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师院纪委书记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我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按照“三严三实”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紧紧扭住“六个抓手”,认真履行党风廉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
一年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省市领导同志讲话,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处级以上干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当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对规定的学习篇目进行精心研读,不断提高个人理论修养,提升个人政治素质。在学习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个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撰写剖析报告,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自我批评的同时,虚心接受批评,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通过学习,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做为纪委书记,我时刻牢记“纪委姓纪”,按照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紧紧扭住“六个抓手”,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履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1、抓好学习教育活动,力求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
首先,进一步严肃政治学习制度,组织起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的实施意见,为党员干部、教师加强政治学习定制度、立规矩,通过督导检查,保障了学习效果,提高了党员干部教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其次,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经验,制定方案,研究部署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的相关工作,举办了廉政诗文朗诵会等教育活动,力争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把“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广大党员教师守成教书,清新育人;教育广大学生崇廉敬廉,向学向善。
2、抓好制度落实,扎牢制约权力行使的笼子
为了扎实扎牢制约权力行使的笼子,学校纪委严格执行《师院阳光校务实施办法》、《师院物资设备采购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等《师院关于作风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师院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师院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逐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体系日臻完善。
3、抓好作风建设,促进教风学风的根本性转变
按照党委常委会议精神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暂行规定,建立了干部信息档案,对中层党员干部个人及近亲属婚丧事宜等重大事项要求事前申报,事后回告。纪委通过对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事初谈话、事中监督、事后检查,有效杜绝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保护了干部,树立了文明、健康、节俭、和谐的校园新风尚。通过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带动了全校党员教师的作风转变,实现了作风、教风、学风的“叠加共振”,有效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导落实,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各负其责,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督导学校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同步推进。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做到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件件有找落,事事有回音。
20xx年受理信访件3件。对反映学生公寓用品强制性购买问题进行调查,经过调查,由于学校领导对新生入学工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通过事前宣传告知,缜密安排,既为部分新生解决了公寓用品所需,从机制上也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公寓用品的问题。同时向上级纪委作了书面汇报。对个别学生新生入学期间参与销售“黑心棉”问题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信访反映我校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器罚款、不按规定放假、学校封校管理、封杀“饿了么”网上订餐事宜、奖助学金评选等13个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向上级纪委进行了汇报,并作出了妥善处理。
5、抓好监督监察,实施“阳光工程”
按照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的要求,坚持推行“阳光工程”,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活动的监督,做到了在介入中了解实情,在深入中把握民意,在参与中实施监督,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网络。
一是落实“阳光招生”,对我校专接本等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保证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落实“阳光收费”,加强对各项教育收费的监督。今年以来,学校纪委会同财务处等部门对教育收费收费情况及开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教育乱收费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发生;
三是落实“阳光招标”,严格执行《沧州师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健全招标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有效防止了招标活动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今年以来,对中央专项采购资金1000余万元采购项目以及周转房、4号教学楼建设项目等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四是落实“阳光行政”,严格执行《师院阳光校务实施办法》,利用校园网、公示栏等载体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学校纪委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专业技术聘任、财务管理等项工作的监督力度。
三、廉洁自律,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
身为纪委书记,我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因此,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省委、市委保持一致,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责,廉洁自律,自觉同四风问题作斗争。在工作和生活上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先不做。
在办公用房使用上,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个人使用办公用房为16.5平米,不到规定的平米数。严格执行省委、市委“三公消费”有关规定,上下班用车按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规范使用,从不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公车私用,从未借因公出差名义旅游,从未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等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事项主动向组织报告,办事依照程序、透明规范,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严于律己的同时,我注重教育家属子女以及纪委全体同志,要严格准守党纪党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踏红线,不触高压线,经受住“四风”等各种问题问题的考验。
在市纪委和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注重制度创新,坚持建章立制与监督查处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制落实和监督检查,努力探索解决问题的新观点、新方法、新举措。同时,要在自身建设上,按照****“三严三实”的总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以更好的适应学院全面科学发展的需要。
谢谢大家!
尊敬的领导:
20xx年,按照组织分工,我协助局领导分管纪检监察、人事教育、药品稽查、药品检验、机关党建、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一、自身建设方面
一是注重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业务能力的提高。一年来,积极参加中心组、局机关各项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全系统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培训班,一年来,参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参加专题读书会5天,参加专题培训7期,写学习考察心得体会4篇,讲党课1次,参加党员学习和组织生活13次;积极参加盟委组织部举办的处级干部脱产培训班,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能够贯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思考,形成一些比较深刻的心得体会,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身份,带头学习,带头承诺,带头参加各项组织活动。
二是努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自觉地维护班子的团结,在重大事项和决策中,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大事商量,小事沟通,主动支持其他领导开展工作,积极协助班子成员工作,认真执行党组的决定,认真负责地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主动协调,主动沟通,重要问题和意见能够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对于分管的工作能够主动征求科室意见。按要求参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做到廉洁自律。我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履行“一岗双职”的责任,认真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在工作中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央、自治区、盟委、盟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定,认真抓好机关及系统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在工作中,自觉按照“廉政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组织纪律和机关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约束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积极倡导实事求是,时刻注意廉洁自律,追求公道正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廉政监督。在具体工作中,能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办事,能做到客观公正,为人谦逊,不以权谋私,对管理相对人一视同仁,对市场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依法处理。在生活上,努力做到不攀比、不奢侈、不浪费,艰苦朴素,较好地维护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二、履行职责方面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制定了《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行风、行风热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与盟药品检验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查。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期,编印“廉政教育手册”一期,开展廉洁从政典范教育和家庭廉政倡议,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开设“廉政书架”,开展法制、党纪、政纪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公仆”意识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领导讲廉政党课、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等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重要情况制度,逐步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9项。
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创先争优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党建和党员的学习和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落实“一周一学”、“一月一讲”、“三会一课”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xx年,不断创新创先争优活动载体,开展第二轮、第三轮承诺、践诺、点评活动;统一制作党员公开承诺书上墙公示公开;在建局十周年宣传活动之际,评选十年来先进工作者13名;在庆祝建党90周年之际,开展了读红色经典活动;在“七〃一”和“十〃一”期间,组织开展了“爱国歌曲大家唱”、观看电影《建国大业》、组织前往井冈山、韶山、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开展“党在我心中--寻访红色足迹”主题活动,组织参加盟直机关第四届广场文体运动会,被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是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障全区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会期间药品安全工作中,组织开展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协调组织开展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参与整顿发布虚假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流通领域抗菌药物、药品检验等专项检查工作,对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开展药检所食品检验扩项认证工作。
四是在20xx年的机构改革中,积极配合局党组,在“三定”方案的落实、餐饮保化监督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设置、职能划转、人员培训、人员竞争上岗、药检所更名扩项认证、两区食品药品监管监管机构设置等方面进一步协调,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认为自己在工作中服务管理相对人的主动性还不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与学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于改进;作为药品稽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有时忙于日常事务工作,深入药品市场开展药品稽查和的时间较少,开展调查研究的主动性不够,特别是亲自带领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执法检查、指导督查工作的次数较少,对基层涉药单位的基本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
今后要继续加强学习,合理安排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把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运用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践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注重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程度地挤出时间参加药品市场稽查工作,在廉洁自律方面起带头作用,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勤政廉政,力争使分管的工作有更大的突破和创新。
同志们: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涉酒的违纪违法和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既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二届省委八次全会、七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也是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全县各级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纪律保障。
刚才,x同志通报的典型案例涉及的人和事,相信大家已有所耳闻。县委决定在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正是居于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考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安排,更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务实举措。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大家决不能产生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和自我陶醉、自我满足的心理,要持续保持冲刺姿态、攻坚状态,从严从实抓好每项工作,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下面,结合当前工作需要,我和大家交流四个方面的问题。
经县委研究,本次警示教育聚焦“涉酒违纪违法案”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两个主题进行,为什么这样安排?从民族文化上看,x是以x、x等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与酒相关的文化浓厚,群众饮酒“量多、频繁”的特征相对其他县(市)更为突出一些,干部涉酒的违纪违法案件数量较大,不容忽视。20_年,县纪委监委查处违反“禁酒令”x人,公安机关查处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酒驾醉驾x人,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总数的x%,占比之高,已到了必须“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时刻。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上看,20_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在脱贫攻坚领域投入了x多亿资金,在水、电、路、气、汛等基础设施以及种植、养殖等产业上实施了上千个项目,一大批资金、项目的投入,极大改善了县域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干部存量少,尤其是“懂经济、懂项目、懂经营”的干部更少,这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质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埋下了廉洁自律的风险。20_年,县委邀请第三方审计单位,仅对20_年以来的扶贫产业项目审计评估后,就发现了x多个问题,县纪委监委也查处了xx等一批违纪违法干部,从查处情况看,套取、侵占、诈骗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弄虚作假、决策“拍脑袋”、审批乱作为导致资金超拨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成为了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来源,降低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此,县委综合分析、系统研判后,坚持问题导向,选定了这两个主题开展警示教育。
党的***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批示,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我们今天召开警示教育的目的是随时提醒,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预防干部的思想、心理、道德、操守“生病”,希望大家牢记“身边的教训”,以案为鉴,借案反思,不能心不在焉当“看客”,错把警示当“故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最为关键的是,要通过每一次警示教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程度的教育保护我们的干部,防止大家从“好干部”到“阶下囚”,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
我在县委全会、纪委全会上多次讲过,要以案为鉴,用身边人和身边事对照找差距、补短板。今天通报的这些典型案例,以前在各种场合我也讲过,时刻都在提醒大家,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当前,大部分同志都做到了,但仍有少部分同志不知止,就拿违反禁酒令问题来说,20_年至20_年期间,全县共查处公职人员违反禁酒令案件x件x人,其中,20_年x件x人,占x%,20_年x件x人,占x%,20_年x件x人,占x%。同志们,我们三令五申强调禁酒令,但依然挡不住少数干部工作日违规饮酒问题。还有就是在产业扶贫方面,国家对产业扶贫项目的投入越来越大,资金越来越多,但套骗、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等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我县20_年立案x件x人,20_年立案x件x人,移送公安处置x件x人。
结合刚才x同志通报的典型案例,大家认真对照想一想、问一问,看看自己的差距在哪里?
一是问问“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没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习近平***强调:“脱贫攻坚任务能否高质量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只有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履职尽责,才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这一点,大多数党员干部都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成效大家有目共睹。但少数干部纪律涣散,不知敬畏,顶风违纪,将禁酒令当成摆设,置之不理。去年3月份,xx人违规饮酒,导致当天研判会议不能正常召开。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重大民生工程,容不得有半点懈怠,来不得半点糊涂。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其他干部都在拼命地工作,准备当天上会讨论的材料,他们却在对酒当歌。你们问问自己,“两个维护”是否做到了?
二是问问群众利益维护到位没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广大党员干部初心所在,彰显干部对群众切实利益的态度,反映干部实现和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力度。x镇x村原村委会主任x与民争利,以权谋私,领取x村x户群众x万元土地租金后用于家庭生活开支。x的行为,至少会影响这x户群众的认可度,在脱贫攻坚收官战中,我们要获得x户群众的认可,付出投入了多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尽管这种侵占群众土地租金的行为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影响很坏、危害不小,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这种行为,这种干部,宗旨意识在哪?初心使命在哪?值得大家反思自问。
三是问问纪律规矩严格遵守没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既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组织的人,就必须受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不能打半点折扣。20_年查处的xx案,有x名国家公职人员在项目承接、邀标、验收及拨付款方面为x提供帮助或便利,收受x现金共计x万元。一名退休干部违法牵出x名干部违规违纪,有的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在糖衣炮弹面前,如果我们放松警惕,就挡不住利益的诱惑,这些干部就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纪律规矩意识,做起事来心中无责、无戒、无惧,不守规矩,违纪破法。
四是问问风险底线守住守牢没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有底线、才有标准,有参照物、才能把握分寸,只要底线守住了,做事才会有原则有分寸。xx没有守住底线,心中无戒,放任自流,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生活作风能从侧面反映工作作风,x作为一名校长,自身都不能带好头、以身试法,怎么能带好班子、管好学校、育好学生呢?x越过底线,放纵贪杯,换来牢狱之灾,毁掉了自己的事业前程,毁掉了家庭的幸福,毁掉了组织的培养与信任。大家在干事创业的同时,要静下心来看看自己的底线是什么?守住守牢没有?
五是问问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没有?习近平***强调:“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一些乡镇、一些单位违反禁酒令问题屡屡出现,一场酒局多人参加,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被套取、被挪用,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损害的不仅是群众的利益,还有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各位党委(党组)书记,大家扪心自问,“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履行到位了?在违反禁酒令问题上,大家抓了没有、抓的力度如何?在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项目是否过问?项目发挥效益如何是否关心?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今天会议通报的典型案例,虽然违纪违法表现各有不同,但深入分析,这些案件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权力监督缺失、自身要求不严格等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我们要把违纪违法者的“后悔药”当成“预防针”,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要增强忧患意识,严防“温水煮青蛙”。习近平***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对我们党来说,忧患意识从来都是一种使命自觉、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
第一,不要被“习惯”绑架。我想和大家讲两个“习惯”,一个是“节日习惯”。每逢重要节假日,中央、省、市纪委都会提前下“节日反腐”禁令,专门“打招呼”,制止节日“腐败”,大家虽然都心知肚明,但有些干部仍然把过节聚个会、吃顿饭、喝点小酒、收点礼品、发点奖金当成一种“习惯”。节日当中人情往来、走亲访友叙叙旧,本没有什么问题,然而,对领导干部来说,节日不能只是亲朋聚会、把酒言欢的喜庆之日,更应是其底线思维、规矩意识经受严峻考验之时。所以,大家要时刻谨记党员干部的特殊身份,要端正态度,谨言慎行,注重交往的度。严防节日期间违反禁酒令、出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过好“廉节”。另一个是“需求习惯”。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把收礼、收钱当成一种愉悦、一种享受、一种兴趣。他们觉得下属、亲朋好友等都有求于自己,而自己又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给自己送礼、送钱只是一种回报、一种交易,来者不拒,是理所当然的事。久而久之,就从开始觉得别扭变成了“习惯成自然”。
第二,不要被“风俗”“灌醉”。我们x人民非常好客,经常“以酒会友”“以酒待朋”,以敬酒来体现待客的热情,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在群众的盛情邀请下,我们的一些干部为了和群众搞好关系,于是便在“入乡随俗”中突破了党纪底线,不分时间地点违规饮酒。有的奉行“不整点酒就办不成事的理念,为自己破纪破法找借口。我想说的是,我们x这么多干部,难道非要每个人都随了“喝酒”的风俗,才能干好群众工作吗?自然不是。所以,无论是在座的各位领导干部,还是你单位部门的每位干部,大家在“随俗”的同时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党规党纪,千万不能将纪律和所谓的“风俗”混淆在一起,应当坚决地守住底线,千万不要幻想在“风俗”的挡箭牌下躲过党规党纪的惩戒。
第三,不要做“随众”的“帮凶”。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常常用“别人都这么做”来麻痹自己。在他们看来,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大家都见怪不怪,总认为“随大流”“依旧规”一般不会出大的问题,奉行“法不责众”的思想,认为如果不与时俱进、因时制宜,一味囿于旧惯例、老规矩,则会束缚思维、影响创新,更有一些老干部存在“人道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在潜意识里认同所有的“潜规则”,做产业、上项目、搞“三边”工程是普遍的,验收走过场是大多数的,错误地认为“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是一种社会常态,不拿白不拿。同志们,事物的发展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些事情看似合乎常规、问题不大,但如果蔓延成风,就会积“小恶”而成“大恶”,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自律要从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小节”抓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大家一定要努力提高自己对事物的思考、分析、识别能力,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严防“人云亦云”,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分辨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思维方式,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同“潜规则”作坚决斗争,不做纵容腐败的“帮凶”,更不做随波逐流的腐败者。
二是谨防思想滑坡,严防侥幸心理。习近平***强调,“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工作标准和工作结果。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而言,理想信念就更为重要,因为大家是领导,领导是指方向,带队伍的,如果理想信念缺失,或偏离、动摇,那么受影响、受耽误的不仅仅是我们个人,而是整个领域、整支队伍,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关系到望谟的发展大局、关系到望谟人民的福祉。
关于理想信念这个问题,我想和大家交流“四个世上没有”。
第一,“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要提高自律力。当前,一些腐败分子和行贿者往往以“人情往来”为名,行“送礼行贿”之实。但送礼者不是慈善家,大把送礼必有所图。大家看看,有哪一个行贿者是送给下岗职工的?有哪一个行贿者是送给农民群众的?这些所谓的“兄弟”“朋友”想方设法地巴结你、讨好你、满足你,不是你自己有多大魅力,而是你手中的权力太耀眼,太有诱惑力,不是讨好你,而是讨好你手中的权力。如果把持不住,如果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如果不知道权力天然的“腐蚀性”,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去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提出了“盯住县里的权,盯住乡里的情,盯住村里的点”的“三盯”监督策略,主要是因为一些基层干部在行使扶贫物资发放、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权力时,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便铤而走险被人情“围猎”。如,xx。又如,xx。所以,大家千万不能被一些所谓的“友情”“亲情”夹击“挟持”,最后因“还情”“还爱”而置原则、纪律、规矩于不顾,破纪破法,锒铛入狱。一定要擦亮眼睛,守住礼与贿、情与法的边界,慎言慎行,过好亲情关、友情关、家庭关、朋友关。
第二,“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莫怀虚荣心。我们常说“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有的干部觉得吃点喝点没什么,只要不拿就没事,于是对“喝个小酒、收个小礼、受个小贿”等“小诱惑”,统统照单笑纳。量变不觉悟,质变挡不住,量变不觉悟,质变挡不住!这些干部就是在吃喝、收受中享受权力的“魅力”,而忘记了道德法纪的“威力”,违反禁酒令、酒驾醉驾、吃拿卡要、贪污受贿。另外,有的违规违纪干部在乎的不是“免费午餐”,而是自己在他人眼里的权力与地位,以别人请吃请喝为荣,以被人“吹嘘”“赞扬”为傲,慢慢迷失自我、开始飘飘然、昏昏然,最终在吃着天上掉下的“馅饼”时也跌入他人设下的“陷阱”,这就是典型的“好吃难消化、想吐吐不出”。如,xx。同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案件也有如此的,尤其是乱决策、乱拍板的,尤其是过度追求规模、扩面积的,尤其是只重设施建设,不重产业发展的,尤其是建大牛圈、大猪圈,不养牛、不养猪的,何尝不是虚荣心在作祟,政绩观出现了偏差。所以,同志们,凡事兴于实,败于虚。大家一定不要被虚荣心“绊倒”,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第三,“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勿存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腐蚀剂、毒药、炸弹。我们很多党员领导干部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有些人关键时候还是“铤而走险”,自我感觉做得隐蔽、藏得很深,总认为不会查到自己的头上,正是这种侥幸心理使他们走向深渊、无法自拔。对于执纪守纪,我奉劝同志们,侥幸与不幸之间的距离很近,勿存侥幸思想,勿拿政治生命去冒险,勿拿个人前途、家庭幸福开玩笑,否则只会自挖陷阱深埋其中。“酒壮熊人胆”,有的干部抱着饮酒后驾驶一两次不会被查,驾驶一小段路不会被查,凌晨驾驶也不会被查等侥幸心理违法违纪,结果被逮个正着。如,xx。还有些违反禁酒令的很多干部都是一同喝酒的人举报的。如,xx。所以,同志们,千万别心存侥幸。“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你做了违纪违法的事,行不端走不正,砖头不砸你砸谁?组织不查你查谁?大家一定要摒弃侥幸心理,知规明纪严守底线,牢固树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思想认识,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利益和诱惑背后是陷阱,切莫因小错酿成大祸。
第四,“世上没有后悔药”,心中要算“大账”。很多落马官员作忏悔时都会说“我非常后悔”“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同志们啊,在这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人在做,天在看,云在算”,弄虚作假、华而不实的东西,欺上瞒下的事情,说一套做一套的,一切都记录在案,只能自欺不能欺人,瞒不了天也过不了海,更何况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组织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廉政这个问题上千万不能有小聪明。如,xx。又如,现在天网技术也比较发达,识别十分精准,酒驾醉驾后逃逸的,自有天网24小时“盯”着,你能往哪里逃?所以,任何人都不要胡作非为,防止后悔!xx。他现在不后悔吗?x醉驾被查处后忏悔道,千不该万不该喝那点酒,更不该酒后还存在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现在为时已晚,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把当官作为一个满足无穷贪欲、获得无限私利的捷径,自古“当官发财两条路”,一定要切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今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位列全市第二,在五项评价性指标中,社会公众对领导重视反腐败工作程度、当地腐败现象严重程度、反腐败工作成效满意度三项评价指标综合得分位列全市第一,干部作风和廉洁情况综合得分位列全市第二,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方面无突出性问题,创历史新高。
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与在座各位有效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群众突出问题密不可分。同时也充分表明了我县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向上向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持续发力,党员干部打硬仗的作风得到有效锤炼,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明显提升。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全面从严治党怎么干、谁来干,成效如何?关键就看在座各位。在这里,我想谈谈“三个责任”的问题。
一是关于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是本单位本部门管党治党的主体,是领导主体,更是落实主体。所以,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习近平***也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今年,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就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如,关于责任内容,《规定》指出,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开列12条主要内容;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开列11条主要内容。在责任落实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如,“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等。
二是关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问题。我们常讲,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大家既然坐了这把椅子,担任了这个职务,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群雁齐飞头雁领”,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一个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处于最核心的位置、最关键的环节,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政治生态的风源地、方向标。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第一责任无可替代,第一担当不可推卸。有些单位“一把手”虽然管住了自己,但是对于单位职工监督不严、操心不到,以至于整个单位形象受损,在群众中的影响也是极坏。这虽然有客观上的原因,但说到底也是“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如,xx。因此,“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要亲自抓推动、抓执行、抓落实、抓具体、抓细节,抓责任逐级落实,抓制度细化执行。把检查党规党纪落实情况时刻抓在手上,持续不断地督促,既要让重点岗位、敏感部门的人员严守纪律,也要让普通工作人员严守纪律,使讲纪律守规矩、反“四风”树新风成为日常行为规范,上紧党风廉政建设发条。
三是关于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一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和“一家人”思想,协助党委抓好管党治党责任,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取得“1+12”的综合效果。现在,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只要是本单位出现作风问题、财经纪律问题和腐败案件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正如习近平***讲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不要等问责问到自己头上了还觉得委屈。”因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好监督专责的同时,一定要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依纪依规精准问责,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造成严重后果的,铁面执纪、较真叫板,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该问到谁就问到谁,该问到什么责任就问到什么责任。要迎着矛盾上,顶着压力冲,对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让严的味道随时从空气里能“闻到”,让铁的纪律随时从耳边能“听到”,让违纪违法者受处理随时能“看到”.
岗位就是责任,履职就是“赶考”。大家都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希望在座的各位一定要牢牢抓住思想教育“不松手”、落实责任“不甩手”、勇于担当“不缩手”,以严查重处“下狠手”的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延吉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实施“阳光政务”为载体,以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为重要监督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阳光政务”为载体,着力构筑惩防体系
我们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从人民群众最为关注、易于产生腐败的领域、部位、环节入手,紧紧抓住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公开了“事权、财权、人权”等11项主要权力,并构建了行政审批大厅、校务公开、镇务公开、村务公开、社区公开、评议政行风公开等6个阵地,全面推行政务、事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行“阳光政务”,使权力运作达到了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6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审批事项由原来的473项减少到380项,取消、下放、降格的幅度达到20%,实行一站式办公、全方位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为突出解决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全市33所中小学实行了校务公开,在规定的时限和范围内,将学生家长及社会普遍关心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有关情况通过校务公开栏(公示版)、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明细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校务运作的透明度;为扩大农民群众对农村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实行了镇务公开,各镇政府将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预决算情况、专项资金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镇集体经济情况等与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利用镇务公开栏、召开干部会和群众代表会以及通过下发文件、制发明细表或“明白卡”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把行政行为和权力的行使置于制度规范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实行了村务公开,在全市34个行政村新建了村委会办公室,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立了公开栏,将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村财务帐目、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状况、宅基地审批、农民负担、村干部的工资收入和津贴、救灾扶贫和社会捐赠款物的数额及发放情况以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关心的问题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办媒体等形式向村民公布;针对以往社区居民上访,反映社区办理低保金、发放优抚款物不公等问题,实行了社区公开,在全市61个社区向居民及所辖单位收费的项目名称、依据、标准、用途和低保金及优抚、救灾款物等的发放条件、对象、结果以及工作纪律及监督投诉渠道及时予以公开,确保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上访事件明显减少,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在全市实行了评议政行风公开,将评议内容、程序、结果、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布,促进了部门和行业作风的好转。
此外,我们还不断拓展领域,扩大公开范围。在做好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还将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重大事项、财务收支情况和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评先选优等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单位干部群众公开。通过推行“阳光政务”,不但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而且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对从体制机制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着力落实监督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为了保证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到实处,从市级领导做起,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市级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规定》,对市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制定了具体的监督措施;为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各部门、单位每月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市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全社会公布。对违反惩防体系建设各项规定,搞“暗箱操作”、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利益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公开检讨,并视情节追究党政纪责任,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曝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为全面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延吉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试行)办法》,从市直各部门精选27名综合素质高、原则性强的干部(其中12名为局级后备干部),向全市69个部门和单位派驻5个纪检组(监察室),向市政法委和市开发区派出2个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编制、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场所、均已全部落实到位。三个月的工作,各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掌握情况详细,监督最直接的优势,已立案18件,结案15件,处分15人。实践证明,向市直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符合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各派驻纪检组和纪工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摸索出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的有效工作方法和途径,对督促、指导各派驻(出)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促进全市惩防体系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及在网络、电视、广播上开设专栏等不同形式,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各项规定、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促使改进工作。目前,我市的惩防体系建设已形成完整体系,起到良好的效果。先后受到省、州有关部门和领导的称赞,并在“全省惩防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使制度体系不是形式,不走过场,逐级落实,扎实推进。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
1、强化了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实施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了细化、量化和分解,成立了7个领导小组、10个工作协调组,建立了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委的工作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位,进一步明确了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职责。各部门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加强了廉政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由原来的副局级才建档,扩展为中层以上领导全部建档,全市重新建立廉政档案1665份。二是公车私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年组织专项检查9次,配合州纪委检查4次,共检查车辆982台,查处违纪车辆7台。对违纪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责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开展了“四股歪风”专项整治,狠刹了收送钱物歪风,跑官要官歪风,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谋私利歪风,参与赌博歪风,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制定下发了《利用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关于禁止公款旅游的通知》、《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用职权借给亲友以及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工作的方案》,对顶风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诫勉谈话3人,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五是组织人员有选择、有重点地参加了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加强指导,使局级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明显的提高。六是继续实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全年共对
32名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使新任干部及时受到廉洁从政教育,增强了抵御侵蚀的能力。
三、扎实推进纠风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1、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以实行“阳光校务”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整治乱收费力度,对学校收费项目实行报批制和公示制,会同市财政局、物价局和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乱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75万余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从快、从严、从重”的处理模式,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6件,处分17人,乱收费、乱办班之风得到有效遏止。
2、整治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整顿和规范了医药市场秩序,在各大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扩大了集中采购药品的范围,增强了药品采购的透明度。集中打击了邮售假药、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制售假劣藏药、药品展销、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旅游景点、进口药品的专项整治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查处涉药案件61件,处罚金额16.7万元;没收假劣药品712个品种,货值金额22.82万元,取缔无照经营业户10户,涉案值万元以上的大案5起。
3、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对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多种方式,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共减免农业税及附加238万元,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173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起,为农民工追回工资71.75万元。
四、查案工作保持良好势头,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案件查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加大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查案工作责任制,实行全员办案。将查案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委内各室和每一名纪检干部头上,进一步增强了查办案件的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领导,靠前指挥。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查办案件工作汇报,研究分析查案形势,提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凡涉及重大疑难案件均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直接指挥查处。分管领导带头深入办案第一线,靠前指挥协调,与办案人员一道分析案情,及时解决在查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了查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坚持主动出击,挖掘案源。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深入走访重点部门和单位等形式多渠道地挖掘案件线索。
四是加大对基层办案的指导力度。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定期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纪委参与办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查案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充分发挥大要案协调组在查案工作中积极作用。定期召开大要案协调组工作会议,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沟通情况,密切配合,确保了查案工作的良好态势。
截止12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举报(涉软举报除外)341件(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9件,
其中党纪案件45件、政纪案件24件。结案64件,结案率为93%。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收缴违纪款26.78万元,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查处的全部案件中,本级大要案13件。平衡案件31件,平衡率为100%。纠正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案件3件,纠正使用法规条规不当案件3件,防止了畸轻畸重及冤错案件的发生,确保了案件质量。
五、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软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组织全市窗口部门和47个软环境建设成员单位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采取明察暗访、下访评议、抽样调查等形式在全市开展了民主评议政(行)风优秀和较差部门活动,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和查处了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从社会各界聘请了70名软环境建设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强化了对软环境建设的监督,较好地解决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了一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实施“阳光政务”为载体,全面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增强了权力运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服务质量。由于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权力得到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服务质量,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吸引了大批国内外商家到延吉投资兴业。截止12月,全市共吸引外商投资3.8亿元,招商引资项目43项,有89户企业入驻开发区,实际到位资金2亿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2.29亿元,同比增长10.3%;实现财政收入6.6亿元,同比增长18.4%;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9285元,同比增长8%。
六、积极开展执法监察,确保依法行政、政令畅通
一是开展了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执法监察。对全市46个部门及下属单位和3个镇6个街道进行了收费检查,查出老龄委等单位无依据收费7000余元,进行了收缴。
二是开展了“百日安全整治行动”。与市综治办、经贸局组成联合督察组,以抽查的形式对市公安、文体局等13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检查单位和场所2745家,发现火灾隐患2657项,整改火灾隐患1831项。对存在问题部门、单位和场所提出了整改意见、时限,并请新闻媒体跟踪监督。通过检查促进了我市安全状况的改善。
三是开展了国债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对市18个国债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共梳理5大类56条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暂停拨付资金,暂停项目建设,暂停同类新项目审批等相应处理决定。在检查中,立案查处了一起国债项目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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