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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共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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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1

一是必须克服以办理者自居,视大众为纯真的办理东西的不对见解。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本身和人民大众的干系,总是以为,本身是代表当局办理人民的,大众便是公安构造的办理东西,所以,总是以办理者的身份对大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刺耳、事难办”,无形傍边把本身摆到了大众的作对面,工钱地拉远了民警与大众之间的间隔,感化了全部公安步队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大众根本遭到了进攻和摆荡。如许的民警恰好健忘了本身来自于大众,赖以大众的养育而糊口生涯,靠大众的赞成而工作,把办理和办事分裂开来、作对起来,只珍视办理,向大众施加压力,而健忘了经心全意为人民办事这_的根本主旨,把立警为公、法律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当作好新局势下的大众工作,就必须最终摆正民警与大众之间的干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完全抛却纯真的办理见解,把办事摆到与办理划一紧张的职位处所,寓办理于办事当中,在办事中表现办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大众的告急为份外负担的不对见解。在农村,该当富裕必定的是,跟着法制宣扬教诲的.连续深切,大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进步,一碰到难堪招窄的事变,告急于法律、告急于公安构造的行动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略的现象是,大众不知道哪些事变应当归哪个部分担,有事总承诺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救助,这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也表现了大众对公安民警的富裕相信。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精确对待这类事变,大众的告急,属于我们管辖范畴内的事变尚能够及时欢迎、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变,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大众拒之门外,不做耐烦细致地解释,不报告应当到哪个部分去办理。长此以往,大众对如许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构造的诺言度无形中打了扣头。本来,厚道、浑厚、敦朴的农村大众,是合情合理的,你只要和蔼可掬地把道理给阐明白,谁也不会故意难堪人的。对付属于我们权柄范畴内的事,应当尽力办、尽快办,连续进步办事效果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付不属于我们职责范畴内的事变,也必须热忱向大众解释明白,救助大众关联大略明了报告去哪个部分办理,大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变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谢。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大众哀告我们办理的事变嗤之以鼻的不对见解。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构造义不容辞的紧张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讲,大众告急于我们的每每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敷公安构造的备案标准,治安惩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构造管辖范畴内的事,但恰好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大众看来倒是事关其切身长处的大事,也恰好是因为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办理,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穷年累月,摩擦导致胶葛,胶葛演变成械斗,直至变成治安或刑事案件,感化了农村的和谐,感化了农村的治巩固定。所以,“大众长处无小事”的告诫该当似警钟时候反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自动参加民间矛盾胶葛排查补救工作,下气力帮忙党委、当局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和谐好、办理好,把矛盾和胶葛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抽芽状况。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2

***派出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派出所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深化平安佛坪建设,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公安工作情况

1、20xx年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57起,治安案件全年发案10起,查处9起,查破率90%。查处违法人员15人,罚款2人,治安拘留2人,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矛盾50余次。刑事案件发案1起,刑警大队受理。

2、辖区13个村,共设6个警务室,配备辅警15人,汽车1辆,摩托车4辆。其中三河口警务室为边际联防重点警务室配备一名民警和四名辅警。民警在警务室工作每月不少于10天,每周下乡不少于2次。

3、目前共办理了二代证200多份,户口60份。完成了一换二工作,走访普查200户涉及常住人口20xx多人。登记重点人员65人,新登暂住人口50人,并发放暂住证,外出务工人员930人。登记旅店业3家,机动车修理3家,美容美发6家。行业场所的治理有效的净化了辖区治安复杂场所的环境。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3

xx镇地处温岭市东南沿海,集海塘、山林、农田于一体,地域广阔,人口分散。全镇115个村居,140平方公里,万常住人口,2万暂住人口。xx镇是温岭市有名的信访镇,人多矛盾纠纷多,加之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因此而引起的治安问题甚至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也大量的牵扯了公安警力和工作精力。

xx派出所针对辖区矛盾纠纷现状,在积极争取xx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原有的四级调解机制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推出的人大代表介入调解机制,使公安调解工作在息访、化解矛盾纠纷上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四级调解机制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一些比较难处理的问题,面对新的问题,xx派出所在调解实际工作中精心探索,针对这些新问题的矛盾纠纷实际“量身裁衣”,创新推出了“人大代表介入调解机制”。

所谓“人大代表介入调解”,即在原来的纠纷调解制度基础上,将部分德高望重、在当地有一定威望,且具有一定的组织、表达能力的人大代表聘请为调解员,利用他们的个人魅力和社会威信,促进矛盾纠纷调处。

特殊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使我所的调解工作如鱼得水。自人大代表介入调解制度运行以来,xx派出所及时化解了多起疑难复杂、涉群涉访的矛盾纠纷,有效地减少了各类“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xx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同时,由于新的调解机制有效运行,使大量的警力从非警务工作中解脱出来。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4

>  一、加强领导,强化执法监督

为了把“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政执法队伍,年初我所就成立了专门的法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长为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日常监督由分管所长具体组织;行政一把手定期抽查。通过这种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维护广大车主、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塑造“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运政形象。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运政执法水平

今年我所借法制宣传日契机,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在客运站站前广场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印制《条例》宣传传单xxxx份,分发给相关部门和广大经营户。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到车站、客运企业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要求各客运企业、车站运用广播、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条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为全面提高我所职工的执法水平,我所着重从运政人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入手,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制培训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律专家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领导讲授法制课活动,对职工开展系统的《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_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二是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制培训考试,普法知识考试。通过学习使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正确执法;三是利用各种会议和文件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警示教育。通过这些宣传教育,全所职工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普遍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依法管理道路运输市场奠定了基础。从年初到目前我所没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更没有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健全的组织机构,广泛的宣传教育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要使运管队伍真正成为一支高效、廉洁、执法公正的队伍,仅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为此,我所一方面在职工中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创行业标兵”的活动。另一方面从业务管理、行为准则、执法监督等各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结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运管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认真贯彻执行运政人员“十不准”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和《_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为使我们的运政管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方便群众,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所今年将违章案件在运政大厅统一办理,实现了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效的防范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保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市场管理

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运输,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是道路运输管理的目的。为了保护合法,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广大驾乘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所一方面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市场管理。另一方面又加大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打击“黑车”的力度。按照年初目标考核办法,我所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稽查过程中,不论何种车辆,只要违章事实一经认定,即当场给予纠正,并填写违章行为通知书,收录相关现场笔录和影像资料,按照执法程序告知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对于严重超载的客运车辆,及时安排车辆转运旅客;对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和驾乘人员从事运输的,一经发现,则当场中止运行。并及时通知有资格运输的企业和驾乘人员进行运输,以便消除隐患,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活动。为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我所稽查人员积极配合曾都分局组织力量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进行专项检查。查处黑车5台,有效的维护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是积极开展“进站场,达标准,除隐患”客运站整顿活动。曾都运管所精心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运管机构工作人员与各客运站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进驻客运站开展“进站场、除隐患、达标准”工作。督促客运站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议,督促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在整顿活动_清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进站车辆22台。查处客运站安全隐患起,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三是积极开展卧铺客车专项整顿活动,我所工作专班于9月20日起逐车逐线对辖区卧铺客车隐患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技术档案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准驾相符、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是否超期,车载GPS监控设备及消防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确保卧铺客车安全出行符合标准。在检查中发现,汉正街线路卧铺客车由于深夜发班,存在未经安检擅自上路营运情况,检查人员立即责令该线路车辆必须提前进行安全例检后方可营运,并针对这一情况对所属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中心客运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我所还督促辖区内客运站加强站内管理力度,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制度,全面实行检票口和车辆出(进)站口的.封闭管理,“三品”检查仪要正常投入使用,做到每包必检,杜绝“三品”上车的隐患发生。

今年全年我所共出动稽查人员1000多人次,查处违章车辆余车次,处罚起,批评教育余起,罚款元。受理投诉起,处理起,回复率100%。排除各种隐患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赔偿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通过以上工作,我所今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有待我们在来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5

今年以来,XX 派出所在县公安局和xx乡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加强人口管理,强化治安管理,严格执法办案,热情服务群众,狠抓队伍建设,有力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法制环境。

一、加强法制宣传,促进社会和谐

我派出所十分注重广大群众及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我所大力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十八大三中全会期间,通过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及法制宣传活动周等形式,广泛宣传《刑法》、《民法》、《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法律宣讲进村组、进校园、进家庭,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并注重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了法律教育进课堂;积极实施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说好话预防计划》的具体要求;继续做好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了青少年成长环境。

二、注重社会稳定,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对道路安全进行了治理;认真贯彻落

实道路安全百日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对全乡范围内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进行了登记,并密切配合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6

20_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且把法治要求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案件审核、刑事案件“两统一”、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安全体系、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开等重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发现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案件审核,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

为提高办案质量,法制部门切实加强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审核把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时限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量关,并对音视频的上传情况和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严格审核,继续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我局受理刑事案件1493起,行政案件1511起。批准刑事拘留389人,批准逮捕147人,取保候审438人,监视居住91人,移送起诉617人。共作出行政处罚828人。

二、加强执法监督,持续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沧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沧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执法质量季度考评的意见》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各办案单位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考评采取交叉的方式,各办案单位的考评人员集中到法制大队参加考评。通过从网上执法办案系统中抽取各被考评单位考评时段内办理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评分标准》逐案进行考评。考评工作结束后,为确保考评质量,法制大队民警抽查考评时段内的部分案件进行复核。最后,对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计分、排名,并将考评情况下发通报,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20_年1月以来,我局共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4次。共考评刑事案件1400起,行政案件1500起,发现执法问题191余处。

三、加强案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受立案监督职能

案管中心坚持每日受立案巡查制度,指派专人对受立案情况及视频材料回传情况进行巡查通报,督导各办案单位进行整改,20_年以来共审查接处警案件17047起,其中刑事案件受理1493起,行政案件受理1511起;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案件50起,下发责令履行受立案职责通知书294份。

四、利用科技支撑,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网上协同办案系统。按照省政法委《全省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协同办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广应用案件“协同办案系统”,保证了案件信息在公检法机关之间信息化流转。20_年1月以来,共流转至检察院刑事案件533起,其中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3起,提请逮捕案件180起。二是全面推进高清数字审讯系统建设。我局投入50余万元对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场所进行了升级改造,按照一级办案场所要求高标准完成建设施工,设置询问室4个、询问室2个,安装6套“高清数字审讯系统”,并结合齐桥派出所实际情况建设完成执法场所建设,安装2套高清审讯系统。通过安装高清数字审讯系统,实现所有信息记录自动生成、自动刻录,并与网上执法办案系统自动对接。切实严格执行办案场所使用“四个一律”规定,确保执法安全。三是全面推进执法执勤音视频管理系统建设。在建成音视频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类执法环节视频上传的管理,实现了对重要执法办案流程里面涉及到的音视频进行全程管理,大大提升视音频数据对执法办案、执法监督的有效作用。四是为23个执法办案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及可配套联网的执法记录仪,与执法办案系统完成联网对接,实现执法记录视频资料的自动上传功能,五是在完成办案中心与泊镇所轨迹追踪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完成了刘庄所、新兴所、古楼所、富镇所、交警大队的执法轨迹追踪系统建设,五是加强对我局各单位办理案件的涉案财物处置监督力度,依托涉案财物管理平台,指导各单位依照管理规定处置涉案财物,对已办结案件中收缴的财物全部交入局中心库管理,符合自管库保管条件的及时在系统流转。六是加强取保候审移动管理系统监管力度,依托取保候审移动管理系统平台,督导各单位对取保候审人员全部录入系统,实现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动态管控。

五、加强执法公开,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常态运行。

一是及时更新燕赵警民通门户网站的“执法公开办事大厅”的公开内容;二是在腾讯、新浪网官方微博平台发布重大警情和预警防范信息,积极与网民进行实时互动;四是坚持行政处罚裁决文书网上公开。各单位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管理工作办法》和执法公开的工作要求,在阳光警务查询系统行政处罚裁决公开平台公开发布行政处罚裁决文书,法制大队定期对行政处罚裁决文书的发布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办案单位进行整改,并定期通报文书公开情况。20_年1月1日以来,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裁决文书820份,对依照规定符合公开条件的全部由办案单位公开,不予公开的由办案单位写出相应情况说明。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_年以来,我局把“三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法制大队由专人负责协调各单位一起积极工作,对原有三项制度的各项制度、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进行重新梳理。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按照要求对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办事指南、执法依据进行重新梳理,在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重新公示并对及时更新变动内容。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认真落实_、省厅有关现场执法执勤音视频记录、询问证人受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等相关规定,全面推行全程音视频记录制, “执法六必录系统”与“执法办案八必录平台”同时运行,实现将办案全流程的音像、影像资料全部传输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纳入网上管理监督。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办理行政案件,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出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由派出所作出处罚。对符合重大行政处罚审核范围的案件,由办案单位调查取证后全部呈报我局法制部门,经办案部门、法制部门和主管领导集体研究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按要求报司法局法制科备案审查。

七、以人为本,强化培训,全面提升民警执法执勤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20_年以来,泊头市公安局通过视频教学的方式,从涉案财物管理平台、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管理平台的操作应用,执法轨迹追踪系统操作等方面,组织民辅警进行集中培训,各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员、民辅警及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共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一是开展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和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的应用培训。由安装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公司技术人员对涉案物品的登记、扣押、申请入库、生成文书、交接签字环节的流程进行了具体操作和演示讲解,加强和推进该系统的规范应用;并对执法记录仪上传视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培训,规范民警对记录仪的操作使用,并对视频上传中视频命名不规范、上传的视频时间不同步、格式不对视频打不开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做好六必录系统和执法办案系统视频的对接上传,保证视频的正常查看;二是开展执法办案场所轨迹追踪系统操作使用培训,由公司技术人员对嫌疑人进入办案区的流程,包括登记、核查、安全检查、定位卡发放收取、进入审讯等进行操作演示,并将该系统存储的资料信息上传至六必录系统,实现与执法办案系统的无缝对接。三是开展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培训。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7

“三基”工程建设是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的重要法宝,今年是三基工程建设三年规划的决胜年。xx派出所在市局党委的指导下,在xx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_、省公安厅、市局“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走创新求实之路,充分发挥每个民警的潜能,认真找准切入点,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三年规划开展落实,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创新警务运行机制为根本,结合市局开展的“明法理、正警风、创满意”、“实效大防范”、“四整治一攻坚”、“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危险物品管理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增强实力,激发活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工作效率,基本实现了工作制度、基础台帐、外观标识、内部设施、警务室建设的五统一,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为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的专政职能和引导服务功能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今后的基层公安工作创新长效机制。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8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_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通过执法公开,提高了对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必要性认识

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通过执法公开,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执法公开,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三新”:即建立了约束新机制,督促民警自觉约束行为,维护自身形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拓宽了监督新渠道,使民警随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了宣传新窗口,为群众更多地了解执法机关和新的法律法规提供方便,使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3、通过执法公开,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通过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公安民警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民警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觉悟,改善了警民关系,促进了公安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9

     20xx年以来,襄城县质监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争取四方支持,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快速发展的轨道。

>一、争取局党组的支持。

局党组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发展的源泉。我局对以往社会、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归类,从中发现了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例如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条不恰当、事实认定不准确、收费标准不透明,以及在执法办案中的“人情案”、“暗箱操作”和处罚弹性过大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我局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绝不姑息,从严处理。另外,局党组将全年执法打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争取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

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局党组结合“素质提升年”获得的要求,制定出了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局党组号召,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下企业检查时,主动向企业发放“阳光卡”、“禁酒令”等卡片,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此举既拓宽了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信息反馈、来源的渠道,使行政相对人有苦可诉,也进一步制约和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使个别有非分想法的人不敢为。

>三、争取企业的支持。

企业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动力。也许有人说,在企业的眼中,行政执法部门就是罚款的,是与企业对立的,很难取得企业的支持。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转变思维,变对立为统一,与企业真心交朋友。在执法的过程中,积极向企业宣贯新的标准,多向企业提合理化建议,让企业明白,我们的监管、处罚只是手段,我们的最终目的是组织企业依法生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确保人们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在行政执法中要真正做到“监督一个产品、规范提高一个企业,监督一类产品、规范提高一个行业”。

>四、争取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

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是行政执法的合力。行政执法工作,对质监部门而言,绝非“独角戏”,而是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人们群众广泛参与的“集体舞”,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的办理,更需要我们借助于公、检、法等部门的积极协助,才能顺利结案。我们今年二月份办理的一桩案件,处罚金额高达10万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要争取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通力协作,形成有效监管机制。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10

森林公安执法依据汇编

一、林业行政案件

(一)法律授权案件 依据: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的《_森林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_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2、滥发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3、买卖林业行政许可证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森林法》第42条第1款;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森林法》第43条;

5、营利性活动(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等)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1款;

6、在幼林或特种用途林地砍柴、放牧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2款;

(二)行政委托案件

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只有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才能且应当以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查处上述案件。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不得查处上述案件。具体案件:

7、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森林法》第45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3款;

9、非法经营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

10、非法采种等毁坏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

11、非法开垦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12、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2款;

1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15、不按照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16、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

17、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

18、非法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

19、非法改变林种《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6条;(注:第1-19条属于违反森林法案件)20、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1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3条;

21、非法狩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

22、乱捕滥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3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5条;

23、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注:20-23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24、非法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产品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

25、伪造、倒卖、转让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件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7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8条;(注:24-25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制度

26、非法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9条;

27、外国人非法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40条;

28、擅自放生或管理不当使引进动物逃至野外《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第42条;

29、取得驯养繁殖资格却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第5项;(注:26-29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制度)

30、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

31、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2、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3、非法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

34、非法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1条;

35、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1款;

36、机动车辆不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2款;

37、非法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3款;

38、森林失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3条及相关条款;(注:第30-38条属于违反森林消防法管理秩序)

二、森林治安案件

依据:根据省林业厅、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林公〔20_〕21号)文件,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_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下列森林治安案件: 具体案件:

1、谎报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野生动植物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2、违反国家规定,在林地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

3、盗窃、损毁公共设施案件中,盗窃、损毁林业公共设施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第1项;

4、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1项;

5、盗窃案件中,将国家、集体、个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的案件; 诈骗案件中,诈骗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案件;哄抢案件中,哄抢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 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 故意损毁财物案件中,故意损毁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林木、苗木等森林资源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6、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公安警用车辆和森林消防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

7、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

8、收购森林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涉林案件赃物嫌疑的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3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案件中,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者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涉林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4项;

9、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案件中,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1项;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治安案件。

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_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_〕156号)、《_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_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1款;

2、滥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2款;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

(四)》第7条;

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5、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

6、走私案件中,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 《刑法修正案

(七)》第1条; 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案、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 《刑法》第151条;

7、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林木及造成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4条;

8、失火案件中,造成森林、林木及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5条第2款;

9、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案,哄抢树木的根、茎、果实、种子、花、花粉、树脂、树皮、枝叶等植株组织的案件 《刑法》第268条;

10、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的案件 《刑法》276条;

1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1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

13、非法狩猎案 《刑法》第341条第2款;

14、非法经营案件中,买卖《允许进口证明书》、《允许出口证明书》、《允许再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案件 《刑法》第225条;

15、伪造、变造、买_家机关公文、证明案件中,伪造、变造、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出省运输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检疫证明、木材运输证明、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征用或者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由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的案件 《刑法》第280条第1、2款;

16、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盗窃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4条;

17、抢劫案件中,抢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3条;

18、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7条;

19、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案件中,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中犯罪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案件《刑法》第312条; 20、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占用林地的案件 《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正案

(二)》;

2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中,非法转让、倒卖林地使用权案 《刑法》第228条;

22、诈骗案件中,利用森林、林木实施诈骗的案件 《刑法》第266条;

2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森林、林木案 《刑法》第275条;

24、妨害公务案件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 《刑法》第277条第1款;

2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中,向林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刑法》第338条。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11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于我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赣州公路分局:

我段在接到赣路政字[20_]10号文关于《关于做好公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段精心组织人员,结合当前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分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布置,对我段行政执法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认真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段路政执法人员除路政股长取得行政执法证外,另外两人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文明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段路政股新进一个竞争上岗人员,目前尚未统一着装。

三、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段建养任务繁重,行政上常调度使用路政车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路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影响了部分工作计划的实施。

2、少量路政案件未及时调查处理。

路政工作是“窗口之中的窗口”,路政工作是否搞好关系到我段的形象问题,也关系到我段路政股能否保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荣誉问题,我段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将上述存在的问题加以彻底解决,真正树立我段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展现窗口文明,促进行风工作建设的根本好转。上犹公路段

二00一年六月五日

一、执法不公是当前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20_年以来,泊头市公安局通过视频教学的方式,从涉案财物管理平台、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管理平台的操作应用,执法轨迹追踪系统操作等方面,组织民辅警进行集中培训,各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员、民辅警及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共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公安基层警务执法工作总结12

适应新的工作局势和要求,连续立异工作方法方法,是基层警务室工作连续获得新的进展,创设出新的场面的必要路子。做好大众工作,必须鄙人列三个方面连续立异方法方法:

一是要立异入户核对的方法方法。入户核对,是基层民警把握辖区居民环境、有效加强人口办理和户籍办理的紧张伎俩,也是警务室民警明白大众家庭出产、糊口生涯等环境,明白大众难过,改进警民干系,有针对性地为大众供给办事的必要路子。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根据上级公安构造的联合安排,按时到大众家中进行核对,贫乏自立性,偶然也每每因为大众家中无人没法进行。新的局势下,入户核对必须根据农村的特别环境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华到达抱负的结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丁壮工作力返回了故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对、兵戈大众的最好机遇;春种、秋收季候,大多男青、丁壮工作力也返回农村,这就必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访问查看。对付那些养殖大户、莳植大 户、贩运大户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农闲季候随时进行访问,明白其所需、所想、所盼,明白他们的治安需求,救助办理实际题目。

二是要立异办理相干证件手续的方法方法。跟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步调的加快,人财物大滚动的趋必将定要波及到农村。每一年农村都有大量的青、丁壮工作力要外出打工,每一年都要有必定命量的农村中门生

要到外埠就学,每一年都要新增必定量的灵活车,每一年都要有必定量的外来人员到本地辖区打工或创业。大众到公安构造办理身份证、户口和车驾手续及牌照等的机遇大大增加。比年来,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创设了上门办事、预约办事、延时办事、代劳办事和“滚动警务车办事”等多种办事式样,获得了大众的广泛欢迎,应当连续倡导和发扬。每一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结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纳了将辖区各村按时候前后次序排开的做法,由长处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结深切到各村自动为大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便利了外出打工的农民。跟着科技强警步调的连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如今入手下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纵技巧的培训和练习,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大众供给更加快捷、便利、优良的办事。

三是要立异社会治安防备的方法方法。构造、宣扬、策动大众切当进步自防自治本领和程度,搞好社会治安防备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大众工作的一项紧张任务。比年来,基层民警在当真构造搞很多多少种式样的联防队、巡查队构筑的同时,大力大举推行了物防和技防等办法。比如安置远红外线报警装配、“气死贼”等,花钱不多结果明显的伎俩获得了大众的承认,这些方法是值得警务室民警连续发扬光大的。跟着农村经济的敏捷成长、农民糊口生涯程度的渐渐进步,新鲜、有效的技巧防备伎俩会愈来愈多地被农民所接纳,警务室民警必须坚定立异、成长的理念,随时把握进步的技巧防备办法的成长方向,针对辖区环境,及时推行安置各种进步的技巧防备配置,在抓好治保会、联防队构筑的同时,令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联合,渐渐向更加珍视技巧防备方面的变化。当前特别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交易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关键部位和荣华的农贸集市当令安置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减警务本钱,进步防备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备中获得切当的保卫,看到公安构造的办事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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