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X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X县202_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2_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依法治县先进县”、202_年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县”,X县司法局202_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近五年来,X县司法局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X次、全县先进单位(先进集体)X次。
> 一、“十三五”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一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筹备并组织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总结及“七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七五普法”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组建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制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依法治县办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拟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工作要点,于202_年9月筹备组织召开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标依法治县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等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抓实法治宣传工作。202_—202_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X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X万余件,发送法治宣传手机短信X万余条。三是全面完成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举措、狠抓监督落实等措施,同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用法、社会法治。X县于202_年5月被命名为X省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X件,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督促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二是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改革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X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X起,依法审结案件X起。三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积极组织全县X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X%以上。四是扎实完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积极动员部署、严格资格审查、严控选任程序,共选任人民陪审员X人、人民监督员X人,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三)创新方法,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精确做好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教。建立起功能齐全、设备完整的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引入定位手环精确定位等方式,精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202_~202_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人,解除矫正X人,目前在矫X人,无一例重新犯罪。二是深化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截止202_年底,全县共建各类调委会X个,其中专职调委会X个,乡镇人民调委会X个,村级人民调委会X个,人民调解员X余名,建立驻所调解室X个;202_~202_年共排查矛盾纠纷X件,调解成功X件。三是全面完成指挥中心建设。于202_年投入X余万元,建成了集行政会议培训、会见探视帮教、法律援助咨询、社区矫正帮扶、人民调解工作等功能为一体的X县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完成X、X、X、X四个司法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目前指挥中心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及时完成司法所新建任务。按照“十二五”规划基层司法所建设计划,通过积极协调,严格落实资金及土地,及时完成了吉米、新茶、沙岱、则拉四个司法所的新建任务。
(四)强化措施,高效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倡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深入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一是先后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和驻人武部工作站,依托X等X个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可实现全县工作站全覆盖,法律援助服务更深入基层。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X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认真办好各类案件。202_~202_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X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援助案件X件,免费接待法律咨询X件,实现了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100%受理。
(五)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先后选派十余名优秀干警分别到X个帮扶村任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通过入户走访、宣讲政策等,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制定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202_~202_年共计投入帮扶资金X余万元,用于帮扶村发展集体经济、修建集体水池及村活动室建设等。
(六)高度重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职能职责归并到司法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X个增加到现在的X个,重新调整了人员岗位,每一位干警都明确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二是人员、岗位结合更加合理,工作职责合理划分,理顺关系,尽可能协调搭配,达到协调运转的目的。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打造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评分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能独立开展工作,又能相互协作、加强配合。
> 二、“十四五”发展思路
(一)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的规划组织,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二是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二)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配齐、配强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依法治县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网络,强化法治工作培训,把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强化依法治县工作的督导考核。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依法治县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详细执法监督计划,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三)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全面巩固“德古+法律”、“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X%,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X%以上。
(四)继续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全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督查,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联合督查,进一步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开展。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五)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加大经费支出进度,优化案件结构。完善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六)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开展,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常态化的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 一、十三五总结和十四五工作安排
(一)十三五总结
1、全力实施“七五”普法,大力法治城步法治建设。一是制定了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及相关制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听取、研究、解决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相关问题。建立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了“以案释法”制度,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开展了“法律六进”、“以案释法”活动。丰富普法载体。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在省厅、市局和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媒体,发布年度重点普法宣传信息。二是紧扣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开展重要节点日宣传、农民工返乡法制宣传、青少年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禁毒以及消费者权益宣传等活动32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三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化。坚持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十三五期间,县委中心组组织学法60次,全县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5期。每年组织国家干部学法用法一次,并将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四是青少年学法用法常态化。在校园建设中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进行法制宣传,利用校外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故事教学、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法治教育实践中提高法治意识和观念。进一步注重法治副校长制度,将法治副校长的选任、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四是积极做好省、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法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建设。202_年我县被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2_年我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县”,202_年县委书记罗建南被评为湖南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202_年我县被评为湖南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平安建设。一是严格规范化建设和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在人员配备方面,通过招录公务员和聘用辅警等方式,使全县12个司法所达到至少1名正式干警和1名辅警人员,进一步壮大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全县各个调委会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技能水平。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研判预警机制。做到村(社区)建立了一周一排查,乡镇半月一排查,县一月一排查。十三五期间,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99件,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50余起,调解成功3296余起,调解成功率99.9%,二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电子腕带、定位手机、微信群的位置共享等信息化监控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每月开展执法巡查、重要时期节点开展走访巡查、每季度开展集中教育。5年来,共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巡查20次,共计巡查500多人次,开展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10场,无一例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情况发生。十三五期间,共办理社区矫正评估400多件,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444人,累计解除466人,在矫人员102人。
3.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体系建设。一是了完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县域全覆盖。188个村居均有法律顾问,使村民在家门口都能找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健全完善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简化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及困难证明要求,加大刑事速裁、刑事和解和死刑复核以及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每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维权、妇女维权、未成年人维权等专项行动,开展各类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十三五期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692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邵阳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三是推进律师和公证队伍建设,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公证、律师行业的监管,整理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执业纪律。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化,律师陪同县领导开门接访常态化。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三五”以来,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193件,接受咨询1820人次。律师办理各类案件635件。
(二)十四五工作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规划“八五”普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关键是要在“创新形式、落实机制、强化队伍”上下功夫。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实现精准普法。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群体出台相对应的工作措施、“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分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普法能力。应进一步培养和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克服各种保障的限制的困难,充分发挥法制讲师团作用,加大法治宣传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调研、交流、培训,充实法制宣传的人员,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载体建设,着力拓展功能作用。大力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法治示范创建、“12.4”活动等载体建设,并依托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六进”延伸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拓展其功能作用。夯实法治文化,着力营造法治氛围。继续挖掘具有地方特色法治文化故事、创作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将南湖法治文化公园融入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学法用法征文、法治讲座、法治演讲、法治书画展、法治摄影展等活动,促进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的深度融合。
基层管理及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继续完善刚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强化监管。开展系列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基础建设。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责任落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为贫弱群体做好援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加强与法、检、公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及公安看守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切实完成全年刑事法援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法援窗口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接待、咨询、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到位。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回访、听庭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援助服务。
公证律师工作:继续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当好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法律参谋。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 二、202_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与202_年工作安排
(一)202_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1.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24场次,悬挂宣传横幅32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4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2人,做到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2.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33起,调解成功63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排查纠纷400多次,预防纠纷43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内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12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10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16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3.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知识简明读本等各类资料5000余份。组织开展了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组建1526人的法制宣传队伍到全县188个行政村,进村入户宣传法制知识。还开展了以“拥抱民法典,走进新时代”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等形式,全县48所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展示法治建设成就。对农村199名“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能力和素质。组织了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考试,今年参考总人数7590人,应参加考试6927人,免考人数663人,参考率100%,考试及格率99.9%。村民法治学校共授课583堂,发放资料202_余份,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次。
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6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1000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202_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42人次。
5.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今年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执法证换证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今年10月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今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件,办结6件,其中撤销的1件,维持的2件,申请人撤回的3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9件,驳回诉讼请求的3件,撤销的1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1件,原告撤诉的1件,3件还在审理中。
6.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干部教育网络参加学习和相关会议以及文件精神的学习。同时根据派驻组的要求,及时落实会议精神、典型案例学习,各类总结材料及汇报材料报送等。完成了爱心阅读卡专项清理工作和广播电视缴费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表,目前此方案和整改责任表已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待三个部门通过后联合督促其他股室落实整改到位。积极开展“廉洁单位”创建工作。今年县委政法委政法督导组也对我局进行了政治督查。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安排干部职工参与看院护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进出大院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为干部职工购买防疫特资,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各司法所积极参与乡镇的疫情防控值班,组织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206场次,排查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纠纷217起,及时排查调处疫情期间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旅游等矛盾纠纷,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利用“村村响”、社区志愿者、微信平台等,每天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和知识,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应有的贡献。
(二)202_年工作安排
1、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回头看”整改整治工作,深化扫黑除恶成果;着力规范监管执法、档案、台帐等;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水平。
2、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和民法典知识培训;组织矛盾纠纷交流会,由各所所长分享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处理矛盾纠纷能力;按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的要求,督促基层司法所协助合并村建设好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 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村规民约”的法制审核工作。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力促全县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完善;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创新普法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
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积极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任务数及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接待任务数。
5、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继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现场调查力度,使办案程序更加严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或申请人主动申请听证的案件,一律实行听证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才优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引入外部专家参与审案,增强审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6、律师与法律工作管理工作: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内部管理;规范案卷制作、案卷归档;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按要求开展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发展党员工作。
“十三五”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较好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为推动地区民主法治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按照县“十四五”规划办要求,现结合实际,对全县今后五年司法行政工作作如下整体谋划。
> 一、“十四五”时期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实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全民法律素质、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功能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优化,更多的弱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律师及公证行业管理,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律师及公证业务工作的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司法行政全体干警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 二、“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工作大局和工作要求,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平安息烽、法治息烽作出积极贡献。
三、“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规划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认真谋划202_—2026年法治建设暨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过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力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应普对象的95%以上。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县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一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带头对照民法典梳理分解各级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二是建强用好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在以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为重点建立县级民法典宣讲团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村(居)干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为民法典普法宣传员,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力争到2025年,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遵循的规范。
3、加强重点对象治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乡(镇)和村(居)“两委”干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治宣传教育,并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治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4、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公务员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围绕促进政治建设法治化开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6、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法治化开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进程。重点组织宣传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组织宣传学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组织宣传学习旅游、商贸、餐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宣传学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7、围绕促进文化建设法治化开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进程。坚持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相结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
8、围绕促进社会建设法治化开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学习宣传保护公民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有关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安全卫生、矛盾纠纷调处、依法维权等与劳动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与社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9、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完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化完善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患纠纷、治安案件民事调解等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宽领域发展。力争到2025年,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10个。
10、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队伍的调整、整顿力度,选聘年富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综合素质的村(社区)干部充实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改进、提升地区人民调解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和整体素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员加入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11、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作,深化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总结完善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化解轻微治安纠纷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推进治调衔接机制建设,不断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12、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坚持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提高纠纷调解程序、文书制作、档案归类的专业化水平;积极贯彻《人民调解法》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规定,努力解决好人民调解业务经费、人民调解组织补助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固定补贴,完善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工作,提高并落实“一案一补”资金发放标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13、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各种因素引起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信息及工作建议报送制度。做好超前排查、超前预防,组织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集中开展纠纷专项治理,针对易多发的矛盾隐患进行专题治宣讲、治教育,完善预防措施。
(三)做好安置帮教管理工作
14、落实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前后的信息登记、接送移交、帮教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机制,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管、不失控;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登记工作,加强刑释接矫信息管理平台与公安机关信息平台相结合的身份核查工作,努力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水平。
15、积极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全力落实生活困难人员享受低保或临时救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信贷、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解决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保留原有的承包地的问题,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有保障、有收入。积极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县范围内建立至少1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妥善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临时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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