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为了霸占一位女孩,杀死了她的父亲和丈夫,把女孩和她的弟弟打成重伤。怀有正义之心的马奈特大夫,因为揭露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的罪行,被他们投入了巴士底狱整整十八年。侯爵老爷的行为让人愤慨,他们的生活荒淫无度。每天早上需要四个壮汉来伺候他喝巧克力饮料,在侯爵的眼里,只有四个人伺候,才能体现他的地位,才是符合体统。侯爵老爷不光是浪费和荒唐,在这样一位侯爵老爷眼里,人的性命还比不上他的马。他的马车撵死了一个小男孩,他扔下钱就走,嘴里还不停地骂着,责怪小孩惊了他的马。小孩的父亲忍无可忍,杀死了侯爵。贵族们的暴行引起下层人民的不满,法国大革命爆发了。
巴士底狱被攻下后,马奈特大夫得救了。他的女儿露西由好朋友洛瑞在伦敦抚养长大,在得知自己的父亲还活着时,和洛瑞一起从伦敦来到巴黎。把父亲接回伦敦后,露西用温暖和爱帮助父亲恢复了记忆。亲人们才知道这十八年在马奈特身上发生了什么。露西爱上了查尔斯。达奈。而达奈正是埃弗瑞蒙德侯爵的侄子。马奈特大夫为了女儿的幸福,心里斗争了好久,克服了内心的伤痛,接受了这个优秀,温和又善良的青年。
德发日太太是攻占巴士底狱时妇女中的领袖。她就是被侯爵抢去的那个女孩的妹妹。她一家人让侯爵害得家破人亡。她活着就是为了复仇。攻占监狱后,她就割下了狱长的k头。据马奈特回忆,狱长其实并不坏。德日发太太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以同样的暴行报复施暴者,滥杀许多无辜。她决心要把侯爵家斩草除根。她发现了达奈。不顾丈夫的哀求,(德发日和马奈特医生是老朋友),把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法庭判达奈死刑。
卡顿是追求露西的另一个青年。他有很多缺点,自知配不上露西,仍然勇敢地向露西表白了对她的爱慕。他说虽然露西拒绝了他,这是他一段美好的回忆。露西选择和达奈结了婚,卡顿真心地祝福她,并且说,愿意为露西牺牲自己的一切。看到露西心爱的丈夫要被送上断头台,他利用自己和达奈相貌相似,买通狱卒,用自己替换了达奈。卡顿从容赴死,为了心爱的女人幸福,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爱终究会抵挡暴力,因为爱是永恒的。但恨不会,充满仇恨的人终究在毁灭别人的同时,也毁灭自己。被仇恨笼罩的德日发太太便是如此。
德日发太太杀红了眼,杀了达奈还不罢休。她又要去杀露西和她的孩子。露西带着孩子提前逃走了。从小伺候露西的仆人普洛斯小姐和德日发太太发生争执,她夺过对方的武器杀死了残酷的德日发太太。
《双城记》中,作者用笔刻画了上层贵族无耻的嘴脸和德日发太太报复的丑态,也刻画出了一个个善良仁爱的人。不惜自己的生命,不顾自己的安危来保护露西逃走,这是普洛斯小姐的爱。愿意为了自己所爱女人一家的幸福,不惜献出自己来救出她的丈夫,这是卡顿的爱。能冰释前嫌,不将恩怨牵扯到下一代,这是马奈特的爱。
十八年前,贵族侯爵因为私愤将马奈特投入巴士底狱,让法律成为了一纸空文,甚至成了为自己服务的工具。十八年后,德日发太太为了报仇,将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让他被判死刑。昔日贵族太太们围观杀戮,今日德日发太太们也以围观杀戮为乐趣。
有人说《双城记》是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着眼于卡顿对露西的博大的单恋,为了后者的幸福,前者不惜牺牲自己去搭救后者的丈夫。不过如果从情节和人物关往中,比较难以感受到卡顿怎么会深深爱上露西,在单恋的前提和基础似并不牢靠的情况下。
我想《双城记》并不重在写情,露西与达奈的相爱结婚,卡顿对露西的单恋其实比较概念化,个人认为《双城记》是狄更斯对革命和人性痛苦深思所交的答卷。
革命是社会阶级的矛盾的产物,当体制失去了自我调节的能力后,下层积累的仇恨最终会大爆发,冲垮旧的体制。由于下层的仇恨缺乏构筑合理的新体制的能力,革命往往会演变成单纯的毁灭性的暴力,而最终建立的体制可能与旧体制相距并不遥远,但这个宣泄仇恨的过程付出的社会成本是相当惨重的。在这个过程中,维系过程中维护人的起码生命、尊严、道德、法律,都被当成旧体制的一部分被否定了,因此种种人间悲剧也就不可避免了。革命政权的官方意识形态倾向于认同为革命的理想可以不择手段也并非全部,也有相当的一部分人只不过将革命作为改变个人命运的机会,也不排除有些人,包括革命领导在内将革命作为宣泄个人仇恨或是争权夺利的工具,而革命这种形式制度上的缺陷,更是使一部分人大有可为。可以说包括法国革命在内的一切革命概莫能外。所以人道主义作家对革命无不抱着矛盾的态度,它们一方面赞同改善民众处境的革命理想,另一方面又痛苦于血腥而非理性的革命现实,如果它们非要坚持个人观点,那么在
不宽容,不允许中间路线的革命时代,它们个人命运往往是凄怜的。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即从人生角度对以上的部分观点作了生动的阐述。《双城记》的两个主角应该是厄尼斯和卡顿。酒馆老板娘厄尼斯是受压迫的劳苦人民的代表,她的弟弟和妹妹都被贵族艾弗蒙害死,她因此形成了疯狂的仇恨,表现为要利用革命的混乱杀掉每一个和艾弗蒙家族有关的人,包括其有人道主义思想的管家,其外甥达奈,以及达奈的妻儿。革命就是报仇雪恨,而且是不受限制的滥杀,这是相当一部分受残害的普通民众的态度。甚至有些人道知识分子在深受迫害的时候,也会丧失理智,产生这一想法。莫奈特医生被艾弗蒙陷害,在巴士底狱关了18年,在狱中身心具残,变成了精神病人,狱中他即写到要向艾弗蒙讨回血债,直至他这个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当然当他出狱神志清醒时,其人道思想占了上风,他能够分清敌我,可以接受敌人的亲戚作为女婿。而正是疯狂的仇恨使他付出了代价,他在狱中偏激言论最终使女婿上了断头台,差点断了他女儿的幸福。仇恨使人疯狂,疯狂的仇恨造成疯狂的革命,疯狂的革命最伤害疯狂的革命者,作者通过这两个人的命运丰满的阐述了这一观点。
而卡顿则寄托了狄更斯关于人性的理想,书中无卡顿自暴自弃的原因,我想这是人道主义者反对现实人性的种种丑陋而造成了理想的失落,卡顿从事法律工作,他才华横溢,但看到了太多的尔虞我诈,民众堕落,他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出路,又不想同流合污,争取那些易如反掌的利益,于是不如自暴自弃,甘于被庸才利用。狄更斯通过对这个人物的歌颂告诉我们仇恨对抗仇恨只会使人疯狂,而自己牺牲
利益,它才会带来福音。当然这也是理想主义的想法,绝大多数人都会达到这种境界。所以这种理想主义,也只能是寒夜中的星光。
狄更斯在全书最后回到了基督教,“主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着;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句话在托尔斯泰的《复活》中也被引用,看来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一直被这些人道主义作家奉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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