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大调研通知要求,就我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一、基本情况
全乡辖X个行政村,总面积X.X平方公里,草原总面积X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X万亩,总人口X户X人,其中:裕固族X人,占全乡人口的X.X%;汉族X人,占总人口的X.X%;藏族X人,占总人口的X.X%,是一个以裕固族为主,藏、回、土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多民族聚居地。
有藏传佛教寺庙X处,殿舍X间,宗教教职人员X人。X年全乡经济总收入达X万元,同比净增X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X.X元,同比净增X.X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事业作为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抓领导,夯实民族工作组织保障。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乡稳定作为全乡工作的大局,常抓不懈。为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确定了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宗教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乡X个村都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宗教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宗教情况和问题,部署和督促检查宗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为抓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并做到年初专题安排,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将民族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从而促进了全乡民族团结气氛的形成;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使民族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从为维护民族团结、振兴民族经济建设中做出成绩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吸收党、团员,推荐到更高一层岗位上工作,在村两委班子建设中,注重选拔培养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分子进入两委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抓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团结是两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团结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坚定不移地把改善基础设施放在突出位置。X年至今,县宗教局共投资X万元实施了xx村道路修建,在x村修建水塔一座。X至今先后争取资金在X寺修建平安塔一座、筑面积为X平方米的大经堂一座。基础设施的显著改善,大大增强了民族经济发展的后劲。
> 三、抓宣传,营造民族发展优良环境。
通过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宗教事务领域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创新引导方式,积极采取学习恳谈、走访交流、座谈讨论、宣讲辅导、典型示范和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
广泛深入地持久地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和群众息息相关、效果上由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加大重大节庆日期间宗教相关规定的宣传,以宗教界人士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四、抓稳定,建立和谐民族关系。
乡党委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从解决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了干部包村、党员包片的责任制,每月确定工作重点,实行月汇报、季测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针对农牧民群众办事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由财政补贴,开通X—X的班车,解决行路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代理制,目前,共设立便民服务代理中心X个,代理点X个,配备代办工作人员X名。
今年以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抓住各级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贯彻的契机,依法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努力提高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继续营造我区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上半年主要抓了如下方面的工作:
>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年初,根据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张映雪的指示,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张映雪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陈奕向各镇(街道)下发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书。会上,区教育局、羊尖镇、东港镇作了交流发言。
> 二、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两办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今年至6月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7条。4月份,组织全区伊斯兰教联络组成员及部分清真拉面店店主参加由市民宗局举办的法制讲座。组织我区宗教界人士及宗教干部参与《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百题》答题活动;参加市民宗局组织的一系列专题学习会;组织宗教界人士前往锡北敬老院进行帮扶活动,既为锡山区的慈善事业贡献力量,又进行了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组织宗教团体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4月22日至23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5月份,我局分别组织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天主教爱国会的团体负责人学习习近平在宗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区各宗教团体负责人积极表态要向信教群众宣传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促发展、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树立忧患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 三、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一)做好春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及早部署。1月份,区民宗局及早对春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镇(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辖区,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认真排查。区民宗局王祖庚局长亲自带队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此次检查了东港镇慈云禅寺;锡北镇斗山禅寺;鹅湖镇甘露寺、植福寺等场所,检查内容涉及宗教场所建筑物安全、消防用电安全、技防措施、环境整治、春节期间值班防控等情况。通过检查了解,各宗教场所的安全情况总体良好,但个别场所存在电路老化、线路混乱、消防器材数量不够、部分消防器材超期使用、监控设备未安装到位等问题,检查组当即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三是严格值守。认真落实民宗部门领导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到岗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请示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置。春节期间,全区21处佛教场所、1处道教场所无一处发生安全事故,本辖区内所有信教群众安乐祥和地过好春节。
(二)开展“四项排查”工作。一季度和二季度未,根据市民宗局“四项排查”通知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及时下发的四张表格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排查工作。一是开展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的排查。自接到市局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道)民宗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的工作要求,通过宗教场所自查自纠与民宗部门督促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各项维稳措施基本到位,矛盾化解、纠纷调解、预警报警等措施在基层能够得到较好的落实。二是开展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排查。在排查中,我区未发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进京上访和大规模集访、宗教房产拆迁中的信访问题、情况复杂的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访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有风险预警的项目的排查。全区各宗教场所安全情况总体较好,但个别宗教场所存在某些安全隐患,及时要求场所负责人做好整改工作。
(三)继续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宗教局《关于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场所日常管理,我局将对申报星级的宗教场所按照创建内容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落实情况。一是要求今年创建的宗教场所认真学习,吃透文件。要原原本本地学习《通知》,做到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二是要结合实际,有序开展。根据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积极、有序开展星级认定工作。三是不走过场,确保实效。要在活动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今年经我局汇总创三星5处,分别是安镇幸福禅寺、锡北正法寺、东北塘芙蓉山双刹贤寺、东港基督教堂、东港金龙寺。
(四)继续加强宗教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和星级场所创建的要求,今年我局注重加强对6处创星级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使之逐步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联合区档案局业务科室对创星级场所进行档案管理知识专业培训,还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制订和健全了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借阅、销毁等各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建立综合档案,配备相关的档案用品,争取今年年底5处创二星级场所(分别是安镇幸福禅寺、锡北正法寺、东北塘芙蓉山双刹贤寺、东港基督教堂、东港金龙寺)和1处创三星场所(东亭基督教堂)完成档案星级创建目标。
>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领域继续保持稳定有序
(一)突出安全工作重点,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上半年,一是针对庙会节场较多,注重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如从正月初九嵩山寺的庙会到4月15甘露的庙会、五一节期间鹅湖庙会,全区涉及宗教活动场所庙会的有10处,这些庙会人数都在千人以上。同时,针对大年三十夜、春节,我局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巡视活动。二是根据区《火灾隐患排除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主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消防工作。并对4处涉及森林防火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全区宗教场所消防设施到位、消防措施到位、消防责任到位。三是把好重大宗教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关。严格审批和协调处理大型宗教活动,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无事故。坚持500人以上的宗教活动,与公安分局共同审批,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四是要求年初镇(街道)民宗办与本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签订2024年度安全责任书。2月底,全区9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签订。
(二)按照宗教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民宗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程序。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面实施“九公开”制度的要求,我局根据民宗工作法律法规,对其4项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10项其他权力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和期限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形成了《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规范了我区民宗行政项目的实施。
> 五、学习调研,协调难点,努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一)积极做好迎接有关领导对我区民宗工作的视察调研工作。5月3日,区人大听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群,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张映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永君、姚永新、毛晨,党组成员辛谊忠,区政府副区长陈奕,区人大各工作机构及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有效载体,扩大党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风俗礼仪知识的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和谐氛围。二是坚持依法管理。要加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制意识。要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严惩恶意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依法维护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要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民族团体和工作队伍建设,确保人员到位、保障到位。要加大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要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尊重民族特点、民族风俗、民族差异,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我区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会前,与会人员还视察了新日电动车厂、锡北镇寨门的民族工作。
(二)积极做好区人大第42号建议的函复。鹅湖镇石伟代表在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建设管理的建议》,区人大办、区政府办交由我局主办。我局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建议,多次联合区住建局一起与石伟代表碰头沟通情况,并形成《对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函复》(锡民宗函字[2024]01号),石伟代表表示满意。
>六、扶贫帮困,落实政策,民族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继续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扶贫结对活动。发挥统战工作优势,发动社会各界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帮扶对象达54户。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还走访慰问了少数民族困难家庭123户,累计送上慰问金和生活用品11万多元。落实少数民族低保户17户。
(二)锡山区举办外来穆斯林法制讲座。4月20日,来自全区9个镇(街道)清真拉面店主等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本次讲座邀请市城管局的同志重点就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等相关内容展开讲读,讲座采用亲切的互动式交流,既形象直观,又生动活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清真拉面店主纷纷表态一定要加强学习,做到守法经营,提高服务水平。
(三)积极做好对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发放清真食品补贴工作。为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经无锡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联合发文,对全市回族等10个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居民发放清真饮食补贴。区民宗局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联合对应部门也随即发文,要求乡镇民宗办、财政所、人社所按照各自职责,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目前,区民宗局正在开展符合发放条件居民的登记汇总工作,我区现有50位少数民族居民涉及到补贴发放工作。
>七、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区民宗局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央、区委的要求,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党规,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二是认真学习系列讲话,要通过扎实深入的学习,更好地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思想保证。三是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要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上半年,尽管我局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薄弱;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指导帮助少数民族组织和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团结进步。
>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党员信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纪律教育,教育转化一批存在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 三、方法步骤
1.排查摸底(2024年7月15日—7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逐级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交心谈心等方式,对党员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人头明。
2.集中教育(2024年8月1日—8月1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严明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开展“党员姓党不信教”专题讨论,开展党员不信教专项承诺活动。
3.处置转化(2024年8月11日—8月31日)。坚持分类对待,稳妥开展处置。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予以开除党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曾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并承诺今后不再信教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其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严格政策界限,把党员参教信教同参加一些传统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区别开来,同少数民族和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区别开来,防止扩大化。
4.建章立制(2024年9月1日—9月15日)。健全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制度,把加强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看专题片、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党章、党的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和宗旨意识淡漠等思想认识问题。研究制定党内关怀帮扶实施办法,开展党内关爱活动,深入摸清信教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党员信教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增强抓实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等问题。
2.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开展集中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阶段开展一次专题调度,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或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把握政策,严肃纪律。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肃保密纪律,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整治工作情况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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