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 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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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行zd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相应施工规范
(2)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
(1)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________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原样交回,损坏赔偿;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_________________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_________________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_________________
中间支付: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_________________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20__元;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_________________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_________________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合同员: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合同员: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平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商贸城 # ## #商住楼。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砌砖、打砼。
以项目部图纸面积为准65元/m2,(包括小型工具)甲方提供搅拌机,吊栏,其余自备(包括水池、支搅拌机、吊栏机、散水进户门踏步)
2、付款方式
每栋主体封顶,预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余款粉刷完毕付97% 注:验收合格后付清。
3、工伤一万元一下自负,一万元以上协商
4、工程质量:以项目部要求为准,如果达不到项目部的要求,返工材料费,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业主)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方和乙方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合作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称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
1.4、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1.5、工程质量:
二、分包施工方式
2.1甲方将本工程分包给乙方,乙方在甲方指导管理下,在工程造价中扣除税费、各类规费及甲方利润后,包工包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完成总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办法
3.1、 工程造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元)
3.2、工程总造价的确定以甲、乙双方和业主确认的结算价为准,结算价的确定按甲方和业主在总包合同内的约定进行。
3.3、合同价款的调整,以甲方与业主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方式为准。
3.4、甲方收到工程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总包合同中的付款比例及进度按时支付给乙方;其中验收款在甲方收到工程款并且收到业主方认可的竣工验收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总包合同中的付款比例及进度按时支付给乙方。
四、竣工验收及结算办理
4.1、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验收要求,并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甲方项目经理及时组织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内部验收,并审核资料,认为达到要求后,由甲方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验收报告。
4.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按总包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竣工资料,另外乙方应提供一套业主认可的竣工验收资料交甲方项目管理部备案,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提交,甲方可暂停支付乙方验收工程款。
五、工程保修
5.1、乙方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和质量保修书中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5.2、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保修金由乙方承担,保修金的返回时间以总包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5.3、乙方应主动做好保修期的回返和保修工作,保修期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保修事宜的及时沟通;如业主提出保修要求乙方未能及时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并处以保修费用的10%的罚款。
六、争议
6.1、发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七、其他
7.1、本合同正本貮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分别保存壹份。
7.2、其他约定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 号:日 期:
乙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模板制作、安装、及倒运归库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倒运及模板归库;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一)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2)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和义务(二)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5、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6、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施工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8、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0、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2标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1、1 工程名称:内邓高速№、2标桥梁工程
1、2 工程地点:河南省淅川县
1、3 工程内容: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φ1、2米的250元/个,φ1、5米的300元/个包干使用。
1、4 施工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 图纸;
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3、1 工期: 日历天
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10%;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
4、1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协议价款的1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乙方必须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4、2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管理,保证甲方的合同执行监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经济杠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甲方将扣留乙方计量款的2%设立xxx。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就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如乙方达到考评合格标准,在完工结算时,2%xxx将返还给乙方。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如下: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施工。
8、1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工程量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现场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 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拼装、维护、拆卸、迁移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
8、4 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例如冬季养生费用、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等。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
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20xx元,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0、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验收;
10、3 协调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0、4 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0、5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0、6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0、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11、1 对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监理及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1、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
11、3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1、5 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价1‰的费用。
11、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1、7 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提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报告,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1、8 按时提交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1、10 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12、1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13、1 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3、2 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3、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14、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4、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4、1、2 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14、1、3 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4、1、4 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4、1、5 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4、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钢材、钢绞线、锚具、支座(含楔形钢板、临时支座、套筒)、弹塑体、及灌浆料(灌浆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拌合)、压浆材料、预埋件、波纹管、伸缩缝、竖向预应力钢管、钢模板。乙方负责人工配合卸车、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损耗进行领用;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损耗为钢筋i级钢1%,ii级钢1、5%,混凝土0、5%,钢绞线3%(钢绞线工作长度在结算时不进行计量,也不含在3%的损耗内,该部分量只在材料计划和最终材料核算时根据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数量进行考虑)。钢模板全部回收,竹胶板周转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甲方将按供应价×1、1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
16、2 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车、钢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机具(包括张拉设备、发电机、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砼振捣设备等)以及焊条、扎丝等材料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动力(水电)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承担。
16、3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6、5 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
1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17、2 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确认,由项目合约管理部门核实;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2 每月25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结算;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量确认单;
(2)本月完成的协议外工程价款;
(3)按协议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所有报表都需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核实并经项目经理签发的确认单才能计量。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协议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经办人员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当天内并填写确认单(一式两份),经甲方的项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确认,项目经理签发后给乙方留存;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的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确认单,甲方的项目经理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
17、2、3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单价及数量必需经甲方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主管经理、商务经理签字认可,用工单价按60元/工日进行结算。每个工日按10小时计算,不足10小时的按实际使用时间除每个工日10小时进行换算。
17、2、4治安费、卫生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保险费(除一切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外)等向有关管理部门交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交,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结算申请后及时予以签认,并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按报表确认的金额,扣除下列费用并报公司审核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质量保留金10%;民工工资保证金 5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5 %;按协议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等;
17、2、6 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的现场管理、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时,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为月支付额的20%。
(1)乙方在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结算报表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结算完成6个月内,未出现有民工工资欠款及材料设备款项的欠付,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3)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到协议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8、1 甲方应按照第十七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18、2 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十九条 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21、1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21、2 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1、3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23、1 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5万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3、2 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3、3 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4、1 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4、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确认并加盖与本协议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4、4 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4、5 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5、2 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满足协议或规范的要求;
(2) 违反协议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5) 经常不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资金惩罚,第二次完不成时则甲方有权对其工程量进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围攻甲方施工,办公区域,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他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协议第二十二条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保修事项,保修期满,付清保修金后,全部协议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____ 住 所: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____ 电 话:
传 真:____ 传 真: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 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分包工程范围
甲方将_葡北6号转油站及所辖计量间综合维修工程_ 所属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乙方。
乙方负责完成_葡北6号转油站及所辖计量间综合维修工程_所有项目施工。
第二条:分包期限
分包期限自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即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第三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60%以上,以施工总合同价款的30%拨付工程进度款。
2、结算方式:甲方以油田公司最终审定工程结算后,按工程定额直接费中人工费总造价乘以1.55%结算。
第四条、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
1、保证施工质量达到相应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等级
2、本工程质保期为 贰 年。
3、甲方按照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直接费中人工费的50%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工程所需的材料及大型机械设备。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委托乙方。
3、负责协调本项工程中发生相关的一切事宜。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施工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 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 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乙方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所有材料的看护及设备保管维护。
5、乙方负责承担因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一切后果。
6、乙方负责处理工程质保期期间发生施工质量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施工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
身份号码:
乙方 :
身份号码:
本合同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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