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财政收入规模越来越大,财政支出盘子越来越大,特别是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情况下,本文从苏州市财政工作的实际出发,初步探讨了现存财政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问题
(一)部分对政资金没有纳入预算内管理。虽然部门预算改革通过推行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举措,提高了预算编制和管理的综合性水平,但仍未形成改革所要求的真正的综合预算。虽然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已列入部门预算中,但每年预算安排时仍就预算内论预算内,一些部门的预算内资金虽然管住了,但预算外资金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且部分预算外资金部门返还比例过高,削弱了市级政府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力度,部分资金停留在主管部门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使用效率不高、铺张浪费甚至贪污现象。
(二)支出标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虽然通过推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初步建立了以定员定额为核心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但部分支出标准实施多年并未做调整,与预算单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基础数据信息(例如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造成财政支出与实际情况不符,增加了无谓的支出。部门预算与部门资产配置和管理结合力度不够,部门基本支出与资产配置使用相脱节。相对于基本支出标准体系而言,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专项经费的支出标准,但仍未形成系统、完整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影响了项目支出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这就为以后的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埋下了伏笔。
(三)对政资金执行预算偏慢,且约束力不强。正是由于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不够准确等多种原因,造成年初安排的项目预算到规定时间时仍未动工或进度严重脱离原计划进度,导致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偏慢,积累了大量财政盈余资金滞留在金库中仅获取收益率很低的活期存款利息,财政资金应有的效益没有发挥出来。而且,年初安排的项目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超预算情况,为了顺利完成该项目,往往出现追加预算的情况,增加了财政资金支出,从而挤占了本应用于其他用途的财政资金,这种现象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比较普遍存在。
(四)对对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部门预算改革以来,通过强化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宣传等一系列举措,财政资金透明度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但仍存在支出科目不明细、不全面等问题。正是由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程度不够,社会公众监督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单位及个人存在侥幸心理,违规使用部分财政资金,甚至知法犯法,设立小金库,贪污财政资金。
对策
(一)细化项目编制预算,积极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目前,从财政支出的盘子看,项目支出占据很大的份额,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重中之重和关键所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涉及面宽、领域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为此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在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基础上,制定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由易到难,由点到面,逐步深入。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现有项目科学合理分类,针对每一类项目制定相对统一的支出标准。项目支出的标准化目标必须与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一一对应,要求所有项目支出在可能范围内都根据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逐项分解,而财政部门的职责就是把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支出进行标准化的测算和额定。三是深入推进项目评审机制。通过专家评审、科学论证等多种方式对项目进行严格的遴选、审核和排序,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尽可能避免项目支出进度过慢等现象。
(二)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是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的重要途径,对各部门而言,标准体系为各预算单位申请预算提供依据,对财政部门自身而言,标准体系可以为预算审核提供依据,减少预算审核的随意性。一是深入各预算单位进行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部门正常运转下的经费情况,找出问题,在充分考虑到部门需求、财力许可、通货膨胀等多因素条件下,尽可能修订为科学、合理、准确、符合实际要求的支出标准。二是建立和完善市级部门人员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各预算单位编制、人员、资产等数据的实时动态管理,为基本支出测算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避免出现领空晌、超标准、虚假支出等情况。三是尽快建立预算单位资产配置标准,适时推行部门资产配置占有与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相挂钩制度。凡是占有使用资产超过基本标准的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上要适当降低标准;凡是低于基本标准的,应适当提高基本支出标准;通过一降一升,使得各预算单位人均占用基本支出的财政资金标准基本相同,尽可能避免部门间的贫富不均现象。
(三)加强对政基础管理,多管齐下,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对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一是全面推进项目投资评审。财政投资评审不仅是事中或事后评审,更要将评审关口前移,要切入到预算编制、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前期阶段。对资金额较大的财政支出项目,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专业的评审环节,实现项目预算管理与财政投资评审有机结合。在项目预算编制一下或二上后开始对确定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相关处室,通过评审的项目,列入当年预算,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不得列入当年预算,对于评审审减的资金,各预算处室不予安排。通过先评审,后编制,有利于改变过去项目单位一个报告就能申请到数百万资金的做法,有利于规范和细化项目预算,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和避免浪费。二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拨付项目资金前,先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才能拨付项目进度款。这样有利于减少财政资金积压、有利于避免项目资金被挪用、截留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与此同时,还要逐步减少和取消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实拨方式,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利于加大对财政基建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防范资金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应,努力降低采购成本,真正起到节约财政资金的效果。
(四)整合对政专项资金,改革对政扶持方式。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是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重要途径。一是站在全市一盘棋的高度,排除各种阻力,按照科学合理的标准,加快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不断创新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多向公共服务、共享扶持成果的平台倾斜。逐步减少传统的点对点式扶持方式,不断增加拨改担、拨改投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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