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闽委组通〔20-〕69号)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师生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年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检查、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对照廖俊波、孙丽美、潘东升等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四个是否坚定,四个强不强”,即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要见人见事,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防止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区别不同情况,妥善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4年第65期规定执行(具体咨询校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主动认领责任,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委(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年3月底前完成。20-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综合报告以及《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报送校组织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联系电话:-。
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应在1月20日前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校领导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校领导参会的联络协调工作。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认真组织学习
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
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对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到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织规定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组织党员观看《榜样6》,引导广大党员学习榜样、争做榜样。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履行责任,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全面把握工作要求,进行全程指导和把关。各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要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要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要坚持目标、效果导向,反对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各党支部在3月1日前,将党支部整改清单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交送至院部党政办公室报组织部备案,联系人卜春艳,地点:华扬楼A407室。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至关重要。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2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为加快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凝聚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年2月中下旬完成
参与对象为学校全体党员。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会前阶段(12月中下旬)
1、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学习研讨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主要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中央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等省委全会文件,坚特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理解党中央和省委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查摆问题要紧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二)会期工作(2月中下旬前完成)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示范作用。
4、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对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基层党组织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要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会后工作
5.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将党员民主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倡导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将流入党员一同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6.抓好整改落实。会后,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1.压实责任。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党支部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准确把握要求,组织对换届后新任党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注意发现和解决会前准备不充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不认真、民主评议“只评不议”等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专题研究,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
2.分类指导。强化分类指导,对教师、学生、行政等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党支部书记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统筹安排。校领导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所联系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要列席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民主评议情况,并进行点评,督促党支部及时校准偏差、扎实抓好整改。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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