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明确任务、细化工作,重点针对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方面和非法取用地下水水资源、地表水水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全面、拉网式排查,经过对五镇一办105个行政村,71个工矿企业排查,全县共有259个自备水源井,10个集中供水站,4个农业灌区。
(一)全县取水许可证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90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件。其中企业7户,事业单位3户,行政村77户,农业灌溉3户。
(二)全县未安装计量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89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未安装计量设施。其中企业10户,事业单位2户,行政村77个。
(一)整改提升阶段:从20xx年2月25日开始,到20xx年9月底结束。
1、针对90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件的存在问题(其中企业7户,事业单位3户,行政村77户,农业灌溉3户。)。
第一,水务局牵头,水资局具体负责,以镇办为单位,编制全镇办水资源论证报告,重点论证各行政村分散式供水工程,按时限报行政审批局。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第二,水务局负责,工业和煤炭局督促煤矿、洗煤厂,农村农业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督促农业灌区,水资局督促企事业单位将办理取水许可相关资料报行政审批局。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水资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
第三,行政审批局负责,水务局、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配合,本着服务基层、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严格审批权限,按期完成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取水许可证件手续办理。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2、针对89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存在问题(其中企业10户,事业单位2户,行政村77个)。
第一,水务局牵头,水资局配合,各镇办督促行政村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第二,工业和煤炭局负责,水资局配合,督促煤矿、洗煤厂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工业和煤炭局
责任单位: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亿洲工贸有限公司、县明星煤业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第三,水务局负责,水资局督促企业单位,农村农业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督促农业灌区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农村农业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二)建章立制阶段: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到20xx年10月底结束。
第一,完成全县取水口信息水利“一张图”。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5日前
第二,建立取水口问题及整改“一张表”。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0日前
第三,健全取水口管理“一套机制”。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水资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业和煤炭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嘉峪关市扎实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企业、群众“办事难”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
1、责任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3、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4、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项目、涉农、涉路、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扶贫攻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案(事)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5、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慵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6、行政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以及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性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敛、不收手的。
7、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强化督查。市效能办《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
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领导干部认真对照职责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全面落实考勤制度,采取日考核,月汇总、月上报、季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建立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立了6个督查暗访小组,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事项,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查勤、查学、查能、查绩,通过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7轮开展督查暗访活动,着力发现并纠正迟到早退等工作拖拉问题,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开展超时办结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对各单位今年以来行政审批情况电子监察结果进行通报,并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共发出黄牌525个,红牌180个。对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力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查处问题,加强考核。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32条问题线索,认真督办,全面调查处理,立案1件,查处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起,办结率100%。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干部工作中层层签批、有布置无回音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运用市委年度考核这一平台,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履责跟踪监督管理机制,对管理“散”、工作推动“慢”、精神状态“差”、推诿扯皮“耗”、碌碌无为“庸”、患得患失“浮”、应付了事“懒” 的“太平官”、“逍遥官”予以问责和坚决调整,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局面。
(四)民主评议,以评促改。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7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广泛征求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共收集到18类220余条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纠正四风,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共梳理出问题76项,提出整改措施108条,市政府查找出11个方面问题,剖析出4个方面根源,提出了5个方面整改措施。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宗旨意识、加强班子建设、深化改革、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党、改进文风会风、领导调研、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立行立改。市委专门研究,在全市开展了窗口服务单位优质服务行动、农民技能培训行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交通秩序及出租车和谐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处理行动、城市宠物规范管理行动等“八大行动”,市政府在全市政府系统推行“三步钉钉法”,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成效
(一)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到:不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问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格格不入,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风暴行动的关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进一步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树立了“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增多。市效能办认真督促各单位就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受理的投诉问题进行整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列入了制度的废改立范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全市所有残疾人实现免费乘车,完成了2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实现居家老人上门医疗服务城乡全履盖,一批校舍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全市“政风行风热线”接到群众咨询、投诉和短信息150余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700余个,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却事难办”,杜绝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着力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管理收费等方面进行整改和治理,发生了明显变化。嘉峪关车务段大厅卫生状况不佳的问题在市文明办、嘉峪关消防支队的协助下得到有效解决。嘉峪关供电公司着力打造十分钟缴费圈,部分银行也增加了自助服务网点,着力解决了排长队办理业务的问题。
(三)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部门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加强了行业自律,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诚信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便捷优质热情的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公共服务部门行业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营业大厅等公示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业务资费、便民措施及社会监督方式。积极推行绩效管理,规范施政行为,大幅度提高了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一些窗口单位继续推行“五零”工作法,即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推进政风行风明显转变。
(四)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坚持以各类培训、竞赛活动为载体,各部门各单位促进党员干部职工观念转变、能力提升。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学习、思考、行动、管理、公共服务、沟通协调、创新、应对突发事件、心理调适、应对公众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间,减收费项目,真正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 、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与群众座谈的多了 ,跟干部谈心的多了,领导之间沟通商量多了,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的多了。会风进一步改进,开短会、讲短话,说实话,提高会议实效。不作为慢作为、门好进事却难办等不良作风得到有效整顿,营造了风正、心齐、劲足、气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嘉峪关市扎实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企业、群众“办事难”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
1、责任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3、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4、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项目、涉农、涉路、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扶贫攻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案(事)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5、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慵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6、行政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以及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性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敛、不收手的。
7、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强化督查。市效能办《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
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领导干部认真对照职责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全面落实考勤制度,采取日考核,月汇总、月上报、季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建立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立了6个督查暗访小组,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事项,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查勤、查学、查能、查绩,通过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7轮开展督查暗访活动,着力发现并纠正迟到早退等工作拖拉问题,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开展超时办结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对各单位今年以来行政审批情况电子监察结果进行通报,并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共发出黄牌525个,红牌180个。对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力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查处问题,加强考核。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32条问题线索,认真督办,全面调查处理,立案1件,查处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起,办结率100%。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干部工作中层层签批、有布置无回音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运用市委年度考核这一平台,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履责跟踪监督管理机制,对管理“散”、工作推动“慢”、精神状态“差”、推诿扯皮“耗”、碌碌无为“庸”、患得患失“浮”、应付了事“懒” 的“太平官”、“逍遥官”予以问责和坚决调整,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局面。
(四)民主评议,以评促改。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7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广泛征求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共收集到18类220余条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纠正四风,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共梳理出问题76项,提出整改措施108条,市政府查找出11个方面问题,剖析出4个方面根源,提出了5个方面整改措施。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宗旨意识、加强班子建设、深化改革、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党、改进文风会风、领导调研、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立行立改。市委专门研究,在全市开展了窗口服务单位优质服务行动、农民技能培训行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交通秩序及出租车和谐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处理行动、城市宠物规范管理行动等“八大行动”,市政府在全市政府系统推行“三步钉钉法”,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成效
(一)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到:不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问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格格不入,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风暴行动的关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进一步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树立了“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增多。市效能办认真督促各单位就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受理的投诉问题进行整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列入了制度的废改立范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全市所有残疾人实现免费乘车,完成了2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实现居家老人上门医疗服务城乡全履盖,一批校舍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全市“政风行风热线”接到群众咨询、投诉和短信息150余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700余个,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却事难办”,杜绝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着力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管理收费等方面进行整改和治理,发生了明显变化。嘉峪关车务段大厅卫生状况不佳的问题在市文明办、嘉峪关消防支队的协助下得到有效解决。嘉峪关供电公司着力打造十分钟缴费圈,部分银行也增加了自助服务网点,着力解决了排长队办理业务的问题。
(三)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部门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加强了行业自律,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诚信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便捷优质热情的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公共服务部门行业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营业大厅等公示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业务资费、便民措施及社会监督方式。积极推行绩效管理,规范施政行为,大幅度提高了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一些窗口单位继续推行“五零”工作法,即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推进政风行风明显转变。
(四)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坚持以各类培训、竞赛活动为载体,各部门各单位促进党员干部职工观念转变、能力提升。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学习、思考、行动、管理、公共服务、沟通协调、创新、应对突发事件、心理调适、应对公众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间,减收费项目,真正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 、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与群众座谈的多了 ,跟干部谈心的多了,领导之间沟通商量多了,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的多了。会风进一步改进,开短会、讲短话,说实话,提高会议实效。不作为慢作为、门好进事却难办等不良作风得到有效整顿,营造了风正、心齐、劲足、气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近期校园火灾教训,结合我园消防安全实际,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人社局、公安分局及消防救援支队3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方案为我园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建立以园长、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主班教师为执行人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各班教师
1、责任落实。落实各班级、幼儿寝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园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幼儿园每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
3、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校园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4、保障疏散通道通畅。检查园区内的疏散通道是否被物品遮挡,食堂、教学楼等的门锁都保持开的状态,一楼门窗未设置防盗窗等阻碍逃生硬件。
1、田丹辉园长为幼儿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教师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人要时刻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通国省道、县乡道和货运车辆、面包车(以下简称“两路两车”,货运车辆指中型、重型货车,面包车指面包车和七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一条路、一件事、一家人、一条心”,进一步理清职责、压实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两路两车”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交通标志应设尽设、监控设备全程覆盖、安全隐患有效整改、源头管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全面摸清,全力推动“两路两车”隐患动态清零、易肇事肇祸违法有效遏制、道路通行秩序大幅改善、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实现“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工作目标。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道管站、交管所、乡建办、执法中队、农机站及工作片书记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一)综合协调。协调专项整治,掌握工作情况,组织安排会议和活动,提供后勤保障等。
(二)业务指导。指导整治业务,调度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分析安全形势,开展督导检查,接受业务咨询。
(三)宣传教育。开展主题宣传,开展进企进村、见车见人面对面宣讲教育,强化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和重点交通违法警示教育等。
(四)技术保障。指导涉及评审、论证、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政策咨询。
(一)“两路”方面
道路隐患。
①每个路段是否全部上齐道路交通标志、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到清楚醒目。
②事故多发和发生死亡事故、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客运班线和校车集中通行等路段以及桥梁、隧道是否存在道路及交通设施隐患。
③平交路口是否存在警示提示设施缺失、障碍物遮挡视线问题。
④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⑤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否存在建设不到位问题。
⑥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是否存在应设未设中央隔离设施问题,中央隔离设施是否存在开口过多、设置不合理问题
⑦普通国省道车道增减变化和穿城镇路段是否存在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问题。
2、智能系统。
①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管控需求,是否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②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是否存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缺失问题。
③村庄主要出入口是否安装高清视频智能监控设备。
3、重点违法。
①对重点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依法从严,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②是否存在分析研判不到位、重点违法行为精准打击不力问题。
③是否存在现场查处占比低,重点违法行为多发问题。
④是否根据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⑤是否存在科技信息化应用不到位,对疲劳驾驶、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⑥劝导站是否存在空转运行、资金保障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⑦是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农机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问题。
4、通行秩序。
①是否存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路段见警率低问题。
②是否存在道路通行秩序混乱、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多发问题。
③是否存在交通组织不到位、路权分配不合理问题。
④是否存在道路客运市场“黑站点”“黑服务区”问题。
⑤是否存在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5、宣传教育。
①是否存在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宣传警示教育不力问题。
②是否针对村庄和企业单位的面包车、三轮车、货运车辆、小型轿车车主和实际使用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③村庄大喇叭是否每天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播报。
④村庄是否存在宣传阵地建设不到位、宣传标识标语缺失问题。
(二)“两车”方面
源头治理。
①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务工人员乘坐超员、非法营运、非法改装面包车等问题。
②农村地区是否存在群众出行需求大、客运服务保障不力问题。
2、专项整治。
①是否精准研判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有针对性的部署执法力量。
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停车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品运输车辆是否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③是否进行轨迹分析和摸排调查,精准掌握面包车行驶规律特点,精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3、主题宣传。
①是否组织面包车车主和实际使用人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
②是否严把出村口、出镇口,教育劝导面包车违法违规行为。
4、信息共享。
①是否共享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系统数据、中高风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道路、企业、驾驶人等信息和原因、责任等信息。
②是否存在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不到位问题。
5、基础数据。
①是否存在货运车辆底数不清、运行情况不明问题,是否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②是否存在面包车底数不清、运行情况不明问题,是否组织开展“三见面一建档”工作。
(一)“两路”方面
1、全面整改道路隐患。要一公里一公里排查、一个路段一个路段踏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完善防范措施,全面整治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警示提示标识不全、标志标线不完善或损毁、限高杆设置不合理等安全隐患,确保每个路段均上齐交通标志、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到清楚醒目。要在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立即安装信号灯、减速带,全面清理树木、广告牌等遮挡物,组织实施“坡改平”改造。要全面排查道路沿线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安全隐患,先行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提出整改建议。要争取资金投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积极推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按照规定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封闭不合理中央隔离设施开口。要合理设置普通国省道车道增减变化和穿城镇路段的标志标线。
2、深入推进智能建设。国省道平均每3公里、县乡道平均每5公里设有一处视频监控,村庄主要出入口至少安装一处高清视频监控,国省道和县乡道总里程平均每7公里设有一处正反向卡口,视频监控平台要具备智能分析功能。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和县乡道穿村过镇、临水临崖、大长下坡、平交路口、桥梁隧道以及团雾多发、事故多发等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及时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货运车辆集中通行路段和重点桥梁入口,深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施建设。
3、严厉打击重点违法。执法务必要严,对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根据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重点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区域,有针对性部署执法力量,实现精准打击。要加大现场查处力度,集中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根据农村地区群众出行规律,将警力向清晨、午后、凌晨、傍晚等管理薄弱时段倾斜,严查农村地区重点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推进疲劳驾驶、面包车超员智能化监管;融合“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村口监测数据,实现三轮车违法载人实时发现、及时推送、精准查控。要深入推进劝导站实体化运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对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劝导实效。要对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核实、再确认;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农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大力规范通行秩序。要切实加强夜间、中午、凌晨等事故多发时段和事故多、秩序乱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保证路上有警车见警灯。要严管严查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要科学分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规范设置货车、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推行货车靠右行,减少混合交通。要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大力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将触目惊心的酒驾醉驾等典型案例做成一个宣传汇编、拍摄一个警示视频,进行广泛发放、播放。要充分利用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及时发布预警、路况信息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要针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危害,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图文并茂的事故案例海报,组织宣讲队伍、警保劝导员深入村庄、企业单位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要让村庄大喇叭每天喊起来,循环播放交通安全提示,曝光村民违法违规行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安全写入“村规民约”,完善活动广场、主干道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二)“两车”方面
1、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货物装运场所的监管,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出场关。要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务工人员使用、租用合规车辆,严禁乘坐超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面包车出行。要加强农村客运、公交、班车、包车服务保障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出行需求。
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要针对货运车辆夜间通行量大的状况,精准研判出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坚持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多频次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每周组织夜查行动不少于1次。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展面包车行驶轨迹分析研判,摸排农村地区、集中用工企业、劳务市场务工人员乘坐面包车出行情况,掌握车辆行驶规律特点,特别是详细掌握傍晚、凌晨上路行驶的车辆和驾乘人员特征规律,落实精准管控措施,严厉打击超员载客、非法改装、报废面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3、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各村要组织面包车车主、实际使用人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和责任书,面对面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责令逾期未检验车辆尽快检验,非法改装车辆立即恢复原状,逾期未报废车辆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依托警保劝导服务站,教育劝导面包车驾驶人超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4、深入推进信息共享。要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违法、事故等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5、全面摸清基础数据。充分发动村委会力量,全面排查经营、从事货物运输的人员和货运车辆基础信息,按照一企一册、一村一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各村要根据车辆登记信息,全面开展面包车“三见面一建档”摸底排查,彻底摸清车辆状况、使用人员、车辆用途、行驶线路等基础信息,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迅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的专项整治,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
(二)深化推进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全面进行梳理总结,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精准分析出仍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专题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
(三)集中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和抽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两路两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同时,分阶段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针对性不强的进行通报,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定期研判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建立调度、督办等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查立改;对纳入改扩建规划的,及时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挂账销号整改;对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要建立台账,列明整改措施、时限、单位,压实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督促指导,用好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推动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形成共治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典型经验做法,编发专报进行推广。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_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_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_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_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_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_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_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_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_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_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_)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_)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_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_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_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_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_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_),在20_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_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_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_〕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_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_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_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_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_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_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_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_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_年4月至20_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_年5月至20_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_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_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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