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房出租给乙方作住宅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金按 元/季或 元/年结算(一次性付清),由乙方在每季或每年结束前的 5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缴付下一季度或下一年度租金。上述租金未含租赁税,租赁税由乙方承担并向有关部门交付。
三、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交清当季或当年房屋租金并交付 元押金给甲方。房屋租赁期满,乙方结清应支付给甲方的一切租金、费用及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无误后,甲方应于乙方交回承租房屋之日起5天内将押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2.甲方负责向物业反映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情况并通知物业及时维修。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拖欠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改建、增加设备、设施、施工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3.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家电设备及厨卫设备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违禁品。负责房屋防火、防盗及卫生工作,乙方为防火责任人,因防范不善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7.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8.租赁期届满或依法依约解除合同之日五天内,应清空房屋交回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甲方原有装修及乙方自行投入的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以补偿;乙方自有嵌装在房屋的设备、设施拆走时,应修复好原墙体。乙方逾期交还场地或清空场地的,乙方同意甲方对放置房屋内的物品作为废弃物进行处理。如乙方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2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x日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名称、地址与用途出租方将位于____xx公司院内,三号楼三单元401号住宅房交给承租方作为住宅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出租方从________年x日起将住宅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x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赁金每年 元,大写;押金 元,大写:整。费用缴纳方式: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清房租费和押金。 水、暖、电及物业管理费用等一律由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用等均按xx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每年暖气费在x日前由承租方按出租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给出租方后,再由出租方负责给xx公司交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出租房内所留的物品及装修部分的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双方解除合同后,原出租方房内的一切物品及装修部分必须保存完整,各类水暖电及物业管理费必须清算完毕。如丢失或损坏所受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并将押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方必须补齐。如出租房屋内的物品和装修一切完好,并且各类费用全部结清,出租方必须将押金退还。另:出租方保留小卧室的一个顶柜摆放杂物。(出租房屋所留物品和装修部分清单附后)
第三方使用。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约,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合同时间10%的违约费处罚,并承担对方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承租方在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等方面一律服从xx公司统一管理和安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根据《_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概况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主要装修设备 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物(是/ 否) 已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期限为 。
二、租赁物用途
第三条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作 ,具体用于 。
三、租赁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限:共计 个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租赁物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交付标准为: 。
第六条甲方延迟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及装修免租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租赁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拖欠租金1个月。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按先付后用的原则,每月固定租金,从甲方交付租赁物业给乙方之日起计算年度,按每年租金递增3%计算租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租金的支付时间为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预先支付3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给甲方,作为第1个月至第3个月的月租金,乙方在每满三个月之前15日支付以下.个月的租金。
五、租赁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租赁保证金: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首年的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
(一)上述租赁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义务和责任,该租赁保证金不是预付的租金,仅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所约定义务的保证。
(二)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十二条除租金与保证金外,乙方还应当支付租赁物业实际发生的能源费用与其他公用事业费用:租赁房屋实际使用的水、电、空调、煤气、通信费等能源费用及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该笔费用以独立计量装置所得为计算依据,乙方须在收到书面结算通知后3日内支付上一月的该笔费用。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第十三条租赁期内,因乙方自身使用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毁时,或租赁房屋发生火警或意外,或租赁房屋内的水管通道、煤气管道、电线、装置、附属物或其他设施出现损坏、破裂或缺陷时,乙方应当自行维修。
第十四条对于在乙方承租的租赁房屋以及管理的租赁房屋设施及区域内发生的事故以及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房屋返还
第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的3天内返还租赁房屋,乙方清理现场可移动设施、设备、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空调、饰品、餐具用品及物料)后,现状返还。归乙方所有而没有清理的设施、设备、物料,甲方有权处置,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返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同时到场,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30日内,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八、转租、房屋转让
第十七条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租期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提出终止,需承担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备、用品、人员遣散等费用。乙方若提前终止协议,则需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将租赁保证金赔偿给甲方。乙方撤离场地时,设施设备及物品、物料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阻碍乙方清场,乙方清场签字交付甲方后,所留物品,甲方可任意处置。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承担上述的经济赔偿外,应按月租金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以拒绝。如甲方同意乙方退租,乙方应按月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没有按时足额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租金、费用等的,逾期每日,按照逾期支付数额 计算损失偿付给甲方,逾期没有按时足额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租金、费用等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照3年租金数额计算损失赔偿给甲方,并且,乙方和第三人在租赁房屋内的财物,甲方认为可用的归甲方所有;甲方认为无用的,乙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0天内清理搬离,否则,甲方有权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二条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_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第二十三条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五条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六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二十八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也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双方还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十二、附则
第三十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条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可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便于双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捺印)/ (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签名捺印)/ (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一、合同基础内容
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土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禁止用于非农业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
第四条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五条乙方需每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六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土地租赁租金,每季度一付,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日前支付,每季度金额总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付款方(乙方)开户行:
付款方(乙方)账号:
收款方(甲方)开户行:
收款方(甲方)账号:
第七条除上述规定的银行汇款支付外,以下三种支付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一)支付宝转账;
(二)微信转账;
(三)现金支付。
三、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已经通过法定程序,获得了无瑕疵的出租土地的权利,需要审批、登记和/或备案的,双方及时积极办理审批、登记和/或备案手续。
第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合理地使用。
第十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土地上其他资产的行为。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第十四条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管理权。
第十五条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出租该地块。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租赁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受出租土地纠纷的干扰。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
第十八条乙方对其所租赁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均由乙方单独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在其所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且合法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甲方所在村不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计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建筑物__________间租予乙方作为__________使用。
租赁期共为年另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_____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2、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3、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搬出,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1、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1)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_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将位于都江郾市 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及院坝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二章 改扩建及租金支付
为改善甲乙双方共同的居住环境,甲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但由于甲方资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总计40年的房产租金,用于对本房产的改扩建。
第条约定的40年的租金总额为改扩建房屋实际发生金额。为确保本租金确实用于改扩建房产事项上,该租金应由乙方监管。改扩建房产的过程中,每实际发 生一笔费用由甲方从租金总额中支付。待房屋改扩建及装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实际发生总金额,该总金额即为40年的房屋租金。
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垫付办理改扩建手续的各项费用。改扩建手续办妥后,甲方可凭政府有关部门收费凭证要求乙方在所监管的租金总额中予以支付。
改扩建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改扩建后的全部房产以及院坝 平方米,在改扩建完成后40年内全部归乙方使用。
第三章 租赁期限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xx年,自本房产改扩建完成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条约定的20xx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20xx年,该20xx年房屋租金已包含于第条所约定的房屋租金总额内,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续签的合同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气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乙方只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五章 甲乙双方保证及责任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 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措施。
甲方保证办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若改扩建手续不能办妥,而因办理改扩建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并在签订合同前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租赁资格。
甲乙双方须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事项,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双方尤其应当避免在正常休息时间内经常性发出狗叫、鸡叫、娱乐等噪音。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再次对出租房屋所在区域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经营为前提。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 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为转让或抵 押生效的前提。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乙方可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除居住、经营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品带入房产。
第六章 合同提前终止
在40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在房产修复期间不计算在房屋租期内,合同有效期相应向后顺延。
在本合同期内,除发生市政统一规划、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对上述房产的使用权,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实际发生的和可 预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40年内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征收、征用的各项补偿归甲方,但甲方应将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并 支付剩余租金总额的20%做为乙方搬迁以及寻找新的居住、经营房产的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若甲方根据第条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第三方的,(1)如果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不出具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2)如果受让人未按原租赁合同履行义务从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的30%的违约金。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附件均匀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