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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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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负责人制度是基于&ldquo分级责任制&rdquo原则上,在省、市、县、村建立五级林场负责人制度。各级林务主管负责本职责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监督指导,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篇一】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宣城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宣城市气象局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  一、协助市级林长开展工作情况

  1、协助市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

  4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赴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实地调研,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唐佑文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巡林深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唐佑文强调,当前森林公园内10公里的道路建设已基本完工,林区道路路窄、坡陡、弯多,要加强对林区道路的巡查及管养,确保林区道路畅通安全;要结合项目建设统筹做好森林公园特别是道路沿线景观树木的种植;要加强对森林公园的巡查,严禁捕猎,对巡查中发现的野生动物尸体要及时科学处理,确保绩溪县城区唯一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5月中旬,我局在收到市林长办工作提示单(第12号)后,第一时间向市级林长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作了汇报,并通知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5月25日,唐佑文赴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开展专项巡林工作,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

  2、市直牵头协助林长制单位履职尽责情况

  完成了年度林长制考核材料的上报;每月按照要求报送林长制月度工作信息;协助市级林长到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调研巡林2次;根据市林长办的工作提示,及时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联系,第一时间开展督办;完成专项巡林情况报告的报送;将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加入绩溪县气象信息预警短信平台,及时开展气象服务;组织绩溪县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演练,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对人工影响天气设备进行了年检,确保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有需求时能拉得出,打得响。

>  二、所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成效

  1、2024年4月通过绩溪县林业局将请求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请示转报绩溪县编委,绩溪县编委于2024年5月21日下达《关于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绩编﹝2024﹞10号)文件,同意在绩溪县扬溪国有林场加挂“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牌子,现已完成挂牌工作。

  2、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配备专业人员,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程序组织实施勘界立标工作。2024年全面完成界碑界桩、标识标牌、林相改造项目已并通过验收,项目资金拨付已到位。

  3、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园开发中心《关于做好森林自然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林园办[2024]7号)的要求,完成编制《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实施面积600亩,正在依主管局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森林景观质量和观赏价值。

  4、结合森林公园实际,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面积1091亩作业设计编制并依程序组织实施,以提高公园森林质量。              

  5、完成长防林封山育林面积2024亩作业设计的编制,并按要求实施。

  6、加强森林公园9655亩公益林的管护,提升林分质量。

  7、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重点是马尾松毛虫和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防控监测。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森林公园内762亩人工马尾松林开展有害生物普查。

  8、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营造林水土保持措施、违规侵占林地等情况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迎接省环保督察组对森林公园开展环保督察,反馈良好。           

  9、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管控进出森林公园人员,对进入森林公园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加大森林公园生态护林员野外巡护力度,杜绝野外用火,对相邻村民和进出森林公园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在森林公园内安装森林消防报警器,推广使用防火码。

  10、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强森林公园内林地保护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长期有效地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重点是对公园内古树名木、珍稀树种和野生动物实施保护、监测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年龄总体偏老化,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人员接受新理念、新技术培训的机会少。

  2、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资金紧缺,严重制约着公园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

  3、公园内林密山陡,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任务繁重,需要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加大防火道路、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瞭望台及森林信息监测平台建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4、公园内有原住民经营住宅地、农用地及山场仍属集体经营现状,存在防火、水质等安全隐患,需要政府牵头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管理和保护工作。

  2、加强公园森林资源培育,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确保森林抚育、珍稀树种培育等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

  3、加快实施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提升森林景观质量。

  4、按计划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和公园防火道工作,有效防止和抑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5、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公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有效保护公园的森林资源安全。

  6、加强森林公园资源管理,健全资源档案管理,严格林地使用规划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篇二】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太和县林长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聚焦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突出“五绿”协调推进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创建,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改革工作。现将我县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示范区工作报告如下:

>  一、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林业生态安全,提升“护绿”能力。一是签发太和县总林长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做好林业巡护工作。二是抓好护林队伍建设。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函,提醒林长开展巡林,全县上半年林长巡林2024余人次。结合我县人事调整,更新我县县、乡、村三级林长,确保工作衔接有序;继续发挥33名社会林长1570名护林员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林地资源管理和巡护、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毁林案件中的作用。三是开展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准备工作。对全县林长制公示牌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保存情况,为下一步更新替换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做好林长制平台建设工作,完成摄像头安装、平台软件设计,开展平台培训200人次。五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水质监测、植物监测工作,开展应急、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大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保护力度,完成对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202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养护验收。六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县19株一、二级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养护工作,签订“一树一人”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七是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完成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作业面积60万亩,叶片保存率达97%以上,并顺利通过第一次验收。

  (二)开辟林业绿化空间,拓展“增绿”成效。一是出台《太和县2024年林业生产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林业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在茨河沿线两侧开展造林,完成规模造林绿化3520亩,开展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12000亩。二是依据《阜阳市“四旁四边四创”绿化行动方案》,全县累计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3933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303公里,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三是完成省级森林城镇(村庄)申报工作,并督促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确保我县1个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扛起“管绿”职责。一是开展林地督察,完成2024年林业图斑核查工作,我县共涉及28个乡镇209个违法图斑。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节期间利用移动短消息发送防火信息39万多条;开展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24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余条;“世界地球日”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24余份,现场解答过往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联合太和县应急局、太和县公安局、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城关镇吴营村举办了“太和县2024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县林业局和公安局联合印发《太和县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4月6日至5月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我县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县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整改到位1处。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与乡镇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发现违法用火行为15处,其中6处为焚烧秸秆杂草,9处为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祭祀行为。针对上述违法用火行为,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了《太和县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8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8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次,商场、超市3次,餐饮服务场所5次,清理违法捕捞工具1个。

  (四)发展林业优势产业,彰显“用绿”效益。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7家,现有市级龙头企业24家。全县各类经营主体上半年完成产值45亿元,林业产值明显提升。

  (五)发挥林业政策,汇聚“活绿”动力。一是开展2024年花卉奖补申报,并审核上报。对7家规模种植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78.878万元。二是支持市花推广,对46家经营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999.5618万元;对8家花卉展会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6.7万元;对1家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17.0907万元。对2家支持研发转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40万元。三是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完成2024年林业贴息贷款申报工作。32家经营主体获得贴息贷款192.14万元。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置,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组织专题学习学习《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林长办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县林长办通过发放巡林提示函提醒县级林长巡林,乡镇级林长按要求开展不定期巡林。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进林长制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奖补扶持造林企业(大户),提高了“增绿”、“护绿”的积极性和我县林业发展水平。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将林长办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先锋。

  (三)严格考核制度,切实兑现奖惩。严格执行《太和县林长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把林长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  三、市级示范区工作

  组织编制了郭庙花卉园区、沙颍河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实施方案,明确了郭庙花卉园区创新示范点是:“创新沿淮地区苗木花卉集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沙颍河湿地公园创新示范点是:“创新城市湿地公园保护修复机制”。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明确县领衔林长、配合单位、责任区域及短期、中期、长期目标,明确党委和政府是示范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的有机统一,精心组织谋划,全程督查指导,鼓励和引导基层积极创新、大胆探索。配合林长调研巡察,认真做好林长调研巡察情况反馈、整改情况反映等。组织林业技术力量指导协调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大郭庙花卉园区内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现代林业示范区和龙头企业,培育、引进推广苗木新品种,开展苗木新品种申报国家和省级新品种认定,加快推动了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进程。做好沙颍河湿地公园日常保护工作,对绿盾行动进行“回头看”,开展日常巡护,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鸟类监测,做好鸟类疫源疫情上报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自五月份开始每周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典型案例:郭庙镇位于太和县城东北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区域内河流纵横,现有植被均为人工植被,近年来,郭庙镇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和城镇绿化,种植有杨树、泡桐、刺槐、广玉兰、冬青、桃树、枣树、山楂苗木花卉,将苗木花卉产业培育成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首位产业,使郭庙镇打造成为安徽省西北部重要的苗木花卉集散中心,投资3亿元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成3000亩生态林、采摘园,建成千亩速生楸树园、千亩山楂园、300亩冬枣采摘园、100亩特色甜瓜采摘园、500亩紫薇、海棠风景林园。建成8个联动阳光温室大棚,100个墙体温室大棚、1万平方米的花卉批发大市场,实现年产值超15亿元。

  特色做法及制度机制。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郭庙镇花卉苗木园区管委会,建立花卉苗木产业联合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双培双带”工程。二是组建高素质高规格招商队伍,建好服务平台。出台《郭庙镇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有技术、有实力、有销路的老板投资建设大棚、苗木种植,已入驻家庭农场50余家。三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林业奖补政策落实兑现,重点围绕良种培育、技术推广、基地建设、设施栽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规划、信息、技术、政策、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优质服务。四是设立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成立具有政府平台性质且市场化运作的安徽新艾豪花木有限公司,设立300万元的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化解企业起步难、融资难等问题。五是培育“育苗链”、补强“科技链”、拓展“市场链”、延伸“价值链”,做大做强花卉苗木品牌。引入安徽钰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标准育苗企业提升了花卉苗木整体品质;与安徽省农科院、安徽科技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建成2万平方米的花卉苗木批发大市场、打造本四花卉等电商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网络;深挖花卉苗木的“观赏价值”、“药用价值”、“旅游价值”,实现价值的层层叠加,闯出产业发展新天地。

>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林长制及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增绿空间有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林业执法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围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深做实我县林长制改革,提高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落实好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林长制有关会议部署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林长制平台作用做好林长巡护、规模造林验收工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地督察及整改工作,转变工作思路,抓好村庄周边及道路绿化建设;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巡护,做好水质、动植物检测,对湿地小区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并组织验收;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五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茨河湾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六是开展森林城镇(村庄)创建工作督察指导,确保创建任务完成;七是加大古树保护力度,尤其是传统节日期间古树保护工作;八是健全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乡、村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篇三】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一是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巡查工作机制,镇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巡查要详实填写巡查记录。

二是树立镇级林长公示牌和村级林长公示牌,同时各村设立护林员交叉管护,实现全天候开展防火、防病虫等保护资源的巡防工作。

三是坚持防与治相结合的理念,强化认识,多措并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四是强化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管源头。

五是全镇聘请了24名生态护林员,划定管护区,明确到人,切实做好林区的日常监管工作。

【篇四】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四合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乡、旅游兴乡、文化和乡、和谐建乡”发展战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体系建设

健全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设立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33人,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林长责任;全年召开林长制专题会议2次,根据《四合乡2024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考核工作,深入宣传《林长工作守则》,聘请市级功能区社会监督员2人;规范设置林长制宣传栏1块、乡村林长公示牌12块、公开栏7块,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保障能力

对全乡6个行政村(社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一林一档”,制定“一林一策”,林业技术人服务人员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每月对护林员巡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履职的2名护林员进行更换,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每季度按时发布“五个一平台”工作简报。

>三、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积极申报建设林长制“五大工程”项目,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建立“五绿”示范点6处,按要求报送改革典型材料,宏霞村、水塘村建成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乡、村林长履职公示公开试点工作。

>四、护绿任务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全年共采伐活立木蓄积量62立方米,20个森林督查图斑未发生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完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核实工作,及时发放生态补偿资金;开展野生动物禁食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动物异常情况;加强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完成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将部分村庄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出保护区范围;全乡79株古树得到挂牌保护,各村(社区)对护林员每月巡林情况进行考评,乡林长办组织年度考核。

>五、增绿任务

继续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全年完成更新造林270亩,森林抚育21480亩,省级封山育林5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水塘村成功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六、管绿任务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乡财政拨出专门经费用于防火队伍建设,购置防火器材,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200多份,张贴《禁火令》2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组织专业队清理枯死松树2024株,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1100多株马尾松进行化学防治;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调解涉林矛盾纠纷8起,未发生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到县以上涉林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和林业“双打”行动,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

>七、用绿任务

积极引导和促进竹产业健康发展,笋干、竹工艺品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山核桃产量逐年增加,年产值达700万元;多方筹集资金,修建竹林道路5.2公里;森林旅游业发展形势良好,全年旅游人数达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24万元。

>八、活绿任务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各类新型林业主体14个,社会总投资8亿余元,其中,安徽德馨水墨山庄有限公司投资2024多万元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广德清水慢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建成玻璃滑道项目;林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红壳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九、宣传、示范工作

按要求及时报送林长制有关材料,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送科技下乡”等,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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