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规矩守纪律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讲规矩守纪律是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强不强的试金石,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讲规矩守纪律是解决党内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的根本之策,是建设法治国家走向法治社会的基础。
讲规矩、有纪律,具体到学校,就是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实”。依法是指依法行权,即要有依法治校的理念、要有遵纪守法的意识,要在国家法律体系的框架下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不出事,特别是执行好高等教育法;依规是指规矩办事,要求全校教职员工要模范遵守上级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学校各种制度规章、条例规定、程序规范及明令禁止等,遵循湖南理工学院章程办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党纪、政纪、法纪和政治规矩意识。从严,即作风严谨、制度严密、管理严格;从实,即结合实际,强调实践,突出实效。
讲规矩、有纪律的落脚点是要有作为。作为新时期的各级领导干部,干工作、做事情固然要遵规守矩、讲纪律,面对当前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更要按照组织要求勤于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在敢于担当中大胆作为,在真抓实干中建功立业,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讲规矩、有纪律”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考验,是检验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希望今天参加学习的同志继续加强学习,将“讲规矩、有纪律”落实到我们具体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去,为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汇聚正能量,更好地团结全校教职员工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建设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地方大学贡献力量。
“讲规矩、有纪律”是追求自由的必要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也没有自由。就像跑在公路上的汽车一样,只有严格遵守交通规矩,也只有汽车的刹车装置完好可靠,松刹自如,才能使汽车既跑的快又能安全行驶。同样的道理,对一个人而言,要想在工作和生活中获得快乐和自由,就必须首先守纪律和讲规矩。否则,就会受到纪律和规矩的约束和惩戒。
“讲规矩、有纪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贯号召。改革开放30多年,党和国家的制度、法律、规章、办法都在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但做这些所有事的前提就是“讲规矩、有纪律”。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在开阔思路、大胆创新的同时,在脑海里、在心中必须谨记纪律和规矩。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握好创新和规矩的对立统一关系,二者互为前提、互为条件是干好本职工作的保证。
“讲规矩、有纪律”就是守住“生命”。纪律和规矩是做人做事的底线。谁不讲政治纪律谁的政治生命就会得到惩戒;谁不讲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谁也将得到应有的惩戒。所以,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把“讲规矩、有纪律”和爱惜我们的生命一样溶于我们的身体里,贯穿在我们的行动当中。
“讲规矩、有纪律”就是保持每个人应有的样子。为了把这项活动搞扎实,吴忠市教育系统提出“四个样子”的行动目标,即领导要有领导的样子、党员要有党员的样子、教师要有教师的样子、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其实,我理解这“样子”的含义,就是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身份、角色找准自己的位置、把握好自己的言行。在做人做事上要有“格”,要有“度”。要在纪律和规矩当中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讲规矩、有纪律”是依法治国的保证和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在宪法统领下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是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规矩。要想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校就必须守住这些规矩。因此,依法治国首先从“讲规矩、有纪律”抓起。其实,“守纪律,讲规矩”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各位党员特别是掌握一定公权的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严守纪律,按规矩办事,按规矩做人。
“讲规矩、有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讲规矩、有纪律”的对立面就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一个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党员自然也是不合格的党员,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戒和惩处。所以,“讲规矩、有纪律”是党对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要求和刚性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无论是在政治上、思想上,还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中,都要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按规矩办事,做一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好党员、好干部,这既是党的要求,也是工作、生活的前提和保证。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担负起肩上的“四有”之责,做到心中有党、脑中有民、办事有度、做人有底。
“心中有党”就是要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自觉用党员的标准约束规范自己,严格遵守“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只有坚持忠诚于党、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纪律,才能做新时代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才能更好的让“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基层实施不落空。
“脑中有民”就是要坚持公正廉洁聚民心、千方百计解民难、全心全意惠民生。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应该把利民之事放在工作的首位,把基层视为工作的舞台,扎牢根、沉下心、扑下身,多到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了解群众怨什么、盼什么、想什么,体察群众的生活之困。同时,更要立足实际,从群众需要出发,多办实事,善办好事,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近年来,我们华阳村“两委”多方争取资金100余万元,加大通组、通户公路建设力度,使全村93%的村组实现了“户户通”水泥路全覆盖,极大地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办事有度”就是要坚持推动发展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标杆,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尤其在土地使用、环境整治、招商引资、美好乡村建设、信访维稳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绝不能违反政策、违法操作。
“做人有底”就是要努力做到乐于学习,勤于修身,严以律己。一直以来,我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重要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干事做人的底蕴;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和漂浮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勤于修身,久久为功,不断夯实谋事创业的底气;必须时刻拧紧安全阀,严于律己,筑牢底线,从我做起,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各项纪律制度的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有约束才更自由,有纪律才更有力。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只有努力做到心中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肩上担起“四有”之责,真正做到“心中有党”、“脑中有民”、“办事有度”、“做人有底”,才能团结带领全村干部群众一起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上走出铿锵步伐,为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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