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5.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 方: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车主名称: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由乙方负责。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同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验收、审验无误后当即向甲方支付车价款。
甲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等。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甲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车辆交付后乙方殆于办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向湘潭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湘潭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车辆品牌: 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码: 底盘号: 牌照:
二、付款、交车方式: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购车款,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清购车款后三天内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交车地点在 。
三、车辆功能、质量、维修条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为旧车,车辆功能、质量及外观由双方当场确认。甲方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已经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质量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视为已经对所购车辆的功能、质量及外观进行了检查并确认符合双方约定的交车标准。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已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
(3) ;(4) ;
4、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5、车辆在交付给乙方后,车辆的保养维护、维修、年检、保险等工作全部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包括将车辆由警车转为民用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原有警车牌照由甲方在交付车辆时收回。
五、车辆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依法安全行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一切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壹万)元。
七、争议解决:如果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___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车主名称: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由乙方负责。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同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验收、审验无误后当即向甲方支付车价款。
甲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等。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甲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车辆交付后乙方殆于办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向湘潭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湘潭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中间人: 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车号为 出租车(发动机号: )出租给乙方。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二、付款方式:每月为 元(此款为月首付)。
三、甲方收取乙方押金柒仟伍佰圆整,期满后乙方交车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乙方须修好再交给甲方,须保证车况和租车前一样,轮胎为八成新。
四、乙方在租用期内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出售、抵押和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如有违约,甲方有仅收回车辆,并收取押金的50%做为违约金。
五、承租期内有关随车证件(行驶证、营运证、记价器合格证)交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被盗、被抢、被扣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补全,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六、在承租使用期,乙方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行为及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在承租期内,车辆及驾驶员被抢、被劫、被盗以及受伤害甚至伤亡等任何意外情况,以及出现车辆损坏(高温、燃烧)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金额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费用及刑事、民事责任。
九、乙方承租期内,因交通违章所产生的罚款由乙方负担。
十、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如更换机油(每5000公里以内)、水泵、空调皮带、空滤、刹车片、防冻液等正常保养。
十一、在承租期内,双方共同负责车辆的正常修理,定期进行车辆的年检及规定的保养维护。必须在甲方认可的维修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十二、承租期间,出租办所收的季度管理费及燃油补贴都归甲方所有。
十三、在承租期内如遇客户投诉,出租办罚款扣分等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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