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fāyán),动词,义:评论,讲话。一般在会议,晚会上领导或特殊人物的讲话。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生态环境工作报告发言范文三篇,欢迎品鉴!
按照市委、区委关于认真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自治区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存在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全面的现象,对自治区、***市提出的战略任务和决策部署存在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对如何科学开展***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缺乏深度研究,尚未开成深层治理对策。
二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全面。依靠改革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举措不多,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做得还不够,尤其是在破解我们***区奶业困境方面还没有找到有效的路子,农牧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落实生态安全屏障发展定位力度不够,西山自然保护区企业搬迁工作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工作进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在涉及群众利益的焦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力方面。在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做的还不够好,例如绿色节能保暖房项目进展缓慢,还有22户没有开工。脱贫攻坚工作做的还不够扎实,缺乏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措施办法,产业帮扶、政策帮扶等方面的长效帮扶机制不够完善,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考虑“三农”工作和第一产业规划发展问题的意识还不强。
(二)党的观念淡薄、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党的建设重要性的领悟还存在不足之处。研究具体工作的时候多,讲党性理论、强化党性观念的时候少。对经济工作研究部署的多,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的少,很少过问分管战线党建工作。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不够。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的不实、指导不充分,真正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还不大,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进展不快。对于基层经费保障、基层工作人员短缺、基层办公活动服务场所达标等问题下功夫研究解决得还不够。
三是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在民主生活会上,存在“老好人”思想,没有做到抹开面子、直言不讳、一针见血,达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效果。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以工作繁忙为借口,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尤其是双重组织生活,存在缺席、补学、漏学的情况。
(三)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不够,缺少争先创优的劲头缺少改革创新的勇气,精神状态不够振奋,奋斗意识有所弱化。
二是管党治党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勇气和担当。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分管部门的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搞实用主义和变通主义,甚至个别部门出现了一些问题。
三是在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对重大资产投向、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还不强。对政府党组管理的干部在政治忠诚方面的情况了解不够,对一些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平时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强。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一些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深入,未能采取有效举措对学习成果进行检验,没有认识到自己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承担的责任。
二是侧重于抓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存在意识形态工作是“软工作”的错误思想,认为意识形态可有可无、无关紧要,没有形成意识形态领域长效工作机制。
(五)权利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权力运行缺乏清晰、严密、具体的规范程序。行使决策、执行、监督权过程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习惯于以部门文件形式来约束和监督权力运行,刚性规定少,容易出现随意性,而造成错误决策。
二是对重要权力部门、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有的部门和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滞后;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够大,开展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较少;防范廉政风险不到位,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不健全,个别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存在滋生不廉洁的隐患。
(六)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严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还不够深入。主要精力放在分管工作上,忽略了政治理论的学习,抓得时紧时松,深入系统学习的精力投入不够,对“八项规定”的精神理解的不够透彻,未深入领会和掌握其精髓,同时学以致用的能力欠缺。
二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性不强。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虽然经常深入哈克镇、奋斗镇、建设办等乡镇调研,但在调研过程中也存在盆景式调研、参观式调研的现象,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深入,致使工作有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彻底,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并没有明显下降,文山会海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
>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理解不深刻
一是敬业精神不强,满足于完成工作。日常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地工作任务。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交一件事办一件事,工作没有创新,工作缺少新思路。遇到困难,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工作有些缩手缩脚。
二是对组织纪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章》理解不深,掌握不牢。没有精准理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的精神。
(二)党的观念淡薄、党的建设缺失
一是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牢固,与俱时进的思想不够扎实。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淡忘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作风及理论联系实际等我们党优良的党风、学风和工作作风。
二是缺乏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其思想根源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忽视了党性修养,也说明自己进取意识弱化,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与组织的要求党员的标准还有差距。
(三)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
管党、治学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存在“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误区。片面地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经济建设才是“硬指标”,从严治党是务虚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主动思考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导致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组织生活不够正常、干部管理不严、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现象。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追本溯源,根子在于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够,政治立场没站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往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片面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了就是尽职尽责了。
(五)权利监督制约不够有力
一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内容理解、贯彻不够全面、过于单一,偏重于对被监督者的事后监督,忽略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二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的思想建设不到位,干部群众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突出。
(六)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严格
一是学习上有所放松。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有时在思想上也会时不时地产生麻痹、放松思想,觉得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干了这么多年,已经轻车熟路了,不自觉地就放松了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这种情绪虽然没有发展到影响工作的地步,但毕竟奋斗的冲劲不如过去足了。
二是谋事方面不够深入。有时对上级精神领会不到位、思考不全面,特别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对大局考虑不周到,不全面;在工作中,特别是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有时会局限于主要领导布置什么做什么,没有把自己放在全局的角度去考虑,对全局性的工作深入思考比较少,好的建议也不多,总认为只要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即可,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
>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根源,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治,以巡视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增强党组成员的“四个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明晰农牧业发展方向,做好产业规划。加大水利、设施农业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田灌溉力度。加大农牧业科技应用和推广力度,通过实施免耕、深松、黑土地保护等耕作手段提升土壤抗旱能力,通过选育、引进、推广抗旱、避旱农作物品种,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加大耕地、草牧场流转力度、引导向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农牧业抗灾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西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快不符合环保规定企业的搬迁及管理。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按照“五个一批”帮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分类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严格驻村干部日常管理,认真落实脱产驻村要求。帮扶责任人每周入贫困户不少于1次,做好帮扶工作记录。围绕与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直接相关的增收产业和教育、医疗、住房等重点问题,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达到四个全部:区政府全部建立“三项基金”(产业扶贫基金、贫困生救助基金、大病医疗基金)、贫困人口全部覆盖“两个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全部实现免费体检、贫困嘎查村全部解决集体经济空白。加快绿色节能集成房屋的建设,力保今年完工。完善资金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联合检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深入开展扶贫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不廉洁问题工作,严肃查处扶贫开发领域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
(二)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党的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自觉地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把抓党建工作同抓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不断发挥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是强化党的建设。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正确处理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积极推进政府党组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创新,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三)坚持从严治党,勇担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要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论、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各项决策和部署,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在加强工作监督上下功夫,注重倾听各个方面的监督意见。强化与干部的沟通交流,通过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警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注重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引导好思想观念、社会风尚,善抓善管、把好方向,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驾驭能力。
(五)加强对权利监督和制约
一是采取科学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式,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平行监督统一的多向运行机制。
二是要有效地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与监督,借助制度的威力来达到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目的。重点围绕资产投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强化党性教育,激发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和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理解,增强严守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加与基层单位和群众当面沟通的次数,做到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服务的前置性和措施的前瞻性。
三是转作风要和正文风、改会风结合起来,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努力提高文稿质量,大力提高办文效率,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增强工作实效,降低行政成本,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支持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定。分类管理是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建成投产前在生态环境部门网上备案即可,无需审批,也无需验收。分级审批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审批,县级审批权限由市政府决定。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不符县域规划、高耗能、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类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简化管理、联网审批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20xx年县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XX个。
(二)不断深化审批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全面取消了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的盖章、证明环节、不将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全年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均比法律规定的时间缩短了50%,即报告书项目30天以内完成审批,报告表项目15天内完成审批。
(三)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陆续补正材料。
(四)打造绿色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监管方式;制定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建立中心城区空气质量预警机制,确保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长期稳定在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
(五)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合理优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指导。
(六)精准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企业帮扶,组建环保帮扶工作组,针对企业在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帮扶企业信息互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精准解决环保问题。今年以来,共指导XX家民营企业开展环评政策解读,先后X次在民营企业较多的盐化、玻璃、石材、砖瓦窑等产业开展环保法律宣传,让企业进一步明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自觉遵守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清洁生产,排放达标。
>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和企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企业环评审批、污染治理等环节加大指导力度,为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总书记20xx年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内容和内涵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市委强调要始终做好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河津市委召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下化乡实际,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下化乡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按照河津市委工作部署与要求,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备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乡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 二、工作目标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 三、重点领域
(一)公共安全方面。重点对涉恐涉暴、邪教组织等重点群体及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等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控设备进行检查,研究制定我乡重点部位公共安全防范行业标准。(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中心校)
(二)社会综合治理方面。通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雪亮工程”建设、视频会议终端建设以及网格化信息绑定工作,构建“空中有监控、路面有巡逻、村内有联防”的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新模式,提升我乡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能力。积极完善接待群众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转办交办案件办理、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多举措实现全乡的和谐稳定。(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三)交通安全方面。加强乡村公路沿黄临桥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深入开展我乡车辆安全专项动态管理;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打击非法营运和营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责任单位: 派出所、交通管理站)
(四)食品安全方面。对全乡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和落实报备、监管等工作责任制,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管理所)
(五)公共卫生安全方面。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及时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管理所、安监站、卫生院)
(六)生态环保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活垃圾焚烧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责任单位:安监站)
(七)消防安全方面。严格消防设施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八)教育领域方面。组织开展针对校内人员密集场所 、学校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校舍安全、特种设备设施、校车安全、校园安防 、校园周边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责任单位:安监站、中心校)
(九)烟花爆竹方面。关闭烟花爆竹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十)网络舆情应对方面。加大对敏感节点、敏感问题舆情问题的处置力度,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安全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以正视听,有效引导涉及我乡的舆情信息,防止负面炒作。(责任单位: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
(十一)工贸行业方面。进一步核查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严格标准、真查实改,彻底整治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十二)建筑施工方面。积极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安监站)
(十三)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合作社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责任部门:党政办、派出所)
(十四)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风险。(责任部门:人社所、派出所)
其他领域或突发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责任部门予以解决。
>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的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建立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隐患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上述所列的重点领域风险,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对策。
(二)汇总报告阶段(8月1日—8月31日)。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其他乡镇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形成下化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报告,为以后的相关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9月1日—9月30日)。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
>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不同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
(三)抓好督导检查。下化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到村、到企业对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处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
(四)严格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都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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