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拆迁人)
乙方:(被拆迁人)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灵璧县新农村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建设地点 。
第二条 被拆迁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二)乙方有常住人口 人,应安置人口 人。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自有。
第三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被拆迁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房为 结构按每平方米 元作价补偿,偏房为 结构按每平方米 元作价补偿,简易房 结构按每平方米 元作价补偿,其他附属物(树木、猪圈、围墙、厕所等)补偿费用 元,甲方共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支付拆迁补偿总费用的30%,拆迁完毕后,拨付剩余的70%,并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第四条 乙方在200 年 月 日前应自行拆除完毕。
第五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200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民委员会一份,一份报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与对方交换,并已征得各自共有权人的同意。
二、置换房屋座落
甲方房屋座落于: 及附属间 号;
乙方房屋座落于: 及附属间 号;
三、置换双方房地产基本情况:
甲方 乙方
所有权
证号
共有权 证号
使用性质
房屋结构
总建筑 面积
置换房屋 置换附属面积 间面积
双方已对所要置换的房地产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置换。
四、双方共同确认:
甲方房地产价值(大写) 元(小写) 元;
乙方房地产价值(大写) 元(小写) 元;
差价(大写) 元(小写) 元,由 方补偿 方。
五、双方商定付补偿及交房方法(按下列第 种办理)
1、签订合同时付清补偿款,置换行为经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并发证后 天内,双方互相腾退房屋,交于对方。
2、房产置换经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并发证后,付清补偿款,并在 天内双方互相腾退房屋,交于对方。
3、其他交付方式:
六、双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上述房地产有关的纠纷及其他问题,概由引起纠纷的一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引起纠纷的一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若一方不履约,或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置换无法进行,双方免责,可再行协商另立协议。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按规定缴纳办理上述房地产置换手续各自所需缴纳的税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贰份。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仙降镇项岙村1.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2.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仙降镇项岙村1.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给甲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互换期限
双方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顺延至新一轮承包期限。
三、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
乙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人民币98000元整,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付清。
四、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
1.双方按下列第(1)项方式将互换土地交付给对方:
2.交付时间为: 签订本合同当日
五、权利和义务
1.互换后,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对原有土地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2.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有权再流转。
3.依法享有互换后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
4.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使用互换的土地。
5.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赔偿损失。
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支付赔偿金,以补足对方损失。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约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3.甲方互换给乙方的承包土地,乙方应预留4米宽作为今后甲方建设出入道路。待甲方实际使用时,甲方应负担乙方2米宽土地面积(从甲方另外承包土地面积中补给乙方),道路建设费用由双方各半负担。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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