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惜生命,关注消防。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嫩绿的小草,清澈的溪流,巍峨的群山,皎洁的月光,虽然平凡,虽然司空见惯,但却只有在生命的前提下,才会看到这美好的一切。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但谁知道呢,死神正一步步逼近他们,带他们进入另一个世界,无情的大火让原本活蹦乱跳的孩子,竟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这让我们想到,在灾难来临之前,他们可曾树立防火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因此,加强当代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尤为重要。消防安全关系到同学们的安全和切身利益。同学们应该积极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火灾造成的危害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但在日常生活也是经常被忽视的。当电视报道,报纸报道,那一串串的数字在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做好预防工作,我们决不能让历史悲剧重演。“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让我们行动起来,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最后!
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1、切勿在家中使用打火机、火柴等打火工具玩火放火。
2、在外爱护公共财物,不破坏各种消防设施,电路设施。
3、学会简单的自救自护。
同学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注安全,关注生命;安全是学习的保证。让我们自觉遵守中小学生行为准则,一个人是安全的,全家幸福!
让我们每一个少先队员行动起来,做一个安全的卫士,在做好的同时,要及时制止其他同学的不安全行为,做好宣传工作。因为我们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注意安全,你就会得到一个更有意义和更有价值的生命。
“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
愿我们每个人都有爱,爱自己,爱我们所爱的人,为了消防安全,从我做起。共同努力,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和平与幸福。
谢谢大家!
全校师生员工:
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5个消防安全宣传日,主题是“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高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冬季又是火灾高发季节。预防火灾,不仅是各级组织与消防部门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共同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彻底清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每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向全校师生员工提出以下倡议: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意识,做到人人了解、参与、支持、重视消防工作。
二、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使“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观念深入人心。
三、以实际行动做消防安全的实践者,严格遵守《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铜仁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私接乱接电线行为,不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电热毯、电热宝、电暖气、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违规电器,不在宿舍内燃烛看书、吸烟等,不要使用劣质的接线板、插座。不要在房间无人的情况下插着充电器、开着电脑,为笔记本电脑、手机充电。下班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
四、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五、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逃生避险或等待救援。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或119火警电话报警。
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让我们共同努力,消除隐患、杜绝火灾, 共同维护和建设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
xx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
20xx年11月xx日
为了做好小区消防工作,确保小区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安全组(灭火组、疏散组、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后勤组(通信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全组:由小区护卫队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护卫队队长 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
1、灭火组:由当班护卫队巡逻员和义务消防员组成,灭火组主要负责本小区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疏散组:由当班门岗和护卫队义务消防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3、警戒组:由护卫队接班队员组成,负责维护小区秩序,疏散人群。
4、救援组:由护卫队接班队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伤亡、财产抢救工作。
(二)设备组:由小区机电部组成机电部负责人 任设备组组长,负责小区监控中心设备和小区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三)后勤组(通信联络组、警戒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由管理处客服部、清洁部组成, 任后勤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1、通信联络组:由管理处前台值班人员组成,负责接听电话,保持通信畅通。
2、安全防护救护组:由清洁部人员组成,清洁部主管 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小区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护卫队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护卫队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1楼大堂、1楼消防楼道出入口、地下室、楼顶)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
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后勤部通知值班电工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疏散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后勤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1、麻痹大意,火灾接踵而至;时刻警惕,火灾离你远去。
2、火场逃生最要紧,切莫恋财把命丢。
3、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4、誓让消防腾飞,奔向小康社会。
5、使用液化石油气,管线开关不漏气。
6、搞好防火工作,做好自防自救。
7、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8、人生短,爱生命;遇火灾,要镇定,开开心心过人生。
9、一心一意爱消防,久而久之家平安。
10、麻痹大意,火神疯狂而至;时时警惕,火神悻悻而去。
11、危险时刻真朋友,勿忘火警。
12、分分秒秒重视防火,时时刻刻远离灾祸。
13、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安全燃放。
14、随手灭烟头,防火心中留。
15、警惕火灾,珍惜生命。
16、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打造一支现代化的消防铁军。
17、麻痹和大意,防火两大忌。
18、携手并肩消除火灾隐患,协力共创和谐家园。
19、防盗网上开扇门,发生大火好逃人。
20、火灾无情,消防先行。
21、天天消防天天安,日日防火保平安。
22、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23、坚持依法治火,保卫辽宁平安。
24、练兵习武显身手,降服火魔建奇功。
25、烈火猛于虎,你不是武松。
26、撸起袖子加油干,筑好防火第一线。
27、消防知识多一点,火灾火情少一点;麻痹疏忽少一点,消防安全多一分。
28、防火源于平时积累,危险来自瞬间麻痹。
29、新年爆竹庆丰收,更要注意火源保安祥。
30、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31、火不留情要人命,预防在先最要紧。
3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33、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34、一时放纵带来百年孤独,半点星火毁掉万卷图书。
35、家庭防火多注意,煤气电源勤检查。
36、师生有情火无情,校园防火钟长鸣。
37、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防火须牢记,携手保平安。
38、筑牢防火墙,携手打造平安家。
39、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校园天长地久。
40、时时念好安全经,刻刻不忘消防事。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及附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目标职责管理体系。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职责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带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五)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第七条:学校宜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并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举办消防冬夏令营、知识讲座、竞赛、消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分析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职责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两名男教师和一名大队辅导员为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每学年的两次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应通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当理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省公安消防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一)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学校兼职消防教师;
(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操作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持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登记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整改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电、用火有无违章状况;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状况;
(七)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八)更夫值班记录状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检查状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职责人并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建立消防档案。学校应收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门别类做好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报审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审核的,不得变更。工程竣工时,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职位的领导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撤离疏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考评资料。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
(二)及时组织或用心参加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职责,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防火工作职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二)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职责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起施行。
⒈远离火灾,珍爱生命,共建平安家园。
⒉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⒊防火人人想户户都安祥。
⒋消防宣传进万家,平安连着你我他。
⒌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
⒍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⒎为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请时刻注意防火。
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守法公民。
⒐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
⒑搞好防火工作,做好自防自救。
⒒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和抵御火灾能力。
⒓用火用电不离人,消防安全牢记心。
⒔消防安全重之于防,天天防火日日安康。
⒕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⒖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
⒗请保持楼梯、走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⒘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⒙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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