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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建工作总结(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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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建工作总结1

20xx年,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抓项目、治环境、惠民生”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住建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开展工作及成效

(一)加大扶持,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

区住建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做大做强建筑业“总部经济”,振兴发展建筑业的部署,加大对建筑业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内在素质,努力促进建筑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一是建筑业产值增长加快。今年来,全区工程报建项目共38项(其中房地产项目6项,学校创强10项,其他项目22项),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工程建筑造价为13亿元。建筑业产值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仍然保持着一定的增长。二是建筑业规模不断壮大。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扶持引导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目前,在我区注册的建筑企业30家,其中,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5家,二级资质企业8家,三级资质企业17家,建筑业规模的壮大,为我区的税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20xx年1至11月地税收入亿元,其中建筑业创税亿元,占。

(二)加强引导,推进镇级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区住建局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镇级房地产业发展的战略,加强对镇级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引导,大力推进沙琅、林头、麻岗、旦场、岭门、树仔等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发展房地产业,推动各镇扩容提质,提升城镇化水平,把沙琅、林头、麻岗等镇打造成房地产业新的增长极。目前,旦场镇美好家园项目,沙琅镇怡景花园商住楼项目,岭门镇富景花园、翰林苑住宅楼项目和麻岗镇华美豪苑项目等相继开工建设,有力的拉动了镇级经济发展。

(三)加强整治,积极推进城乡清洁工程。一是切实加强领导。

区成立了区政府主职领导任组长的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召开了“城乡清洁工程”“区、镇、村”三级工作会议,强力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二是抓好“环卫市场化”工作。通过“政府主导,村民自治”模式,鼓励全区各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有偿收费服务。至目前止,全区共有359条村(居)委会已有250多条村(居)委会实行了垃圾有偿收费服务。涌现出沙院里铺仔村、旦场镇花园村、岭门镇海港村、霞洞镇马路头村等一大批示范点村,我区农村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三是抓好全区各镇(街)“六乱”整治工作。今年来,继续以“六乱”整治行动作为“城乡清洁工程”重要抓手,逐步向镇(街)、村(居)委会延伸,目前我区21个镇(街)已全部启动了“六乱”整治大行动,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脏、乱、差”现象进行大力整治,使城乡清洁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四是抓好城乡清洁工程“走、听、看、比”活动。组织各镇(街)主职领导、分管“城乡清洁工程”领导、村委会干部以及群众代表到各镇(街)相互参观交流学习60多场次,通过“走、听、看、比”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积极性。

(四)加强监管,推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来,我区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深入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我区建设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等活动。20xx年我局出动人员500多人次,对全区27个在建建筑工地进行安全大检查7次,脚手架、临时用电、深基坑等专项检查6次,发现安全隐患125处,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9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并对违规的责任主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扣分50例。确保了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全年我局累计出动人员120多人次,专项督查4次,查扣气瓶500多个,取缔无证经营点1间,移交公安机关1人。三是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管。对全区混凝土搅拌站安装了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对混凝土生产进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加强对商品混凝土出站、运输过程及施工现场的抽检力度,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

(五)突出重点,确保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分工的安排,区住建局着重抓好二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一是开展小砖厂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采取高压的态势,强力推进整治工作。至目前止,我区发出《停业生产取缔拆除》、《停止供电》等通知书163分,强制性拆除红砖厂1家,责令停产取缔不符规定水泥环保小型砖厂13家,自行停产粘土砖厂12家,转型升级环保、页岩机砖厂7家,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效。二是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经核查,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063户,至目前止,开工3118户,开工率,竣工2376户,竣工率达到,切实改善农村困难家庭居住环境。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主要是在:一是在指导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扶持做大做强,促进建筑业发展方面力度还有待加强和提高;二是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十分严峻,违法、“带病”施工等现象依然存在,文明施工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专业技术人才欠缺,质量、安全监管压力十分大。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配不够合理,推进仍存在较大的困难。

三、20xx年工作设想

(一)抓建筑业转型升级,促做大做强。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培育和扶持有条件的一级、二级资质企业晋升为特级和一级资质企业,全面扶持三级资质企业提升资质,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业竞争力。鼓励基础和条件较好的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经营体制,加快转型升级。

(二)抓房地产业管理,促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一是规范商品房预售活动,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等违规行为;二是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引导,大力推进沙琅、麻岗、林头、岭门、旦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发展产地产业,提升城镇化水平。

(三)抓村镇建设,促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发展。一是加快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指导工作,加强指导镇中心村建设。二是积极引导各镇抓好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三是加强对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乡村、美丽乡村,全面提升我区宜居水平。四是抓好镇村“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积极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在农村推广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推广“村民自治、有偿服务”的模式,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不足的问题。五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四)抓建设领域安全监管,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巡查,严厉打击各种违规建筑施工行为,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秩序。实行“分组分片、全方位监管、不定时巡查、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及早发现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继续突出抓好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两类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五)抓服务提升,促重点项目建设。结合住建职能实际,加强服务,落实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协办项目,为推进项目落实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积极配合做好园区、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工程报建、施工安全监管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促进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

今年以来,城镇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创新“四种模式”,加快“四个转变”,奋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非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增长;

房地产投入完成亿元,增长;商品房销售万平方米,增长;

建筑业产值完成亿元,增长15%;

对上争取完成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2%;

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人口万人,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规划抓管理。抓好规划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的规范引导和约束。县城市总体规划已经省住建厅评审通过,待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编制完成《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xx版)》和《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县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县域大地坐标系统,完成基础测绘成果的坐标转换工作。开展与省规划院战略合作关系,举办城乡规划设计专题讲座,着力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东莞住建工作总结2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住建、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发2号、黔党发15号文件精神为强大动力,按照推进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安排,全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较好的完成了20XX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上半年城乡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切实抓好规划管理工作。一是完成21点村民集中建房点规划选址和部分规划编制工作,启动花江、岗乌等乡镇详细性规划编制。二是加大“两违”查处工作。1-6月份,对新老城区新增在建违法建设68户15684平方米实施了强制拆除或强制停工。其中,强制拆除31户7195平方米,强制停工31户8534平方米,切实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三是坚持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制度和规划许可审批例会制度,提高了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截至20XX年6月30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2份,用地面积740710·697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0份,用地面积908529。467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6份,建筑面积319699平方米,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27份,建筑面积59004·88平方米。四是加快落实农村集中建房点规划选点工作,拟在全县规划21个集中建房点,对农村居民建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强化指导。目前,已经完成规划设计10个,已开工建设6个。

(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取得丰硕成果。20XX年,我局的城乡建设项目共42个,其中城建项目1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1个,其他项目0个。项目总投资42·71905亿元,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1·4940亿元。截止6月30日,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497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39·78%。先后建成及基本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有顶云新区学府路东段及规划十三路南段、顶云司路、老城区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大岩综合市场、花江污水处理厂、顶云新城污水处理厂、海百合休闲广场等;正在加快推进的有灞陵大道项目等。随着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的逐步完善及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四)加强监管,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贯彻落实《_招标投标法》,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保护好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0XX年上半年招投标工程11个,总投资8422·84万元,限额以上工程招投标率100%。无规避招投标、假招标、围标窜标、违法分包现象。严格施工许可制度,全年办理施工许可证12份,建筑面积10·65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上半年新开工项目20个,建筑面积244672平方米,竣工项目5个,竣工面积20851平方米,项目均落实了节能设计审查,节能标准执行率96%以上。新型墙体材料收费项目12个,收费172万余元。

(五)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一是保障性住房项目顺利推进。20XX年我县保障性住房总建设套数2138套,总建筑面积132449㎡,总投资84188万元。其中:廉租住房项目1个,建设套数240套;中高等院校教职工公租房项目1个,建设套数96套;环卫工人公租房项目1个,建设套数120套;乡镇教师公租房项目7个,建设套数206套;工业园区公租房项目2个,建设套数90套;其他普通公租房项目5个,建设套数836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计划征收550户。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二层主体施工。二是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截止6月30日累计发放租赁补贴共610户,发放补贴金额31·9077余万元,居民“住有所居”问题正逐步解决。三是农村危改顺利实施。20XX年市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改任务数6000户,计划需各级补助资金5355·23余万元,截止6月30日,累计开工3360户,总计开工率56%。

(七)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13户,收取土地收益金0·68万元;认真贯彻执行《房屋登记办法》,注重提高房屋登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办理产权登记744户,建筑面积86195平方米;抵押登记735户,抵押金额21001·5万元。

(八)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12家施工企业及23个在建工程项目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与任务责任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1份,收到整改回复31份,整改率100%;签订安全文明措施费监管协议6份,监督存入安措费438·39万余元,年内未出现施工安全事故。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对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纠正,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九)其他各项工作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明确到其他班子成员身上。局班子成员和站室负责人要做到“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全局的业务工作中,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行风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将职工考勤结果与评比先进、工资奖金发放挂钩,有效解决了工作作风散漫问题;二是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坚决做到“二必到三不能”。即对建筑工程必查重点部位县城区2小时内必到,县城外5小时内必到,否则视为查看同意;监督管理中,不能接受服务对象吃请,不能乘坐服务对象及监理单位车辆上下工地,不能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三是将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入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同时将业务办理量大的房产所、城建站移至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公,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发展环境。在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注重建章立制,狠抓制度创新,初步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一是制定完善职工考勤、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有效杜绝职工上下班散漫和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约谈、通报、问责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实行重要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在每周班子例会上对工作实行“一周一汇报、一周一研判”,各分管领导、各站室汇报上一周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主观因素造成工作推进不力将作出批评,以此强化工作落实力、执行力。四是建立健全《xxxx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监督。凡项目资金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管理、大额度资金使用、人事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召开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五是构建监督体系。精心打造了廉政文化宣传走廊,时刻警醒干部职工廉洁做事、明白做人;设置了廉政信箱,廉政电话等,搭建廉政监督平台;制订住建系统廉政风险点防控手册,在高风险点强化监督。

2、规范了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等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收费、服务项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督促所属企业实施了厂务公开工作。

3、人口与计生工作落实。调整充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狠抓建筑工地流动人口管理,与各在建工地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并经常性进行检查督促,使建筑工地不成为计生工作的“死角”。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抽调二名干部专职到乡镇参加开展计生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工程质量与安全措施到位,及时排查隐患、督促整改,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有力,水质按时送检、公示,确保市民饮用放心水。三是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取得积极成果,将拆迁遗留问题进行责任分解,进行排查化解,切实维护安定团结局面,未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四是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五是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平安工区”创建工作。

5、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XX年上半年,我局还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坚决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和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长专题会议议定事项。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住建系统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困难和问题仍然存在,具体体现在:

(1)小城镇建设与机构、人才队伍的矛盾问题。随着国发2号、黔党发15号文件的实施以及城镇化带动战略的提出,我县各级干部和群众建设家园、加快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愿望日益强烈,推进我县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工作刻不容缓,但我县机构未全面健全,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人才奇缺,可能对下步的工作推进造成一定影响和制约。

(2)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亟待加快。城市供排水等设施不够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投入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速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精神,加大对示范小城镇政策、人才、资金及项目的倾斜,由县城投公司和国资公司通过包装各乡镇资产帮助乡镇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通过选拨、招聘等方式,逐步配齐配强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队伍;用足用好增减挂钩、低丘缓坡的政策,大力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大力支持各乡镇创建创业产业园。严格控制小城镇私人建房和分散宅基地建设,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引导农民集中建房,启动21个农民集中建房点建设,逐步形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村寨。积极探索并走出一条山区特色新型城镇化路子。

(二)大力推进“两违”查处工作。坚持“控拆结合、以控为主”、“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的原则,加强部门间联系沟通,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控制和查处,全面完成好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为依法实施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三)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步伐,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加强顶云新区及永宁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及管理工作,确保新区各项工程建设有力推进。

(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好各类群体的住房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20XX年实施保障性住房2138套和6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推进力度,争取建设工程早日完工。

东莞住建工作总结3

以下是城建局对过去一年里纠风工作中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做出以下汇报:

我局根据县纠风办《年县纠风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督查,为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1、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基层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2、制定完善各项制度。

深入开展“四个不让”、“加减乘除”和“五比”、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行风建设年”等活动,制定下发了年度《关于开展纠风工作,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的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实现“四分开”工作实施方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

3、建立防止反弹的激励制约机制和长效机制。

制定完善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把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列入局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抓好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纠风工作

1、完善和深化“四项制度”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约束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论证听证、督察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注重运用行政引导和市场调节双重手段,建立诚信惩戒机制,重点解决招投标中搞串标、陪标、围标和违法转包、分包及在项目施工、项目预决算、中介机构参与等过程中的问题。组织实施承包商预选、招标代理比选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制定房屋产权权属登记工作规程、建立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制度、制定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加强预售款、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

2、加大对村庄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防止和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3、规范中介组织的运行。

认真抓好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实现“四分开”工作的落实,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开展中介组织清理整顿,严查违规行为,健全完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处罚力度,推进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晰政府管理、市场调节和社会中介组织服务的边界,营造说法规范的政务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4、继续抓好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问题。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的问题。加强拆迁计划调控,合理控制拆迁规模,集中力量解决好遗留的拆迁项目。加强拆迁监管,认真落实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理、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推进拆迁管理工作规化,有效规范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的行为,针对拆迁中出现的低收入家庭安置矛盾突出等问题,进一步研究制订相关保障政策,切实做到妥善安置。继续做好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处理工作,努力做到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及时化解。年共实施9个房屋拆迁项目,没有发生群众上访事件。

5、继续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

健全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推进新《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通过在每项工程招标公文里明确市属、县属企业如中标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担保金;除此之外的企业中标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缴纳不少于30万元的保证金;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应提交银行资金到位证明;中标企业应提交社保公司开具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在我县遭受两次洪水灾害的,为保障各施工企业的利益和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又以泰建〔年〕88号文重申了农民工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以调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此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同时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规范施工企业分包、用工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用工行为,把预防和制止新欠工作落实到项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纠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6、继续进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重点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开发项目普查,特别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严肃查处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交易和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结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防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等方面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生。

7、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五公开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在媒体上公开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招投标的要求和准入条件、公开评标办法及标准、公开中标结构、公开行政监督部门举报电话,促使建设工作招投标全过程在公开、透明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进行。

二是严格资质审查制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必须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对在招标活动中采用围标、串标等不正当交易行为违法获取工程的招标人,一经查实,要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限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投票活动。

三是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加强专家库建设,形成专业类型多样,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综合型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加强评标活动的监管,明确招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

四是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要依法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开辟多种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五是严格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专业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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