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初学校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反恐防暴工作会议,分析、部署反恐防暴工作,学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反恐防暴责任书;每学期末和学年末结合工作总结或安全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反馈反恐防暴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反恐防暴形势分析会,或者结合安全形势分析会、重点时节反恐防暴部署进行,重点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本校阶段性反恐防暴工作。
2.督导检查制度
学校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搞好校园反恐防暴演练,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点人员落实相应的稳控措施。结合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督查,对心防、物防、技防和反恐防暴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做好校园反邪教工作,强化门禁管理,全面加强对外来人员、邮件物品的盘查管控,严密防范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和网上不法分子渗透、扰乱、破坏活动。
3.重点防控制度
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上学、放学、周末时段和考场安全防护工作,构建“三道防火墙”。第一道:守校护门。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借助多方力量,全面抓好校园安定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做好上、放学时段校门、考点及周边安全防护、交通疏导,实现领导靠前、力量到位、处置果断。学校大门未开放时,打开校门口的小门,让学生进入校内,落实有关管理措施等。第二道:安保防卫。严格落实校园安保制度,做好问询、登记和盘查,严防任何可疑人员靠近、涉足校园。发生紧急事态时,学校安保力量发挥及时有效的作用。保安人员和校园技防设施按要求配齐配足,始终保持校门口应急报警按钮完好。第三道:应急处突。学校行政干部、年段长、班主任、体育老师等担任学校反恐应急防护骨干力量,一旦有事,快速形成拳头和有效抵挡。门卫室、保卫处等场所放置一定数量的长木棍等就便器材供应急力量使用。
4.情况报告制度
按上级有关要求落实零报告制度。涉及波及师生和学校的恶性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聚集游行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涉师涉生涉校的群殴和严重安全问题、自然灾害、舆情苗头等,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不误情、不错情、不漏情。
5.奖励惩处制度
落实学校反恐防暴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反恐防暴工作落实,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功人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的奖励;对反恐防暴工作落实不力,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暴恐事件中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依纪依规处理。
为有效预防学校恐怖暴力事件的放生,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内的恐怖暴力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教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以对广大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中央和市委及市教育工委关于反恐防暴的工作部署,从维护首都和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反恐防暴的各项预防措施,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内放生的恐怖暴力事件,确保教职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一)发生涉及学校或可能涉及学校的恐怖事件的处理;
(二)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针对学校实施的恐怖暴力活动的预防和控制;
(三)学校内发生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包括并不限于暗杀、绑架、爆炸、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投毒、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违法或刑事犯罪性质的暴力、暴力威胁或暴力破坏活动;
(四)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起的恐怖暴力活动;
(五)匿名恐吓电话、信件、网上信息所反映出的可能发生的暴力或非暴力恐怖威胁活动;
(六)邪教组织或成员在学校制造或扬言制造的恐怖暴力活动等。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保护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恐怖暴力事件对学校造成的危害,是学校党委的重要职责。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恐怖暴力事件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将恐怖暴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学校相关部门联动,根据上级的规定处置好学校恐怖暴力事件。
(四)加强教育、稳定情绪的原则。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对恐怖分子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识别能力,学习和掌握一些防恐防爆常识,引导教职员工在恐怖暴力事件发生时能保持冷静理智,稳定情绪,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五)科学、谨慎与快速处置的原则。在暗杀、绑架、爆炸、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中毒等恐怖及恐怖威胁活动发生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专门机关协助处置恐怖暴力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快速而谨慎地做出决策,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快速控制现场、疏散群众和救治伤员、抢救物资、扑救因事件发生引起的火灾等,控制和减少事件造成的各类损失。
(六)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的原则。为了防止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内外的不良媒体借机炒作、蛊惑人心,应按照有关信息发布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把事件实情向社会发布,避免造成学校和社会的恐慌。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
2.深入学习中央和市委及市教育工委关于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指示精神,根据事件的特点,认真分析其影响,及时就如何处置事件及信息发布做出决策。
3.及时召开学校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具体部署学校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工作。
4.必要时,深入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地现场指挥,及时解决处置事件现场发生的问题,协调各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门工作组。
(一)协调处置组
由学校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党、政办公室及保卫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保卫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接受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负责协调做好善后工作。事件发生后负责各种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二)快速反应组
组长由行政与资产管理处领导担任,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保卫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负责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控制外围警戒,引导公安及安全机关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领导小组工作意见。向领导小组和协调处置组汇报事件发展情况和有关单位处置进展情况。与公安、安全和其他有关单位保持联系,配合处置组开展工作。
(三)信息报送组
设在党委办公室,由党办主任担任组长,校办主任和技术支持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
负责收集事件处置的情况和教职员工对事件的反映,加强网络监控,发现不良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完成上报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根据领导小组授权及时准确向全校发布相关信息,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新闻信息。
(四)医疗抢救组
由校办和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事件中受伤人员的救护和协调有关医院对伤员的救治工作。
恐怖事件发生后,学校党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根据恐怖暴力事件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对是否召开专项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情况和部署处置工作等做出决策。
(二)快速反应组迅速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协调处置组汇报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保持与公安、安全机关和学校领导的联系,协助学校解决有关问题。
(三)信息报送组迅速了解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收集、汇总整理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加强网络监控,及时对网上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领导小组授权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向全校及社会发布新闻信息,保持口径统一,其他任何人不得接受记者采访。
(四)协调处置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出反应,提出应对意见,深入现场指导工作。与公安、安全、消防、卫生医疗等部门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协调相关事宜。事件结束后,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组织相关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对学校防范和处置恐怖事件的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五)医疗抢救组根据事件发生的程度,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协助学校开展伤亡人员的救治工作。
(一)事件平息后,协调处置组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协调相关小组和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总结,总结事件处置工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对事件的发生进行反思,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领导小组根据处置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三)协调处置组负责现场恢复工作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恢复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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