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劳动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排,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件,以每件底工资_______元,保底工资维持 个月。
2、甲乙双主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未满一个月工期就离职则扣除乙方所有工资。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 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施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任务为: 。
二、工作内容
(一)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为:
2、甲方必须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其工资报酬。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七、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月)内,不得在(地域)从事(业务范围)工作。
(三)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具体标准为 元/月。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 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规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走私贩私、行贿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编号:
甲 方:北京 有限公司
乙 方:
使 用 说 明
一、本劳动合同书作为公司与职工确立和调整劳动关系之用。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合同空栏内或另附纸。
三、本劳动合同甲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填写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出生日期,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他人代签的无效。
四、本劳动合同设定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书“其他事项”栏中重新约定。
五、本劳动合同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本劳动合同涂改无效。
六、本劳动合同中“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订书”所
留空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另附内容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北京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学历: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户口所在地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乙方已经详细了解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任务完成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此工作岗位的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岗位职责确认书)。
在此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职时的工作表现以及甲方的经营状况,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重新确认,如对重新确认未达成一致的,乙方可选择进入待岗期.双方任何一方亦可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为保证工作之连续性,如有工作岗位调整时,不论是否存在争议,乙方应首先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以及任何办公用品、资料及设备。
第三条 乙方应达到本岗位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具体详见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具备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按照甲方的需要,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配合公司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制订的服务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在乙方任期内,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职务,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纪,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一)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二)经甲方考核(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
(三)乙方没有完成任职之初承诺完成的任务;
(四)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五)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六)符合法律法规、双方合同约定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乙方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北京或者甲方指定的其他地域,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出差。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5天。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
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时间、加班具体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为乙方原因加班,应当向甲方提出申请。没有提出申请而下班后在工作场所逗留的,不视为加班。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行为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资报酬:
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的收入,根据劳动合同期间公司经营情况和乙方所在岗位及工作能力进行调整。奖金作为乙方福利的一部分,由甲方盈利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并且采取不定期发放。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基本工资基数为¥ 元,且试用期内不享有奖金。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甲方支付病假工资的标准是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条 甲方愿意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甲方工资发放周期为一个月,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
(二)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三)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违纪受到处罚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五)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六)符合法律法规、双方合同约定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乙方违反上述要求的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以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待遇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未发的工资中予以扣除。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九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 如果甲方为乙方出资参加培训,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专项协议。此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并明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期限。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与专项协议规定的服务期不一致时,以最晚到期日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第二十一条 乙方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所获得的任何有关甲方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公司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在本劳动合同有效期或本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如违反本条规定,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如乙方尚未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并有权按照乙方造成损失的后果扣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部分直至全部工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员工手册》、
。
第二十五条 甲方通知的送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可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将有关人事或劳动合同方面的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下列有效通讯地址:(请勿填写公司电话及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承诺,在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内,保证该地址可以接收公司的通知文书。如果该地址有变动,则乙方应当于3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的变动通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虚假信息。
公司文件如果因为地址变动或者收件人拒签被退回,均视为送达乙方。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工作向甲方报告,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物品设备等移交给甲方。工作交接需填写工作交接单,工作交接办结需双方签字确认,具体交接程序按甲方《员工手册》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如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签字):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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