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两轮摩托:车主名称:____
号牌号码:晋_______
厂牌型号:五羊WH100T—C
初次登记日期:20xx年4月17日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使用性质:自用。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万元;大写元整。买方应于20xx年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车辆因6年未年检按规定已报废,不能办理过户。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5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买方(章):
地址:
售车人(甲方): 身份证:
购车人(乙方): 身份证: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辆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力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1、甲方将自己拥有产权的红色力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牌号为:(琼D00X55);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计人民币元整(¥: .00元)。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2、①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1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②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201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赔偿等一切由全部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4、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予以认同。
5、该摩托车转让于乙方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如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7、该摩托车转让后,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8、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9、该协议书一式两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批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车辆转让事实清楚,意思表示真实清楚,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后即具法律效力,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其车款。(如有中间人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持一份)。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10 备注:该协议所列第2②条款和第5-8条款为甲方(行驶证登记人)免责条款,特此声明。
11、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约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出卖人和买受人。转移买卖标的物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物的并支付价款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由于买卖合同是生产经营管理及日常生活中最常见也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合同,故笔者对买卖合同的常见纠纷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如下调查。
一、买卖合同无法律效力
由于买卖合同的实质是所有权的转移,故这个问题是处理和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首要问题。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 由于受法律、市场、经济及买卖双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少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擅自购买城市私有房屋,也有部分城市居民擅自购买农村私有房屋。该两类房屋买卖合同违背了主体限制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即无法律效力。(一)《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此条规定明确了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尚需一定的程序。(二)私有房屋分为农村和城镇两方面,其中农村私有房屋的买卖,国家并未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
批准和办理任何手续,但国家对于宅基地的转让是有规定的,例如:19xx年^v^《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等,社员只有使用权,即不准出租、买卖和擅自转让,也不准在承包地、自留地上建房。19xx年^v^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用于买卖房屋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土地管理法》中也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由此可见,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城市私有房屋,或者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以履行必要的审批、变更手续为前提,避免买卖纠纷的发生。
二、买受方无理由拖欠货款
这种纠纷是日常最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形式,主要是买受方接受货物或者设备后流动资金紧张,加之经营管理不善,很容易产生这种欠款纠纷。作为卖方,应采取以下措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订专业的书面买卖合同。企业在日常买卖中,最好是避免口头合同,否则产生这种无故拖欠货款的纠纷后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份条款完备的专业的书面买卖合同,会让恶意违约者大幅减少,他们在违约前通常也要考
虑违约成本,故书面合同中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不可缺少。但目前很多企业的供货合同还沿用很多年前的格式合同版本,如违约责任条款中写得很含糊:“一方违约,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另外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句话等于没写,因为目前除了适用定金罚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条款“退一赔一”外,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很显然,在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是相当小的。往往很多企业都愿意以承担这种惩罚性微不足道的违约责任来换取自身的资金周转,尤其是大宗的货物买卖比较常见。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不是明显约定过高或过低因违约所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数额。同时,出售方还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方未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出售方所有。这样,在买受方无力支付余下的货款时,出售方仍然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同时要求买受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 保留好相关的供货证据。供货证据是买卖合同的最有效附件,如果出售方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则必
须保留好送货单、买受方的签收单等相关重要的原始证据。否则一旦进行诉讼时,若没有这些证据而买受方又不承认已经收到货物就很麻烦。对于企业的发票,一般在买受方未付款之前不要开具给买受方,因为发票在没有特别的约定情况下,一般都视为付款凭证。
(三)在买受方拒付货款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无论是对于恶意违约还是其它原因致使买受方延迟货款,都应该积极和买受方进行有效的沟通,确定买受方的付款时间表,同时以签订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的形式要求买受方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样在买受方无力支付货款后还可以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合同纠纷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纠纷是目前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通常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明确产品质量要求,那么作为买受方在没有合同约定情况下就应该依据相关法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同时,出售方应根据相关法律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1、《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 “可能危及人
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v^规定。”
如买受方在遇到购买的产品不合格时,首先要有证据保全意识。下列证据材料在产品质量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中是不可缺少的:
1、买卖合同及相关的票据(送货单、发票等) 。保留这些证据可以确定承担责任的相对方,通过产品的送货单据及发票可以证明产品的型号及付款情况。
2、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买受方进行有效的鉴定及分析。
3、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这些证据可以确定产品的保质期。
4、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这些资料可以作为证明产品不合格的强有力证据。
5、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经济损失证明;这些资料可以帮助买受方要求出售方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
【内容摘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普遍存在质量异议。质量异议是应作为反驳还是反诉处理,质量检验期间如何界定,是否准许启动质量鉴定程序,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对此,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往往有不同看法,导致不同的处理程序和审理结果。为此,笔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质量异议问题的可行思路,以期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有所裨益。
【关键词】买卖合同 质量异议 反驳 反诉 鉴定
一、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质量异议的重要性
(一)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买卖合同中涉及到质量异议的案件当事人往往矛盾尖锐:货款给付和质量问题并存,违约先后及违约赔偿问题各执己见。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的质量异议,可以理顺当事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正确的判决。
(二)促进商业诚信。诚信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相互信任、坦诚相待、不相欺诈,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交易的进行。卖方有义务及时、适当的交付符合约定的或法定的质量要求的货物,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有义务及时采取修理、更换、赔偿、交违约金等补救措施,来弥补对方的损失。买方有义务及时给付货款,如果对方提交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防止损失扩大。通过司法手段可以强制不诚信的当事人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买卖合同在市场交易中占有较大比重。就我院民商事案件来说,近三年来买卖合同案件占民商事案件的比重分别是: 20xx年为;20xx为; 20xx年为。同时,买卖合同案件中普遍存在质量异议。因此,质量异议问题的正确处理,有利于规范公民的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反诉与反驳混淆
在实践中,反诉与反驳均具有明显的对抗性,极易混淆。对质量异议,是作为反诉还是反驳处理,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质量异议问题均应该作为反诉处理。如以反驳处理,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后,被告此后就可以另行起诉,法院此时如认为存在质量问题,便会存在两个相互矛盾
的判决,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第二种意见认为,仅仅提出质量异议不能据此认定是反驳还是反诉,要进一步看被告提出质量异议后,是否提出具有完全独立性的请求。第三种意见认为,不能认为只要被告的抗辩理由相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就必须提起反诉。只要被告提出的新的诉求数额不超过原告要求给付货款的数额,以反驳处理即可。
(二)质量异议期间及诉讼时效问题
我国《合同法》对质量异议规定了不同的期间,同时规定了约定期间、酌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特殊期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及法官对适用何种期间存在不同的看法,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同。
(三)申请及启动质量鉴定程序的随意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据此,当事人鉴定的申请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提出。而实践中,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随意提出鉴定申请。 如果法院不予鉴定,质量异议很难查清。甚至,当事人有时故意申请启动鉴定程序来拖延诉讼,这就导致申请和启动质量鉴定程序的随意性。
(四)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赔偿标准不一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违约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同时对可得利益予以限制,但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在审判实践中,买卖双方对于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分歧很大,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大。
三、对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质量异议问题的审理思路及建议
(一)质量异议中反诉与反驳的识别
第一,反诉与反驳的区分。反诉与反驳都是被告的诉讼权利,都是被告用于对抗原告的诉讼要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手段。反驳是在诉讼过程中,针对原告的诉求提出抗辩,以此否定原告的主张。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把本诉的原告作为对方当事人所提起的诉。
第二,正确区分质量异议中的反诉和反驳。笔者认为,区分质量异议是反诉和反驳,要
以当事人是否有进一步的诉求为标准。当卖方提出给付货款的主张时,买方仅以质量异议为由要求减少货款,为反驳。因为买方是针对卖方要求给付货款所提出的抗辩。如果买方在提出质量异议的同时,又提出了其它诉求,从而要求卖方变更、退货、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合同无效等。由于买方提出的这些主张均是独立于卖方给付货款请求之外的完全独立性的请求,是新的实体请求,其目的不仅在于防御,更着重于主动进攻,以此来抵消、吞并、排斥卖方给付货款的诉求。故买方一旦提出这类请求,法院就应释明买方可提起反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提出质量异议而要求减少价金,也要进一步分析其诉讼理由是什么。如果仅仅因为是质量问题,比较容易认定是反驳;如果要求赔偿损失而减少价金,则属于提出新的诉讼理由,而产生新的实体请求,故是反诉。例如,被告委托他人修复产品质量所产生的修复费用,如买方主张相应扣减货款,作反驳处理;如果要求赔偿损失,则以反诉处理。
对于提出反诉,但是没有缴纳相应的反诉费用的,需要法官进行释明,告知被告在限期内缴纳反诉诉讼费及相应法律后果。虽然在质量异议中,反诉和本诉一起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实,节省诉讼时间和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反诉制度, 故是否反诉,是被告的权利。
(二)质量异议期间及提出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这两条规定了约定检验期间、酌定检验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质量异议期间。表面看规定了不同的质量异议期间,容易引起混淆。实际上这四种期间是不矛盾的,是有先后适用顺序的。
笔者认为,《合同法》是私法,首先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质量异议期间,则首先适用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间。如果当事人对质量异议期间没有约定,则需要酌定一个合理期间,但为了保护相对方的利益,应以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为限,也就是酌定期间不能超过两年。另外,考虑到某些货物的特殊性,质量问题可能在两年的时间内不易被发现,则对于有质量保证期间的特殊货物,适用质量保证期间。上,适用质量异议期间的先后顺序是:约定检验期间、酌定检验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质量保证期间。
质量异议方式的提出,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强制性规定。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三)鉴定程序的启动
我国当事人由于诉讼能力的限制,在一审举证期间内较少提出质量鉴定申请,而多数是在开庭之后提出。如果完全适用《证据规定》的内容,则不利于查明事实。基于一审侧重案
件事实的审查,二审侧重法律的适用,笔者主张鉴定程序原则上在一审期间启动。例外情况是,一审提出质量鉴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一审法院不予批准,而二审不进行鉴定可能影响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的`,可以在二审中启动。
对于是否启动质量鉴定程序,首先,要审查是否过质量异议期。如果超过质量异议期间,即使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法院也不应启动鉴定程序。在质量异议期间内,当事人没有及时提出异议,视为买方认可卖方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放弃自己的救济权利。其次,要审查质量鉴定的必要性。质量鉴定需要专业知识、技术,耗时较长、拖延诉讼。而对于一些货物质量问题,不需要运用专业知识、技术的,可以由法官进行实际勘查,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行检查并详细列举质量问题清单。
(四)质量异议导致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问题。
对违约损失的赔偿,有完全赔偿与限制赔偿两种制度,完全赔偿制度是指违约方应赔偿受损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是通过赔偿非违约方的实际支出和费用,来填补非违约方的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非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丧失的、在合同全面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的预期利益,使受损方处于合同完全履行以后应处的状态。实际损失赔偿与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是违约损害赔偿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在合同买卖关系^v^同起到弥补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笔者认为,因质量异议而要求赔偿的案件中,如果买方只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比较容易处理。法院只需审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有没有相关的证据支持。主要包括:因对方的质量不合格而另外委托他人修理的费用;另外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而实际支付的对价;因质量问题而对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申请质量鉴定的费用等。例外是买方存在过错,则买方获得的赔偿相应扣减。如卖方违约后,买方应当采取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致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不能要求卖方承担。
如果买方既要求实际损失又要求可得利益损失,建议采用如下处理思路:首先,要考虑买方因对方货物质量问题而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方式预先与第三人签订出卖货物协议的交易价格。买方预转卖货物的交易价格与原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即为可得利益。对此,买方负有举证责任。其次,如果买方没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则采用订立合同时的价格确定可得利益损失。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订立合同时、交货时、诉讼时的货物价格差异较大,如遇到货物价格上涨或者下跌。之所以选择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的价格作为参考,是因为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货物的价格都有合理的预期利益,这样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
甲方(卖方): 省 市 (区、县)
姓名 手机 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 省 市 (区、县)
姓名 手机 身份证号: 经双方多次洽谈,验证试车,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承诺。
一、甲方愿将车型为 车,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挂车大架号码 的旧机动车一辆卖给乙方。
二、双方决定车价为 元(小写 元整)。 付款方式:
三、一次性付清全款。
四、 年 月 日 时以前的所有事故责任、民事责任,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年 月 日 时以后的所有事故责任、民事责任,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上几点均由双方当事人在场协议商定,如发生其他纠纷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证明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由卖方送至内蒙古额济纳旗买方工地,卖方派去现场的只是系统调试工作人员,买方必须配合人员卸货搬运至指定教室,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
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即人民币:60000元)。货到指定地点后买方查验后付货款(即人民币:70000元),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货款(即人民币:123650元)。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3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30的月利率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甘肃酒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62220_7***
开户名:倪xx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15xxxxxxxxxx
二手摩托车转让合同范本
(一)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现将____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_ ,发动机号为__ ,车架号为__ 。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出卖人身份证___ 联 系 电 话
2买受人身份证_ 联 系 电 话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二手摩托车转让合同范本
(二)
为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摩托车 ,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四、备注
1车况情况:
2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担保人: 签定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摩托车转让合同范本
(三)
甲 方(卖方):
乙 方(买方):
甲方现将 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无关。
5、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乙方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转让日期为:
赠与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赠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_)于20xx年__月__日无偿赠与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赠与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赠与方(甲方)无关。
(三)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赠与日期(时间)以后,受赠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赠与方(甲方)无关;
(四)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赠与日期(时间)以后,受赠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和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乙方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__月__日,时间_________,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七)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赠与方(甲方)签字:_________受赠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卖车方)
乙方:(买车方)
今甲方(牌照号)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议定价格为付款,提车,为明确产权和有关法律责任,经甲、乙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甲方保证此车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如有手续不全,制假证等行为,所产生的刑事责任、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二、自提车之日起,以前由该车引起的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自提车之日起,以后由该车引起的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三、自提车之日起,该车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经双方同意,此车要求过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费由
五、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卖车方) 乙 方:(买车方)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20_052501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时 间: 20xx年05月25日
依据《^v^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
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 号:帐 号:
甲方(卖车方):
乙方(买车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将牌摩托车,牌照号 发动机号:给乙方,乙方付给甲方。
二、甲方承诺:保证该摩托车不是盗窃车辆,所有手续合法有效,该车出售前发生的任何经济、刑事责任,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承诺:从XXXX年XX月XX日起,对该车发生的任何经济、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负全责。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售车方)乙方(购买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XXXX年XX月XX日
出卖人:XX
买受人:XX
出卖人现将XX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XXXX,发动机号为XXXXv,车架号为XXXXXX。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前,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买受人无关。
4、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买受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转让日期为: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20XX年XX月XX日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该铲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铲车壹辆(产品编号:出厂日期: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一次性付清购车款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该车为其个人合法财产,不存在有任何违法现象,若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偿还。自 年 月 日前该车一切债务与权利与乙方无关。从 年 月 日起该车一切债务与权利与甲方无关。
三、甲方随车提供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铲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该车的车身、车容、车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不退车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料购买合同
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公路20xx年度基建项目 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张雪中
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m碎石
cm碎石
cm碎石 cm碎石 cm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1-20xx进行检验。
四、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吨折方计算。
六、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
合同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吊车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该车基本信息
厂牌型号:____
车架号发动机号:____
车牌号码:____
首次落籍时间:____
二、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转让给乙方。自____年12月20日成交起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合同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时承担原甲方购买吊车时所承担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若乙方未能全部承担以上责任,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吊车,乙方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乙方应于交接汽车吊前一次性支付吊车首付款____万元给甲方。
四、乙方付完吊车购车时全部款项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吊车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理。
五、车辆年审、过户及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保证提供车辆信息的真实性。
六、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号码:
地址: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乙方公司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局鉴定为工伤五级伤残,现双方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2、甲方自受伤之日起到本协议签订时止,实际产生的医药费、交通费等必要的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并付清,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治疗费用。(医药费最好单独算,不包含在30万里面)
3、乙方补偿甲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8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70%)、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年龄差ⅹⅹ当地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人民币xxxxx元,在签订本协议时一并付清。(最好签订协议时一并付清,省得后续麻烦)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赔偿。
4、乙方承诺安排甲方日后工作,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到位。
5、甲方达到退休年龄后,乙方每月给付甲方 元退休养老金,于每月 日前达到甲方银行开上,银行卡账号:
6、如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补偿守约方违约金 元。
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摩托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摩托车一辆:
车号:
颜色:
型号:
发动机号码:
底盘号码: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XX元整(¥XX元)。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从20xx年XX月XX日起,该车出现任何事故与甲方(卖车方)无关。
第四条:从20xx年XX月XX日之前的事情或债务与乙方(买方)无关,此车无债务纠纷,不是贷款车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车主为 ( )的 二轮摩托 车,牌号:( ), 上牌登记年份:(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 人民币)元,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金额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3、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及车主无关。
4、该车自交车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质量双方当场认可为准,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6、随车证件:(有证件的勾,无证件打*)
7、本次交易生效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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