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fāyán),动词,义:评论,讲话。一般在会议,晚会上领导或特殊人物的讲话。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20_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希望对你有帮助。
近期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通过前期认真学习领会我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结合县纪委监委编发的《以案促改典型案例汇编》,重点选取涉及扶贫领域、乡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反面教材,从中吸取教训、深刻对照反思。并通过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对自身存在各项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现将存在突出问题、对案件危害的认识、存在问题根源、下步努力方向汇报如下,请大家提出批评意见。
>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要性思想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没有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2、“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对“一岗双责”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没有真正把应尽的责任放在心中、抓在手中,抓实抓好。
3、工作中还存在着党建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
(二)在政治立场摇摆、理想信念背离、是非观念淡薄、纪律规矩松弛方面存在问题。
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个别消极议论或负面言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抵制不力,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没有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去力所能及的进行抵制或弘扬正能量。
(三)在思想、生活、工作和作风上方面存在问题。
1、工作方法不多。对当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处理解决时方法不多,也不够灵活。
2、分内思想严重。在班子会议研究工作时,主要关心分管的领域,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没有进行深入了解,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
3、工作劲头有所不足。有时安于现状,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思想上存在“求稳”的倾向。
4、工作标准不高。对分管业务工作标准不高,时间任务节点要求较低,工作按部就班的多,缺乏创新。
(四)在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方面存在问题。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深入基层一线的次数少,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凝聚力不足,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
> 二、案件危害的认识
通过前期认真学习领会我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结合县纪委监委编发的《以案促改典型案例汇编》,重点选取乡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
滥用职权案件发案率较高,对社会危害最大。无论是案件,还是案件、案件,都是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损害了群众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以上案发人员,虽然官位不大,却处于权力运行的关键位置,肆意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利益交换的工具,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这些案件的发生,时刻警示着我们每一个在职的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三、存在问题根源
(一)学习自觉性不强。没有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知识的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总以为上级怎么说就怎么干,被动地去学习,而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理解性地学习。通过近期以案促改的深入学习,使我的思想认识再一次有了新的提高,但对深层次的问题研究考虑还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二)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忘初心,就是不能忘了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最初的理想信念。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当面对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有时明显出现烦躁情绪,总想推脱,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
(三)宗旨意识不牢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未能在思想上关心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联系群众,行动上照顾群众,没有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
> 四、下步努力方向
(一)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学之求深、用之求效,做到“精通本职、掌握相关、了解全面”,努力培养全局眼光,要做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做一个思想政治过得硬的合格党员干部。
(二)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前不为巧言所惑、不为歪风所动,打牢开拓进取、努力奋斗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党性修养。一是加强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偏向,不断提高提高党性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道德修养。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令人敬佩、敬畏、敬重的行事风格;三是加强纪律修养。将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尊崇党章党规党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自己的纪律意识和纪律自觉。
(四)增强宗旨意识。要心里装着群众,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努力使思路思路、工作重点符合人民意愿和时代要求。要密切联系群众,真正沉下去,静下心,摸实情,出实招,尽可能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强化遵规守纪。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守住各条防线,管住行为、守住清白。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在工作生活中不触线,不越线;坚决做到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本分;自觉接受监督,把接受监督的过程当作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结合《关于召开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会前,深入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剖析林祖金、徐志刚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 一、认识和体会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林祖金、徐志刚受贿案件带有明显的权钱交易特征。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亵渎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林祖金、徐志刚严重违纪违法,一方面肆意践踏党的纪律和规矩,严重违纪违法。一方面带坏了办事处党风政风,严重破坏了办事处的形象及公信力。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
(二)廉政意识淡化、自我要求放松。林祖金、徐志刚身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出现了扭曲和失衡,关键时刻没有守住底线,抵挡住诱惑,由此,自己也付出巨大的代价。
> 二、存在的问题
(一)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方面
存在问题:一是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二是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理解不够深入,存在“共产主义很摇远,不可能实现的想法”,没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三是对社会上存在的不良思想抵制不力,未能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理解上发生偏差。四是认为自己世界观、人生观已经定型了,表现为在工作上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争先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五是对待群众和自己的同事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当手头工作稍多、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没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公仆。
原因分析:(一)思想观念落后,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不彻底,科学发展观树立不牢固,缺乏对党的伟大事业必胜的信心而引起的。由于长期在办公室工作,思想认识上老有一种在后方二线工作的思想,总认为自己分管工作不是具体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地方,只要做好宣传工作就行了,所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减退,责任心、危机感减弱,政治观念不强。有时认为自己分管的工作既没权、也没钱,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没有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群众。
(二)一岗双责落实方面。
存在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的,是纪检监察的事,存在只喊口号,被动应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研究。二是一岗双责落实的不够。没有认真履行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没有经常做到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没有经常到所包部门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表率意识不强。作为一名科级干部,没有带头给分管部门讲廉政党课、没有经常给他们进行廉政谈话,没有经常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
原因分析:认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一直抓的较紧,自己平时能够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能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会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有时认为自己分管的部门是一个“穷”部门,即没钱也没权。干部职工不可能存在腐败问题。特别是对办公室个别干部浪费纸张的行为不制止,对复印等办公用品疏于管理,平时对纸墨不注意节约,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和他人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不过问,也不提出,存在与自己无关的老好人思想。
(三)廉洁勤政、作风建设方面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从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二是工作部署多,抓落实不够,如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多,但整改少。三是有保守退路思想。总想在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不贪不占、不超不退、按部就班的思想。四是存在有形式主义现象。如在注重办事处形象中,做了些表面文章,有不实事求是现象。五是在机关管理上有时原则性不强,讲情面、不愿管、不大胆。
原因分析:总认为“解决问题不是自己的事”,“我自己说了也不算”,“遇到问题还有领导”,存在偷懒侥幸心理,有回避问题的想法。有时认为自己主要负责文字材料和搞好服务,对其他工作缺乏认真的投入。
(四)权力运行,体制机制方面的情况。
存在问题:在执行制度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在权力运行监督上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怕招怒,怕失面子,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
近日,我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胡和平同志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了解了冯新柱案的实事经过,引人深思,使人警醒。联系冯新柱案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个人实际,我对自己进行了深刻剖析检查。总体讲,我认为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履职尽责工作,遵守党纪国法,没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没有消极应付、以权谋私等问题。但严格对照检查,我觉得自己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新时代理想信念需要更加巩固增强;二是各项纪律规定执行需要更加严格到位;三是具体工作督导落实需要更加经常深入。根据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我将从以下三方面做起:第一,持之以恒抓学习,补强精神之钙。冯新柱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说到底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总书记多次用“精神上的‘钙’”、“革命理想高于天”、“软骨病”、“金刚不坏之身”、“总开关”这样的词句,形象生动地阐述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根本的动摇,理想信念的背叛是最根本的背叛。对一名党员干部来说,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基,而信念的危机就是从政最大的风险。要坚定理想信念,关键在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学习以及学习什么的问题,这不仅是个人爱好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实践证明,有的党员干部不读书不学习,有的爱读书却读一些歪门邪道的书,最终都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不懈的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只有理想信念坚定了,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第二,引以为戒抓整改,补齐问题短板。冯新柱案是一起典型的反面教材,具有很强的教育警示意义。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中纪委“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扎实抓好警示教育和剖析整改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将带头参与和抓好个人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刻认识冯新柱违法违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彻底与冯新柱等违法违纪人员划清界限、引以为戒。结合个人实际,扎实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活动,对自身查找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并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以冯新柱等违法违纪案例为镜,经常对照检查自己,警示提醒自己,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道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导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剖析整改活动,严格按照省委提出的10个方面28项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问题、责任、任务“三个清单”,一项一项整改销号,切实解决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第三,严格规矩抓落实,补足工作动能。无规不成方圆,必须始终把规矩挺在前面。在工作上要以身作则,带头讲党性、讲政治、讲操守,做到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党性原则,自觉主动接受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的整个过程,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加强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抓好政法系统、政法委班子及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管好亲属和身边的人,守住廉洁底线,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各项规定,常怀敬畏之心,常握戒尺在手,不触“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红灯”、不踩“底线”。坚持求真务实转作风,紧紧抓住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机遇,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强化政法工作“一线”工作意识,强化工作督导落实,全力抓好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特别是围绕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进一步推进政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督导所包镇村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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