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 202_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2_〕30 号)从 202_ 年秋季学期起,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调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精神,做好盘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调整工作,结合盘龙区实际情况,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 一、盘龙区原寄宿生补助政策
一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按照全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盘龙区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区级各50%;二是按照每生每年500元,初中700元的标准对盘龙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因学校住宿条件无法容纳造成未住宿仅中午在校吃饭和未住宿不在校吃饭的学生进行补助,资金由区级全额承担。
> 二、调整后城乡义教生活补助政策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202_年秋季学期起开始调整,即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 1000 元/生.学年,初中 1250 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 500 元/生.学年,初中 625 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生 1250 元/生.学年。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分级承担。
> 三、工作措施
(一)提前做好人员摸底
向全区学校(园)下发通知,将政策调整情况通知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上级文件暂未收到情况下,各学校先行对享受补助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保障正式工作开始时的工作效率。
(二)调整政策供餐不停
所有学校不得发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与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整合使用的情况。学生生活补助均由学生先行充饭卡吃饭,补助资金到位后打到学生卡上。不得因政策调整而停止学校供餐,保障学生就学期间伙食。如政策改变后部分学生不在学校就餐,做好学生路途安全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
区属所有义教阶段学校制作告家长书或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告知学生家长新的资助政策,召开家长座谈会做好政策解释及思想引导。
(四)做好认定、公示工作
为避免资助工作中的不公平现象,出现学生、家长思想不稳定因素,各学校严格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必要时进行家访。同时,组成班主任、年级组长、校领导等多人认定小组,对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建档立卡户学生立足于扶贫系统数据,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形式,做好建档立卡户学生补助工作。认定工作完成后,将受助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让学生、家长监督学校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五)做好非寄宿其他贫困学生情况摸底
对非住宿四类人员以外贫困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如经学校多次认定确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摸清底数,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六)抓好重点学校
因盘龙区原来实行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校主要为水源区学校,盘龙区原来还对半寄宿和走读学生进行补助。此次政策调整这部分学校受助人数减少较多,为做好此部分学校的工作,因此次调整工作时间紧,避免学校来回途中耽搁,由区资助中心负责人全部联系这部分学校校长,对校长讲解新政策,提醒注意事项。
(七)到学校实地调研
为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资助中心负责人到滇源、阿子营等学校实际查看学校完成工作情况,了解学生、家长思想动态,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八)做好维稳工作
因此次政策调整幅度比较大,各学校需做好学生及家长的维稳工作,保证政策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一旦发现有不稳定思想,耐心及时进行化解,避免进一步扩大。如有不稳定事件发生时,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
(九)制订区级实施细则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制订区级实施细则,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等,各校根据实施细则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202_年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把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
> 一、领导重视,管理到位
根据江阴市教育局“《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关于做好202_年春(秋)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资助工作,切实做好学生资助管理,确保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学生资助具体工作由德育副校长分管,德育处、会计室、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协助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小组在认真研究省市资助工作的文件基础上,制定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生资助体系。在制度的指导下,学生资助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1.加大宣传,切实把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学期初学校特地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在班主任会议上进行政策宣传,然后由班主任在班级工作群中向家长进行宣传,并给每一位家长发放“告家长书”,签名确认是否需要申请,确保每一位家长宣传到位。
2.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我校在资助工作中,重点把握以下四个环节,一是严把个人申请关;二是严把资助条件关;三是严把公示、公告关;四是资助金的发放。严格遵循工作流程,努力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公正透明。
3.资金到位,阳光操作。
资助金到位后,学校财务室尽快把资助金发放到申请人监护人银行卡中并告知监护人,坚决杜绝资助金截留现象。
4.规范管理,健全档案。
在资助工作方面,要求按资助项目,分年度归档,每个档案的材料基本包括:上级部门的资助文件、花名册、受助学生递交的证明、资助金发放表等相关材料。
> 三、加强教育,资助育人
资助工作不是一项简单的资助活动,学校通过资助工作来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的职能。一方面,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老师、党员与受资助学生开展结对活动,定期谈心与学业辅导,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提高学业成绩;另一方面,学校开展一系列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活动,激励广大学子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参与每一天的学习生活,力争更大的成绩回报学校、回报社会。202_年12月底,学校开展了非遗作品拍卖会活动,活动中学生捐献出拍卖所得收入的20%进行爱心捐赠活动,将购买的书籍、物品捐献给儿童福利院的儿童,为他们带去温暖。
资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资助育人专项研究,把资助工作做得更好!
>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拓展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力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 二、工作要点和措施
1.加强资助宣传
提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各界对资助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抓住重要时点,标语、黑板报。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2. 规范资助行为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儿童受助对象评审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义务教育学校住校生生活补助受助贫困生资格确认是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环节,坚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做法,确保资助工作达到国家、省规定要求。规范资助行为,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上报、审核与资金发放监管工作。规范资助金的发放使用,确保资助金都能按标准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
3. 完善资助体系
邀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关心、资助贫困学生和儿童,奖励优秀学生,搭建特殊困难学生和儿童的救助网络平台。规范资金使用项目,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发放校内资助资金,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
4.妥善处理投诉
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班级、投诉率,并将咨询、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对各班主任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5. 形成感恩氛围
组织并指导3—4年级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组织召开资助工作座谈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开拓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6.强化档案建设 要建立学生资助档案,《曾都区政府学生资助经费申请表》(包括经验核的有关贫困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统计表》、学生资助 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装入档案。以备检查备查。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