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就是整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案一整改发言材料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普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余荣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开展“一案一整改”的函》的有关要求,楼下党政班子紧密联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余荣权的案情,紧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剖析,根据专项整改方案中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将专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全面部署落实整改工作。一是镇党委9月29日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及“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向各村(社区)党支部、镇属各单位负责人通报了《关于对余荣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开展“一案一整改”的函》,并就整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将整改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人。二是成立了楼下镇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制定并印发了《楼下镇党委“一案一整改”专项整改方案》,列出班子成员存在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落实。
(二)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一是由镇纪委牵头成立了检查组,不定时对班子成员开展整改工作动态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内部监督,将存在问题真正按方案要求,逐项得到整改落实。
>二、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整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新规定、新要求学习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有个别干部仍然存在错误的思想观。二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有偏差。有的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研究不透,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不明白,对执纪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具体工作全权由纪委推动落实,乐于当甩手掌柜和看客。三是缺少敢抓敢管的担当。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系统研判不足,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情况督促检查不够有力,拉不下脸、狠不下心,对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不愿、不敢旗帜明地制止,甚至在明知有人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的担当意识,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播放典型违纪违法警示片等形式,增强党委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二是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工作机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方面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仍然存在,对“两项职能”“两种责任”理解不深、落实不力。部分班子成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既要对所在岗位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对“一岗双责”理解不够,强调脱贫攻坚工作是民生第一大工程,从而忽视了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度落实不够扎实。部分班子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存在问题,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三是监督力度不强。部分班子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对班子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全面落实分管责任,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二是加强风险防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注重源头治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班子成员由镇党委书记实施“廉政约谈”,一般干部由镇纪委书记实施约谈,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
(三)贯彻落实“禁酒令”方面问题。一是对“禁酒令”认识不够。主要表现为:个别干部对“禁酒令”认识不够,认为接待“无酒不欢”“无酒不成席”的“歪风邪气”,我行我素,拒不执行。二是对“禁酒令”学习不够。具体表现在:“禁酒令”出台后,各站(股室)的学习,虽然总体上效果很好,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也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三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总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严以律己,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杜绝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改进生活作风,倡导健康朴实的生活方式,遏制奢靡、铺张浪费的行为。三是改进文风,做到学以致用。加大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培训,充分利用“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学习效果,保证学习不流于形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二)坚持以案明纪,筑牢腐败思想防线。以案例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扛起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严格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完善办事公开程序,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重大事项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视教育、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建设,做到警钟长鸣。
> 一、支部20_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去年我存在学习不深入,纪律作风不够严谨、业务上不精、缺乏创新思维等问题。在20_年我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相关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刻认识到政治建警的重要性和从严治警的重要意义,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授旗仪式上提出的4点要求入心入脑。三是联系警务保障工作的实际,不断提升坚定的信念、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作风、敢于担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思想觉悟。
> 二、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_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
1、思想政治方面,大局意识不够强。工作思维还比较局限,全市装备的计划和研究没有站到全市、全局的高度上来想问题。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在思想上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在把党的全面领导融入到工作中去,存在办事效率不够高,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以文件的方式进行下传上报,没有做好实际的调查研究。
3、担当方面。缺乏艰苦奋斗精神,遇到困难就会产生抱怨情绪,工作中会存在畏惧的思想。
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五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方面。一是针对十三五规划的总结中,对于存在问题和不足的落实问题上,整改缓慢。二是对十四五的谋划上,对于全市装备建设的规划上还没有系统的思考和调研。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作为支部纪律委员,对于上下班时间遵守上不够重视,没有做到模范作用和监督责任。
(二)“一案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通过学习违法违纪案件,看到我们曾经的领导干部,从组织上的精心培养加上个人的勤奋努力走上领导岗位后,随着职位的提升,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发生扭曲,利用手中的权利,收受贿赂,任人唯利,搞钱权交易。听了他们的忏悔录后,总结他们症结的根源和暴露的问题都是因为自己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此次教育整顿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党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和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对照以下8个方面检查存在问题: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在要求自己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但对其政治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的不够,对如何才能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措施、要求还不到位,存在“口号化”“庸俗化”的现象。
2、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八小时以内”自我约束严格,但“八小时以外”自我要求却不太严谨,对于错误言论没有当面指出。
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方面。作为党员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己在理想观念上有所弱化,总是报着不犯错误就可以的态度,拒腐防变的信念还需要提高。
4、严格遵守群众纪律方面。没有真正从长远的发展和民警建议考虑问题,缺乏措施机制跟进,没有细化量化,推动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思路不宽,谋划不远。存在执行不够到位、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真情服务“零距离”,真心办事。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方面。不能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的原则,严格遵守街道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的要求不严格,标准不高,缺乏自我管理和约束。尤其是上下班期间,偶尔有迟到的现象。工作上精神懈怠,积极性不强,导致工作上出现质量不高、效率不高的问题。
6、严格遵守生活纪律方面。坚持8小时以外生活的自律性,但是在思想上存在羡慕高档生活的向往,缺乏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的精神。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报着自己不犯错误思想,对于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认真专研,特别是作为公安民警。对于公安业务所用法律法规没有更好的掌握。
8、违法中央八项规定方面。一是对于办公场所的水、电及办公用品上存在浪费情况,二是对于车辆管理,在维修和油料管理上还不够完善,缺乏信息化的管理。
>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学习不够深入,没有认真进行研读。在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容分上没有进行有效的运用。
2、学习不主动,内容流于表面,学习的内容运用少。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工作缺乏科技运用能力。
3、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滞后,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对于困难有抵触情况,缺乏积极解决困难的主动性。
4、由于生活习惯的惰性,不善于利用时间提升自己,学习兴趣弱化。
> 四、今后的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拓宽学习。通过多角度的学习,增强学习效率和学习深度。
2、提升工作标准,时刻对自己的工作状态进行衡量。将服务的思想铭记于心。转作风变观念促进步,高度重视工作质量,落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3、遵守各种规矩,强化纪律约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政治纪律和各项规定,净化生活圈,确保8小时外不触碰制度规定这条红线。
展望新的一年,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能够再接再厉,要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怕苦不怕累,多付出少抱怨,做好警务保障的本职工作。同时也需要再加强锻炼自身的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与上级警务保障部岗位上的同事多沟通,多探讨。要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一放;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往往是会上给同志们念一念,同志们听一听,自己缺乏钻研,也没有对同志们严以要求。二是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到位。有时对高标准、严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敏感,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趋势不敏锐,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或心存侥幸。三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运用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轻廉政”现象,布置工作时侧重于业务方面,党建方面的工作相对薄弱。
(二)岗位风险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彻底。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方法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要以开会、讲话、签责任状、述职等形式落实,指导监督、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够。二是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不够严格。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用党的纪律自我约束方面还不够深入,有时存在身不由己或碍于情面参与其中的现象。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精神。创建工作中,习惯于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进行,缺乏创新精神。
>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受多元社会文化思潮、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社会经济利益调整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有时存在着思想信念逐渐弱化、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不够强的现象。
(二)宗旨意识不够牢固。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不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权力对谁负责、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
(三)思想认识不够高。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时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有时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在从严治党上有瞻前顾后现象。
>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为核心,坚持经常性开展中心组学习,参加好支部学习,通过系统学、反复学,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始终对党忠诚,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体现担当。三是增强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和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职务上“嫌慢”、环境上“嫌苦”、工作上“嫌累”、待遇上“嫌少”的思想。
(二)当好勤廉表率。一是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交际应酬,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主业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责任传导给所有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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