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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范文范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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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范文范本一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精神,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止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中的浪费与破坏行为,促进全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从3月1日起到5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对县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农田、道路,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合理划定河道采砂的地段、范围、期限及开采量,做到采矿权人采砂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两证齐全,实现依法开采,依法管理,建立规范的河道砂石开发秩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5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树立广大干部群众的矿产资源国有和依法采矿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整顿阶段(3月16日-4月15日)。从县国土局、水务局、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会同有关乡(镇)政府,深入现场查图纸、看资料、验资质,逐一登记造册。在全面清理的同时,根据“两证”齐全的原则进行整治。

(三)规范管理阶段(4月16日以后)。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河道砂石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分河段、分年度定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工作由监察、水务部门参与,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机制,运用价格杠杆,阳光操作,公开出让。出让后由河道管理机关颁发采砂许可证,国土部门颁布采矿许可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大事来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关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确定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配合搞好河砂开采秩序清理整治工作,抓好辖区内河道砂石资源日常管理,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保护好、开发好。

(二)加大打击力度。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公开处理等措施,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对无证采砂的,先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待办齐各种手续后方可恢复开采。对拒不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的,由国土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阻挠清理整顿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充当非法采矿“后台”和“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工作中,要合理确定整治重点,重点查处无证开采、非法开采、掠夺性开采的采砂业户,重点打击抢占砂场、垄断市场、无序竞争的痞霸行为,打击清理整治过程的违法抗法行为。力争通过整治,规范采砂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保证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查督导,落实督查制度。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整治质量,保证整治成效。建立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934—4427375),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整治工作落实。

有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范文范本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xx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有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范文范本三

1.河道保洁人员应每天清理漂浮物和河边杂草,以确保河道两侧没有漂浮物和杂草。

2、河道保洁员具体负责清除各自区域内河道两旁杂草及河道内漂浮物。

一年三次用草甘磷药剂除草,药剂由村委统一供应。

4.奖惩制度:村委会每年不定期检查,进行综合评价。奖惩按百分考核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村委会有权解聘;合格人员按百分考核分数进行年终报酬分配和奖惩,具体奖惩由年终团队协商决定。

5.清理河道时,河道清洁人员应注意安全。

积极开展宣传说服,加强水利法律法规及相关水利政策的宣传。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流、水库和沟渠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劝阻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岸坡上占地建房,填埋河库,非法取土;劝阻河道电鱼、网鱼、工业、农业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并立即

河段起止段及河道(含沟渠、水库)岸线30米以内。

河道每天检查,渠道每月至少检查三次,水库每月至少检查五次;重点地段和设备每天检查;特殊情况下,县、镇河长办要求增加频率。

1、向河道排放和倾倒垃圾现象2、河岸垃圾、河底污泥或垃圾堆积3、占河

河挖河;4、河道(水库、水源地)水体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绿、发白、发臭等);5、是否违法新增入河排污口及其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是否存在向雨水排放口偷排污水现象;6、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7、汇入河流排污(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餐饮、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8、违法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9、河道违章搭盖、擅自围垦、擅自围网养殖、填堵河道或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10、破坏涉水工程的行为(包括破坏、侵占、毁坏堤防、水库、护岸等防洪工程);11、擅自在堤防、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砂、挖石、修坟等危害涉水工程安全的活动;12、非法电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13、河长公示牌、水源地保护区提示牌等涉水告示牌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14、其他影响水环境、河道水质的问题。

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河道巡查记录本上,记录内容包括巡查基础信息(巡查时间、巡查河段、巡查人 员)及巡查情况及处置(巡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记录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或处理结果要提供同角度对比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妥善处理并跟踪解决到位,在职责范围内且有办法现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如:清除和打捞岸坡外30米范围内及河内垃圾、杂物以及水面漂浮物,并对打捞出的各种垃圾进行清运;在职责范围内但无法现场解决的,要立即报告镇级河长办或镇级河长。

汛期时应配合检查河道、水库启闭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配合处理;在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水违法案件查处时,要配合维持现场秩序等。

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水利工程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和任务,并提出建议

有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范文范本四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禁采期非法采砂活动通知》及市政府六部门《关于印发〈唐山市严厉打击禁采期非法采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行洪安全及穿河、跨河、临河建筑物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全面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以滦河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采砂活动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整治行动采取日常巡视、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县水务部门要通过印发小册子、召开培训会议等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河道防洪条例》及《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采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制意识,引导其依法进行河道采砂。二是保障行洪安全。河道采沙工作的开展要以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为前提,确保临岸丁坝等各类防洪设施设备不受采砂活动的毁损,发挥应有的防洪效益。三是严格禁采期管理。在禁采期内,各砂场要将主要采砂设备撤离采砂场,对大型设备无法搬运时可拆除其动力设备,除必要留守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同时,将采砂废料全部清出河道,确保行洪安全。对违规采砂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怠,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直至申请吊销采砂许可证。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县水务、监察、公安、交通、安监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河道采砂管理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在所有采砂场入口及周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宣传牌和必要的救护设备。对不按要求落实的,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其采砂许可证。五是强化环保意识。加强采砂现场及相关地段的环境保护,严禁在河道内堆放废弃物及生活垃圾,严禁采砂船漏油,严禁运砂车辆在夜晚居民区附近鸣笛扰民;采砂现场及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同时注意保护生产道路、桥梁、农田、树木,维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建立组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依法采砂。

2、自查自纠阶段(7月20至7月31日)。县水务部门及有关镇对辖区内河道采砂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报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3、联合执法重点治理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大汛期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和作用,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导。

4、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5日前上报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水务局为召集单位,县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人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河道采砂专项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动方案,明确治理和督导重点。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联席会议及督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县水务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辖区内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密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于每周三下午向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确保防汛安全、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整治效果不明显、执法不力的单位或人员,由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非法采砂查处不力、专项治理走过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严打舆论和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措施,兑现奖惩。要认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在禁采期间从事非法采砂、运砂的,要给予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采砂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所处罚金额20%--30%的奖励,并为其保密。通过奖惩措施的开展,促进河道采砂有序开展。

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有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范文范本五

青天河,取意于峡谷平湖一线青天,是集雄、奇、险、秀、幽于一体的典型山水风景名胜区。面积25.5平方公里,含大泉湖小景区和古道小景区。大泉湖小景区以青天河水库为主体,湖面长7公里,宽70---100米,水深60米。它依太行群峰,傍丹河峡谷,即有一山碧水之灵秀,又有高山幽谷之奇观。植物种类繁多,四季景色万变,春看花、夏纳凉、秋赏红叶、冬观雪景。区内大小景点50多处,其中以有"华夏第一泉"之称的三姑泉最为驰名,在这里您可以看到猕猴戏峰、高峡平湖、大泉涌发、百花斗妍,湖水碧绿清澈,两岸奇峰竞秀,薄雾升腾,婀娜多姿的"不是三峡,又似三峡"的美丽景色,故有北方三峡之美称。

各位游客,现在我们就站在青天河水库大坝上,青天河大坝工程动工于1966年,竣工于1983年,集全县人才之精华,艰苦奋战17年,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大无畏气概,创下了顶天立地的人间奇迹,东面的纪念碑亭详细纪录了修建水库大坝的全过程,有雅兴的朋友可以到上边看看。

整个大坝高76米,长160米,年平均蓄水量为2700余立方米,用以灌溉良田,旱涝保收,并可进行三级发电,年发电量可达300多万千瓦时。我们向南眺望,钢铁长虹飞架两山之间,那就是建于1956年,当时被称为"亚洲第一"的单孔石旋铁路大桥,桥高80于米,单跨130米,顺铁路桥再向西南远望,便是豫晋要塞的天井关,史称太行八径之一,古为兵家必争之地,从战国到明清,天井关共发生大小战役数十次,其中以"秦赵长平之战"最为著名。三国时期曹操经丹谷"羊肠坂"入天井关筏高干时,曾于此写下了著名诗篇《苦寒行》。大家观赏了古天井关之雄险后,在回首北望,一派湖光山色尽收眼底,这就是大泉湖。何谓大泉湖?指的就是这里的三姑泉。取郦道元称三姑泉为"大泉涌发"中之"大泉",又取毛泽东词《游泳》中"高峡出平湖"中之"湖",将库区定为"大泉湖",大家知道晚唐杰出诗人李商隐吗?他就是我们博爱人。

大家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西岸的那座红房子,就是三教圣殿,它建于宋代。三教圣殿里边供奉的便是儒、道、佛三教的开山鼻祖孔子、太上老君、释迦牟尼。像这样把不同教派的祖师爷们请到一起供奉的建筑,在中国实在不多见,每逢初一、十五到此上香的善男信女们络绎不绝。有兴致的朋友游览回来,可以到上面参观浏览。

各位游客,现在在我们右侧出现一条小河叉,由于山势蜿蜒,沟壑纵横,形成九曲十八弯,故名"九曲洞".涧长约1000余米,宽30---50余米,山上有一巨大山石耸立,饶有韵味,它有头有身,形状酷似一位老人,当地人称为"石人仙翁".个位游客,现在我们向右看,在高山顶峰有四块巧石南北对望,南边的一块像一位老妇人端坐椅子上,北边的三块形似三位少年向南下跪,这个景观就是"三娘教子".传说一位叫三娘的妇女,膝下有三个儿子,丈夫张兴老实憨厚,一家五口过着清贫的日子。

有一年久旱无雨,收成很不好,张兴就想去给人家干活挣些钱聊以糊口。一天他看到一富人家门前贴着告示,张兴不知道上边写的是些啥,就让一旁识字的人念给他听,别人念到"家请帮工,立字为凭,无钱、银送,无茶、饭供,干满仨月,一次结清。"张兴一听,就给财主干够了仨月,当他讨要工钱时,财主耍赖不给钱,官司打到县衙,县官和财主串通一气,就把字句的意思全变了,说是当时就说好了干仨月,"无银钱送,无茶饭供",不向你讨要饭钱就足够了,原来这是财主玩的文字把戏,欺穷人不通文墨。张兴又至怀庆告状为赢,一气之下,当即身亡。三娘是个刚烈女子,她决心不论日子怎样苦,都要让孩子读书识字,给穷人争气,为屈死的父亲争气,可是孩子总爱贪玩。一天,三娘把孩子叫到面前令其跪下,给他们讲了其父的死因,又给他们讲了许多刻苦成材的故事,从此,三兄弟发奋读书,终成大才。

大泉湖西岸山峰上有一个大豁,人称围豁,是古时豫晋要塞,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险要。在豁口有一个儒人洞,传说战国时,赵将廉颇曾在此设卡,抵御秦兵。唐代汾阳王郭子仪也曾在此屯兵征战,翻越此隘口,有当年留下的城堡、哨卡、月牙池、屯兵洞等。

各位游客,我们现在来到了极具长江三峡奇观的"北方三峡".长江三峡的雄、奇、险、秀,在这里尽可观赏。在这里您虽然听不到猿声,却可以体会到"轻舟以过万重山"的美妙感觉。

各位游客,请回过头来看这块岩石,高高的额头,咧着大大的嘴巴,多像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寿星,它笑哈哈的迎接您---祝朋友们健康长寿、万事如意。

这座小山峰上的鹰展翅欲飞,鱼虾是不敢停留的,它们害怕山上的雄鹰会下来将它们吃掉。请看对面上面有一巧石,多像一个调皮的小猴狲。

大家往右看,玉峰下有几座山峰形似骆驼,或卧或立,或昂着头,形态各异,这就是群驼戏水,在这里长年陪伴着形单影孤的"玉女",看它们的神态多么安详而悠然自得。

"三姑泉"是大泉湖主要水源之一,丰水期可达到7.5个流量,平时也有6个流量,山西晋祠三泉日流量为15万5千立方米,而我们"三姑泉"的日流量可达64.8万立方米,相当于4个多晋祠三泉。博爱县是黄河以北有名的全国吨粮县,山下万亩竹林是华北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人工栽培的经济竹林,北京动物园的大熊猫每天吃的新鲜竹叶,就是我们这里通过火车按期运过去的。全县的林茂粮丰经济发展和丹河电厂用水都是与大泉湖分不开的。

请大家向两边看,右为凤凰山,左为百鸟巢,合起来就叫百鸟朝凤。相传就在这里三位仙姑斗败群恶魔,疏通河道,放水下山,拯救万民之后,大姑、二姑先后离去,唯留三姑在此,继续为民造福,因此感动了仙界,凤凰来到三姑的对面山上落下,陪伴三姑,随之引来百鸟朝凤。

在这段水路,主要景点有镇山虎、石榴峰、懒和尚、钟山、小尼姑等景点。

传说很久以前,在这山上有一棵石榴神树,他千年开花,万年结果,吃了以后可以养颜长生。这个消息传到皇帝那儿,皇帝便想把石榴弄到宫里。一天他派一个大将来到山上摘石榴,但石榴有神虎看守,眼看着石榴树上结着一个很大很大的石榴,就是不得接近。他想用箭射落,再偷偷拿走,没想到这枚石榴太大了,根本拿不动,一下子掉在了山上,化作石榴峰。

这位大将看着立刻就没有了主意,不敢回宫复命,就到附近的庙里出了家当了和尚。方丈派他专门管敲钟。一天他出来游山,刚好看见对面山上有一个小尼姑,就动了俗念,整天想着如花似玉的小尼姑,使得寺院清脆悠扬的钟声时常间断。这事不久被老方丈发现了,到南岸尼姑庵说事,相互指责。他们为了表示各自的清白,就把和尚、尼姑赶出佛门境地。老方丈更是一怒之下连懒和尚敲过的钟也扔出了寺庙。在这山豁口立的那岩石就是懒和尚。时至今,当地还流传着一句歇后语,说"懒和尚看尼姑---- 一事无成。"这就是钟山,山顶上的小包包多像钟耳。待一会儿我们就可以看见打着花伞的小尼姑了。

这块巧石叫佛手岩,佛手脉络纹线清晰,它的奇特在于站在左边看是右手背,站在右边看是左手心。

大家现在看到的这两根石柱,一个叫公鸡峰。一个叫母鸡峰,它们直径长3米,高20多米,为什么叫公鸡峰、母鸡峰呢原来三姑引水下山,百姓安居乐业、物阜年丰,观音菩萨准许三姑每月初一、十五为百姓施药治病。一日,三姑在治病途中,见众多百姓在庄稼地里扑打蟋蟀,三姑用她的慧眼,立即认出了这是千年修炼的蟋蟀成精,在糟蹋百姓的庄稼,随奏明玉帝,请来百只天鸡,到此啄食蟋蟀,终将蟋蟀消灭干净。天鸡将返天庭,惟独有雄雌两只天鸡,一来被三姑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二来留恋此地山水,甘愿留在凡间与三姑一起为民造福。经玉帝恩准,这两只天鸡便留在人间,就是咱们刚才看到的公鸡峰、母鸡峰。天长地久,两只天鸡也动了凡念,违反天规,在此繁殖后代。母鸡下蛋后一不留神,鸡蛋下落,结果被夹在山石中间。玉帝知道后大怒,经三姑说情,未加责怪,恩准它们继续留在人间,但只能一次,下不为例并不准孵出小天鸡。就这样,鸡蛋悬在空中,雄雌二鸡每日昂首相望,不过这一带确实没有蟋蟀了。

好了,各位朋友,在这绝壁夹缝之中,抬头望一线青天,眼前巨石高耸,似乎到了绝路,但是,有兴致的朋友,如能登上巨石,却是别有洞天。我们现在看看这潭的形状像不像,龙门石窟庐舍那大佛的耳朵?这就是佛耳潭。大家知道它是怎么样形成的吗?是高处流下的雨水冲刷而成的(关于佛耳潭的传说,见老杨的博文《佛耳潭的传说》)。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行程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玩的开心。

有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范文范本六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闽江下游河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利厅20_年5月批复的《闽江下游福州段20_-20_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特制定《闽江下游福州段20_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河道行洪、交通航运、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府专营、强化监管、标本兼治”方针,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切实处理好河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实现河砂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采。

根据《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榕政[20_]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_]2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_]219号)等规范性文件,结合近年来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制定20_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一)闽清县河段

1.可采区:白河江河段可采区,长1.908km。

2.禁采区:(1)水口禁采区,长6.212km,范围为从水口水电站大坝下游开始至大箬禁采区(含水口大桥、水口调度站);(2)大箬禁采区,长2.167km,范围为从水口禁采区开始至白石坑禁采区(含北溪大桥);(3)白石坑禁采区,长2.588km,范围为从大箬禁采区开始至猴山禁采区(含在建的水口二道坝);(4)猴山禁采区,长2.266km,范围为从白石坑禁采区开始至白河江可采区(含猴山泵房);(5)白河江禁采区,长1.86km,范围为从白河江可采区开始至上马坪禁采区(含闽清大桥,渡口码头,渡口村易崩岸段);(6)上马坪禁采区,长1.507km,范围为从白河江禁采区开始至马坪保留区(含闽清县火车站);(7)下马坪禁采区,长1.509km,范围为从马坪保留区开始至马坪禁采区(含在建公路桥);(8)马坪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下马坪禁采区开始至汤院禁采区;(9)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禁采水域。

3.保留区:无。

4.计划开采量:闽清县20_年白河江河段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为12.5万m3,安排小型链斗式采砂船1艘。

(二)闽侯县河段

1.可采区:(1)埕头可采河段,长2.130km;(2)沙白头河段,长3.0km;(3)马坑可采河段,长2.564km;(4)唐举可采河段,长2.988km。

2.禁采区:(1)马坪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下马坪河段禁采区开始至汤院河段禁采区;(2)汤院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马坪禁采区开始至埕头禁采区;(3)沙白头禁采河段,长0.652km,范围为从沙白头可采区开始至马坑可采区;(4)竹岐禁采区,长7.464km,范围为从竹岐河段保留区开始至荆溪河段禁采区(含竹岐水文站以及竹岐大桥,竹西渡口码头,青岐渡口码头,汶洲人渡码头,竹岐下游易崩岸段);(5)荆溪禁采区,长4.335km,范围为从竹岐禁采区开始至白头禁采区(含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桥以及向莆高速铁路桥);(6)白头禁采区,长3.601km,范围为从荆溪禁采区开始至淮安头禁采区;(7)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禁采水域。

3.保留区:(1)马坪河段保留区,长2.082km;(2)大目埕河段保留区,长3.482km;(3)竹岐河段保留区,长2.556km。

4.计划开采量:闽侯县20_年4个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为135万m3,其中埕头可采区为48.5万m3、沙白头可采区为6.5万m3、马坑可采河段为40万m3、唐举可采河段为40万m3,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4艘以内。

(三)闽江南港河段

闽江下游淮安头至金刚腿河段均列为禁采区。

(四)总量

综上,20_年共安排5个可采区进行采砂,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147.5万m3。其中,闽清县河段为12.5万m3、闽侯县河段为135万m3,安排采砂船控制在5艘内。

20_年度开采的河砂总量安排福州市境内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117万m3(含水利工程建设用砂10万m3),由市重点办负责调度供应;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30.5万m3,由市水利局负责调度供应。

闽江下游沿岸堆砂场设置总数控制在26处以内,其中市重点办所属专供砂场13处,县(市)区设置堆砂场13处。

(一)市重点办所属专供砂场由市重点办提出砂场设置方案报市水利局审批,砂场的内部管理由市重点办负责。

(二)县(市)区堆砂场指标分配如下:闽清县1处、闽侯县6处、仓山区2处、马尾区2处(含琅岐1处)、长乐区1处、连江县1处。根据科学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砂场设置方案,经同级政府审批后,报市水利局备案。县(市)区堆砂场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指导检查监管。

(一)统一组织开采。闽清县河段采砂工作由闽清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开采和监管;闽侯县河段采砂工作由闽侯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开采和监管。

(二)建立健全重点工程用砂专供机制。市水利局负责闽江河道采砂规划、年度采砂计划的编制,以及总量控制和监管。福州市境内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由市重点办负责调度供应,市城乡建总、交建集团负责专营,闽清、闽侯县应优先保证省、市重点工程用砂。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砂计划,经审批后由闽清、闽侯县政府指定的国有采砂企业供应,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度,河砂销售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计划指标内河砂出让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专营收益的部分,由市、县按4:6比例分成,超出计划指标开采河砂的出让净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     

(三)建立《河砂准运单》制度。《河砂准运单》、《定额凭证》分别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河砂水、陆路运输准运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每月核发量控制在15万m3以内,出境(出口)准运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具。闽清县、闽侯县砂石办要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河砂实施方案和经许可的采砂情况,有计划地对从事运砂的船舶、车辆开具河砂准运单。运砂的船舶、车辆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河砂准运单,河砂准运单当日开具,24小时内有效,过期作废;未持准运单的,采砂业主不得为其装载河砂作业,否则以不按规定采砂行为论处;未持准运单运砂的船舶、车辆,由水政监察、公安边防、海事、交通部门依法予以查扣。建立运砂情况“一日一报”制度,闽清、闽侯等县砂石办与国有采砂企业应提前一天将当日采砂量与次日运砂量、运砂船船号及运砂车牌号、方量、目的地等以报表形式报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政监察支队每月汇总一次供砂情况,作为核发准运单的依据。

(四)建立台帐制度。采砂业主应按“日填月报”要求,逐日如实填写采砂生产作业情况(有关台帐、报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每月5日前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上一个月生产统计表,并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真核实。凡虚报、瞒报、拒报或屡次迟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采砂情况的检查与指导。经许可的采砂船舶必须装置定位测量和在线监测设备,未装置的,不得开展采砂作业。闽清县、闽侯县要在可采区及闽江重要河段安装“全球眼”实时监控系统,设立现场监管点,严防超量开采。

(五)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要对闽清、闽侯等县河砂实际开采量、河砂运输情况,以及河床变化情况等实行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对严格按计划开采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超计划开采、越界开采等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并没收相应的河砂收益,同时扣减其下一年度的河砂开采量。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加强沿岸工程设施保护。要在有关水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基础上,尽可能扩大保护范围,列为禁采区,确保防洪堤、岸滩、桥梁、水闸、码头、取水口、电缆等有关设施的安全。

(二)加强总量控制。要严格执行河砂准运单制度,运砂船舶要按实计量,平仓运载,严禁超载。在每日通报采运砂情况基础上,闽清县、闽侯县要每月10日前向市水利局报告上一月实际采砂量及当月采砂量计划。

(三)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程序。拟参与采砂的船舶经地方海事局进行适航条件审查合格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上报市水利局审核许可,审核通过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给采砂船业主。

(四)严格采砂作业时间。每天河砂开采时间为5:30-17:00,超时间开采按非法采砂论处。

(五)严格控制河砂运出闽江口销往境外。对未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河砂出境准运单》的运砂船,港口部门不予批准过驳作业,海事部门不签发出港证。违者由港口、海事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六)建立联合执法巡查机制。落实河长制,闽清县、闽侯县河长切实履行职责,牵头组织闽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整治行动。市水政监察支队与福州边防支队建立长期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并会同闽清、闽侯县开展跨县联合执法。对闽江下游河道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巡查,对查处的违法采运砂船一律实施扣押,对“三无”采运砂船一律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和销毁,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吹砂、违规设置堆砂场等行为。同时,闽清、闽侯、长乐、仓山、马尾等沿江县   (市)区水政监察队伍要会同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岸滩盗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严格控制从闽江吹砂填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河砂吹填造地,县(市)区确需从闽江吹砂填地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违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有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范文范本七

关于加强北京城区河道污染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的提案

北京的水资源问题是一项具有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既涉及水源安全、供水安全,又涉及水环境安全、防洪排水安全,既有地下水的问题,又有地表水的问题,既面临水资源短缺的挑战,又面临水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并且这些问题相互影响、相互转化。其中,城区河道是北京城市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提供生产生活用水、防洪排涝、调节小气候、维持生态平衡、改善城市景观等多方面的功能。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重视,河道污染治理情况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各级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水环境的治理力度。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xx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称,20xx年,北京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略有改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河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进一步认识到,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长期累计效应,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当前北京市面临的水环境安全风险在加大,威胁在加大。加强河道污染治理,特别是城区河道污染治理,改善区域水环境,是未来几年首都水资源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

分析

水环境安全是影响北京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直接关系首都安全的经济和政治问题。目前,分属于海河流域的永定河、蓟运河、北运河、大清河、潮白河等北京五大水系100余条河流面临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在城区,东南地区的河流水质几乎都是劣v类,东部和东北部的河流水质也不容乐观。综合来看,北京城区河道污染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工业废水仍在直排河道,生活污水成为污染主要源头。经过北京奥运会,一批重工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迁出北京,工业污水、工业废水对河道水体污染的情况有所改善。但工业污水、工业废水直排河道情况依然存在,北小河、坝河、亮马河、通惠河等都存在直排问题,使得河水水质受到污染,这些地区的河道大多为劣v类水质。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北京的人口已经达到20xx多万,污水处理能力相对不足,生活污水已经成为北京市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城区部分雨污合流,致使汛期污水随雨水排入河道,也是导致城区河流水质差且极不稳定的一个原因。

第二,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在全国来说,北京市的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等都是走在前列的。但即使如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依然是北京水环境体系脆弱的一个重要原因。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初期,设计能力不足,城市迅速发展、人口迅速增加导致污水排放量增加,城区污水处理率为94%,郊区污水处理率仅为52.4%。五环路外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线尚未实施到位,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而导致河道污染。

第三,“水少水脏”并存,水资源紧缺恶化城市水环境。水资源的紧缺状况加剧了北京生态环境、水环境安全的风险。对于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在城区,城区水资源紧缺的状况更加突出。由于将有限的水资源用于更急需的生活、工业用水,河湖几乎无清水补充,城市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和水生生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的能力消失,进一步加剧了水生态平衡的失调,造成了水环境的日趋恶化。

建议

1.强化源头治理。河道作为水资源、水环境的重要载体,既珍贵又脆弱,既依赖本地区的保护又极易受上游水质的影响,因此源头治理是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保障。以北小河、坝河、亮马河为例,朝阳区下了很大决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境内河道进行治理,但是朝阳区是下游,东城西城是上游,下游治,上游排,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工作成果难以巩固。因此,要加强源头治理,而不是按区域治理,应更加注重上下游的协调和联动,加强水利、建设、环保、环卫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和责任分工,形成一套城区河道治理的长效机制。

2.加快系统推进。城区河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实现污水截流,保证污水不下河,更要提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的能力,同时在截污治污的基础上,开展河道生态治理,修复水生态系统。另外,城区河道还具有排水功能,应进一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4年完成中小河道防洪达标治理任务。总的来说,城区河道治理要在截污、道改、污水处理、防灾等方面系统推进。

3.加强市区统筹。城区河道治理涉及政策、资金、质量及安全等方方面面,而且还涉及市、区、镇和村等各个层面,如果没有良好的组织作为保障,很难推进河道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这其中,“市区统筹”是关键,也是根本,决策在市里,落实在区县。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成统一的市区工作班子,形成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落实。

4.完善政策配套。发挥市级财力的牵引作用,根据区县工程实施情况市里予以奖励、补助,区县政府负责工程实施的配套资金。针对完善河道管理养护体系出台专门文件,市财政落实专门经费,实现城区河道管理养护规范化、长效化。

5.推动社会协同。进一步加大水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样形式和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排污机构和广大市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和水法制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区河道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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