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第一条:概要
1. 甲方订货方式可采取:(1)传真订货 (2)固定电话/手机订货 (3)邮箱订货
2.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3. 乙方经营商品及品牌:
4.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以利于双方更好合作之关系!
第二条:进货单价
1.《商品价目表》中所记的进货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订单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甲方,并由乙方盖章,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商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应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即含税价和到岸价,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乙方给甲方的各项销售优惠政策。
4.如乙方商品供货价格上涨,乙方应提前7-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和生效日期。达成协议以前,甲方有权按原有商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即现有库存按涨价前价格计算。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量。
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供应价高于同业态其他供应价格,乙方将以差价5倍的金额给予甲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卖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要比给一般客户的价格下浮 ,并且,要根据甲方的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即年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甲方按照《商品价目表》中所制定的“正常进货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货,于每周三、周五传单至乙方;紧急订货则按“紧急进货周期”执行,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后传货单,并在协议时间内送货。
2.甲方应在《商品价目表》中明确所订商品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乙方应遵守《商品价目表》约定的内容交货,除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商品价目表》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甲方向乙方发出《商品价目表》后,乙方要仔细审核《商品价目表》内容,如订单明细、数量和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安排在1-3个工作日发货,若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商品价目表》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
4. 当乙方推出新品,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样品和报价表,待甲方同意时,以第一批产品作为赠送试用。
5. 乙方只接受甲方批示后的订单,不接受个人订单或与甲方无关的订单;
第四条:交货
1.乙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卸货、点货、核对,由甲方开据收货单(红联)签字确认货品方可离开,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应有破损包装产品,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甲方的业务,乙方应按照交易金额5%作为赔偿给甲方。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第五条:退、换货
1. 当甲方有大批库存请求乙方协助消化时,不影响乙方的销售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2.甲方退换货应当和乙方当面确认点清数量,并当场更换产品或作为退货处理,逾期不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提出退换货。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共同发展,持续经营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_国家标准法《GB2828-20_》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 3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
2、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3、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4、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允许收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进口商品,保质期限视商品实体或类型而定;
(2)若无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则按商品生产日起最短的日期给予验收。
期限:乙方交货的期限以甲方订单中约定的期限为准.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货,甲方可按违约责任扣除乙方货款.
数量:甲方允许乙方供应订单数量有5%上下浮动,但甲方只接受全包,例如:订单数160件订单要求包装比例1:2:2:2:18件1包可供应多一包或少一包.
质量:产品质量要符合定单详细尺寸、工艺、包装、技术标准,要求如下:
在每款大货开货前,乙方务必先做生产板1件,经甲方QC批核,确认工艺制作等,检验合格,方可开大货.
确保每款大货能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每款大货完成后,交货时必须经甲方QC抽查,确认货品数量及工艺合格后,签字方可生效.
抽查货品接受标准:甲方只允许每单货的10%小疵点及1%的大疵点,如有超出接受范围,须100%退回,重查返工.
对因货品返工导致一切费运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收货后,甲方查出一些货品须返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到甲方工作场地进行返工.
对于品质控制的基本要求,《工艺制作基本要求》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每月每款大货交货后,必须由品质部签字确认后,甲方财务部才可受理对账.
1、甲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还应给予赔偿。
2、甲方逾期交货的,按该货款总值的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甲方逾期交货导致乙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甲方还应给予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该货款总值的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按照合同第三条第3款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以报价单以税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甲方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新价格生效日期之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包括负责将商品送达到甲方所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____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甲方(购货单位): 合同编号:
乙方(供货单位):
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甲方的技术图纸、确认的样板、技术报告等所确定的技术效果为准;
5、乙方所有之将投产的产品,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生产;
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调查及询问相关人员,一经发现未按规定要求用料,每次对乙方处以 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追究更换材料造成的其它损失(本条限甲方材料在乙方加工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PCS
2、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规定为 0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
1、乙方必须按能确保货物安全储运方式及产品技术标准严格进行包装。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时间、方法和到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甲方会根据货物生产所需要的生产周期及所需货物之时间确定好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的完成时间进行交货。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该批货物总价值2倍以上的罚款。
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送货。(包含 产品的包装各方面材料、运费)
3、交货地点:按当时订单要求,送达顺德区杏坛镇齐新路268号康宝城
第六条:下单方式
甲乙双方自签订此合同即建立了合作关系,之后则按甲方订单状况和需要甲方以《采购单》的形式下单给乙方,乙方要按照甲方下达的订单内容和要求交货,不得减少供货或推迟我司要求的货期。
第七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
1、结款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所提供的地址,经甲方相关负责人验收、签收后,甲方将给乙方开30天的承兑现金支票。.
2、其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入仓 96 小时内。
2、验收标准:1)按MIL-STD-105E Ⅱ级正常单次检验水准, AQL: CR 0 MA MI 的标准检验验收;
2)按照双方确认的签样确定产品的颜色和质量验收标准;
3)按照甲方技术图纸和技术报告的要求验收。
第九条 保质条款
乙方保证货物系按甲方指定的材料和技术工艺制成,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乙方以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 3 年的质量保证期,此保证期自甲方产品出货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依合同要求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而引发的甲方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另如因此而引起甲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款项,交货日期则可顺延。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即 年 3 月 24 日至 年 3 月 24 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之后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则提前一个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则该套模具费用由甲方按折旧比例付款购回。
6、双方在合作期满时,如双方没异议,此合同自动延期1年。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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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货方):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货价格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带给甲方所需木料:520c架子板,每张100元;612c方木,每根70元;
1、2
2、40、8米模板,每张100元。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现场,并经甲方验收交接后一次性付清该货款。
四、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____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____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30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30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状况讨论协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致的基础上就此次买卖活动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产品内容、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_______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由乙方将以上产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甲方收货确认后,在乙方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原装正品,产品质量要求按原生产厂质量标准,产品技术标准以附随货物提供的用户手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五、运输方式、费用的承担及所有权、风险转移:
1、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或托运)至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货物到达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签收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乙方转移到甲方承担。
3、甲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六、收货确认、安装以及提出异议期限1、收货确认:甲方的签收人应在收到货物的同时,对到货产品进行清点、检查、核对:若货物与合同所示无误,包装完好,甲方的签收人应在《收货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并交付给乙方作为交货完成的有效证明;若货物与合同所示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妥善保管所有货物(含包装原件、包装内配件及说明书等),由乙方自行负责收回货物。若甲方收到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未签字确认也未向乙方作出产品有误有损的书面通知,则视同甲方已默认签收并交货完成。
2、安装调试:视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调试完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七、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所有产品的保修条款,均以生产厂商提供的用户手册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2、乙方协助生产厂商严格按厂方标准对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未交货物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能交货,甲方有权取消定货。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缴纳未付款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逾期—一个月仍未支付完货款,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货物。
九、不可抗力
乙方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造成的交货延期不负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货运及运输过程中,出现上述现象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合理证明资料,就合同条款履行受影响的部分进行协商。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出十天,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之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任意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等效力,共同遵守。
2、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说明书,质保书及规格,型号标识均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并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若与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4、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经双方共同协定或以法律规定之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随意变更本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_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
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_____年__月__日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 价格均按 %打折,打折后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2、甲乙双方将按年度(或季度)定价,并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生效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如果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
4、按照以上三条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后,价格在本协议中定为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供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1、总报价:RMB: 元整(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2、 付款方式: (按照乙方提供的帐户、帐号汇入或以现金、转帐支票支付) ■首付款: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总款额30%[大写:捌万陆仟肆佰元(¥864000元)]。
■中期款:工程制作安装结束后、通过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即付清总金额的40%
■ 尾 款:展览项目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即付清总金额的30%[大写: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86400元)]。
银行名称:户口名称: 银行账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校园一卡通)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在协议期内享受乙方提供同类型、同规格型号货物。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货价格。 如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回复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擅自变更后的供货和终止该协议。
三、乙方须保证甲方的供应货源和及时交货,乙方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 时,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和甲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当自接受货物的7天内向乙方提出更换通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协议规定。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异议后,应在7天内与甲方协商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
七、机器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限上海市)如运送出上海市外,甲、乙双方需协商机器运送费用。
八、自双方签字的当日生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九、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印章: 公司印章: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二OXX年 月 日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1、若因甲方所带给的`产品在持续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务必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一、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 价格均按 %
打折,打折后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2、甲乙双方将按年度(或季度)定价,并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生效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如果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
4、按照以上三条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后,价格在本协议中定为 。
三、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经证实后,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 。甲乙双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 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年底一次性结清。
五、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 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其每批金额 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经销商 处提取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
六、廉洁条款
(一)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借故刁难。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求私利而擅自私下与乙方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
(二)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
4.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5.乙方不得为谋求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 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损失或 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职责。按照_国家标准法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带给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带给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带给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持续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供货协议书范本。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贴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状况下,根据不贴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带给必须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带给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____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____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____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职责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职责。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甲方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制作安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如发生逾期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在乙方制作或工程中途变更设计方案,致使返工、增加成本,经双方协商,甲方应承担乙方增加部分的全部费用;
3、如甲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协议所述项目无法顺利完成,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乙方已履行合同中的一部分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与此部分相应的金额,金额的数量和其他措施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4、如乙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协议所述项目无法顺利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收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于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纯加工:在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于收到货物检验无质量和数量问题后,当月所有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付到乙方指定帐户.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结算期限出货后60天.如提前结帐分以下4种方式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财务:一星期内结帐现金结算折扣25%,15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15%,30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8%,40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5%.
2.货币加工:甲乙双方同意定单的货款分二期结算:
第一期:甲方于订单所涉样板由其授权并书面批准样版的下一个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公共假期例外)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将订单所涉货款的30%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二期:剩余70%的货款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于收到货物检验无质量和数量问题后,当月所有货款以月结对账后40天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第一条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第二条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合同价款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3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第四条 交付
交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条指定的地址。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六条 退货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 附则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第十一条 >其他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依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二、交货日期:采购单下达______日内。
三、付款方式:______付款。
四、交货方式:
1、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将货物直接发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增值税发票:
乙方需在发运货物的同时将该货物项下的增值税发票寄送至甲方指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的抬头等内容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发票金额与甲方订单金额完全一致;如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货物的全部价值额和任何法律规定的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CE强制认证标准,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亦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六、售后及服务:
1、商品的售后服务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甲方承担与甲方客户之间返修品的收取和发货。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的产品更换及维修。
2、产品一旦出现自身的质量问题以及产品本身存在缺陷或假货、水货等问题导致甲方顾客投诉或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向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从乙方采购的产品如果有包装破损的情况,乙方负责免费给甲方换货,已停产的产品无法换货的,乙方负责退货或更换其他畅销型号的产品。
4、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产品售后服务为:保换期为______天,保修期为______年。产品在保换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给甲方更换新品,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给维修或更换良品,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周。(售后时间以客户收到产品开始计算)。(按厂商标准及国家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正品、行货或来源非正当、侵犯第三方利益时,应向甲方支付最低但不限于人民币______万整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所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因产品问题造成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此事的一切影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延迟送货,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该批订货价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_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取消此项订货,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价款的同时,承担合同总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内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证明;双方就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进行协商,根据其影响程度,免除或部分免除相应责任。
九、管辖:
甲乙双方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留甲方备案。
乙方应将其具体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包括财务在内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字原件(乙方盖章以示确认)。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之前已经与之发生业务关系的,该行为乙方仍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_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_______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____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____。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_______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_______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_____%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_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_____吨货款,此后每满_____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_____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受货物,买方应支付该批钢材10%的违约金总额给供应商,并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供应商的损失。
2,临时变更请求清单,交货日期应相应延长供应商发运;在临时变更请求清单的情况下,必须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前提不影响供应商,供应商应满足买方的需要。
3,买方要求卖方延期交货,交货时间应在公告前在原有的5天;同时,对一些钢交货延迟时间,如果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如果降价,按照原来的时间延迟不得实施;超过5天,或为非质量问题退货或中途拒绝接受货物的装卸。
4。当货物改为交货地点时,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应商,并征得供应商同意。
5、更换收货人,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应商,买方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收货人的新授权书交给供应商。
6,当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时,买方可以单独购买,供应商也应支付不可交付货物的总价值的10%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7、复查不合格的钢,买方应通知卖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同时有权拒绝退货。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退货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____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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