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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手抄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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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以下是本站分享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2_年,共青团洪洞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我县现有青少年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4%,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洪洞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县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XX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咨询服务XX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 三、创新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  四、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县一中、二中、三中、东街小学等学校都成立了自己各具特色的法律学校,他们分别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法律者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他们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通过团队组织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副校长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学生强烈反响,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由于学校团队组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校通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基地、配备法制副校长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  五、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中小学“校园净化工程”

  针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不良文化产品,毒品、黑网吧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团县委充分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定期联合县文化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团队组织也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在校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的危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教育活动,杜绝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学生彩票等不良文化产品进入校园。

  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手段,有效遏制青少年毒品犯罪活动。各级团组织还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读书会、演讲赛等活动,举行千名青少年学生拒绝毒品签名仪式,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让广大青少年主动认识毒品对身心健康的危害。

>  六、发挥职能、感化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

  团县委的同志每年定期参加法院少年庭的审判工作。作为少年法庭的陪审人员,在积极参与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的同时,还进一步深挖了少年犯犯罪的心理和外界因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还坚持把感化教育贯穿始终,基本做到了审理一个、感化一个、挽救一个、教育一大批的目的,不断增强少年法庭的作用,事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的宗旨。通过组织犯罪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举行案例分析会等活动,在法律实践中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在实践中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团县委还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同志成立了“洪洞县青少年法律宣传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团县委与县综治办联合成立了“洪洞县青少年维权服务队”,对少管所里服刑的少年犯进行定期的帮教,对刑满释放重新走向社会的问题青少年,帮助他们推荐就业岗位。通过对问题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也减少了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

>  七、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城县下岗职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真情助困进万家”扶贫帮困行动、“托起明天的太阳”行动、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创建快乐成长服务站,关爱和服务城乡特殊和困难少年儿童。启动“同一片蓝天,同一样笑脸”——手拉手互助计划,着眼于农村及城县薄弱学校少先队建设和发展,通过希望工程不断拓宽筹资渠道,为手拉手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让少年儿童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与教育。

  加强青少年社会事务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问题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帮助。加大对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等相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力度。大力推动各乡镇100%建立预防组织,完善预防组织成员联席制度,强化考核机制,发挥预防办参与处理、协调、督办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坚强领导和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育年”活动为契机,以“素质育人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校园”的目标,始终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突出地位,全市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对“两法”地深入学习,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制定规划。在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培训。在教师培训中。一方面积极组织系统地学习两法内容;另一方面全面提高班主任法律意识,强化“两法”的贯彻落实。学校给每位班主任教师购买了霍懋征《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一书、定购了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主流媒体《德育报》,学校利用网络下载文章供教师学习,以更新教育观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坚持月培训制度,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科学指导,聘请专家对班主任进行了《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怎样写学生的个性化操行评语》、《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三是搞好宣传。为使“两法”深入人心,学校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学生上街发放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等宣传形式,使“两法”逐渐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实行了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了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一是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组织学生收听法制报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观监狱等教育形式,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从社会环境入手,治理校园周边秩序。为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校领导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三是从父母影响入手,抓好家庭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学校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并把“两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家长明确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四是从教育转化入手,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我们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

  四、进一步完善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市直各院校和县(市)区部分学校设立了驻校警务室,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学校和公安部门有了经常性的联系,确保学生身心安全,避免伤害事件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聘任法制副校长865人,进行法制讲座、法制报告25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30多万人(次)。

  五、“控辍保学”,从源头上做好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青少年犯罪一般是从辍学、厌学开始,近几年各初中非常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在每年三月、九月的“控辍保学”活动月中广泛开展“控辍保学”的系列活动,如千名教师访万户家庭活动,献爱心送温暖扶贫助学活动,争创“无辍班”“控辍免检校”活动等。局领导包校、校领导包班、班主任包人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以法、以情、以德、以责控辍,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市教育局按照“教育为本、预防为主,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综合治”的方针,坚持“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线,结合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和实际需求,通过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强化了思想教育,有效整合了资源,逐步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没有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件和犯罪判刑人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精神,我们对流落在我市城镇的青少年实施了有效救助,切实保护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深入检查

  市政府领导和市民政局领导十分重视救助管理工作,在救助经费、人员配备、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给予了关心和支持。年初,王萍市长亲自深入到市救助管理中心站看望全体工作人员和在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日常管理、生活照顾,成为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家庭,并尽早与其家人取得联系,为其早日返回家庭做好工作。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全市救助工作和市救助管理中心站的工作汇报,深入到中心站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注入了精神动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机构设施

  各级救助站是民政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的机构,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救助保护机构。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各地救助机构、设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好的完善和较快发展。到目前,市本级和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救助机构、明确了工作人员、落实了救助经费。市救助管理中心站是我市救助流浪儿童的主要机构,中心站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流浪乞讨青少年的救助保护工作。为了给救助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20**年初,将原来的封闭式救助站改造成敞开式、花园式救助站,还在救助站内设立了图书室、儿童活动室,添置了儿童健身活动器材,为进站受助儿童提供了温馨的生活环境。市儿童保护中心列为全省20**年重点建设项目,省民政厅给予170万建设资金,我们按照省厅要求,已经在拆除老办公楼的地址上,建设一栋5层楼的儿童保护中心,明年投入使用。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将新增5-7个救助站,到时流浪儿童救助、教育、保护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救助保护

  一是加大了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

  一年来,在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救助法规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知识。

  二是上街劝导进站救助。

  逢年过节或市里大型活动时,由市局领导带队,邀请公安、城管等部门参加,业务科室和市救助管理中心站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巡视队,在中心城区的吉安火车站、中心汽车站和步行街、人民广场、井冈山大道、沿江路等流动人口较密集的街道、场所进行巡视,向市民和流浪青少年发放救助引导卡,引导、劝导正在街头流浪的未成年人进站受助260人次。

  三是体贴关心。

  在救助站里,工作人员对每一位进站受助的流浪青少年都给予精心的照顾,为他们提供热水洗澡、理发,更换干净衣服,发现病情及时给予救治,同时,及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确保流浪青少年安全顺利返回家庭。对救助站送返回家的青少年,我们还不定期进行回访和信息追踪,了解其现状,配合其家长对流浪青少年进行教育,确保流浪青少年不出现重复救助的现象。

  四是用心关爱流浪青少年的成长。

  流浪青少年是特殊的弱势群体,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关键的年龄段,稍有不慎,就会被误入歧途,为此,市救助站在做好生活救助的同时,对380人次进站救助的未成年人,特别关心他们的精神世界和心灵成长,给他们正面教育、给他们讲法律、讲案例,加大了对进站流浪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挽救了那些在犯罪边缘徘徊的青少年。

  四、加强横纵联系,强化联动建设

  流浪青少年救助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民政部门与公安、卫生、城管、社区等共同行动,经常联系沟通,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救助机制,为流浪青少年营造了全民关爱的社会氛围。今年,XX区民政局与市救助管理中心站和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经过两个月查访,将在上海流浪近一年的女童李明凤顺利送到天玉镇流坊村与家人团聚,解除了她一年多的寻亲之苦。

  针对流浪儿童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和智力等因素,救助站还因人施教,适时开展一些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激发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热情,让他们在站内找到家的感觉。一年来,我市共救助流浪青少年380人次,让380个家庭得以团圆,通过我们的救助关爱,预防了他们违法犯罪,为促进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救助经费不足。

  市救助管理中心站和各县(市、区)救助站都存在这个问题。

  二是救助网络不健全。

  县级救助站大部分是兼职人员,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街道、社区救助网络建设刚起步,使救助工作受到影响。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主动向市民和流浪人员发放救助引导卡,积极发挥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设置的救助引导牌和社区宣传栏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文件精神,让全社会都了解并关心支持流浪青少年的救治管理工作。

  二是继续强化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进一步强化与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健全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110”巡警和城市管理部门的作用,共同做好流浪青少年的救治管理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是做好救助服务工作。

  对进站受助的流浪青少年要倾情关爱,倍加关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做好救助服务和人性化管理工作,并尽快与其亲属取得联系,确保他们早日安全返回家中。

  四是建立健全救助网络。

  逐步建立以设区市救助管理中心站为龙头,县(区)建立救助站为基础,街道临时救助点为补充,社区救助咨询点为网络的四级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形成四级联动、各有侧重、全程覆盖的救助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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