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按照习总书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对照个人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查找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长期以来,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年来,我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等重要精神,进行了反复研读和认真思考,组织开展了xx次中心组学习会,不断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从大局出发明确锦江发展定位,扎实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自觉为上级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服务,为区域发展贡献力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凡是重大问题、重要决策,都广泛征求意见,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规定要求,围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我主持制定了覆盖整体的实施办法,而且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实施细则,带头贯彻落实,敢于喊响“向我看齐、向我开炮”。坚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先后多次赴社区、社会组织、重点企业、项目工地等开展工作调研、现场办公,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坚持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提高会议和文件的实效,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同比下降xx%。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接待数量和经费明显下降;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培训等活动,三公经费同比下降xx%。大力清理清退办公用房,大幅减少了领导干部办公面积。
经过与班子成员、部门、街道同志交心谈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同时结合市委督导组反馈的意见,我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梳理出自己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形式主义方面。深入基层调研不够、不深、不细、不透,存在着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浅尝辄止的现象;主持召开的有些会议过长、过多,存在着靠开会、发文件抓工作现象;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急于求成、求快求好,在细节问题上处理不够耐心的现象;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在一些具体工作上表现尤为突出,存在着有些工作落实得不好现象。
二是官僚主义方面。与干部交流沟通不够,部署工作、严格要求多,交心谈心、探讨问题上少,尤其是与人大、政协领导、工作相对单一的部门负责人沟通少;有时看到工作进展不理想,有急躁情绪,批评同志过于严厉,存在着会挫伤干部积极性的现象;存在着分管区领导以及部门、街道领导向我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安排不及时现象;抓民生工程统筹不够,存在着有些民生工作抓得不力、甚至是盲区的现象;到街道、社区、企业、工地,项目调研陪同人员较多,存在着给基层增添负担的现象。
三是享乐主义方面。进取精神有些退步,“5+2”、“白+黑”的工作干劲不如以前,对于制约锦江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深入研究不够,破解的办法还不多;潜心系统学习理论、学习新知识,潜心系统思考研究问题不够,存在着个人思想认识、工作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差距的现象;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抓得不力,尤其是对非实职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重视不够。
四是奢靡之风方面。八项规定之前也去过高档场所宴请客人,送客人纪念品;与区内干部偶尔也有吃请行为;出差住过高档宾馆;本人办公室和部门、街道办公室存在超标现象,还有的会议室装修不够简朴;对有的单位超编用车管理不严,对有的单位节假日公车封存情况监管的还不到位;对干部队伍中过去存在的吃喝玩乐之风教育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严。
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做到深学、细照、笃行。”以焦裕禄同志为镜,我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客观上由于日常具体事务多,不自觉地放松了学习,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主观上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存在先用先学、急用急学、不用缓学的思想,或为了应付工作上的需要,或为解决某一问题,临时找来有关书籍浏览,缺乏深入研究。深层次的原因是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够主动,没有完全把理论学习作为不断改造思想的锐利武器。偶尔还存在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有时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没有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在用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上做得不够。
总之,我将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正视差距,改进不足,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整改落实上带好头,在改革创新、联系群众、清正廉洁上作表率,努力在强化自身修养上有新进步,在密切联系群众上有新成效,在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上有新突破,为xx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作出更大贡献。
6月18日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这“四风”的问题。会议上习总书记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关任由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那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民心,失去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从而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对于集团公司度危求进,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下面我就机关作风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剖析:
从总体上看,机关作风主流是好的,作风建设的成效是显著的,群众反响也普遍较好。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机关干部作风还很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一些老的问题以新的形式重新抬头,一些新问题冒了出来,有些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基层、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机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在三个层面。
(一)领导干部层面作风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1.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创新。表现在思想不够解放,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淡薄。有的满足于于既有成绩,抓发展缺乏动力,争先进没有锐气;有的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比较严重;有的工作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乐于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
2.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表现在民主意识不强,主观臆断,听不进下属的意见;搞“一言堂”,独断专行,强迫命令;不负责任,说了不办,定了不干,对基层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答复时讲的很好,却迟迟没有解决。
3.关心下属不足和不敢管、不敢抓并存。有干部反映,有些领导不好接触,不易交流,除了要求下属工作外,对他们其它方面的情况漠不关心,没有进行很好的交心谈心,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对下属的一些不正之风是听之任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抓严了怕得罪下属,“老好人”思想严重。
(二)机关干部层面作风问题。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
1.学风不浓。有的干部缺乏学习紧迫感、自觉性和主动性,脑子空空,素质平平。有的知识结构老化,学用结合不紧,造成与实际工作脱节,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有的把大部分业余时间忙于应酬,玩风太盛。
2.精神不振。部分机关干部感到提拔无望,缺乏奋发向上的动力,放松对自己的党性修养,人生观出现偏差,利己思想严重,见好处就争、见好事就上,个人利益高于一切;有的对全局不关心,对大局不热心,对发展不尽心;有的有思想情绪,上班混日子、出工不出力;有的工作标准低,做工作差不多即可,干事业不创一流、过得去就行。
3.观念不新。主要表现在开拓创新意识不足,思想因循守旧,缺乏锐气,满足于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习惯于依样画葫芦,不善于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善于适应新形势的变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的业务不熟,难以提供有效服务。
4.责任心不强。有的同志不珍惜自身岗位,缺乏爱岗敬业精神,怕担责任,动辄拿制度规定推诿了事。有的对工作热情不高,行政不作为,遇到矛盾不是积极主动去解决,而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躲就躲。
5.作风不实。表现为缺乏民本观念,服务态度生硬,作风松懈散漫。有的习惯于生搬硬套、“文山会海”,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存在“三多三少”现象:文件发得多,具体落实少;会上讲得多,会后落实少;限制“不准”多,监督处理少。
6.效率不高。有的机关干部打着按程序办事的幌子不作为,形成“领导急,群众急,一些办事人员不急”的现象。群众办一件事要往返跑几趟还没有着落,感觉工作效率太低。
(三)机关层面作风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1.会议多、文件多、检查评比多。忙于参会,忙于发文,忙于应付检查成为许多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评比接二连三,内容大同小异,基层忙于招架。
2.行政行为随意性大。依法行政的理念不强,讲关系不讲制度,曲解政策规定。有些职权部门监管就是罚款,且处罚弹性大,存在着随意性。只懂得用足权力,不懂服务指导。
3.铺张浪费比较严重。有些干部节约意识淡薄,在用水、用电、办公用品等方面仍存在极大的浪费。会议规模越办越大,行政成本越来越高。
4.机关纪律比较松懈。有的机关考勤制度形同虚设,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比较普遍,脱岗、虚岗、串岗问题纠而不绝。有些同志不务正业,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股市行情。
机关工作作风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弊端。由于机关工作人员吃的是大锅饭,工作上做多做少一个样,工资上做好做坏一个数,甚至是做多了还会惹来麻烦、引来是非、招来矛盾,从而产生了对工作上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溜就溜的不负责任思想。
(二)管理考核疲软。机关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激励考核制度,没有一套“奖优罚劣,褒勤贬懒”的奖惩考核体系,没有形成“能者留,平者让,庸者走”的机关人员流动制度。机关工作忙闲不均,苦乐不平,做事的人是少数,议论事的人是多数,工作上没有紧迫感危机感,没有目标追求,没有精神寄托。有的机关人员在一个岗位十几二十年不变,工作年年打不开局面,但仍然稳坐钓鱼船,可谓是“铁打的军营不动的兵”,严重影响并挫伤了想干事者的积极性。
(三)主观思想被动。有些人长期在机关工作,过惯了按部就班的、老调重弹的稳定日子,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养成了懒惰拖拉的工作作风,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懈,我行我素,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过多地考虑计较个人得失。有的对工作心不在焉,人在曹营心在汉,影响了机关工作的秩序,败坏了机关工作风气。
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仅涉及面广,而且要求越来越高。要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新思路和手段,持续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效能。为此,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按照反“四风”的要求,集中研究和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以下几个环节,把机关作风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一)把重点锁定在强化思想作风建设上。思想作风建设是机关作风建设的根本和基础。要始终坚持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全过程,使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更加符合现代企业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以机关好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集团现代化的进程。
(二)把突破点选择在提升机关效能上。效能效率是机关服务水平的直接体现。抓效能效率,就是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抓效能效率,就是抓党、政的执行能力。机关各部门要把效能效率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永恒主题,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要确立机关效能建设的标准,就是“群众满意、基层满意”。机关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如何,要由群众来发言,由基层来评议。要通过年底民主评议、综合考评等方式,结合平时考评情况,对机关部门进行分类综合评估,评议结果要同奖惩机制及干部选拔机制挂钩。
2.要突破机关效能建设的难题,就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是最大的失职,慢作为是最大的弊端,乱作为是最大的腐败。各部门都要进行自查自纠,纪检监察要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人员的查处力度,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要狠抓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就是“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强化监管”。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流程。机关各部门要对行政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和再造,全面理清各部门内部的关系,对管理过程或办事程序进行重新设计和安排,落实并公开各岗位的办事项目、内容、程序、期限,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程序,提高效率和质量。二是进一步推进效能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过程管理,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效能考评制、责任追究等制度,用健全的制度规范机关干部行为,保证机关工作有序运行。
(三)把着力点放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素质上。机关服务能力强不强、服务水平高不高,关键在队伍,关键在素质。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过得硬的干部队伍。
1.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本领。当前,我们机关干部面临最大的挑战是能力的挑战,最大的危机是本领的危机,最大的恐慌是知识的恐慌。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新理论、新法规、新知识为重点,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服务发展的本领。每位机关干部都要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加强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学习,为服务发展奠定知识基础。
2.切实增强争先创优的活力。要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要强化考评机制的激励作用,创新干部考察考核办法,把争先创优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干部考察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进一步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形成“工作争先、干部进位”和“有为就有位、无为就退位”的新局面,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3.切实增强勤政廉政的意识。廉洁和高效是机关运作的基本要求,是机关工作人员的从业规范。不廉政是腐败,不勤政也是腐败。全矿机关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名位观,不断强化服务发展、乐于贡献的宗旨意识,始终做到潜心于政、精心于业,服从大局,忘我工作,使管理体现在服务中,奉献落实到行动上,为职工群众多做好事、多做实事。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化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各级干部在制度约束下干事,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的顺利健康发展。
(四)把根本点建立在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上。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不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坚持以效能建设为核心,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探索一套能够真实反映干部绩效的考核和评价办法,形成稳定、长效的作风建设监督、评价运行机制。
总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探索,并切实推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而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义更为重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抓好“牛鼻子”——如何认识主体责任
牵牛怎么牵?最好的办法就是牵住牛鼻子。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主体责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如果党委不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会落空。
什么是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形势是好的,趋势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迫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党的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所谓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而“执行”和“推动”不“直接”行吗?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种好“责任田”——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所谓种好“责任田”,就是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正负起责任来。种什么庄稼,什么时候种,什么时候收获,你要负起责任。长了稗草,你要割除;有了病虫害,你要防治。该施肥、该抗旱排涝的,要不误时节,这才是真正负起责任。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田”中,荒田、废田现象比较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腐败案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贯彻、不部署、不落实或拒不办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大面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下级党委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等等。种好“责任田”,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重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抓好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个强化、两个为主、两个覆盖”。“一个强化”即推动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覆盖”即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各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重要改革措施进行廉洁评估,避免出现制度真空,保障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搞好顶层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委制定出台的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探索推进。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自觉”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反对“四风”,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党委、纪委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约谈下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制度。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要以“第一责任”为表率。在主体责任体系中,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是关键。主体责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决于“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书记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履行“第一责任”中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亲自抓”,就是要像抓经济工作、干部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抓”,就是要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依靠纪委的报告和建议,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等问题成堆才去抓、案件频发才去查。“严格抓”,就是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查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扎实有效地推动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经常抓”,就是要坚持“常”、“长”二字,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要以敢于担当为根本。履行主体责任,必须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决不能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老好人”。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制止腐败问题于初萌。宁愿面对不理解、误解,甚至不当的怨恨、埋怨,也不愿看到同志出问题时的悔恨和高墙里的眼泪。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旦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麻木不仁,决不能护短遮丑、养痈遗患。
用好“撒手锏”——如何追究主体责任
“撒手锏”,是指在对战中出其不意地用锏投掷敌手的招数,比喻最关键的时刻使出的最拿手的本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撒手锏”就是责任追究。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有权力、没责任,是治党管党的大忌,不追究责任,主体责任就会落空。
健全完整链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抓好明责这个前提,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压力到人。要抓好考责这个关键,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体系,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察、研判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抓好追究这个保障,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在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落实“一案双查”。所谓“一案双查”,就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如果一个地方和单位问题多多,主要领导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仍脱不了干系、脱不了主责,必然要被追责。前不久,安徽省委对省国土、环保系统腐败案件进行“一案双查”,按照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分别作出问责决定,并向全省通报。省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要认真办理。
激励履行主责。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善用“撒手锏”。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不仅要“一票否决”,还要对单位领导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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