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是最常见和通用的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从内容上讲,工作总结就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总体评价、总体分析和总体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以供借鉴。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级河长制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xx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xx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调动社会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推进顺利。现将202_年以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后,及时组建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村委会和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督导检查、考核总结等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出台《罗城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镇级河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各村级河长,构建“党政并抓、上下共管,责任明确、权属清晰”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河长会议、巡查制度、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等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对位工作任务,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摸清河情,精准对象。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段一策及推行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原则,对所有河道进行了明确划界,全面摸清每一条河道的长度、灌溉面积等分布情况,将辖区范围内的黑河;马尾湖、后头湖、明塘湖、天城湖4座小型水库列入河长制名册,按要求统一对镇、村级河长公示牌39块进行更新,对有破损的河长公示牌进行更换,明确镇、村河长姓名、工作职责、工作目标、河流概况、举报电话等,着力从河道淤积、养殖排污、岸线保护、违章建筑、违规采砂、黑臭水体、非法围垦侵占水域等方面,找清每条河流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逐项建档,全部入账。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镇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长制”的受益者转化为“河长治”的参与者。截至目前,累计召开镇村干部会议4次、镇级培训会议1次、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30次,推送河长制微信信息25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册。
(四)强化监管,突出实效。为确保“河长”责任落实到位、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河长办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河道执法力度及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各村级“河长”日常巡河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每月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固定巡河周,确保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的巡河长效机制。镇级河长办负责收集巡查记录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每次巡查有记录、有发现、有整改。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日常河道保洁制度,每月15号和25号为草管员、林管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义务巡河日,并形成考核评比机制,有效的增强了河渠管护保护力度,形成了共防共治共享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省市县总河长令,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非法网箱养鱼,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开展河道采砂整治,恢复河湖库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稳步实施退渔还库,对承担村镇供水的水库坝塘严禁养鱼,对一般水库坝塘按照规划限制养鱼,严格控制投放密度,科学合理进行养殖,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效益。恢复河湖库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实施黑河防洪治理工程,在黑河高台县刘家深湖水库至侯庄村段41.93km的河道范围内新建护岸28.37km。提高河库渠防洪标准及抗旱应急能力。
(六)明确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高台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结合全县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农村“三清一改”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村庄保洁制度,完成13个村村规民约修订上墙、配齐农村共管共享人员81名,“双管齐下”严控农村生活垃圾等污染源排放,逐步通过统一转运、集中填埋方式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在河道途径主要路口设置垃圾斗,有效杜绝了沿河群众乱倾倒垃圾、过路行人乱抛垃圾及偷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完善入河库渠排污管控机制,全面加强重要水功能区排污口监督管理,排查入河湖库渠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开展“恶臭水体”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杜绝水体污染。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七)创新工作,强化网格监管。为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河长制浓厚氛围,切实发挥各村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日常巡护职能,镇党委、政府确定了25名生态护林员和37名草原管理员为义务护河员,根据区域划分,建立了义务护河工作网格台账。按照大村2名小村1名的原则,聘请了20名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监委会主任为河长制社会公共监督员,并执行“河长+警长”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监督范围和监督职权,切实发挥社会公共监督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延伸网格监管触角,强化各村社长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制定了社长责任划分网格图,建立了87个村级网格,形成了镇、村、社层层监管的工作网格。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未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时力投入,由于专项经费投入导致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三是我镇侯庄村、双丰村滩涂面积大,防洪设施不完善,抵御山洪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
三、下一步计划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推进河长制和环保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河湖、生态管理保护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狠抓问题整改,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对乱倒垃圾、侵占沟渠、破坏岸线、污染水源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基本解决河道、渠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实现辖区内河渠无大面积漂浮物,河渠岸线周边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三是健全完善河长巡查制度,明确河长巡查范围、内容、方式、频次和档案记录,突出对巡查出的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村级河长巡查工作。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镇河长制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各村领导的大力协助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的完成了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镇政府辖区内以山区为主,辖19个行政村1个社区。我镇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10条,分别是一江九河,即:镇域范围内。同时经过镇级排查,镇域范围内还存在15条小河,以上河流、沟渠目前已全部纳入我镇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江河管理、整治体系,河长制做到了广覆盖、全纳入。镇级“河长”由镇党委成员担任。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和2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都由党委成员担任河长,对应联系站所协助开展工作,各级“河长”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河流所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村河长”。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镇政府调整了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总河长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对全镇范围内的河流落实了镇河长、村河长、保洁员。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工作站,具体负责全镇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
根据县河长办的要求,镇政府高度重视对全镇河流水域的日常巡查和督查工作,镇级河长每周巡查河道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2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做好巡河记录,备好影像资料,并跟踪整改情况。镇政府河长制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镇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抽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造成后果的,根据相关规定问责。在做好巡查督查工作的同时,强化宣传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各项制度。让镇辖区的村民明白“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
三、清四乱工作。
坚持以《水法》、《防洪法》、《河道治理条例》等司法律例以及文件为根据,在全镇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治理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为改变我镇河湖面貌,镇领导高度重视,不遗余力。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且在各村加大宣传,大多数有素质村民已养成良好习惯。构建责任明确、和谐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治理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围垦湖泊、不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四、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根据我们所处地理位置及气候特点,抓住新农村环境整治有利契机,村内卫生和河道卫生相结合,今年以来,镇政府动员机关干部、各村村干部及群众近800人,动用钩机60多台次,铲车20多台次,四不像40多台次,三轮车70多台次,对全镇河流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清理垃圾近3000多吨。清理河道堆积杂物、柴草垛20多个,清理河道拴养牛栏5个。
五、202_年工作计划。
镇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河长制工作,强化宣传力度,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强化行政监管执法,推行巡河制度。确保河长制工作受到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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