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不” :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沟、渠、溪、水库、水坑、池塘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戏水;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承诺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各位家长,同学们: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回看之前各地发生的溺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的同伴发生溺水后其他同伴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发生,给每名溺水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共青团崂山区委、崂山区教体局特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家长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是不要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是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要做到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人身安全无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广大青少年要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让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每个家庭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共青团崂山区委 崂山区教体局
二〇x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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