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根据《成交确认书》,双方现就有关该轮换粮买卖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供方应根据拍卖公司的《成交确认书》要求向需方提供年入库的_________,数量_______吨,单价为仓库交货价每吨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实际货款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其它费用均由需方承担。
二、随粮的包装物(麻袋或编织袋)不另计价,每条麻袋以0.8公斤计量;稻谷每袋按标准定量包_________公斤计,小麦每袋按标准定量包_________公斤计,编织袋不计定量包,多出的麻袋每条按_________元由供方向需方收取。
三、轮换粮质量以供方提供的样品和需方在拍卖前到储粮仓库察看大样及_________市粮油质量监督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拍卖成交后供方不承担轮换粮品质保证责任,即需方在提货时如发现质量与样品不符等情况,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陈化粮的用途仅限于酿造及饲料加工,严禁进入口粮市场。
五、交货地点为:_________粮库_________仓_________垛。提货时间上午8:00至22:00(提货时间内不间断出仓,节假日照常提货)。
六、交货数量以地磅数字为准;过磅所需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成交货款总额5%的定金。
八、货款结算和提货期限
1.需方在销售合同签订后拾天内(含节假日)必须将所购货款全额交清,并存入供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但可以分批次开单提货(每单不少于_________吨,最多不能超过三次),每次开单后必须在七日内提清单内开列的相应的货物(购买数量每批次超过_________吨的可延长三天)。
2.需方参加竞买的保证金和定金可最后结算时抵扣相应货款。
九、按规定,需方应一次性向_________粮油批发市场服务中心交纳每吨_________元的交易手续费,款项可以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供需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必须向守约方承担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如果是超过提货期限的,需方还应交给供方每天每百公斤占仓保管费_________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如遇纠纷,经双方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货款结算时应由需方签约当事人(或凭授权委托书)办理手续。
合同不能转让,一旦发现转让,视为违约。
十三、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各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厦门市买卖茶具契约
立契约书人,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元整,次级品每组元整,合计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市××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卖合同(卖方)
甲方(购货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就 采购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人民币)
备注
2、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下述标准: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上述表格中的货物完全相符;
(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货物(如规格、型号、质量、颜色等)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规定的质量标准;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送至,由 方承担运输及装卸费用。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负责货物的验收工作。
3、甲方对供货数量有异议应在签收时在送货单上注明;对供货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当日起 天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通知视为甲方认可货物数量和质量。
货物经甲方签收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批次货物总价款的 %,剩余 %按 。
1、乙方逾期交货的,按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逾期交货超过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并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月息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为讨要货款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合同的,可以补充、变更、中止、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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