情,他们只会对这两只兔子的故事有兴趣,他们会记住它们的爱的表达,记住小兔子的挖空心思、大兔子的深情灵感、小兔子的天真可爱、大兔子温馨诗意,记住那些比方,那些联想,那一句句巧妙、睿智的话和里面的温暖,所以在这本书里画家没有使用浓墨重彩,而是特意挑选了三种近乎苔藓色调的原色:土色、淡橄榄绿色和暗蓝色。土色画兔子、大树和栅栏,淡橄榄绿色画草和树叶,暗蓝色画天。因为这是一个爱意绵长的故事,淡粉的色彩恰到好处地冲淡了故事的甜腻。那一大一小两只兔子,也是画得相当拙朴,并没有精巧的外形和鲜艳的色彩,少许土色加上一个钢笔墨线勾画出的轮廓,就是他们的全部了。但这种神似却画活了两只母子情深的兔子,非常富于表现力,使我们能更深走进两只兔子的内心世界。
小家伙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上睡前游戏而乐此不疲,他总是要兴致勃勃的把书中小兔子的动作都演示一遍,还临场发挥自创了许多比方,比如我爱你,有我丢的小皮球蹦得那么远;我爱你,有我拉线的小飞机飞得那么高;我爱你,有我发动的陀螺转得那么快……感谢这本书,让我们母子见识到了爱的千姿百态和无限可能,让我们的睡前时光定格在甜蜜温馨、满足幸福以及一切美好的词语里!如果这睡前的柔软时光能成为儿子走向成熟、面对挫折、接受考验、战胜挑战的力量源泉,我愿足矣。
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的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别,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余华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灵的起伏依旧在波动,久久不能停歇。《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有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两语能够诠释清晰的,我也只能说那么一点点感悟罢了。
人皆有生老病死,无论生或死,也只是破蛹到枯灭的过程罢了,也只是发酵、沉淀其后绽放的过程罢了,又或是余华所道:“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罢了”。
但只要活着,就有意义,且,是生生不息的!这便是《活着》,文字描绘的一幅幅画面是鲜活却又是腐烂的,处处无不是在吃人的封建下,生命却能在废墟中迸发,眼前仿佛是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在露宿之境也可以百折不挠。那抹光亮,与天壤共存,共三光而永辉。
黄昏中,随着老人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麦田间吹过的风混合着土地的香甜、河流的青涩、山川的磅礴……透着老人的一生。从吃喝嫖赌到晚年败坏家业,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为糊口而下地。在无数苦难的年代里,九死一生,原本的家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离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无药可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可竟会在那个饥慌的年代里,被豆子噎死……数不尽的苦难
最终,泪水被老人那双历尽沧桑的、枯瘦的手掩埋,晚年与牛相依,孑然一身,天地苍茫苦无根。可依旧有光在发亮,在燃烧,终将点燃生命的萧条——福贵心中那份活着的意义。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中享受艰难,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正如蜡烛,在蜡炬滴泪的过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真挚、依赖,坚强。最后,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
“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能享天伦之乐;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闯荡出一番作为,做尽人间好事;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在荆楚大地上病毒乍起之时,逆潮而上……
而当代正值青春的青年,又如何活的出彩?青春孕育着早春的生机,展现着盛夏的热烈,暗藏着金秋的硕实,昭示着寒冬的希望。当一个人的青春融汇到一个时代、一份事业中,这样的青春就不会远去,活着的意义,也便是为了在那最美好的青春无怨无悔,为生命剪烛,我们必将在岁月的历练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在忍受生命所赋予的责任同时,流光溢彩,耀眼生辉。
或许我们很多人在看《活着》之前,都会觉得自己的人生太悲苦,看不到希望,还无力改变。很少有人会满足于现状,认为自己活得舒心,但当我们看完《活着》这本书,我们会真的学会检讨自我,我们会发现,生命之余我们是幸福的。
我们不必经历一个个亲人接连死亡的悲伤,也不用承受生命带给我们的沉重,我们只需要活着就可以。没有悲伤的活着,有所希望的活着便是一种幸福,这便是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切身感受。
这部作品悲壮而充满力量,绝望却依然满怀希望。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精神,却也教会了我们如何活着。就如余华所言: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谛。
每一段伟大的路上最初者都布满荆棘,每一个先贤都曾被视为移山的愚公,古谚有云“只有通往地狱的路,才铺满善意的鲜花”,困境难道不是抵达梦想的必由之路吗?
我翻开《红岩》再次把它合上时,我脑海中思绪万分。书的第十五章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江姐受刑”和“李竹青讲述江姐身世”两个生动形象的画面。文中写道:江姐被押到渣滓洞里来,日夜拷问的次数,已经无从计算了。因为大家知道,为了保卫党的机密,江姐忍受了多少摧残,获得了多少同志的尊敬。经过绝食斗争,敌人被迫接受了条件,不敢继续迫害了,然而现在却在渣滓洞对江姐依然进行严刑拷打,很显然,这是敌人的报复。夜,在深沉的痛苦、担心与激动中,一刻一刻地挨过。星光黯淡了,已经是雄鸡报晓时刻。在那斑斑血迹的墙壁上,映着江姐的身影消失了。大概她从倒吊着的屋梁上,被松了下来……江姐不仅为党,也为大家受苦,这使得每个人都感到了敬佩而又十分痛苦。
读到这我的心中一团团烈火燃烧起来。反动派抓捕了江姐,对她实行了残酷的严刑拷打。就是为了逼她说出_的实情。他们居然用竹签刺穿江姐的双手。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可是最重要的东西啊!我想:“这些反动派现在对_所作的一切,日后他们必遭报应!”对于他们反动派的做法我认为,这是可恶又可恨的,不过江姐却以自己的身躯抵挡了痛苦。在反动派的逼迫下她意志坚定,英勇无畏。她知道说出后对_的影响非常大,一但说出,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说江姐的做法实在是令人敬佩。
在我们中印边缘的无数边疆战士们也和江姐一样,拥有着不畏惧的品质和坚强的意志。日夜保家卫国。从不抱怨,一直默默地付出,而在一次战斗中有4名战士牺牲了,1名受了重伤。我们可以知道,这些戍边战士他们大多离开故土来到他乡每日都忍受着痛苦的训练,他们曾浸泡在冰冷的水中。他们曾在烈日下高喊流汗。他们不畏惧严寒酷暑,坚强的意志是他们奔向成功也是他们最希望得到的目标。可是我们现在的小孩有些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喜欢和他人攀比,爱慕虚荣。我们应该学习这些戍边战士和江姐的品质,努力学习,做好我们自己该做的事情,长大之后要有目标梦想,要让自己的一生实现生命价值!
除了我们要有勇敢和坚强的意志以外,还要自信乐观,敢于面对生活带给我们的挫折与困难。
文中还有一个画面就是“李竹清讲述江姐身世”。江姐一出生就失去了父亲,8岁时她与母亲逃荒到重庆,不过母亲接受不了江姐父亲被捕的事实投湖自尽。就这样江姐成了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但她非常勇敢。她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带给她的挫折,她10岁时去袜厂做了童工来养活自己。她从不抱怨生活对她的不公,而是默默努力。渐渐她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丈夫彭咏梧。后来与丈夫一同入党成为党员,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依然心中有党,对反动派对她做出的酷刑毫不畏惧勇敢执着,没有说出党的秘密与实情。
读了江姐的身世。我能感受到江姐的自信、乐观和勇敢。她从未伤心难过。她或许把自己看作一个小大人、一个独立的个体,她眼中看到的是未来的她,一个拥有坚强意志敢于面对困难,甚至会为党付出生命的党员!因为她坚信:“再长的噩梦,也总有被晨曦撕碎的时候。”她顽强的意志和乐观的心态属实让人敬佩。正是她的坚强勇敢和自信乐观使她_后期工作中顺利进行!
读了这一章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会飞的鸟,都是曾经勇敢跳下悬崖的;五彩缤纷的鲜花,一定是经历过风吹雨打的;只有风雨中的种子才能生根发芽;而成长,那必须是拥有坚强勇敢和自信乐观!所有苦难与背负尽头,都是行云流水般的此时光阴!
妈妈是采取了“时间机器”在这里却找不到旅客的返程。
——题记
第一次读《目送》,是在初中时的语文卷子上,似乎可以给我自己留下的印象管理只是为了那句“所谓父女母子进行一场,只不过发展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他们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时只不过是一个略有增加一些没有伤感,却从未实现真正的去想过它的含义。
后来,我读“目送”,那就有点情绪,但也有点伤感。
翻开那本书,我第一眼能够看到的是扉页“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和其他兄弟们”,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人生社会百态,尽在掌握其中吧。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当我们还小的时候,我们总是跟在她后面,害怕被她甩在后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妈妈的手开始变得倔强,拼命地想逃避,想长大。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不想让妈妈走在她的前面,时不时地回头看看,妈妈也不在后面,好像在看着一样的安逸。后来,我们大步向前,有时忘记了回头看,仿佛我的命运就是这样跟着妈妈的身影,我渐渐长大了身影,还告诉她,不要再追了。
很多人在离开之后都会继续旅行。
家,是什么。家是小时候我们放学心心念念的地方,那里发展有着这些数不尽的零食、玩具、和欢笑;家是十几岁孩子年龄时想着通过外面的世界会更加具有美好,然后他们渴望自己远离的地方;家也是你长大后真正开始留恋的地方,因为你知道,无论你在外面工作经历了什么,那里学习总是一个有着任何一桌热气腾腾的饭在等着你回来,还有就是那一颗颗渴望你归来的心。
“天还没亮就起床做早餐,把热的豆浆放在桌上,一定要看他喝了才安心。如果下雨,青少年就不会带雨伞,因为雨伞损坏了形象,所以你几乎恳求他带雨伞。孩子在哪里,家在哪里”父母眼中的家是我们,但我们慢慢长大,远离这个家,在父母的身后一次又一次,他们渴望你回头,只有一只眼睛,才能安心。
家,也会变质。我们中国一路发展成长,一路可以得到,也一路失去着。家里自己的人会一个个走掉,会走的很远很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需要我们国家会想念过去,似乎人们生活中充满了回忆,却又不得不转过头来独自一人公司继续努力前行。成长环境亦是如此。
牵挂你的人会慷慨行为给予你的时光和思想情感。
”她穿着黑色的白领衣服,像个中学女生”每当我读到这句话,我总是感到一种失落。“我是你的雨儿啊”,妈妈的记忆越来越差,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雨儿,妈妈还是一眨眼就忘了。即使记忆不那么清晰,她还是心里想念她的幼儿,女儿是她最想念的人。
有人说这本书太散了,里面有73篇随笔,但我觉得这73篇随笔是不可或缺的,它们是散入生活的,分不开其中的任何一篇。我记得那个在孟买的铁轨旁做风筝的人的善良,金门上到处都是地雷,可怜的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球。这些文章都是龙应台用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的一幅画啊!
《滕王阁序》是初唐才子王勃骈文(全篇以双句为主,讲究对仗和声律)的代表作。说起王勃,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来比喻他,不算过分。出身书香世家,七岁即善作文,人称“神童”;九岁读《汉书》,就能指出注文中的错误;十四岁中举人……当时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初唐四杰”。明人辑有《王子安集》(王勃字子安)。其中的这《滕王阁序》堪称千古名篇。
《序》不是说写就能写的。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缘于他自身的文学造诣就很高,更重要一点因为他是“书圣”。所以当时汇集兰亭的名流:谢安(指挥过淝水之战,文武双全外加围棋高手),孙绰(文学家),支遁(佛学家)等都推崇他来作序(不光留下美文,还可留下墨宝)。滕王阁是唐高祖之子李元婴在贞观十三年受封滕王后所建,非比寻常。与会名流姘集。要知道“初唐四杰”在当时的社会地位是比较低下的,让王勃作序,他的才华可见一斑。
字字句句,美不胜收。而且其中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渔舟唱晚”“物换星移”等说得上是脍炙人口,被后人广为引用……
古人有“两句三年得,一吟泪肆流”的感叹。撇开“华艳”不讲,王勃能在宴会上即兴写出这样的佳作,让人不由体悟到什么叫厚积薄发,什么叫才华横溢。
一提起《论语》,首先让人想到的是“之乎者也”的儒家思想,我从没想过要和它亲密接触。但自从听了几次于丹教授的讲座以后,我却改变了看法。是于丹教授那激情飞扬的讲解和她对《论语》全新的解读,让我对《论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也走进了《论语》。
起初,我是借着注释阅读的,但还是觉得是懂非懂,而且怎么也记不住,于是,这本书就被我放到了书架上,从此它被尘封了。时隔不久,我校开展了“经典阅读”工程,于是,我重新捧起了它,我还准备和学生一起背诵《论语》。有人怀疑:这是不是太深奥了?让学生不解其义地死记硬背,有意义吗?我说“试试吧!古人从小不都是从背诵《大学》、《中庸》开始的吗?”于是,我们就进行了尝试,没想到效果还不错,学生背得很轻松。每周要求学生背诵的三句经典语句,每天只需带领他们读上三五遍,一周下来,就能倒背如流了。收益最大的当然还是我,跟着学生一起学,一起背,我觉得轻而易举,而且对《论语》的理解也深入了一些。我从中还学会了许多做学问和做人的道理。原本以为离我们很遥远的大道理,却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从“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中明白了“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道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告诉我们要有谦虚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也。”让我知道了复习旧知的重要性;“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又使我懂得了学习和思考是相辅相成的;“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则向我们解释了何为“好学”。 原来这些高深莫测、枯燥无味的语句却是那么的贴近我们的生活,它直接影响着我的工作和学习。我觉得读《论语》,就像喝咖啡一样,起初感到很苦涩,但只要坚持,就会觉得越品越香,越品越有味。
我很欣赏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待人”的思想,从这本处处体现“以仁为本”的书中,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让我懂得了我们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使我真正理解了“身正为范”的道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告诉我们诚信在一千多年前就被人们重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它仍被人们所信奉;“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则让我们做“语言的矮子,行动的巨人”;古往今来,君子与小人总是并存的,那么,君子与小人有什么区别呢?“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读完这几句话,相信你心中就不会有什么疑问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说得更好,它适用于任何时候。从大处说,一个国家如此;从小处说,一个人也是如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居安思危的意识,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这些短小精辟的古文,向我们阐述了许多有意义的人生哲理。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一年过去了,我的学生也积累了不少《论语》短句,我原本以为他们只是小和尚念经,并不能领悟其中的道理,没想到这学期刚开始,就有一个学生给了我莫大的惊喜。那是我在上《一株紫丁香》一课时,当我讲到“夜深了,老师还在伏案工作,她正在为明天上课做准备”的时候,突然从教室的角落里,传来了一声拖腔拖调带有稚气的声音“传不习乎?”我在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喜悦。我为我当初的选择而高兴,我为我的学生而骄傲。这个学生居然能学以致用,尽管只是一小句,尽管只有一个学生,但是当时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这个声音给了我动力、给了我信心,我会和学生在阅读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而且我们会将之看作是一件快乐的事,因为我们懂得“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合上薄薄的这一本书,我深深地吸了气。闭上眼,书中的文字仍历历在目,书中的人物、风景也在心中鲜活起来。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书就是《古都》。
小说主要讲述一对失散的姐妹——千重子和苗子失散多年后再次重逢的故事。千重子作为绸布店老板唯一的养女,倍受呵护,但她不娇气,也没有小姐架子,在得知自己的身世后,也没有伤心、不满;相反地,她是一个温柔、善良、善解人意的姑娘,她孝顺养父母,善待朋友,对苗子更是真心呵护。千重子好像是一个孩子小心翼翼地呵护着那属于她的温暖与幸福。而苗子,这个从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姑娘,她勤奋、能干,有着一双千重子都羡慕与佩服的灵巧的手。她看似卑微谨慎,其实在她心里,那个孪生姐姐虽然失散多年,但仍是她最亲、最爱的人。
书中的这一对姐妹,虽然外表相似,但性格迥异,唯一相同的,就是都有着一颗善良、温柔的心,无论是御旅所相遇时的惊喜与惊讶,还是北山杉林遇雨时苗子为千重子挡雨,姐妹俩之间总存在着一种令人感到温暖默契。千重子和苗子,两个不同的人生,却有着一个相同的灵魂。
整本书无论从语言还是情节以至人物都简单、质朴。它不象别的小说一样有强烈的感情冲突,无论从头到尾都是淡淡的,娓妮道来般,如邻家阿婆缓缓的呢喃,如清晨古寺的阳光,又如春日的一场雨,冬末的一场雪。无论是千重子与真一关于幸福的看法,还是她与苗子关于灵魂的探讨,都发人深思,而又确实触及你的内心。书中关于灵魂,关于宿命的观点,总是在你看到的那一秒,直击你的内心。对于《古都》,我有一点很喜爱,那就是这本书中人物的塑造,小说中的每一个人,从千重子和苗子到其他角色,他们性格分明,但没有所谓的坏人,有的角色或许谈不上品格高尚,但所有的这些人,心中都有一颗善良的灵魂,例如丝绸布店夫妇,虽然将千重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偷走,但对千重子如亲生女儿般,给予她常人所没有的关怀。在这个仙境般的古都里,一切都是美的、好的。拥有纸窗格子的店铺、繁华的寺庙旧神社、如晚霞般绚烂的树林,以及一个个善良的人:绸布店夫妇、真一、秀男……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可思议,却又美的令人神往。或许这样一个古都在现实中永远不会存在,只是川端康成心中理想的乌托邦。它和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般,是一个只存在于想象中的美好。但那又何妨,即使只是梦中的仙境,它的美好仍能温暖人心,治愈内心的伤痛。
千重子和苗子,相遇在樱花最灿烂的季节,而我与《古都》相逢于花落时节,我沉浸在这与世隔绝的美好中,探寻人生的哲理,亦在温暖的话语中,发现人性的美好。
很想引用千重子一句充满了淡淡的忧伤的独白:“也许幸运是短暂的,而孤单却是长久的。”在孤独和彷徨时,不妨捧起这样一本书,去领略一场绝美的“八重樱吹雪”的盛宴,然后在孤独与彷徨的黑房子里,发现那一线光亮,继续寻找幸福和光明的方向。
九年级学业测试试卷现代文阅读记叙文部分是一篇小小说《不速之客》,读后颇受感动。
文中的“父亲”在家门口发现了一只“像草结一样缩成一团的猫”,看着猫下垂的肚子,父亲动了恻隐之心,喂它吃了几条小鱼;这只猫就在“父亲”家的粮仓里安了家,不久生下了四只小猫。
“父亲”曾经养过几次猫,结局不是失踪就是死亡,爱猫的父亲暗暗发誓不再养猫。所以他趁母猫不在家的时间将四只小猫送到了离家一里多地的旷野里。
母猫回来后不见小猫开始焦急的寻找,它先是短促地叫,声音里充满了母亲的温柔,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母猫的叫声里就掺杂进了哭腔,它拉长声音呼唤,声音越来越嘶哑,越来越无助;它心有灵犀的跳到“父亲”的床头“哭诉”,“父亲”狠心装睡;失望的母猫冲出房子满村寻找小猫,边找边呼唤,声音凄惨至极;后来它纵身一跃,跳到村口的草垛上,望着广阔的田野,一动不动,眼神呆滞,此时偏偏下起了雨……
第二天,“父亲”习惯性的推开粮仓的门,竟发现了被他送到旷野里的四只小猫,毛线般躺在母猫柔软的肚皮上,母猫的眼神疲惫而又欣慰。
母猫的呼唤声最是感人,那声音,由短促到凄长,由圆润到嘶哑,由温柔到绝望,一声声直入心的最深处,让人心痛,让人泪花缤纷。那声音里有深深的母爱,有切切的焦虑,有漫漫的无助,有长长的绝望……
母猫的神态最是吓人,“它纵身一跃,跳到村口的草垛上,望着广阔的田野,一动不动,眼神呆滞……”眼神呆滞的母猫一定绝望之极,它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出去一趟四个孩子竟然一下子不见了,“家里”没有,“主人”不理,叫又不应,望又不见,孩子们究竟到哪里去了,“我”这个母亲是怎么当的?自责的母猫渐渐绝望,眼神渐渐呆滞,像傻了一样。
结局是美好的,小猫又回到妈妈的身边,四只毛线般的小猫蜷伏在妈妈温暖的肚皮上,画面温馨感人。
母猫是如何在风雨里找到小猫的?它又是如何在风雨来将小猫一只只叼回“家”的?小说没写,留下了一个空白任读者想象。这个空白留得好,读者可以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形中增加了小说的张力,这个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给人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快感。
“父亲”为什么要将小猫送到旷野呢?小说交代得很简略,几句话交代了父亲曾经养过几次猫,但猫要么病死要么失踪,甚至被狠心人打死,伤过心的父亲决定不再养猫,所以才有了将小猫送出去的行为,才会在母猫“哭诉”是狠心装睡。
当“父亲”看到蜷伏在母猫肚皮上的小猫时,父亲想起了过世的母亲。那一刻,“父亲”被母猫的母爱所打动,后面的故事,读者自己可以脑补出来——从那以后“父亲”和猫们和谐共处。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猫,是我步行三公里一个人从外祖母家抱回来的。我像宝贝一样养着他,吃饭时我总是把最好吃的喂它;喂饱它就逗他玩,看它爬树,看它扑蝴蝶,看它玩线团,……甚至,晚上睡觉时还搂着它。它捉老鼠特别厉害,邻居家里有了老鼠就会把它借走。有一次,它又被借走了,走时活活泼泼的,被送回来时却奄奄一息了——邻居说它咬死了吃了耗子药的老鼠。我接过它,抱它在怀里,它温柔的望着我,眼神渐渐涣散,我一直抱着它,直到它完全闭上眼睛怎么唤也不睁眼,我才抱它去我家的田地里。我挖了一个小坑,用几块砖头砌了一个小池子,我将它放进去,用砖块盖好,恋恋不舍的覆上了土。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养过猫。
我懂得小说中“父亲”的养猫时所受的“伤”,理解他的装睡。我也懂得母猫呼的唤,那是母亲对孩子爱的呼唤。
但愿“小猫们”也能像母猫爱他们一样爱他们的母亲!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选择和告别。
呱呱落地时,告别的是母亲温暖的子宫;异地求学时,告别的是无比熟悉的家乡;坚守正义时,告别的是人性的丑陋与邪恶。当哈姆雷特举起了想要复仇的剑时,他便与过去的天真纯洁做了彻底的告别。
生存还是毁灭?哈姆雷特在彷徨和无奈中选择了独自前行,也为自己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当生命被仇恨裹挟,当命运遭遇背叛,当他善良单纯的灵魂在幽暗的宫殿里受尽煎熬时,哈姆雷特选择找回真相,选择不顾一切,选择殊死斗争。在杀父仇人面前,哈姆雷特是清醒的;在屈辱生存和复仇的夹缝中,他也是清醒的。
他也曾是天真少年。在“这个上帝创造出的世界”面前,哈姆雷特没有任何心机,灵魂一尘不染。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悲痛到怀疑人生,所以当叔叔在宫廷里摆上盛大的婚礼时,他会身着黑色丧服,似鬼魅般出现在一片暖色调的喧嚣中。在见到父王鬼魂后,他得知了真相,又在戏中戏中证实了叔叔的罪大恶极,如此沉重的打击更加加剧了他对宫廷乃至整个社会的失望和迷惘。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他的愤怒使他扬起了手中的利剑,但人性的善良让他又倍感彷徨。是复仇,还是去谅解?他似乎没有做出选择。
这样一个被罪恶充满的世界里,让他这样一个自身也不能免于罪的人去复仇,是不可能实现所谓正义的,哪怕只是世俗意义上的正义。虽然他知道,出于荣誉和伦理,他必须复仇。一再显现的鬼魂也不允许他无限拖延下去,但他心里从未把杀死克劳迪亚的行为与正义联系起来,甚至对复仇的使命感到恐惧和憎恶。复仇是无法逃避的命运,却是无意义的。无论选择哪一种,一切都不会再回归从前。活着是一种痛苦,但对死亡又怀着绝对的畏惧,这个无法逃避的难题背后,使更多难解的隐喻。由于他找不到一种坚定的正义信念支撑自己,才导致他对未来的看法变得极度悲观,最终还是在毒剑和毒酒的刺痛下做了最后的抉择。
皇后乔特鲁德的悲剧性在于她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身不由己。老国王被暗杀她本无罪,作为女人,她面临着两种抉择,在被黑暗包围的宫闱中孤独守寡,随时有被陷害的危险;或是寻找新的依靠,重新在象牙塔顶尖站稳脚跟。而作为一个母亲,为保儿子哈姆雷特周全和他的王位继承权,她就只有一个选择——在男性社会里委曲求全百般迁就。她对哈姆雷特的柔情是真挚的,她真切地希望儿子能留在自己身边,她为儿子的突然疯癫而心急如焚。当克劳狄斯劝她放下毒酒时,她却从容地说:“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这句带着悔恨与对儿子歉意的回答不禁让人有些心疼。柔弱而勇敢的皇后,面对哈姆雷特的斥责和侮辱,面对自身的道德空虚,无言以对的背后是难以启齿的悔恨。她的人生不是在决定自己的喜或悲,而是在无数种不幸中,被动地选择了一种阐述的方式。
奥菲丽娅的选择最让人惋惜,是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社会地位的不均,女性只能是男性的附庸品。她们没有自我,没有理性,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尽管奥菲丽娅和哈姆雷特彼此深爱,但她从来都没有做出过自由选择。任何事情都要汇报给父亲和哥哥,还要听从父亲安排来欺骗心爱的人。这个未经风霜的少女受不住情人的疯和父亲的死这一连串打击,于是也含着痛和遗憾回归了大自然,带着诗意死去。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选择的游戏。一群对抗命运的人,始终逃不过命运的铁拳,没有什么能够被改变,这种发自内心的嘲讽般的无奈,依存于所有人身上,也许这才是人类最大的不幸之处,只有当死神的阳光投射在他们冰凉的尸体上,那一刻,便是真正的理想和解脱。
命运既可以让你拥有阳光般的温柔,也能够使你像魔鬼一样狰狞可怖。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清自己,看清脚下,做好选择,过好余生。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黑色的封面仿佛在向我低声提醒着什么——翻开书,轻快而荒唐的鼓点随着页数逐渐放缓,加重。你不会知道下一页还有什么苦难。活着,一个生活的幸存者的故事。故事的的开头,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近旁的田里开导一头叫福贵的老牛,悠扬的声音传到我的身体里,身影刻画在文章里。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向一位年轻的故事搜集者讲述了他生活中的一天和整个人生。
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阔少爷,嗜赌成性的他将家中祖辈积攒下来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省悟后的他和母亲、女儿过起了穷困潦倒的日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青年时的过错付出沉重的代价:他去为母亲求医,半途上却被_残兵抓了壮丁,回来时母亲早已离世;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后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一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_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_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几年后,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只剩下他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一起生活;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因贫,吃豆子时被撑死,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取名叫_福贵_,一个人平静地生活下去。他说:
_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_
虽然名为活着,但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却是那么触目惊心。余华用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平缓语调叙述了这种生活的艰辛。他在自序中提到,“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面对这样痛苦的,近乎残酷的生活,谁还有足够的意志活着?阅读着福贵悠长而坚韧的生命,我的情感就像被不断加热的水,等待着沸腾。在阅读文章时,我一直企图在字里行间中捉住问题的答案:“为什么而活?”余华肯定的告诉我:“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太拗口了吧?家珍又用她一贯软软糯糯的声音告诉福贵“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漫不经心的话语直叩我的内心——现在想想,小时候,尽管可能单纯的可笑,但驱使着我们前进的总是心底的小小兴趣,没有对未来的迷茫,没有对生活本质的思考,没有什么深沉而远大的宏图壮志。但那时的生活也正是最有韧性的——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是什么呢?是在生命繁琐的持续着的过程,还是在生命中完成壮举的那一个瞬间?或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不同时期的我也会有不同的回答。但在书的末尾,年迈的福贵抚摸那同样年迈的福贵的黝黑的脊梁,消失在视野里,我想,他的人生是在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而活着吧?我们应该佩服化解了困难,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的,但并不寂寞的福贵:这就是“活着”。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相信,无论是怎样样的人,必须都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对他而言是否完美,是否拥有着重要的价值,都会无法忘记。因为,这种回忆早已深深的植入到他的记忆中了。所以,在空闲的日子里,我拜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的《童年》,以下就是我在读的日子里的一些感触与启发。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午时,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之后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教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总是想着有大人在轮不到我们。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明白父母的艰辛是为了我们。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完美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终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终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完美的印象吧!
致良知”看似只有三个字,却是进入心学的不二法门,是心学的总纲,是心学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指导自己应对社会实践的强大理论武器。明末清初的余姚先贤黄梨洲先生曾说:“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即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明儒学案发凡》)。而“致良知”就是学者入门的得力处,就是约束心学的总纲.
“致良知”学问之所以能延续到今天,并重新绽放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确实有用,也能够应用,而且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认知水平各有所得。但是,“致良知”的真谛毕竟经历过许多岁月而覆盖了种种尘埃,使人不能认清其真相。使得墙内开花墙外香,殊为可惜。也就是说,在没有“致良知”的思想影响下,我们仍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也学习其它各种知识,为的是让自己活得不那么不明不白,不随波逐流。只可惜长期以来我们不认识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或放着好的东西不用,却在苦苦追求残次的东西,可谓明珠暗投。假如,今天我们能够明白“致良知”的作用并将其实际应用于工作和学习之中,无疑就多了一项强大的心理支撑,保持自尊无畏的心境。
其中的原由在于,人之所以能生存于世,在于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与身外的事、身外的物建立起某种联系,从世间获得生存的资源,并将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反馈给世间。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