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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残疾人工作总结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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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残疾人工作总结通用一

你好!

我是xx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我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下是我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原因: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住址:家庭结构:

申请原因:(年龄大生活困难、残疾人、不具备劳动能力等)。现在党和国家的政策非常英明,更加体恤困难群众。听说我家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我们异常地高兴。于是几经斟酌,我家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xx年x月x日

最新乡镇残疾人工作总结通用二

界岭乡座落于320国道旁邵东的最东部。全乡辖29个行政村,总面积57平方公里,总人口30105人,共有残疾人640人,其中肢体残疾460人,听力言语残疾65人,视力残疾45人,智力残疾27人,精神残疾43人,其中已办证208人。近年来,残疾人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帮助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从关心帮助残疾人入手,紧紧围绕20xx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始终把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为,立足乡镇整合资源,抓好康复训练服务,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真正延伸到乡、村、使乡残疾人事业得到了深入持续的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提高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参与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乡政府成立了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抓财贸的副镇长任组长,科教文卫副镇长任副组长,民政办主任、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民政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制定了有关制度及工作职责,建立了17个村级康复站,乡中心卫生院设立了康复室,做到残疾人康复工作有人管,康复训练有人抓。为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实现残疾人就近、就便的康复服务。20xx年5月乡政府有力整合资源,腾出了60多平方米的场地作为残疾人康复办公室,并在原有康复器材的基础上,并先后投资几千元添了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设施。乡卫生院康复室每周一至周五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派康复指导员,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

为全面掌握社区残疾人需求情况,镇中心康复站采取入户调查的方法,组织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登记共筛查出康复需求人员640名,占总人数的2%以上,将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情况分类造册,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档案,并做好训练记录,对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经济情况,生活情况,就业教育情况,康复需求情况了如指掌,残疾人的训练建档率达100%。

一是每年不定期地邀请康复专家到乡康复站举行治疗症副作用,预防复发与家庭康复措施等康复知识、讲座,向患者及家属讲解应付突发情况的方法和措施。还充分利用宣传栏及康复知识读物,调动了残疾人及家属参与康复的积极性;二是提高康复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服务水平,为了更好地指导服务在乡康复的残疾人,乡镇加强康复技术指导员,康复协调员的业务学习。去年以来,康复指导员和康复协调员参加县人民医院举办的为期期10天和为期5天的康复业务培训;三是依托社区康复站,开展康复训练。我乡卫生院康复站为残疾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康复训练场所,并安排了康复指导员进行指导训练。为此,我们还专门制定了残疾人康复站活动室制度和工作职责,并按“十一五”新标准为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了详细的康复档案,定期开展康复训练,目前大部分康复对象效果明显,逐步摆脱残疾为他们带来的痛苦。

劳动就业是解决残疾人生活的出路,为帮助有一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我们积极做好残疾人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安、就业回访等工作。首先是培训促就业,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两年来,共组织残疾人参加电脑培训班、种养殖培训班共5期,培训残疾人4人。通过培训,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广开了残疾人就业之路,起到了安一人,解救一家,影响一片的效果。

做好社区残疾人扶助与社会生活保障工作。历年来,我乡积极加强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救助力度,为他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我乡有47名残疾人纳入了低保,政府也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每年年底为他们提供部分资金和生活用品,使残疾人深受感动,也为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提供精神食粮。近来年,我们共为残疾人发放轮椅10台、木质腋杖4根,盲杖4副,为残疾人的出行提供了方便。

最新乡镇残疾人工作总结通用三

几年来,--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扶持、残联推动的原则,本着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宗旨,多措并举,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缩小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努力实现残疾人脱贫攻坚追赶超越。现将我县残疾人脱贫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延川县位于延安市东北部,黄河西岸,全县辖7镇1街道,总人口1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5万人,截止20--年5月底,信息库登记录入持证残疾人6786人,其中一级606人、二级1087人、三级2161人、四级2932人;按残疾类型分别为:言语83人、听力547人、智力486人、视力732人、肢体3936人、精神532人、多重470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831户,994人。

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1、技能培训强本领

以增加残疾人收入为导向,提高残疾人就业率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了残疾人技能培训。根据残疾人自身发展需求,采取就近便利的原则,分别在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养殖、枣果树、手语及手工艺品加工制作等技能培训,按照“实地、实用、实效”的原则,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共培训残疾人1800余人。通过系列培训,累计实现自主创业达到106人,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发展产业60户,提高了残疾人自主创业能力,大大提高了残疾人家庭经济收入。

2、产业扶持促增收

积极与扶贫部门协调,通过入户认真摸底、精准识别,针对残疾人贫困户产业规模和发展状况,为157户贫困残疾人落实产业扶持资……

最新乡镇残疾人工作总结通用四

“十*五”期间,**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残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我县认真贯彻省、市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纲要康复工作配套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十*五”配套实施方案,围绕“十*五”康复工作的核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一、科学指导、思路明确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高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高度,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整体工作之中。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完善康复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二)坚持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实现各司其职,资源共享,为康复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坚持立足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社区残疾人的具体需求制订适宜的康复工作计划,为康复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尽可能获得较大的服务覆盖面,保障康复对象的基本康复需求。依托康复机构,以科学、简便、适用的康复技术,使大多数残疾人享受到方便、快捷、廉价的康复服务。

二、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年来,全县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482例;全免费手术1800例。为69名低视力患者配用了助视器;使62名聋儿接受了听力语言训练,培训聋儿家长60名;为贫困肢残者安装普及型小腿假肢29例;安装普及型大腿假肢31例;装配矫型器26件;供应用品用具1681件。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使67名肢体残疾儿童、56名智残儿童、13名(0—6岁)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得到了康复训练,从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三、“十*五”期间康复规划具体落实情况

(一)积极开展白内障复明工程

视力残疾康复是“十*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工程项目,五年来我县进一步加大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力度,进行了经费投入,派车下乡,组织眼病医生到全县各乡镇进行为患者体检服务。在做好低视力康复工作的同时,我们把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当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使更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通过手术告别黑暗,重见光明。五年来,全县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482例,其中全额免费手术1800例。低视力配镜69名,低视力家长培训20例。取得了良好康复效果。社会各界称赞开展白内障扶贫复明活动是政府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播撒光明的一项慈善义举,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切实关爱。

(二)加大康复扶贫力度,为特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为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针对我县部分特困残疾人因经济困难康复无着落的普遍现状,残联根据残疾人的贫困程度和康复需求,将全县重度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30元,全部纳入财政购买。

(三)开展假肢装配、矫型、肢体康复训练及用品用具服务

五年间,开展肢体康复训练34例,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5人,安装普及型假肢60例(其中,大腿假肢31例,小腿假肢29例),装配矫型器26件,供应用品用具1681件,轮椅475辆。

(四)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普及全民防残意识,提高残疾人自身康复意识,围绕“爱耳日”、“爱眼日”、“国际聋人节”及“世界精神卫生日”的主题,残联在“爱耳日”及“世界精神卫生日”期间,组织有关单位在县城中心地段设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及义诊咨询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介,向市民广泛宣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内容、意义及有关的康复科普知识,使残疾人康复工作能够家喻户晓,从而唤起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理解、参与和支持。

四、存在不足

残疾人康复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发展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其他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乡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发展不平衡,没有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导致部分康复项目的任务完成难度加大。二是康复经费投入不足。虽然县财政对我县的康复工作一贯支持,但由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与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不相适应,有限的康复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多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三是无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相关康复工作有难度。四是康复训练与服务能力及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是基层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机构的建设及网络尚未健全,无康复中心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导致开展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的力度不够,未能限度的满足广大残疾人康复需求。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文明、进步、高尚的事业,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圆满完成“十*五”工作的同时,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统筹“十*五”康复规划,进一步把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得更好,不断推进**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最新乡镇残疾人工作总结通用五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培训层级、培训地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3、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以学校、家庭、村(社区)为支点,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的基层儿童服务模式。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儿童开展排查,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者履职不到位、失学辍学、残疾患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每次排查必须100%走访,走访排查情况要记录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重点巡查核实村(居)委会每季度走访排查情况、重点对象定期随访情况、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情况、儿童之家作用发挥情况、系统数据时效性情况等。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政府委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成立孵化平台,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积极培育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电话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条件。

2、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细化并做好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具备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社会组织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人格健康成长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引导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村(居)儿童主任协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信等必要费用开支。

3、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深入贫困地区、深入贫困服务对象中,开展关爱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救助帮扶,引导企业督促员工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作。

市级已建立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也要相应地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1、完善救助保护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推动建立闭环运行的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强制报告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建立以评估帮扶为重点的个案会商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并向困境儿童延伸,合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较差、辍学等问题。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共青团组织要会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2、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孤儿等特困儿童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统筹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加强对不同类型儿童生活兜底保障需求的研究,分类施保、分类施策,实施更有针对性、更适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强化相关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将中央、省提高的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用于冲抵地方财政支出,对于截留、套取、冒领、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推动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将倡导家庭文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纳入家庭教育工作内容,引导家长特别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责。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失职父母的批评教育、训诫、处罚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要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超过1年仍无法查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责任6个月以上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4、强化学校教育保障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为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就近入学提供支持。做好对重点群体的常态监控,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加强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培训。指导流入地政府全面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认真执行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提供便利,从源头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5、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在学校安装视频设备,设立亲情电话。卫健部门要强化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建立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级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儿童血液病诊疗服务网络,实行定点集中救治管理,实施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卫健部门要会同民政、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残联组织要积极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康复、教育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明确建设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民政部门要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帮助深度贫困地区解决特殊困难和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保障,在现行民生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资金保障措施,明确支出范围,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贫困发生率”和财政困难系数作为重要因素,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儿童发展纲要要求。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跟踪机制,了解工作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强化落实。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宣传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救助保障政策,引导社会大众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报道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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