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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工作情况总结(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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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汉语的意思是概括。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法典工作情况总结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民法典工作情况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以多种方式学习宣传民法典。现将学习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布置。9月30日,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会议室集中学习民法典。目的是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大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观念,深刻认识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重点,突出亮点。重点系统阐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鼓励自学,不断提升。号召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智慧普法平台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及智慧普法APP等相关网络平台进行自学。进一步认识到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第二篇: 民法典工作情况总结

  为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提高单位全体人员《民法典》应用能力提升,本单位党组坚持学用结合、宣教一体,扎实开展动员部署、研讨交流、普法宣传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全体人员对《民法典》学习的深入度、理解的准确度和适用的精准度,促进了群众法制意识提升。
  一是党组带头、示范引领,将《民法典》学习作为加强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对学习贯彻《民法典》的组织领导。
  二是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三是全员参加、学思践悟,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新热潮,大力提升《民法典》的学习培训效果。为了更好更好的掌握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我单位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三篇: 民法典工作情况总结

  202_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伴随每个人的一生,为全面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双河乡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推动《民法典》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制定方案系统学。我乡结合市、县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制定学习宣传方案,深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等的法治思维,促进公权力的依法行使,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乡村干部带头学。乡村两级干部把学习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人大代表和机关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要求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民法典》,切实形成“头雁效应”

  创新形式普及学。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线上”依托城口人大、双河政务等微信公众号,扎实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各类工作群及时转载《民法典》内容、小知识等,形成“指尖上”的普法,推动《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线下”通过印刷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书籍,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片等,积极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鲜明特色,引导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法润万家全民学。结合“12·4宪法日”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万家等活动,组织农村新乡贤、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伍,走村入户开展“面对面”精准普法,充分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社区教育学校等宣传载体,把《民法典》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到乡村建设之中,真正打通《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第四篇: 民法典工作情况总结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部署,州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
  民法典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会同州委宣传部及时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及民法典贯彻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具体要求及责任分解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统筹部署。
  202_年7月16日,州委书记刘文新主持召开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在家州委常委、其他州级领导干部、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均就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专题学习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措施,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冉博亲自协调,邀请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傅智文赴黔西南州通过视频方式为全州广大领导干部讲授民法典。
  (二)全面铺开,形式多样开展宣传
  按照省厅要求,及时组建州、县两级民法典百人讲师团,由讲师团成员赴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宣讲1000余场次。202_年8月11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采取文艺搭台、法治唱戏的方式,赴扶贫点晴隆县长流乡开展两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暨民法典宣讲法治文艺活动,参与群众202_余人,在长流乡掀起了群众学法热潮,同时也为全州民法典学习宣传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模式,积极发挥州内主流媒体作用,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兴义频道等平台每周播放六次《民法典》宣传短片,充分依托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解读、《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积极联系州电视台等媒体深入报道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弘扬《民法典》。全州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景区街道、流动载体等均部署张贴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图画,在全州营造浓厚民法典宣传氛围。
  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置社区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利用赶场天进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宣传民法典。其中册亨县司法局成立了《民法典》宣传小分队,到新市民安置点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今年是实施民法典的第一年,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认真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厅关于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要求,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制定了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并于3月21日选派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赴望谟县郊纳镇为100余名乡镇党政干部、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以此带动全州141个乡镇基层干部、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民法典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县(市、新区)及单位对民法典宣传贯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未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学习宣传方式单一。目前的学习宣传主要体现在面上的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职工对民法典与自身工作业务结合不够,群众对民法典的基本知识不了解、不掌握。
  三是部门协同宣传效果不佳。民法典宣传贯彻是各级各部门共同责任,虽然进行了责任分解,但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对民法典宣传贯彻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社会面宣传未能持久广泛开展,有一阵风的情况,未能形成声势浩大持久发力的宣传态势。
  五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法典宣传方式不到位。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特点,在运用“双语”开展民法典宣传投入、谋划和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实际,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认真找准载体、拿出硬招实招,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民法典实施在黔西南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由州委依法治州办、州法宣办牵头,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特别是将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开展好州级示范宣讲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新区)对所有乡镇、村组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做到141个乡镇及所有村组干部宣讲培训全覆盖。举行全州性国家公职人员、学生、群众等多层次民法典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提高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民法典相关联配套法规制度清理规范。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认真开展与民法典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活动。由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收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生态环境侵权修复制度等完善落实。推进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四是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民事、刑事检察工作及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第五篇: 民法典工作情况总结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部署,州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

  民法典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会同州委宣传部及时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及民法典贯彻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具体要求及责任分解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统筹部署。

  202_年7月16日,州委书记刘文新主持召开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在家州委常委、其他州级领导干部、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均就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专题学习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措施,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冉博亲自协调,邀请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傅智文赴黔西南州通过视频方式为全州广大领导干部讲授民法典。

  (二)全面铺开,形式多样开展宣传

  按照省厅要求,及时组建州、县两级民法典百人讲师团,由讲师团成员赴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宣讲1000余场次。202_年8月11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采取文艺搭台、法治唱戏的方式,赴扶贫点晴隆县长流乡开展两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暨民法典宣讲法治文艺活动,参与群众202_余人,在长流乡掀起了群众学法热潮,同时也为全州民法典学习宣传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模式,积极发挥州内主流媒体作用,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兴义频道等平台每周播放六次《民法典》宣传短片,充分依托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解读、《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积极联系州电视台等媒体深入报道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弘扬《民法典》。全州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景区街道、流动载体等均部署张贴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图画,在全州营造浓厚民法典宣传氛围。

  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置社区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利用赶场天进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宣传民法典。其中册亨县司法局成立了《民法典》宣传小分队,到新市民安置点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今年是实施民法典的第一年,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认真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厅关于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要求,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制定了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并于3月21日选派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赴望谟县郊纳镇为100余名乡镇党政干部、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以此带动全州141个乡镇基层干部、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民法典学习培训全覆盖。

>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县(市、新区)及单位对民法典宣传贯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未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学习宣传方式单一。目前的学习宣传主要体现在面上的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职工对民法典与自身工作业务结合不够,群众对民法典的基本知识不了解、不掌握。

  三是部门协同宣传效果不佳。民法典宣传贯彻是各级各部门共同责任,虽然进行了责任分解,但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对民法典宣传贯彻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社会面宣传未能持久广泛开展,有一阵风的情况,未能形成声势浩大持久发力的宣传态势。

  五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法典宣传方式不到位。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特点,在运用“双语”开展民法典宣传投入、谋划和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实际,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认真找准载体、拿出硬招实招,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民法典实施在黔西南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由州委依法治州办、州法宣办牵头,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特别是将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开展好州级示范宣讲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新区)对所有乡镇、村组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做到141个乡镇及所有村组干部宣讲培训全覆盖。举行全州性国家公职人员、学生、群众等多层次民法典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提高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民法典相关联配套法规制度清理规范。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认真开展与民法典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活动。由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收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生态环境侵权修复制度等完善落实。推进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四是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民事、刑事检察工作及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第六篇: 民法典工作情况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邹平市高位推动,各部门协调联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领域、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民法典宣传浓厚氛围。
  >一、责任单位协同发力,领导干部率先学法。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邹平市各级党委(党组)把民法典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把民法典学习教育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准确把握和理解民法典。邹平市司法局为全市领导干部及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等部门赠送了民法典学习读本。市人民法院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市应急局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观看《民法典》讲解视频,黛溪街道办事处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进机关”活动,好生街道办事处召开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专题会,等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助推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和单位率先学习民法典。
  >二、宣传形式新颖别致,线上线下齐动员。在全市范围内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召开邹平市民法典宣传月动员大会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明确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意义、内容和重点对象。为了切实增强民法典宣传活动实效,我市充分运用融媒体中心《法在身边》电视普法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报纸等传统媒体,“邹平司法”、“平安邹平”、“邹平市人民法院”、“邹平市人民检察院”等微信公众号,社区、村居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法典》,以图文、案例、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民法典知识,让“高大上”的法条融入到生活细节中去。7月份共播放18期《法在身边》普法专题节目,发送普法手机短信5000余人次。邹平市司法局组织法律顾问进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向群众宣传民法典。多种宣传方式构建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努力让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三、开展多项宣传活动,城乡基层全面覆盖。在7月份民法典宣传月,邹平市掀起民法典知识宣传活动热潮。一是进社区、进乡村。全体村法律顾问进村开展 “送法进乡村”活动,结合村民实际,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问答等方式对民法典知识进行宣传,开展活动共计800余场次。司法局印制2万多份民法典读本、宣传页等,由各司法所分发到村居供村民学习使用。工作人员利用乡村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宣传长廊等阵地,张贴宣传海报,让民法典抬头看得见,低头找得到,方便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二是民法典进学校。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文体教育局通过人民网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老师们认真收看,随时记录,细心领会,有效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养成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民法典进军营、进企业。恰逢“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到驻邹32101部队,开展了一场以“送民法典进军营”为主题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律师向广大官兵阐述了《民法典》出台的相关背景、法律地位以及实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现实案例,对民法典的热点、重点法条及有关变化作了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解读。工作人员向士兵发放了水杯、民法典单页、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宣传材料,增进了军民鱼水之情。黛溪司法所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律顾问为企业职工讲解关系切身利益的民法典知识,加深了各企业对民法典的认识,对于企业在今后工作中依法生产经营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下一步,邹平市还将陆续开展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讲座、《民法典》进教堂等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黛溪办事处张高村建设民法典主题文化广场,让老百姓在娱乐中,就能学习到通俗易懂的民法典知识,推动民法典在基层的宣传,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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