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是人口大市、兵员大市和安置大市,退役士兵多、重点安置对象多、安置任务重是我市安置工作的主要特点。工作中,我们坚持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按照“抓落实求提高、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创和谐”的工作思路,狠抓政策落实,下大力解决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好地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遇到了严重困难。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就业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观念亟待转变。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退役士兵及家长就业观念比较陈旧,许多城镇退役士兵及其家长采取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把当兵作为就业的一种渠道,对社会的就业形势和当前的用工制度了解不够、认识不清。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自谋职业宣传上不断加大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许多退役士兵仍然寄希望于政府安置,有的在选择自谋职业时患得患失,拿不定主意,虽然自谋职业率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天威集团是我市效益较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每年接收城镇退役士兵都在50名左右,相当于每年给天威分配一个车间的人员,企业妥善安置这些城镇退役士兵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
复员退伍军人稳控工作难度增大。我市每年接收退役士兵5000余人。由于我市优抚安置对象多,又毗邻北京,涉军稳控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机关事业单位精简,企业改制、重组等因素的影响,城镇退役士兵下岗问题逐渐凸显。从***年以来,全市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名,其中下岗***名,占安置总人数的16%。有部分企业下岗的城镇退役士兵要求政府对他们重新进行安置,由于他们的要求不符合国家和省的安置政策而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便开始上访,给维护社会稳定增加了压力和难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劳动用工制度的调整改革,安置政策落实的难度不断加大,退役
士兵安置难的问题近几年一年比一年严重。据调查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安置政策和安置渠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安置法规政策改革进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速度不相适应。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经历了一系列渐进式的改革和调整,但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安置政策仍具有相对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逐年减小;二是现行政策对自谋职业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吸引力不够。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就业与滞后的社会保障体系矛盾日益突出。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尚未得到较好的保障的情况下,通过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将退役士兵推向社会,必然引起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三是对分配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退役士兵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及各种优惠政策规定不具体。
企业用工自主与政府指令性分配退役士兵做法的不相适应。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用工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发展,由国家的统分统配,过渡到“自主经营、自主用人、自负盈亏”等四个自主权,最终形成了由市场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指令性的安置政策,越来越难以控制企业的用人自主权,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拿我市著
名的民营企业长城汽车集团来说,无论是大中专毕业生还是城镇退役士兵,都要考试进入。正是两者之间的严重脱节、不合拍,才形成了安置工作越来越难的被动局面。
退役士兵文化技能水平与企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不相适应。城镇青年入伍后,经过部队大熔炉的锤炼,政治素质高了,组织观念强了,身体素质棒了,可是不容置疑的是很多人的文化素质并没有得到多大提高,退伍回来后,尽管有国家的安置政策作保证,但是,企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动者的就业门槛也越来越高,他们成为就业的弱者,缺乏竞争力。拿驻我市的乐凯集团来说,因一名工人的操作失误,给该企业造成了5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造成部分企业对退役士兵缺乏热情,甚至抵触,这主要是退役士兵本身文化素质的弱势造成安置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退役士兵的就业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择业观不相适应。当兵为国防奉献青春,退伍回来依靠政府安排正式工作,或者说“当兵就是为了有个工作”,这是广大城镇退役士兵和他们家长的具有代表性的一种就业观。尽管退役士兵和家长对安置难的现状都有所了解,也知道当地政府从资金和政策上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但他们还是要求政府分配一个单位,即使效益差一点,工资低一点也行。总有一部分退役士兵说:“不安排工作,将来我们养老问题谁管”,一些家长也说:“孩子当了兵,回来不安排个单位,连个说媒的都
找不到”。应该说城镇退役士兵要求安置工作是国家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也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但劳动力市场的游戏规则是竞争,企业用人标准是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专业才能。
在国家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法规和政策没有做出根本性改革前,针对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实行多元化安置对策,合理解决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保持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努力开创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严格落实政策,认真完成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安置政策,从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法,多渠道、多途径、创造性地做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继续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对拒绝接收安置任务和完成不了安置任务的单位,必须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促使退役士兵就业,依法维护退役士兵的权益。
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解决当前安置难问题的根本出路。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和新的工作岗位。目前,在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方面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优惠政策,二是资金保障。要切实将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享有减免税、工商管理费和教育、招工优先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在财政投入上,建议进一步提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标准,同时提高国家和省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资金补助标准。只要解决了资金这个瓶颈问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一定会步入广阔天地。
加强服务保障,着力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协助劳动就业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为退役士兵创造就业条件,推荐就业岗位。各级安置部门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建立本市退役士兵就业信息网络体系,在劳动就业服务大厅设立退役士兵就业服务窗口,建立退役士兵个人求职信息档案,及时掌握退役士兵的就业意向和市场用工需求,通过多种方式为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
开展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提高市场就业竞争力。组织技能培训,加强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的协调,根据市场需求,为退役士兵提供适应市场需要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技能。退役士兵经过1—2年的专业技能培训,让每个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都能获得一技之长,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能证书,由学校推荐就业。培训经费由国家、省、市政府各负担三分之一。
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扼制复员退伍军人的上访苗头。目前,造成一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上访的根本原因目前仍没消除,且造成上访的因素较多,牵涉面较广,为此,一方面,切实保障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近年来,涉军人员上访苗头明显加强,上访频率明显增加,涉及人数越来越多。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各个群体间的相互模仿与攀比,在他们看来,现在企业军转干部待遇得到提高,是不断上访的结果。他们摸准了各级党委、政府怕上访,认为“只要闹,就能解决问题,就能争取利益”。因此,建议上级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众多群体间利益的平衡,防止“摁下葫芦起来瓢”现象的发生。同时畅通上访渠道,分清各上访群体是有理访还是无理访。另一方面,加大对少数无理上访、危害社会稳定人员的惩治力度。对于个别人或个别群体为满足自己利益需要,不惜牺牲本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局面的人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整治。如果一味地去迎合满足他们的不合理要求,反而侵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不利于维护社会的整体稳定与和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可能引发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出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_)40号)文件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播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_-20_)的通知》播府办函(20_)12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就业是民生之本”和“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理念,建立部队满意、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推动社会经济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自主性原则,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
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实用性原则。顺应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以提高退役士兵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重点抓好就业市场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培养,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三)规范性原则,认真执行本方案,突出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协助对参训对象的管理,严格考核纪律和考勤制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20_年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并自愿参加且能够正常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不含已安排工作、已退休、已供养士兵)。
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装配、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技术、焊工、中式厨师、机械操作、挖掘机、家畜饲养工、农作物植保工、餐饮服务、汽车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等。
原则上由上级财政按3500元/人补助,区级财政年初安排500元/人给予相应补助。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参加培训领导机构,负责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搞好思想发动,认真组织辖区范围内正常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部参加培训,要明确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参加培训人员的跟踪管理。
(二)注重宣传,发动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莫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在培训开始前,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好前期宣传,
激发退役士兵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二是要根据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搞好跟踪报道,特别是要在区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把安全稳定作为培训工作的基本底线,严格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高度关注用火、用电、用水和饮食卫生安全。特别是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要高度认真负责,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管理,确保整个培训期间不发生安全问题。
(四)创新方法,保证就业。要积极创新思路和方法,加强与用人单位协调联系,努力提高就业率。培训期间如有用人单位需要招聘退役人员工作的,可以先与退役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在完成培训后另行签订正式合同,退役人员要在培训结束后方可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也可利用培训时机派人到学校介绍本单位情况,讲解本单位就业方面的劳动技能和知识,以便今后能和退役军人签订就业协议,人社部门要加强协调,确保就业人员签订就业合同。
(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由县(市、区)承担。
(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市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市以上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由各地自行规定。生活补助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规定拨付。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把退役军人的培训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的民生工程信息(包括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和任务完成进度,年底报送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参训人员信息和年度总结。根据省市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对退役军人培训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情况进行政务公开。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双提升。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我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全市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731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一)培训内容。
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
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由县(市、区)承担。
(一)确定培训机构。
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
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
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
市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市以上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由各地自行规定。生活补助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规定拨付。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把退役军人的培训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的民生工程信息(包括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和任务完成进度,年底报送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参训人员信息和年度总结。根据省市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对退役军人培训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情况进行政务公开。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双提升。
根据《20_年33项民生工程省级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我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全市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人数1390人,其中埇桥区430人;砀山县234人;萧县275人;灵璧县265人;泗县186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_﹞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由市、县(区)承担。
(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省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市以上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按照培训结束结业人数。生活补助费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实际培训结业人数拨付。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根据市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施培训工作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把退役军人培训情况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12月8日前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进度情况和年度总结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辖区内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双提升。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_年5月22日至20_年7月24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6组对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_年8月,广州市区委巡察第6组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映了巡察工作情况。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分为3项,具体问题18个,共制定整改措施74条。截至20_年11月13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3个,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问题2个,正在整改3个,建立和健全制度24项。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巡察整改工作是首要政治任务”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正视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事务性工作,从根本上形成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问题整改机制。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分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并几易其稿,形成《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6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研究制定了74条整改措施,并全部列入清单管理,做到整改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四明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加强对账盘点,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三是强化督促提醒。建立巡察整改工作督办机制,定期分析、定期汇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评估整改工作进度及遇到的重点、难点、棘手问题。坚持以“见人、见事、见效”为标准,坚决避免选择性整改、走过场整改、消极应付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对督察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问题。
整改期间,先后制定、修订完善了24个相关文件、制度,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机关党的建设存在短板,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差距问题
1.针对班子核心领导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对待,深化认识,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及整改期间,党组会议先后16次学习,内容包括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健全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高标准推进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全区申报创建比例达100%,其中申报创建五星级5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永宁街、派潭镇、增江街、新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四星级4个(荔城街、宁西街、朱村街、中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三星级5个(仙村镇、正果镇、荔湖街、小楼镇、石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截至11月13日,已高标准完成广州市的考评和复核,正在接受省考评。
三是扎实做好与民政局职能交接收尾工作。主动对接区民政局,于20_年8月11日注销广州市增城区双拥促进会,剩余资产全部捐赠到区慈善会。同时,主动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双拥工作,参照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时调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区直各单位、各镇(街)联动,充分发挥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制作宣传视频6辑,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公众号等开展退役军人正能量宣传;加强军地协同,开展“送书入军营”、“送技能入军营”、“情系边海防官兵”等系列拥军活动,全力做好部队“保障部”,合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
四是局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抓好整改,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整改期间,班子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6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7次,不断加强思想沟通、工作交流。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过程中,班子成员结合第三季度工作考核,共24批次带队到各镇街检查督导,并及时反馈调研情况,共同探讨高标准建设问题与服务工作,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20_年第三季度考评情况的通报》,不断加强对镇(街)服务站业务和资金的监管。
2.针对压实基层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查找自身不足,对标对表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与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联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会议,加强工作交流。9月4日,召开20_年第3季度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并将涉及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问题向各镇街进行了反馈,要求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共同配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二是压实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体责任。6月9日,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增城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考评方案》,要求服务中心加强对镇(街)服务站工作的指导和检查。9月16日,成立第三季度服务站建设考评实地检查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3个组到各镇街,对配套建设情况、引导激励工作、走访慰问工作、服务保障工作、自身建设工作、指导基层情况、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等五个方面共24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打分,经过汇总排名,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三是加强对镇(街)工作的督导。在10月31日的中央督查迎检工作现场督导中,发现村(居)服务站建设普遍存在短板,即时印发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自身建设,按要求悬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按标准建设“两室一墙”,按规定完善工作台账,健全化解机制,就地解决问题。各镇街高度重视,其中小楼镇、增江街、永宁街党(工)委书记亲自到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场指导工作并解决重难点问题。
3.针对基层组织堡垒作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8月21日,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设置调整选举,党组书记当选并兼任党支部书记;10月12日,成立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印发《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党支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升组织力。
二是加强党务工作学习培训。8月27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把关,党支部副书记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心谈话,再次明确入党积极分子按时提交思想汇报、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学习培训、定期参加党小组学习及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10月12日,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增城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试行)》《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是加强退役军人基层党建阵地建设。10月14日,经研究讨论并征询区委组织部意见,就指导各镇街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退役军人功能型党组织形成初步意见。10月24日,先行先试,在全区20_年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期间,探索成立功能型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区20_年度退役军人服从管理和安排,进行封闭式培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军人荣誉。10月30日,在增江街大埔围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20_年退役军人党员主题教育,邀请广州最美退役军人顾海城同志领读入党誓词,带领45名退役军人党员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向烈士敬献鲜花、参观荣誉展厅和抗战历史纪念馆。通过铭记历史、缅怀先烈,进一步激励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退伍不褪色,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自豪感。
4.针对政治要求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再次明确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导班子配备工作要求,利用2个镇(街)服务站负责人新老更替契机,落实政治要求。
一是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基层服务站站长拟任人选征求意见小组,对即将调整2个镇(街)服务站负责人拟任人选进行谈话,了解其任职经历、现实表现等,并将综合情况提交党组讨论研究。
二是通过工作督导,多次明确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在人员招录(聘)时必须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服务站负责人要定岗定位,专人专职,并及时监督整改。
三是主动跟踪服务站人员情况。
5.针对行政事业人员混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认真梳理,努力沟通协调,不断优化人员安排。
一是理清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10月12日,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三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并参照省文件,起草了《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明确部门工作职责,避免交叉重叠。
二是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在行政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对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并对各部门职能进行了部分划转,合理调整科室职能,努力做到人岗相配。
三是配强服务中心人员力量。5月20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服务中心主任调整回中心任职,发挥“领头雁”作用,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全部归位,设立业务工作组,对接市级中心和局机关科室业务,充分发挥服务中心职能,推进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全面提升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8月20日,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协调志愿服务力量,全区共成立1个总队,1个直属分队,13个镇街分队,33个村(社区)服务分队,截至11月13日,共开展志愿服务96次,共计900余人次参与。8月2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服务中心工作力量,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使服务中心职能充分发挥。
6.针对人员缺失使用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着力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理顺服务中心、镇(街)服务站空编情况。
二是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人员任职。
三是强化人事干部业务能力。6月23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选人用人规定,人事部门及人事干部也同步开展了专题学习;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要求,7月28日,局党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8月23日,对20_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分析整改,10月20日,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多次整改,人事干部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人事业务资料进一步充实完善,最大限度避免了工作纰漏。
四是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聘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定印发《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培训工作方案》,从20_年10月起至20_年9月,每月举办1场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在编在职人员、聘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等。全局现有3名工作人员正在进修法律、财务等专业,共有4名工作人员参加了20_年度社工资格考试,占人员总数的21.6%。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在积极引入社工组织,发动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服务。
(二)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7.针对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党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规范“三重一大”议事流程。修订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镇(街)服务站站长人选征求意见纳入议事内容。
二是对“三重一大”议事项目实行事前申报制。明确拟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内容,承办部门须将议题材料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书面批示同意后方可上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加强决策依据的科学性,10月30日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三难”实施方案(修订稿),经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跨部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等程序,深入基层一线,汇总各方意见,综合分析研判,为党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对党组议事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定印发《关于建立重要工作督办机制的通知》,对重点工作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每周汇总,每月通报,确保执行到位。
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均把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五是扎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月15日,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_年第3次学习方案,要求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自学规定内容,并作深入研究和思考。9月27日,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研讨会集中学习规定内容,由党组书记、局长钟华作重点发言,办公室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20_年广州市纪律教育学习月保密警示教育材料》保密警示教育材料,以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动全局理论学习,促进党员干部的学习提升。10月12日,制定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对中心组学习的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和考核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
六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试行)》,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七是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6月30日,局党组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设置意见箱、张贴公告、发放征求意见表、下基层调研、组织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各方面对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征求意见对象包括有关单位、有关驻军部队和企业代表,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代表。11月3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揭短亮丑,从大局意识、责任担当、工作作风、奉献精神和巡察整改问题等方面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出问题36个,提出整改措施19个。
8.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9月8日,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召开对接会议,加强日常联系,每月、每季度按时向第三纪检监察组报送工作情况;10月1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11月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局领导分工,明确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负责纪检工作,同时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印发《20_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通过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扎实开展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印发《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03个,对重点敏感岗位人员共6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堵塞监管漏洞;制定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推动作风根本转变。
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慰问物品采购管理,建立慰问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好慰问物品的存放、签领、发放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局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上报租用车辆使用情况并公示费用;针对组建特殊期间体检费较高的情况,20_年大幅降低体检费用标准。
四是按规定重新选择、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初衷是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解决费用高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7月31日,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通知》(增退役军人字〔20_〕7号),设立各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利用司法行政部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资源,就地就便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根据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律师团队每周2个工作日的半天在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点服务,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每周1个工作日的半天驻点服务,并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加强合同监管。
9.针对业务管理制度未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主动作为、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监管。
一是更新管理模式,在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方面积极作为。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全区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政治功能;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_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配合省荣军医院到中新镇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结合日常接访优抚对象反映体检标准过低的问题,到区人民医院、中医院调研,并征询卫健局意见,召集人社、卫健、财政、民政部门进行座谈研究,并于6月17日向市局请示提高体检标准,市局充分肯定并计划统一提高体检标准。此外,从20_年第一季度起,三难补助资金向医疗困难倾斜,重点做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帮扶工作。
二是规范业务管理。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月报告”和“半年核查”制度,确保每名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发生变化,都能及时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档案上更新并上报。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抚恤补助资金使用跟踪检查的通知》,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核查工作机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检查优抚对象核查和各类抚恤补助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对每个镇街优抚资金进行检查跟踪,各镇街根据通知要求,已经专款专列,每月、每季度和其它临时性资金发放及时。
三是规范“三难”资金申请审核制度。10月21日,向民政、卫健、人社和各镇街征求原三难实施方案的意见;10月27日,到荔城,派潭2个镇街实地调研,听取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代表意见建议;10月28日,召开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三难”实施方案座谈会,听取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和镇街意见建议;在汇总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日常接访情况,参考从化、黄埔、南沙三个区的类似补助方案,先后7次修订完善“三难”补助政策方案,进一步严格申请条件,规范审批流程,统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从20_年春节起,“双拥”节日慰问部队方式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执行。
五是加强对镇(街)服务站的指导和监督。结合服务站建设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服务站制定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接访咨询登记等内部管理制度,整理完善20_年八一建军节、20_年春节走访慰问相关台账,做到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执行。
10.针对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以查促能、明确规定、严肃追究,进一步规定资金发放。
一是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做实做细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基本民生工作方案》,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基本民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时发放各类优抚补助金、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发放“三难”补助、及时办理省应急救助、提升办理易及性5条措施,确保基本民生应保尽保。
二是进一步明确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的相应期限和要求。要求固定每月发放的抚恤补助金在月中旬前发放到位,季度和半年发放的补助金在收到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其他补助按文件及相关规定按时发放。
三是以案明纪,增强工作责任心。9月1日,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多发迟发优抚资金问题的通报》,对个别镇街多发和迟发优抚补助金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11.针对资金使用率低或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要求各镇街服务站专款专列,将优抚资金台账从原镇街社会事务办台账中分离,建立优抚资金独立台账。
二是指导镇(街)、村(社区)服务站规范使用建设和工作经费。9月14日,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指导镇(街)服务站在思想激励和权益维护工作、走访慰问工作、服务保障工作、自身建设工作等方面做好预算经费保障并分账管理。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印发《关于组织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部分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加强工作指导,从4月至11月共组织镇街工作人员跟班学习4批次16人,每批学习2个月。7月10-11日、14-15日,举办20_年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第一期),分层次全覆盖组织全区13个镇(街)服务站、343个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共430人次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基层服务站各类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培训。
12.针对大额使用现金风险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整改。
一是根据各级有关规定,从20_年1月起,将原来现金慰问方式改为物品慰问。
二是完善慰问品采购签领手续。以解决部队工作、生活、文化所需为前提,收集部队需求清单,制订采购计划,提请局党组研究,呈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双拥慰问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起草修订有关采购、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13.针对办公设备配置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合理调配资源,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设备。不存在闲置状况。
二是合理利用预算指标。根据实际需要采购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三是完善羊城通读卡器管理。14台羊城通读卡机全部完成固定资产审核、登记手续,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经区财政局批复,其中13台羊城通读卡机调拨至各镇(街),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短板,防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差距问题
14.针对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推进。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克服困难,逐步纠正业务不平衡现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
一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巡察组反馈问题情况,请求区委编办调整人员编制及科室职能设置。
二是合理安排科室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对机关各科室部分职能进行划转,将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科室,突出服务中心服务职能,安排机关科室负责人轮岗3人,明确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采取项目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是强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严格按照省、市退役士兵接收报到“一件事”联办,实现“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退役士兵少跑腿”的相关精神和要求,通过“六个一”(一个欢迎氛围、一张返乡留影、一个关爱微信联络群、一次企业招聘岗位介绍、一张就业意向问卷、一份志愿服务倡议)举措,扎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工作。
四是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站)服务能力。20_年4月起,组织镇街工作人员4批次共16人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跟班学习,组织全区13个镇(街)服务站、343个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共430人次进行业务培训,以学习促业务能力提升。转发学习《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细则》《20_年广州市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业务指导清单(试行)》,并结合本区实际,草拟了《20_年增城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业务指导清单(试行)》,细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镇(街)、村(社)服务站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组建全区三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广泛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家属、关心关爱特困退役军人,宣传政策、解答疑惑,并建立常态化联系,不断加大与退役军人接触的广度与深度,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对接、主动融入退役军人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站信息化办公水平。
五是探讨试行双拥工作新模式。9月29日,区机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_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增编办〔20_〕25号),确定了各镇街开展双拥工作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从组织领导和配套建设、宣传教育和引导激励、拥政爱民和走访慰问、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基层服务站建设、村社站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同时,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职责,参照省的做法,起草了《广州市增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此外,大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双拥工作,八一建军节前夕,先后发动省爱国拥军促进会、增城邮政局、增城建行、增城中信银行、增城农行、珠江学院、劳动保障学校、福耀玻璃、江河幕墙、耀凯大众、耀骏日产等热心企业走访慰问烈军属、老战士代表、伤残军人、优抚对象代表共133人次。
15.针对督查整改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推进。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正视问题,不断加大整改力度,立行立改。
一是加强基层人员业务指导。根据《关于组织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部分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精神,目前13个镇街16名工作人员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科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跟班学习。7月10-11日和13-14日,组织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培训班,8月11日,组织到南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参观学习,9月9日,组织参加第三季度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与规范运行现场(培训)交流会,10月12日,组织召开全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业务培训班,并组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工作群。
二是加快编制人员补充到位。
三是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根据《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_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部署,6月以来,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常态化联系65名退役军人,实地走访1300户退役军人。
四是重点督办基层建设工作。石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已完成场地升级改造,并做好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建设模板,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服务保障体系场所建设标准;11月1-2日,全局分成4个督办组,由4个领导带队,4个部门派出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到13个镇(街)26个村(社区)重点督办。11月13日,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以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为契机,抓实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目前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只有一个办公面积尚未达标,已通报镇(街)党(工)委,并列入年度挂牌督办事项;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已落实“四室一厅”建设要求。
五是探索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在醒目位置悬挂牌匾。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全区推出26个试点村(社区),以点带面,探索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机制常态化。
16.针对信息采集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服务对象身份核查常态化机制。每月由镇街服务站对服务对象进行核查,签名确认报送,每半年采取见面、入户走访、微信视频等方式对优抚对象在世情况、户籍变更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完善系统信息录入,做到一人不漏。
二是完善资金使用跟踪检查机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抚恤补助资金使用跟踪检查的通知》,建立月登记、半年检查的长效机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检查优抚对象核查和各类抚恤补助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对镇街优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跟踪,各镇街根据通知要求,已经专款专列,每月、每季度和其它临时性资金发放及时。
三是建立督察通报机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更正相关信息。20_年3月开始陆续进行核查并通报,限时追回多发资金并退回国库。
四是完善业务培训机制。从20_年3月开始结合优抚对象和资金核查,通过举办20_年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跟班学习、日常业务会议等进行业务培训5次,印发《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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