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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民生实事工作总结(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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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民生实事工作总结1

针对个别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下一步我们打算:

一是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向上汇报工作,进一步向上衔接,协调好项目指标、资金(设备)等;

二是项目进度滞后的部门、村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分析研究,查漏补缺,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全面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县财政局深入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立足本职,以“学”促“行”,学党史与工作实际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四举措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县委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制订《_镇平县财政局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每月召开局班子会议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行总结,并持续推进落实。通过邀请县委党校乔琳教师宣讲、局负责同志上微课、学习“长征精神”、瞻仰彭雪枫纪念馆、“入党日·忆初心”过好“政治生日”等主题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初心意识和使命担当、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树牢为人民服务宗旨,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聚焦中心重点。严格履行县财政局财政监管工作职责,各股室(中心)、局属单位按照阶段工作重点,结合职位职责,抓突出问题,补“短板”部位,把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针对财源建设推进迟缓、乡镇财源实效不明显问题,局班子研究建立了班子成员和分管口线股室负责同志分包督导乡镇财政工作和财源建设制度,加强财税收入组织和财源项目督导,班子会议每周碰头听取一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两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两级财政工作推进“两张皮”和力量不足、工作“棚架”、推进不力等问题。着力发挥直达机制作用,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建立专账、“按图索骥”,一管到底,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减税降费情况的“回头看”,县财税部门携手筛查清理涉企税费,确保不征过头税、不收非税清单外事项费用,使上级各项惠企政策不打折扣地得到落实。

三是深入基层一线。牵牢财政民生政策落实这个“牛鼻子”,以开展“财政调查研究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村组中间,认真听取群众对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将义务教育、城乡居民医保、失地农民社保等民生领域资金作为监管重点,确保民生资金发挥绩效。积极开展“满意在窗口”竞赛主题活动,强化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提升财政系统窗口服务质量,县国库支付中心被评为“服务对象和群众最满意”单位。优化部门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会计事务、税政条法、国库等股室在采取线上申报的同时,还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开展业务工作,坚持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和群众“少跑腿”、业务“一站”办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落实做好20_年县十件民生实事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受益人群从本县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本县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0_年1月31日,惠州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发出关于再次征求《惠州市“银龄安康行动”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函(惠民函[20_]13号),县直各有关部门在20_年2月8日前已提出函复意见。待市文件正式出台后,按市文件精神执行。二、将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处于龙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将全县约万人口全部纳入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范围,共需保险金额万元,保险期限从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具体待市统一购买后,再按相关程序执行。三、巩固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截止4月,我县符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3543户9899人,共发放低保金万元;符合纳入农村特困人员的有1237人,共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万元;符合纳入城镇特困人员的有42人,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万元;全县孤儿共104人,共发放孤儿养育金万元;贫困残疾人1281人,共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元。 重度残疾人1642人,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万元。

20_以来,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督促下,坚持“百姓至上”理念和“民生城建”思路,紧扣民生重点,突出群众期盼,办民生实事,建民心工程,牵头实施城市“微空间”治理建设工程、10个老旧高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城区活水畅流工程、3条道路街区环境整治工程。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赢得民心,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了光彩,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重点工程指挥部,市住建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四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任务,进行严格督办、周密部署、协调服务,多次召集相关责任主体就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瓶颈性问题进行研究、会商、调度、推进,四项民生实事工程基本完成。

20_年,市住建局将围绕群众所呼,积极推进20_年民生实事工程建设,再接再厉、快马加鞭,加快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按期完成,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配置,为百姓创造更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在全市叫响“住建铁军”品牌。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民生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盛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县民生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发动,加强协调安排,全面完成各民生事实。现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工作安排。1.及时调整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力。为了实现民生事实,真正给大众带来利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民生事实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镇民生事实工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政策指导,全面安排镇民生事实工作。2.责任明确,任务落实。镇党委、政府立足于工作早、积极,早研究、早安排、早实施、早执行,逐一细分、量化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办公室、村庄(居),落实到人身上,确保所有项目都有管理领导和具体负责人。3.广泛宣传政策,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栏、发布资料等形式,有效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的理念、内容、政策、措施等内容,创造了广大群众理解政策、积极参与民生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群众的知识率、参与率和满意度。4.加强实施措施,提高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财政大民生理念,根据民生实事项目目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早期实施,大众早期受益,进一步创新完善民生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不断扩大民生工作综合效应。加强资金保障,坚持保持压力,强调重点,确保民生项目辅助资金刚性,加强建设后管理,按照财权事权统一,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加强民主管理,以民主方式推进民生项目政务公开,各种新实施的民生项目设置标志,加强大众理解的业绩评价,建立业绩管理机制,加强民生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二、主要做法。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镇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唐晖同志任组长,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履行职责,分解任务。制定全镇47项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包保,确保各项民生工作顺利实施。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按照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民生工作宣传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资讯平台,大张旗鼓宣传民生政策,加强民生信息报道,发放新农合、养老保险、计生奖特扶、城乡低保、高龄补贴等民生实事项目宣传材料万余份;依托广播,将民生实事项目政策措施、实施成效、建后管护制度宣传到全镇每个角落。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召开镇包片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民生工作会议12次,将各项民生工作逐一落实到各相关部门,明确分管责任领导,量化具体工作任务。并将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各部门、各村(居)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年度考评。>三、目标完成情况目前,涉及我镇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共25件,其中:省下10件,市下2件,县下13件。其完成情况是:1.省下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_年,完成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004人、特别扶助38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550元.年/人,占任务的100%;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万人,占任务的102%;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283人,占任务的100%;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500名,占任务的123%;建设城乡社区儿童之家6个,占任务的100%;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厕所革命”1个,占任务的100%;新(改)建农村户厕302户,占任务的100%;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70人次,占任务的100%。2.市下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_年,完成爱眼光明行动16例;完成圆梦行动7台5人。3.县下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_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人数万人,占任务的111%、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万人,占任务的151%、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占任务的100%;城市低保对象保障金月标准540元.月/人,占任务的100%、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月标准350元.月/人;为80-89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725人,占任务的123%、为90-99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79人,占任务的123%、为10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人,占任务的100%;开展“情暧万家”慰问残疾人23人,占任务的100%、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800元/年.人,共8人,占任务的100%;打造“乡村物管”新模式,县统一购买服务,实现村级环卫服务全覆盖1个,占任务的100%;城镇新增就业60人,占任务的10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人,占任务的100%。>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还不够大。2工程项目进展不平衡,一些工程类建设项目受疫情和汛期影响明显。3.民生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信息报送少,由于村民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较多,致使政策宣传留有死角。>五、今后工作思路1.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全年任务分解,督促分管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镇村(居)联动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2.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民生项目实施的宣传力度,结合社情民意调查,做好民生项目“回头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民生工作的积极性,在全镇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3.加强资金保障。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以赴保障民生项目资金,确保补助类项目资金及时发放到人,工程类项目加强监管,加大资金调度力度,严格按进度拨付到位。4.加快工程进度。进一步加强对民生项目的督查落实,尤其是工程类项目要逐项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如期完工。5.完善管养机制。明确工程类项目所在地的村组是后续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实施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是具体责任单位。明确管养具体责任人,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创新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6.健全绩效评价。按照县民生办的要求对民生工作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以此作为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真正让民生项目成为廉洁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7.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县民生办的统一要求,全面收集、整理民生工作资料,完善各类台账报表,分门别类、规范建档,做到建档全、台账清、数字准、情况明。

孤儿民生实事工作总结2

孤儿保障工作汇报

尊敬的**副省长,各位领导:

今天,*副省长一行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县视察指导孤儿保障工作,这是对我县莫大的关心和支持,也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在此,受县委**书记、县政府**委托,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副省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安义县孤儿保障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

安义县地处南昌西北部,距南昌60公里,辖区面积约660平方公里,总人口万,全县领取低保救助金对象有15229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6332人,农村低保对象8897人),现有孤儿总数264人(其中:男160人,女104人;残疾孤儿4名)。目前我县暂无孤儿福利机构,孤儿以散居抚养为主:法定亲属抚养222人,非法定亲属抚养35人,非亲属抚养7人,党员干部结对帮抚264人。历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关心孤儿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搭建救助平台,关心孤残儿童,全县孤儿得到了有效保障。去年,我县已经将所有孤儿纳入了城乡低保范畴,并按最高保障标准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同时对其就医、就学、就职均给予了相关政策的落实。今年根据_、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提标,这项工作我县已全面完成,提标时间从今年元月开始,6月15日前所有孤儿都将领到补发的孤儿生活保障金。主要工作抓好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无遗漏确定保障对象

孤儿是最弱小的困难群众,缺乏父母关爱,对他们实施保障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我县民政部门根据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对孤儿监护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走访核定、审批决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范畴,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之原因。对一些孤儿监护人因文化低,办事困难,难于提供相关的合法材料,由孤儿所在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代办服务,公安、法院积极配合,确保每个受保障的孤儿得到合法认定。具体操作把握五个环节:一是审批发证。对具有我县户籍、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的儿童,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安义县孤儿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居(村)委员会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报县民政局审批后,核发《孤儿救助证》,孤儿凭证享受有关救助政策。二是建立档案。县民政局专门建立安义县未成年孤儿、特困单亲家庭子女档案,孤儿救助原则上以档案中的名单为准。三是基层帮扶。对于学龄前的孤儿,明确由乡、村干部结对帮扶,对孤儿的'生活情况定期进行走访。四是动态管理。每年底由各乡(镇)组织对孤儿救助对象进行一次调整性审核审批,重点是保证新生的孤儿能及时进入救助范围。五是督促检查。我们一方面将孤儿救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一方面适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促进了孤儿救助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无折扣贯彻上级政策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分别落实并细化工作职责。在县电视台进行滚动宣传孤儿保障的申报程序及社会各界成功人士参与孤儿保障的典型事例,在全县营造一种孤儿保障的浓厚氛围。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了我县孤儿基本生活费,农村孤儿达400元/人、月,城镇孤儿达到570元/人、月,残疾孤儿另加100元/人、月。

(三)无缝隙落实保障措施

(四)无间断跟踪孤儿成长

给予孤儿物质上的保障让其长大成人是政府应尽的义务,但让孤儿长大后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更是政府责任。我县没有集中供养孤儿的福利机构,大部分孤儿是散居供养,少数孤儿据其本人及监护人自愿由县民政部门联系上级及县外福利机构进行收养。历年来,我县共向sos儿童村送养孤儿22名,现仍在儿童村生活的孤儿12人,尽管孤儿在县外福利机构,但县民政部门每年都要带着慰问金前去走访,了解他们的成长情况。我县孤儿吴相明在sos儿童村及县政府的关心下,通过自己的努力,留学美国。对散居在农村的孤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县委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抚,由党员干部对其生活、学习等进行跟踪监护,使其养成受助不忘感恩的良好品格,长大后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每年春节,我县还动员在外创业返乡的成功孤儿对孤儿进行走访慰问,同时向孤儿讲述创业的经历,激发孤儿们的进取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理想。

孤儿民生实事工作总结3

(一)加强领导,全速推进计生为民办实事项目。

成立为民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大力宣传等措施,有效的推进计生为民办实事工作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用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一是及时成立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加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力度。三是加大对实验室等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进行升级改造力度,配齐孕检所需设备和仪器;四是大力推行人口计生、民政、卫生“同步化”工作机制和婚检、孕检“一采两检”工作模式,优化检测工作流程。

(三)标准规范,用心推进“幸福家园”建设.

加强项目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强化总体部署,立足现有条件,全力打造自治区下达83个“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跟踪督查。加强对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建设工程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民生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盛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县民生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发动,加强协调安排,全面完成各民生事实。现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工作安排。1.及时调整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力。为了实现民生事实,真正给大众带来利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民生事实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镇民生事实工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政策指导,全面安排镇民生事实工作。2.责任明确,任务落实。镇党委、政府立足于工作早、积极,早研究、早安排、早实施、早执行,逐一细分、量化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办公室、村庄(居),落实到人身上,确保所有项目都有管理领导和具体负责人。3.广泛宣传政策,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栏、发布资料等形式,有效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的理念、内容、政策、措施等内容,创造了广大群众理解政策、积极参与民生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群众的知识率、参与率和满意度。4.加强实施措施,提高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财政大民生理念,根据民生实事项目目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早期实施,大众早期受益,进一步创新完善民生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不断扩大民生工作综合效应。加强资金保障,坚持保持压力,强调重点,确保民生项目辅助资金刚性,加强建设后管理,按照财权事权统一,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加强民主管理,以民主方式推进民生项目政务公开,各种新实施的民生项目设置标志,加强大众理解的业绩评价,建立业绩管理机制,加强民生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二、主要做法。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镇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唐晖同志任组长,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履行职责,分解任务。制定全镇47项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包保,确保各项民生工作顺利实施。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按照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民生工作宣传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资讯平台,大张旗鼓宣传民生政策,加强民生信息报道,发放新农合、养老保险、计生奖特扶、城乡低保、高龄补贴等民生实事项目宣传材料万余份;依托广播,将民生实事项目政策措施、实施成效、建后管护制度宣传到全镇每个角落。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召开镇包片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民生工作会议12次,将各项民生工作逐一落实到各相关部门,明确分管责任领导,量化具体工作任务。并将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各部门、各村(居)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年度考评。>三、目标完成情况目前,涉及我镇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共25件,其中:省下10件,市下2件,县下13件。其完成情况是:1.省下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_年,完成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004人、特别扶助38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550元.年/人,占任务的100%;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万人,占任务的102%;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283人,占任务的100%;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500名,占任务的123%;建设城乡社区儿童之家6个,占任务的100%;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厕所革命”1个,占任务的100%;新(改)建农村户厕302户,占任务的100%;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70人次,占任务的100%。2.市下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_年,完成爱眼光明行动16例;完成圆梦行动7台5人。3.县下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_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人数万人,占任务的111%、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万人,占任务的151%、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占任务的100%;城市低保对象保障金月标准540元.月/人,占任务的100%、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月标准350元.月/人;为80-89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725人,占任务的123%、为90-99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79人,占任务的123%、为10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人,占任务的100%;开展“情暧万家”慰问残疾人23人,占任务的100%、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800元/年.人,共8人,占任务的100%;打造“乡村物管”新模式,县统一购买服务,实现村级环卫服务全覆盖1个,占任务的100%;城镇新增就业60人,占任务的10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人,占任务的100%。>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还不够大。2工程项目进展不平衡,一些工程类建设项目受疫情和汛期影响明显。3.民生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信息报送少,由于村民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较多,致使政策宣传留有死角。>五、今后工作思路1.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全年任务分解,督促分管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镇村(居)联动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2.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民生项目实施的宣传力度,结合社情民意调查,做好民生项目“回头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民生工作的积极性,在全镇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3.加强资金保障。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以赴保障民生项目资金,确保补助类项目资金及时发放到人,工程类项目加强监管,加大资金调度力度,严格按进度拨付到位。4.加快工程进度。进一步加强对民生项目的督查落实,尤其是工程类项目要逐项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如期完工。5.完善管养机制。明确工程类项目所在地的村组是后续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实施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是具体责任单位。明确管养具体责任人,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创新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6.健全绩效评价。按照县民生办的要求对民生工作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以此作为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真正让民生项目成为廉洁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7.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县民生办的统一要求,全面收集、整理民生工作资料,完善各类台账报表,分门别类、规范建档,做到建档全、台账清、数字准、情况明。

孤儿民生实事工作总结4

县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孤儿保障工作是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社会救助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近年来,**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一、基本情况

**县辖15个乡镇,15个农林场,291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全县有孤儿520名,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人。现有1所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42名。孤儿保障政策从20**年1月开始落实,并严格按照_《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到位。

二、全县孤儿保障政策执行情况

目前,县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孤儿给予了以下救助:

一是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福利机构实行集中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对农村分散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同时,在春节给予节日慰问,发放一个月的孤儿生活保障金(即全年可享受13个月的孤儿保障金)。

二是就学、就业保障。县人民政府建立了孤残儿童特教学校,为聋、哑孤儿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同时,县民政部门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激励政策,对孤儿进入小学、高中教育的给予全额扶持,考上大学的可申请每学年5000元的福彩公益金资助和**00-3000元的在校励志奖学金。同时,县民政局还积极落实省民政厅的文件精神,对本人有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愿望的适龄未成年孤儿在取得监护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实行全免。在孤儿就业方面,县政府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免费职业介绍,优先安排到其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三是医疗保障。县民政局统一对全县孤儿按照户口性质全部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并资助参保参合。同时,对患大病的孤儿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不设救助起付线,按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70%给予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8000元。

四是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对农村无住房孤儿,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村民帮工帮料其建房。对城市无住房孤儿,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由监护人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

三、在孤儿保障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形成了强大的孤儿保障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孤儿认定标准、审核审批程序、资金筹措渠道、救助标准、责任追究等做了详细规定,并就民政、财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以整合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程序,保证了孤儿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登记过程中,县民政部门采取“入户调查、走访座谈、核对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孤儿基本情况,做到孤儿有效手续齐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村组公示上报、乡镇民政所核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复查审批”等工作程序,确保该救助的一个不少,不该救助的一个不批。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孤儿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一方面积极争取县政府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孤儿保障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孤儿保障资金全部实行银行“一卡通”社会化形式发放。同时,狠抓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多措并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在生活保障方面,对社会散居孤儿,督促乡(镇)、村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人,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集中供养的孤儿由县(乡)福利机构保障其基本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不出问题;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城乡孤儿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医疗救助上给予重点倾斜。同时,对残疾孤儿,积极向上争取汇报,将其纳入“微笑列车”、“重生行动”等医疗救助项目进行免费治疗。在就学方面,我们全面落实有关政策,积极筹集福彩公益金,组织开展了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活动。据统计,自以来,全县近**0多名在读大学生获得了福彩公益金的资助,享受助学资金近60万元。

五是强化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孤儿保障的工作氛围。为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孤儿生活现状、国家对孤儿保障方面的救助政策及帮助孤儿健康成长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孤儿工作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县妇联、县团委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孤儿活动,每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一名孤儿,确定一名“爱心妈妈”,从生活、学习、精神慰籍等多方面关心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据统计,活动中,各位“爱心妈妈”已向所联系的孤儿资助生活费、发放学习及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资折款15余万元。

四、对孤儿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结合物价的上涨和全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孤儿的保障标准,使孤儿的吃、穿、住、行、就医、就学、就业有所保障。

二是要健全政府为主导、以制度为保障、以部门配合、帮扶结对、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孤儿救助制度,要成立专门的救助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实施救助的主导作用,承担起救助责任。针对孤儿现实生活中的生存、就医、受教育等实际困难,要出台一些关于孤儿保障的制度和办法,从生活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救济和救助。

四是要立足家庭救助的主体作用。对无近亲抚养的孤儿,积极寻找代养人,对多个兄弟姐妹孤儿实行家庭式代养。通过各种抚养形式,使孤儿获得更多的关心,获得一份母爱。

五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帮助孤儿,为孤儿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孤儿权益的保护工作;鼓励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

六是要加大走访调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救助对象、学校了解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孤儿家庭,真正使他们感到孤儿不孤,孤儿不苦,孤儿不难。同时征求他们对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从而有效地保证孤儿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

孤儿民生实事工作总结5

提高孤儿保障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孤儿的动态管理。

民政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认定和统计工作,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及时发给《儿童福利证》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好孤儿。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没有前述监护人的由孤儿的父母所在单位、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民政办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确实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可在依法办理相关程序后由区儿童福利院收留抚养,公安机关及时办理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孤儿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民政办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选择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和劳务补贴。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收养孤儿。

二、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发放孤儿供养福利补贴。建立全区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孤儿供养福利制度。区儿童福利院的孤儿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600元,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平均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民政部门要根据孤儿生活变动情况,实行孤儿保障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凡依法被收养的自收养之日起停止孤儿供养福利;找到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时停止孤儿供养福利;孤儿成年后,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如在校学生则继续给予孤儿供养福利,非在校学生则一次性发放给个人6个月孤儿供养福利补贴,不再属于政府孤儿供养福利保障范围;孤儿成年后,不具备劳动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城镇按“三无”对象、农村按“五保”对象供养政策规定妥善安置。

三、,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

通力合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共同健全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_门要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教育部门要切实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机构接受教育的要予以资助,并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人社部门要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并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民政、住建部门要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镇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进一步配备补充区儿童福利院抚育、康复、特殊教育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救护器材,要以实施“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为契机。完善养护、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监督评估等方面功能。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殊教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教育、卫生等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要主动吸收区儿童福利院相关人员参加,不断提高孤儿养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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