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同志们:
我市从20_年起建立“5.10”作风自警日制度,每年这个时候,我们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目的是要教育提醒各级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我们在去年重点剖析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基础上,今年又重点剖析“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刚才,周福莲同志通报剖析了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并且进行了深刻剖析,发人深省。应当说,全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各级“一把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市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但是也有极少数“害群之马”目无法纪,为所欲为,腐败堕落。从近年来我市办案的情况看,“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高发多发态势,并且涉案领域不断扩大,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任何干部违法违纪都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败坏干部队伍的形象,“一把手”违法违纪影响更坏、损失更大、后果更重。一是对事业发展会产生严重的破坏力。“一把手”岗位的重要性,决定了其违纪违法后果的严重性。一个地方的“一把手”出问题,这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受到影响;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出问题,党委、政府的某一方面工作肯定也会深受其害。二是对干部队伍建设会产生直接的“杀伤力”。“一把手”担负着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职责。“一把手”不正,不但会失去抓班子、带队伍的底气,而且会产生“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等连锁反应,歪风邪气就会抬头。我们查办的市规划局4人窝案和射阳供电公司13人窝案,都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教训极其惨痛。三是对一个地区和单位形象会产生更加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一把手”一旦出事,不仅个人身败名裂,而且会严重影响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整体形象,后来人往往要付出几倍的努力才可能逐步挽回影响。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此要深刻警醒,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一,要从今天通报的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一把手”尤其要引以为戒分析我市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案件,有的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投机取巧、玩弄权术,有的自律不严、收礼收贿,有的贪迷财色、道德败坏,有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他们蜕变的轨迹不尽相同,但都殊途同归,最终跌入腐败的深渊,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件,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剖析这些案件,有三条警示我们要牢牢记取。一是要倍加敬畏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必然走向腐败、身败名裂。领导干部不论职位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一旦权力观发生扭曲,必然私欲膨胀,无视党纪国法,最终走向腐败。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也越大,我们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二是要倍加珍惜组织的培养。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培养“一把手”更需要付出长期的心血。极少数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是我们极不愿意看到的。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组织上提供的干事创业的平台,常怀一颗忠诚之心,在大是大非面前绝不能有丝毫闪失;常怀一颗进取之心,在干事创业中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常怀一颗律己之心,在自我要求上绝不能有丝毫放松,自觉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三是要倍加珍视个人的政治声誉。对一个干部来说,除了生理生命,政治生命同样重要。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珍惜自己的政治声誉,维护自己的政治形象。珍惜政治声誉,根本是“做好人”,核心是“干好事”,关键是“过好关”。我们必须时刻警醒,谨言慎行,从严要求,防微杜渐。
第二,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尤其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拒绝监督的干部迟早走向腐败。各级党政组织对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严在明处、爱在深处,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一要前移监督关口。的监督是防患于未然。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经常性教育提醒,引导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政情况要定期分析,及时把握动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必要时及时诫勉谈话、提醒告诫。二要加强权力制衡。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监督“一把手”的关键所在。最近,围绕规范、制约、监督“一把手”的权力行使,市里正在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招投标工作进行调研,准备出台“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出台这个规定,看是分解了“一把手”的权力,但实际上是让“一把手”从直接行使权力变成监督权力行使。
这项工作要抓紧推进,制度出台后,各级“一把手”要认真执行,真正使好的制度发挥好的作用。三要推进权力“阳光”运作。阳光是的“防腐剂”。要按照能够阳光操作的一律阳光操作,能够让市场配置的都让市场配置,能够让群众参与和评判的都让群众参与和评判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今年,我们要在大市区基本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平台,初步建成网上电子监察监控系统,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要继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再次郑重向全市干部打招呼:各级领导干部如果自身有问题的,必须迷途知返,如果执迷不悟、心存侥幸,必将自食苦果。
第三,要认真排查整改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把手”尤其要带头当前,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即将从学习调研阶段转入分析检查阶段,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把这次警示教育后的对照检查与学习实践活动中的集中排查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一把手”带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深入排查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同时,深入排查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切实抓好整改。就面上而言,要进一步强化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党性的重要体现,强烈的责任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当前,保增长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压力前所未有。区域竞争已经不是在干,而是在拼。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各级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恪尽职守。应当说,我市有一大批干部为盐城的发展尽心尽职、呕心沥血,但也有一些干部责任心太差、玩心太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这些通报的案件当中失职渎职占了22.3%,去年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出现上升和反弹,充分说明了相当一部分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干部乱作为是腐败,干部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对照排查整改,各级党政组织都要采取有效办法着力解决干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二是要大力倡导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
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是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越是发展困难的时候,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越要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当前,群众对少数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等问题反映有所增多。各级领导干部要引起高度警觉,带头执行控减经费开支的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把厉行节约的要求体现在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当前特别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各级“一把手”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绝不能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禁超越职权插手具体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真正做到敬民、亲民、爱民、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各位领导、同志们:
通过今天的警示教育大会,我感触很深,震动很大,进一步认识到了党纪国法是一条“高压线”,千万触犯不得,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要抵得住诱惑,做到慎思慎独,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 一、加强教育,树立工作新风尚
乡党委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纪条规教育、典型引导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二是广泛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在全乡形成弘扬正气、抵制歪风、追求正派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工作作风,优化便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把廉政建设渗透到每一项工作之中;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工作、措施”四个到位,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全乡经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年终依据责任书对全乡各支部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严格奖惩;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对照《廉政准则》分析检查活动。
> 三、强化措施,将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乡干部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相结合。通过警示教育管理,将监督管理关口前置,使全乡干部从思想上确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风险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从而形成全员参与的廉政建设氛围。二是将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乡政府内部、科室之间、纪检监察、社会群众等监督力量,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将监督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使反腐倡廉工作从无形变有形,从幕后到台前,形成廉政建设的坚强合力。三是将增强廉政意识和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制度机制的完善和落实,逐步探索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的反腐倡廉机制。四是将廉政建设与信息公开相结合。实行政策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四、提高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1、加强学习,增强免疫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因此我将坚持深入学习和钻研,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过好权力关和金钱关。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3、做到慎独,克服侥幸心理和无所谓态度。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把上级领导和群众交办的事情做好。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筑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严格惩处,保证全乡工作风清气正。
我们将落实好这次大会精神,教育每名干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做一名“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的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向组织和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同志们:
下面我将去年以来市纪委、公安局、镇纪委查办的五个社会影响较大的腐败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违法违纪原因进行剖析。
第一个:塘头村屋基串标拢标案
8月,塘头村有村民到市信访局反映该村在级差排基时有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同年8月,市公安局、工商局、镇纪委等单位进行联合查处,查实以王昌龙、周桂宝为首等40多人参与串标,造成村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10月,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王昌龙、周桂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镇党委依据党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周小龙、周仲伟、周仲苗、周仲仙人给党内警告处分,8月,给予周桂宝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个:小炉头村村两委集体贪污12。8万元坟墓迁移补偿款案
5月,,镇纪委根据小炉头村民举报,集中力量查处了小炉头村村两委集体贪污12。8万元坟墓迁移补偿款案。
经查,周德龙、王国文、周诗法、冯加正、冯济福、王加米、周正祥、周正来、周宝兴商量将这16万元坟墓迁移补偿款分掉,在商量时,周德龙、周诗法提出来不能分,分了要出事情的。但是王国文和其他村两委干部认为应该把钱分了。但最后分二次将坟墓迁移补偿款分掉,每人贪污1。6万元,共计12。8万元,余下3。2万元交给王国文用于支付王国文、周德龙、周正祥旅游费用8800元、鱼塘赔偿元、坟墓征地失误赔偿5000元,其余的16200元由王国文经手支付了章安、后泾饭店费用。
当他们听到有人举报后,陆续把钱交到村里。2月16日由周诗法将12万元上交镇纪委。以上涉案的原小炉头村两委8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国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周德龙、周诗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冯济福、王加米、周正祥、周正来、周宝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镇党委将根据党纪规定,对王国文、周德龙、冯济福、王加米、周诗法以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个案件:炉头村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力案件
10月25日,村两委进行道路工程公开招投标,浙江太平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由邱济伟和邱红波代表公司进行道路工程施工。
道路工程分为主路工程和支路工程两部分,投标以主路工程作为标的进行投标,以616500元中标。支路工程由主路工程中标者一并施工,工程于10月30日开始施工,12月30日完工,工期60天。按照合同规定,工程款在工程开工整平压实路基后付50%,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这样做。除按照合同工程款61万多元打给浙江太平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外,在施工过程中邱红波、邱济伟提出缺钱要买材料,邱桂秀、邱士洪口头同意,邱红波、邱济伟他们就直接到邱士高处办暂支条直接领取。工程款实际支付1680599元。案发后,该工程委托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定,送审造价1680599元,审定价1206360元,多支付了474239元。
邱xxx身为村党支部书记,邱士洪身为村民委主任,没有认真履行书记、主任职责,工作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474239元,至今没有追回流失资金。且参与私分坟墓补偿款,镇党委根据党纪有关规定,给予邱桂秀、邱士洪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邱士高身为出纳兼文书,工作严重失职,没有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把关,造成工程款多支付47万元,邱士高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个:塘头村原支部书记周仲盆挪用集体资金案
9月,塘头村原支部书记周仲盆因挪用集体资金被市纪委、公安局立案查处,现正在查处之中。
接下来我根据上述案件,对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简要剖析
以上四个案件涉及党员17人,移送司法机关审判的10人,震惊之余令人深思。
剖析违法违纪的原因,首先是宗旨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
可以说他们作为村干部,为村民服务的意识淡薄,对于廉洁自律要求置若罔闻,将权力私有化,认为廉洁自律要求是针对国家干部的,不是针对农村干部的要求,思想上没有认识。谈话中透出我在位为自己或亲属谋好处、谋利益。
剖析违法违纪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法纪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
在查处案件时发现,这些人往往心存侥幸心理,漠视党纪国法。有的到了被查处时说自己文化低,不懂法,认为自己在村里工作辛苦,拿点也是正常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犯了党纪国法。也反映党员干部平时缺乏学习。
第三个原因制度不全执行不力,监督制约不到位尽管镇里下发了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村帐镇管,有的村执行不到位,一章两笔,流于形式。一个电话或者书记、主任先签字再盖章,炉头村就是这样造成工程款多付47万。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上述案件所涉及的人员,由于工作上经济上的腐败葬送了自己的自由,影响了名誉和家庭幸福,给自己给亲人带来了极度的痛苦,给国家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同时,给干部队伍的形象造成了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希望同志们从中汲取教训,严以自律,真正做一名让组织和家庭都放心的人。希望各村各部门负责人真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职责,带好自己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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