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fāyán ,动词,意思:评论,讲话。领袖或特殊人物在会议或聚会上的讲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营商环境的概念:营商环境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组织或经营行为的各种境况和条件,包括影响商事主体行为的政治要素、经济要素、文化要素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交流、合作以及参与竞争的依托,体现了该国或地区的经济软实力。
世界银行自
20_年开始发布《营商环境报告》。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竞争能力的描述,在实践中对投资者具有引导作用。
在我国的研究历史:“营商环境”概念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首先对“营商环境”进行系统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是____省。20_年6月初,____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课题的调研,并委托中山大学、____外语外贸大学开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研究。同年10月,中共____省委办公厅、__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____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_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李克强总理于20_年1月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的致辞中也提到了“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自21世纪初期专门成立了营商(DoingBusiness)小组,负责创建企业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此后,该小组将企业营商环境指标不断发展,内容不断丰富。因各年度考察侧重点不同,营商(DoingBusiness)小组关注的指标体系也有所区别。如20_年侧重企业生命周期的环境指标;20_年侧重登记物权、税制环境、对投资者保护等指标;20_年侧重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治安环境等相关指标;20_侧重监管效率与质量并重。20_年侧重监管环境便利度,该指标体系包括10项,即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
世界银行旗舰报告《20_年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是该年度报告的第15期,旨在衡量监管法规是否有助于推动或是会限制商业活动。《营商环境报告》应用量化的指数分析不同时间下,从阿富汗到津巴布韦的190个经济体的商业监管法规和产权保护。《营商环境报告》衡量影响一项商业经营的11个领域的法规。今年的营商难易程度排名涵盖了10个领域: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报告》也衡量劳动市场法规,但该指标今年不被包括在排名内。《20_营商环境报告》的数据搜集止于20_年6月1日。指数被应用于分析经济结果并且指出什么样的商业法规改革发生了作用,在什么地方以及为什么发生了作用。《20_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发现去年119个经济体的创业者见证了当地监管框架的改进。自20_年6月至20_年6月,该报告衡量全球范围190个经济体,记录了264项商业改革。在20_/20_年度旨在减少监管过程的复杂性和成本的改革中,最普遍的发生于开办企业和获得信贷领域。次之的是在跨境贸易领域。20_/20_年度在《营商环境报告》跟踪的领域中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是:文莱达鲁萨兰国,泰国,马拉维,科索沃,印度,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尼日利亚,吉布提,和萨尔瓦多。这十大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总共实施了53项提高营商便利度的监管改革。所有的地区都推行了的使营商更为容易的法规改革,
但是欧洲和中亚地区有79%的经济体实行了至少一项营商法规改革,使得这个区域继续成为在此项目上占有最多经济体份额的地区,其次是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该报告包含了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登记财产和办理破产领域的四项案例研究,同时还包括了劳动力市场监管这一附加课题。
根据区位要求,本人深入学习全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将个人对比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 一、学习贯彻讲话文件情况
对比《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起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区营商环境第3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搜集结果,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本人当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
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性。
2、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转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
3、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作为班子成员平时对优化营商环境这块内容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缘由分析
通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本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缘由,但主要是主观缘由酿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主旨观念不牢。
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点工作,导致工作推动不够快。
3、大局意识不够、主观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构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非常关系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依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情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4、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风格有待加强。
下乡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少“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风格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狠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和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搜集的意见,我个人需再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建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肯定的时间节点提早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点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对比检查,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对于我市而言,只有不断提高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水平,才能在绿色发展中抢占经济竞争的制高点。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重大,涉及面广。营商环境优不优,服务质量高不高,不能由我们自己说了算,关键要听企业和群众的意见,要看企业和群众满不满意,这是检验营商环境优劣的根本标准。20_年,市政协围绕市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年度重点协商课题,成立专题调研组,赴有关旗区、工业园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进行了调研,并组织各界代表人士和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下面,我围绕本次研讨会主题,结合调研成果,谈几点想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第一,关于提升领导干部服务意识的问题。领导干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推动者,也是营商环境优劣的直接表现者。近年来,我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下重拳、出实招,强化监督、严厉追责问责,整治“四风”惩
治腐败,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更加清正,营商环境工作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一些干部长期努力付出得不到应有的鼓励和回报,或者工作中出现错误后缺乏及时跟进的容错机制,积极性和自信心受到了打击,产生了“干的多错的多,受到的批评就多”的消极思想;还有一些干部事业观扭曲,服务态度不端正,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不给自己找麻烦”的心理被动上岗,工作中缺乏责任心,遇到制度中没有明文规定和细化的服务事项,能躲就躲。不敢担当、不敢作为、不敢负责、躲事懒政等现象时有发生,在协助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手续、解困纾难方面效果不甚理想,对营商环境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所以,优化营商环境,在加强制度规范的同时,还要高度关注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和激励问题,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素质,建立干部使用容错机制,对在工作过程中勇于担当、敢于创新、认真负责的干部,要尊重有加、宽容以待、视情免责减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激发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和干事劲头,让真正担当干事的人专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
第二,关于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企业做产业,更看重稳定性和连续性,更看重法治化和守规矩,最怕的就是不透明、难预测、
“新官不理旧账”。从这次的调研中看,一些企业对我市营商环境反映比较强烈的,就是政府诚信问题,部分地方政府践诺守信意识不强,招商引资时作出的用地、税收、补贴、厂房、办证等方面的承诺兑现率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后期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欠款数额较大,损害了企业的政策权益,挫伤企业投资积极性。在招商引资方面,我们既可以借鉴三亚模式,分门别类出台更具系统性、明确性、稳定性、激励性的政策措施,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水平,也可以参照深圳“先租后让”的做法办理土地手续,待工业用地手续批复后,如企业运行满足当地政府考核要求,租金可转为出让金,避免一些周期性较强的项目因土地报批等手续较长的原因,错过建设、运营黄金期。在强化政府诚信建设方面,要更加注重打造让人信服的“契约”精神,把招商引资依法诚信履约纳入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履行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及时兑现作出的各项承诺。继续加大政府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力度,确保应偿尽偿、按时“清零”。
第三,关于解决企业运营服务缺失的问题。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服务跟进不够,存在缺失、滞后的情况,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这个里面有3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一是市场不稳定。受贸易及疫
情影响,我市重点调度的15种工业产品价格同比2增13降,有些工业产品售价已经跌破成本价,企业运转困难,稳就业压力较大。二是企业运营成本高。如,20_年我市煤企按要求积极参与了电力多边交易,但电费涨幅过高,单说长城煤矿仅电费一项就额外增加了1300多万元成本,企业压力过大。三是专业人才短缺。我市各行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能源、建设、酒店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一方面要持续推进政策的落地落实。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深化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直达企业。另一方面,要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要积极妥善处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将煤炭企业电价与电煤销售价格挂钩,实行浮动电价交易,进一步降低煤企用电成本。要利用宏观经济“逆周期”调节机遇,加快公路、铁路等运输方式之间联运体系建设,努力补齐互联互通等短板,降低大宗工业品物流费用。同时,要依托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各行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扩大人才“朋友圈”,形成产业集聚的“创新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用工贵、人才短缺的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安排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展示了国家对推进政府职能深刻改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立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与支撑。通过学习,感受颇深,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职责感与紧迫感。接下来,结合工作现实,简要谈谈以下几点理解与体会:
> 一、要提升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当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与方向,还对确保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划定了“红线”,对改善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升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现实,对照《条例》规定,仔细查找自身在思维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奋力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升执政能力与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当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增进有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着重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重大工程建设”,锐意改革创新,进取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准绳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根据区位要求,本人深入学习全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将个人对比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 一、学习贯彻讲话文件情况
对比《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起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区营商环境第3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搜集结果,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本人当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
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性。
2、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转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
3、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作为班子成员平时对优化营商环境这块内容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 二、产生问题的缘由分析
通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本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缘由,但主要是主观缘由酿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主旨观念不牢。
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点工作,导致工作推动不够快。
3、大局意识不够、主观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构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非常关系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依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情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4、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风格有待加强。
下乡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少“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风格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狠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和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搜集的意见,我个人需再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建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肯定的时间节点提早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点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对比检查,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县政协组织营商调研组赴沈阳市和平区、辽阳灯塔市学习调研。通过调研走访,我们对两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行政审批局进驻“三集中、三到位”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优化简化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以及软硬件投入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 一、和平区、灯塔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组织机构。两地形成了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责的整体推进模式。成立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明确机构设置、人员和职责,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规章制度及长效机制,并赋予营商监督局监督、督查、通报等管理职能,严格把控本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向。通过构建畅顺的营商环境架构,保障营商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围绕“放管服”改革,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等重点工作,创新实施了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模式,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是审批权限统一授权,方便群众一站式服务。将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限统筹纳入到行政审批局,采取“一章审批”模式。将各单位审批人员编制进行划转,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同时加强督查、完善考核体系,做到一套标准搞审批、全力投入抓服务。实现“无差别对待、不求人办事”,从制度上解决审批行为不透明、企业办事不便捷、群众不满意、项目不畅通的弊端。
二是投入力度大,服务多元化。在窗口服务单位实行AB岗轮班制,节假日正常办公,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出发点,尽最大限度使用网络化办公模式,做到群众办事资料内部共享、部分审批服务不见面审批、网上查找办事流程、网上预约办事时间,配备专人网络在线解答群众问题。
三是主动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发布《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60)条》,对60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次违法的,免予行政处罚或罚款;对行政审批环节,根据情况给予“先审后补”的容缺审批机制;涉企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由政府主导,主动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利益。
(三)找准薄弱环节,严肃自查自纠。两地对照我省提出的“八个凡是”要求和“七病一症”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省市督办相结合的形式,深挖群众办事难点,企业投资痛点,全方位、立体化剖析营商环境现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解决不力、推诿扯皮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确保群众问题有改善,企业投诉有结果。
>二、我县营商环境基本现状
(一)深化制度改革,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围绕商事主体登记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完善,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进程,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全年各类市场主体新增2861户,与全同期相比增长5%。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建设,联合开展失信企业惩戒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
(二)转变政府职能,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初见成效。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初步形成。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开,完善了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二是全面推进两个进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切实解决好“办事难”问题。目前,进驻县中心12家,审批事项38项,现场办结9家21项。进驻8个分中心的审批事项65项均可以现场办结。三是整顿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和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涉企收费项目,推动收费公开。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惠商安商的社会环境日趋完善。一是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助推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搭建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建立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常委、县长包保项目制度,实行保姆式管理,确保及时解决项目落地、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 三、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营商机构设置迟缓。近两年来,我县营商办临时设在审批服务局,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形成“自己监督自己”的格局。营商办由于机构、编制、经费不到位,始终以“临时机构”“借调人员”的方式在运行,人员时常变换,导致专业性不够强,工作连续性不足。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三定方案”和政府行政授权,导致工作推进效率不高,任务落实标准不严。
(二)“放管服”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基层单位仍普遍存在“抱着权利不放”,甚至与统计调查“绕圈子”,以种种借口虚报漏报简政放权工作进展,基层政务审批仍存在人情审批、区别对待,求人办事的情况,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事中监管存在怕担责、怕得罪人的现象;政府部门创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在优化服务方面仍存在服务转型不到位的“官本位”思想,当下一些干部不适应、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作为成为少数地方官员的普遍心态。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
(三)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方面的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程度较迟缓,各单位审批职能不在同一科室、股室,同一主管局多者竟划分出6—8个审批职能科室,科室之间业务不通,数据不共享;审批业务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方面,我县目前仅有11个单位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审批窗口;网络集中,网络审批在我县属于起步阶段,但各单位各部门对网络审批大多持观望态度,推进缓慢;机关干部普遍将政务服务窗口岗位视为“苦差事”,缺乏服务企业与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县政务服务集中情况距离上级政府提出的“一张网、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总体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四)利企便民方面投入力度不够。一是硬件投入力度不够大。在人力资源,办公场所及智能化服务设备,政策倾斜等方面,仍停留在用什么补什么的阶段,缺乏超前思维。导致优化政务服务进程较慢,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无法全面铺开。二是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反映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审批事项,答复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开工建设。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部分审批部门都有自上而下的审批系统,各部门之间因为管理权限不同而形成“信息孤岛”,导致一些证件跨区域通用和互认仍然有障碍,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政府职能部门自律性有待加强。近年来我们地区营商环境改善较大,但执法执纪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企业家对政府“雁过拔毛”“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感受仍然存在。招商引资中“朝令夕改”“重承诺、轻执行”“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投资者归属感不强。
>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省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东北地区考察座谈会中,将“持续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第一条要求。今年行政机构改革当中,东三省省直机构设置也均将“营监局”作为独立机构单列出来。在此背景下,我们应进一步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感。结合20_年以来我们对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情况和我县工作实际,现在就我县营商工作提出建议如下:
(一)合理设置营商专职机构。应在本次行政机构改革中,参照省、市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我县营商机构工作职能,设置人员到位、授权明确、职责清晰的专职机构,做到定人员、定编制、定经费。在此基础上,组织、纪检、督查等单位应积极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日常工作当中,将自身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做到优化营商环境全县一盘棋。形成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挂帅,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与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公众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由县政府统一优化县级行政职权,除上级明确要求的行政职权外,其他权利由县政府统一收回,结合“最多跑一次”“跨部门联审联办”“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新理念,重新制定行政职权目录、明确流程,并将其下放到各部门具体执行,严格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做好制度设计,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让百姓享受到“无区别对待,不求人办事”的政务服务。二是杜绝同一事项重复审批、交叉管理、多次跑腿的现象。同时严格对照近期《抚顺市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245项)》,积极取消、调整、优化各类办事证明。三是进一步优化、创建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我们要借鉴先进经验,由县委、县政府制定明确的“集中”和“到位”的标准,并责成县直单位迅速、严格执行,毫无借口,不打折扣地分批次将政府职权进驻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公;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从而真正实现“一扇门办事、一枚章审批、一张网跑腿”。营造主动服务的窗口工作作风,发挥政府与企业群众联系的桥梁作用。县政府应加大关注力度,对于优秀的服务型干部,在待遇上、政策上、精神上给予支持保障,让机关干部乐于服务、主动服务;制定完善的“奖惩激励制度”,积极探索“窗口业务培训制”“轮岗制”“窗口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制”,从而激发服务窗口干部员工为民服务热情。
(四)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探索零见面审批,一扇门办事的新模式。加大设备投入,搞升自助服务业务水平,提供自助打印复印、自助证件照拍摄、自助业务查询、业务办理功能;加大人力投入,通过公众微信、微博的形式,24小时接待群众咨询、在线审件;涉民涉企服务岗位,应实行AB岗制度,确保全天工作无间断,随时有一套“备用人手”根据需求开展上门帮办服务。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实现部分事情零见面审批、大多数审批无纸化办公、所有服务一扇门办理。
(五)规范执法检查,积极维护市场主体利益。良好营商环境的核心是“亲、清”的政商关系。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的保护企业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利益。一是要始终规范涉企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所有涉企常规检查要严格履行批备案手续,注重与信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量化尺度和处罚程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遏制权力“任性”,消除设租寻租空间,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二是积极探索容缺、容错、免罚机制。积极制定我县针对企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面发清单》,和针对百姓的《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审批清单》,报批后予以实施。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由政府帮助其在企业扩建、贷款、转型等方面申请优惠政策;三是在招商引资方面,要对企业全程跟踪服务,建立详细的企业档案和政府备忘录,杜绝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事。杜绝“乱承诺、不兑现”的招商引资乱象。
营商环境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我们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高度关注、齐心协力,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和打造服务型政府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百姓安居、人才流入、企业发展的沃土,为推动清原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 一、当前营商环境提升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 二、建议和措施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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