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为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广告无法继续发布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停止发布广告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须返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3、若甲方发现广告在约定期刊、约定期限内未予发布(不可抗力除外)或未完全发布广告内容的,乙方须向甲方退还相应广告费并支付等额于相应广告费的违约金。
4、甲方超过刊登当期不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当期刊登费用的计算滞纳金。
5、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泄漏给第三方。如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
1、合同期满前7个工作日,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合同期限,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2、如因甲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而引起了法律纠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负。
3、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1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经刊登广告的费用。
4、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按第五条第三款处理。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
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广告费并要求支付等额于相应广告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寄送所有甲方发布广告的期刊报纸广告当期3份样报,以证明甲方的广告正常发布;
3、甲方仅对本广告素材或内容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_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4、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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