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装卸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卷烟中转站从事卷烟的装卸工作。
二、乙方保证所装卸商品的安全,在装卸卷烟过程中,轻拿轻放,摆放整齐,准确无误。人为造成卷烟损失,按照卷烟价格照价赔偿。
三、乙方所安排从事装卸的工人,不得超过60岁,以及其它不能从事卷烟装卸工作的人。否则,出现任何事故伤亡后果自负。
四、乙方负责教育装卸工在装卸卷烟过程中注意安全,如造成人身磕伤、碰伤,或出现其他意外伤害的,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装卸工人需服从卷烟站仓库人员的安排,将卷
烟摆放在指定在地点或区域内。不得乱摆乱放,并负责由此造成的返工及重新摆放所增加的费用。
六、装卸费用,甲方按已下方式计费:乙方每件装卸费,卸物每件0.3元;转集装箱每个0.1元;转烟每件0.2元。如果没有集装箱,装烟每件共计0.7元。
七、费用的结算:由甲方提供票据,按月结算。每月月底,按卷烟件数给付装卸费用。
八、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为其装卸工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提供劳动保护。
九、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装卸任务,不得拖延,消极怠工。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若没有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费用。
十一、协议的变更及解除:甲方连续两个月没有按时支付装卸费用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连续三天没有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装卸任务,或者拒绝装卸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订立本协议所依据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按原内容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变更协议内容,或解除协议。
十二、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合作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十三、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解除协议或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新密市烟草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为甲方工作任务受季节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劳务费按双方商定执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为 ,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乙方:
1、因业务需要,甲方现委托乙方提供港口作业所需的装卸搬运业务。
2、作业时乙方服从甲方指挥,乙方保证作业期间人员的安全,按照港口的作业要求进行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港口作业如有变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装卸费按月结算,4.5万元/月。
5、合同期限从年月月
6、资金结算方法:乙方作业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协议约定付给乙方费用。每月乙方开具发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葫芦岛海陆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港口货物(铁矿粉、煤炭)倒运作业相关事
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乙方承担港口货物的倒运作业。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港口货物倒运所需的性能良好、手续完备的自卸翻斗车,并配备足够的翻斗车司机。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货场内的货物倒运作业,满足甲方港口作业需要,甲方负责倒运货物的装车作业。乙方提供的倒运车辆如不能保证港口连续作业需要,甲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作业时乙方服从甲方指挥,乙方保证作业期间人员、机械的安全,按照港口的作业要求进行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倒运费用:
港内费率:倒运铁矿粉1.80元/吨
港内费率:倒运煤炭2.20元/吨
铁路至港内倒运煤炭费率3.50元/吨
4、时 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5、费用结算方法:乙方作业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协议约定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付给乙方作业费用。每月号一次结清上月费用,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电气化铁路线路区段内捆绑、加固作业安全及人身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设置
1.驻站联络员:__________名。
2.安全防护员:__________名。
3.安全管理员(由作业队队长兼任):__________名。
4.对讲机:__________台,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安全管理员各__________台。
5.绝缘用品:参与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绝缘靴、绝缘服及绝缘帽。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发运货物的需要,有权向乙方下达捆绑加固服务任务,并进行监督。
2.甲方驻站联络员要严格执行《呼和浩特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区段货装作业安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车站联系确认作业时间、股道后,方可开始作业。
3.甲方管理人员必须在距车列两端20米处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执行先防护、后作业的要求,装卸作业必须在安全警示标志之间的区段内进行。
4.乙方作业人员到达作业场地,开始作业前,甲方驻站联络人员和安全防护员员必须确认作业股道正确、作业车辆在安全作业标志内侧,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结束,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防护信号已撤除后,方可通知车站作业完毕。
5.甲方管理人员如遇雨、雪、雾天气必须进行接触网停电装卸作业,发现接触网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及时上报。
6.甲方有对乙方进行铁路安全常识宣传的义务。
7.对乙方现场作业中涉及安全、服务质量、装卸管理的各类违反规章、规定的问题,有制止、指挥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标准》等铁路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确定的作业地点、范围进行捆绑、加固作业,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作业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严禁未经电气化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进入电气化站场作业。
3.乙方作业人员严禁作业人员未得到通知,擅自进入站场。
4.乙方作业人员严禁私自带长大工具进入站场,捆绑加固、调整车门等作业工具,必须经装卸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使用。
5.严禁乙方作业人员越区作业,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不得在站场内随意走动。
6.严禁乙方作业人员在车列两端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
7.乙方作业人员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严禁爬上车辆顶部作业,严禁向上投抛篷布绳索、绳网,严禁用竹杆等物测量货物装载高度、宽度,严禁用水流冲刷车辆。
8.乙方装卸工组在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或进入带电接触网区域时,所携带的长型工具(如铁锹、撬棍、推拉杆等)一律保持水平状态;起重机臂杆、装载机铲斗、叉车门架等距接触网均不得小于2m,驾驶室外禁止坐人或站人。
9.在接触网不停电的条件下进行装卸作业时,乙方作业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与接触网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并派人监护,必要时应在车上安装安全防护网。
第五条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判断事故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遇有人员伤亡时,以及时救治为原则,实施对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救护。同时,向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2.人员发生触电立即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关闭电源开关。一是立即通知车站断电;二是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三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低压触电时,可采取切断电线、挑开电源线、拉开触电者等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对触电者现场进行紧急心肺复苏救治并及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铁路行车或货运事故、路风事件等有损铁路和甲方声誉问题以及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向乙方支付的捆绑、加固作业费,情节严重的,移交铁路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2.捆绑、加固作业中途乙方有故意捣乱和违反本协议规定事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劳动产生装卸费总额的50%;有中途弃岗的人员,甲方有权扣除该人员本次作业所得劳动报酬。
3.在现场酒后作业,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作业。
4.因乙方违章作业、不按规定操作等原因造成人员受伤,甲方不予支付其受伤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调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市场中所有甲方到货后的装卸搬运工作。
二、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乙方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
三、装卸搬运费用:按年预计为万元,每月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四、结算方式:甲方于货物到达并验收由乙方装卸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生效,新的合同未签署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卸车和清道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运煤火车内外煤炭全部卸完并清扫干净;车门按铁路要求关闭并加固;对卸车股道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并保证轨面干净、残留物不得高于钢轨底面。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按照煤车到达量确定,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注意自身安全,所有发生的劳动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不得与本岗位其他装卸工同时请假。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业用工具、劳保用品及休息场所。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作任务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任务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七)、非作业期间,乙方不得进入铁路,凡因此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及铁路无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
莆田标准红木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公司红木原木堆放的特点,将部分装卸业务委托给(以下简称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仓库内装卸红木原木的部分业务。
甲方按包工包任务的形式采用与乙方一次一结或一班一结的办法,按月支付装卸费。支付的具体费用方式参见附件。
即由乙方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支付承包费。双方不是雇工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1、自己组织选任装卸工人
2、自己负责提供装卸所需的机车、叉车等其他所有设备,甲方一律不提供
3、对参与装卸的工人人身安全负责
4、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负责作业期间突发事件的调处
6、负责统一与甲方进行结算
7、负责装卸工人参与劳动的计工与核对
8、负责分发工人报酬
9、对装卸过程中受伤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在装卸过程中若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甲方堆放货物为木材,因其特殊性,故因特别注意防火,禁止抽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
2、保证工人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
3、为每位工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或者工伤保险
4、保证工人年满18周岁并不超过60周岁
5、保证参加装卸的工人身体健康无残疾并适合从事此项工作
7、不在非装卸搬运区域随便走动
8、不得乱拿或者侵占公共财产
9、尊重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顶撞甲方领导,保证服从调配指挥
10、保证文明作业,注意卫生,不得污染木材,做到装卸完工, 场地干净。
对侵犯甲方财产或者工作人员人身权益者以及违法违纪者的处理:
1、违犯库内规章制度者,甲方有权立即清除出库。
2、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侮辱谩骂工作人员及甲方客户者,甲方有权移交私法机关处理。
清除出库、拒付承包费、投诉报案、移交司法机关等方法处理。
方赔付违约金20xx元。
2、在接受委托业务后,任何一方无故不认真履行合同,按所委托业务费用的30%赔付违约金。
规定的,违约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赔付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违约,不受上述三款内容的制约。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统计和上报。
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同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如双方不能就责任的划定达成一致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定为准,确定各方的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务工人员工伤、伤亡的,甲乙双方应协同处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责任。
1、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的损坏以及货物损坏和丢失等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交通部现行有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2、甲乙双方人员协同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以及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确定各自的赔付费用。
自20xx年09月0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详细的费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迅捷物流货物装卸的及时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达成如下共识,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的货物装卸、出入库及库区货物的整库等服务。
(1)甲方权利
2、负责装卸作业服务质量的考核;
3、对不符合装卸作业要求的装卸人员有权建议乙方限期更换;
8、乙方对装卸人员办公及休息场所进行严格管理,杜绝非甲方及乙方装卸人员以外的人员入内。
(2)乙方权利
2、乙方有权配合迅捷物流仓管人员监督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内;
5、在迅捷物流仓管员的合理安排下,对有意刁难装卸作业的司机可对其车辆进行停装。
(3)乙方义务
4、乙方所安排的装卸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
13、在合同签订 日后所有装卸工必须统一着装;
20、装卸人员要举止文明、不说粗话、精神饱满、态度良好,不谩骂、殴打客户,不得向客户索取任何物质及现金。
1、甲方对乙方装卸费用实行多劳多得的形式,结算标准以迅捷物流开具的装卸费单据为准,每月装卸费用按①低于95万件甲方8%,乙方67%进行核算;②达到95万件甲方10%,乙方65%进行核算;③高于100万件甲方12%,乙方63%进行核算。后期因业务增长需要,双方另行商议核算标准。
2、所有发生的费用均以迅捷物流相关工作人员开据的装卸单为准,甲乙双方核准后,甲方发放乙方工资。
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各自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业务量等)必须保密,只将客户的信息用于客户自身,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3、乙方员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新增货物的装卸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界定;
5、《装卸队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违约责任》请见附件一。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方: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本合同于_年月日生效,期限_____年。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岗位(工种)工作。
2.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的标准。
3. 乙方每月工作时间为天,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4.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考核。
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7.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1. 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但不负责伙食。
2.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①、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②、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③、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四)、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五)、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司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月日日 期: 年 月日
承运人(签章):
收货人(签章):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
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
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
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
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
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
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
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
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
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
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
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收货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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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收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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