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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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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一

乙方:(购货单位):

(一)甲方义务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1.甲方首次与乙方发生业务关系时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员上岗证复印件。甲方的证照如过效期或发生变更应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新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生产批件、新药证书、质量标准、包装说明书备案资料及药品检验报告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5.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并附带有加盖本企业质管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购货企业如为医疗机构其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品,甲方有责任对该品进行回收(含乙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药品储存仓库,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但如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乙方收到甲方所供应的药品时,如发现有短少、污染、破损等现象,应立即拒收并通知甲方。

3..如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但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

6.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二

甲方:(供货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 ,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

甲方签于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三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黑龙江省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用具,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向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乙方备案用。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应按批次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或其他复印件。

五、甲方货到后,乙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六、乙方应具备贮存、保管甲方所供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乙方负责。

七、 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八、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黑龙江省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年月日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四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一)甲方义务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1。甲方首次与乙方发生业务关系时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员上岗证复印件。甲方的证照如过效期或发生变更应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新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生产批件、新药证书、质量标准、包装说明书备案资料及药品检验报告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5。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并附带有加盖本企业质管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购货企业如为医疗机构其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品,甲方有责任对该品进行回收(含乙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药品储存仓库,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但如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乙方收到甲方所供应的药品时,如发现有短少、污染、破损等现象,应立即拒收并通知甲方。

3。。如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但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

6。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五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食品、消字号消毒用品、化妆品等商品的有关规定,加强我公司经营的以上商品质量管理,保证商品质量,明确经营质量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企业资质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证照,并提供真实合法的相关印章印模、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注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及法人代表原印章)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资质真实、合法、有效:

2.1、药品:

2.1.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药品质量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有法定的批准文号;药品的包装符合国家药品包装标识的有关规定,符合运输要求;整件包装应附产品合格证。

2.1.2、甲方向乙方供应药品时,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同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如甲方为经营企业,向乙方供应进口药品时,必须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含抽检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药材要有《进口药材批件》。

2.1.3、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2.1.4、甲方应保证所供药品在运输中的质量要求,若在运输过程中药品质量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责任。

2.1.5、若甲方提供的药品质量或药品的随行文件不符合规定或运输条件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

3、医疗器械:

甲方保证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产品相关资质,产品应有合格证明。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完善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安装、维修、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其它商品:

甲方保证所经营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消字号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等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相关合法证明资料。

5、甲方保证所经营药药品、医疗器械、食品、消字号消毒用品、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因包装标识等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甲方须随货附送加盖甲方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与备案一致的随货同行单(票)及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专用章原印章的同批次合格检验报告书,并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整件包装附产品合格证。

7、甲方所供商品的产品资料如发生变更,应主动及时提交变更资料给乙方,否则乙方在验收甲方商品时若发现商品有变更有权拒收。

8、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9、甲方所供产品的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相关

执法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为准,因产品违规宣传出现的问题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乙方公章原印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提供采购人员的证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物短少、破损等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及时解决。要求在十五天内办理,逾期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储存药品必须符合储存条件,如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药品质量发生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的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责任。

4、乙方在经营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药品质量发生问题的除外)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应收集、提供甲方所供商品的质量信息、服务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6、如有召回商品,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甲方做好商品的召回工作。

3、协议说明: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但甲方对其所供商品质量的责任并不因本协议到期而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供货方公章):乙方(购货方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六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

鉴于甲方向乙方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作件等(以下简称产品)。 就乙方产品质量保证有关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目的

第一节 (目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生产、组装、加工、使用等(以下简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材质、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的产品。

第二部分 质量要求

第二节 (质量要求规定)

1、 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包括图纸)、验收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已提供给乙方)执行,以上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准要求等内容。甲方未制定以上标准或未提出有关要求时,乙方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 准为依据。

2、有关产品的质量要求(如新品),乙方制造产品前或交货前,必须对相关图纸、技术标准或样本等进行确认签字,质量要求等如变更时也必须确认签字。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上述要求。

第三节 (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与产品安全、有害物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采购要求、订单、采购计划、供货合同等,如果不能接受时,乙方立即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三部分 质量保证能力

第四节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义务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以证实其有能力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 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第二方通过工厂审核手段或工厂访问方法,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涉及内容:物资管理、检验和试验、工程管理、测量装 置管理、生产设施管理、不合格品控制、标识和追溯性、持续改进、有害物质控制或过程、产品、文件等。在此情况下,甲方将保守乙方有关的商业秘密。

3、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确认。

4、乙方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业务联系人作为与甲方之联系与沟通。

第五节 (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所需的零件、材料等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并附相应的保证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乙方采购零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指标等证明资料。

3、乙方用于制造产品使用的物资,如由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采购的,其质量亦由乙方保证。

第六节 (产品的外形质量保证)

1、为防止产品质量劣化(如受压变形、潮湿淋雨、锈蚀、磕碰损伤、规格混淆等),乙方送交产品之外形、标识、运输、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应采取充分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2、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所制造产品之外形、包装、数量及运输方法等,如乙方变更以上内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第四部分 质量确认及记录

第七节 (提交检验报告单)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单,其内容、格式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应备有产品的检查、试验等记录,甲方需要时,乙方应随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年度不少于1-2次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除此以外,甲方可根据需要适当时在甲方或乙方抽取乙方产品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节 (批次可追溯性管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事前进行批次标识,明确区分产品生产批次及质量情况以便甲方追踪。

第五部分 产品检验

第九节 (验收检查)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产品由甲方实施验收检查。同时乙方同意并由甲方或甲方的第二方在乙方现场实施验收检查,乙方予以配合。

2、经验收检查被判定不合格而不能作让步使用之产品,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之时间内向甲方送交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非第一次验收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影响甲方订单的完成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节 (样品检查)

1、乙方按新规定向甲方提供或变更后初次向甲方提供产品前,应对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附具该批样品全数全项检查报告。

2、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共同封存后,乙方凭甲方的订单生产产品。

3、为保证乙方产品批量质量,在乙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商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甲方收到乙方样品时即实施检查、试验、并将其结果通知乙方。

4、样品不合格时,采用前第九节第2、3条规定。

第十一节 (不合格品处理)

1、甲方在验收、检查、使用或保管中发现乙方的不合格品,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2、 对于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处置结论,乙方重新提交出厂检查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甲方重新验收。为避免不合格品的 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被甲方拒收的产品如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后使用,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全部由乙 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3、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甲方的正常生产受影响,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4、甲方作出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乙方在下批交货时未取回,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保管费1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未取回,视作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自动抛弃,任由甲方处置。

第六部分 质量损失赔偿

第十二节 (质量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交付产品与甲乙双方约定相符。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代理人、供应商之行为或因不作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各项验收、检查、生产或保管过程中,确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生的不合格品时,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的不合格品造成甲方停产的,则按4000元/小时向乙方索赔,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3、甲方产品出售后,若由于乙方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不包括社会反馈),乙方按甲方产品售价赔偿损失,不足100元,以100元/台进行赔偿。如整批退货,应赔偿甲方因退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加罚每批壹万元。从乙方应收款扣除,应收款不足部分现款结算。

4、由于乙方零部件不合格,导致顾客向甲方投诉要求赔偿,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损失。如导致媒体曝光或第三方机构抽样不合格,除承担以上赔偿金额,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不少于5万元),该赔偿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供货、验收、记录和格式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单据、记录、格式、内容涂改等一律无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5万元/次的罚款,并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6个月货款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6、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甲方出售产品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赔偿和质量处罚,限期5年,余额返回乙方。

第七部分 争议的处理

第十三节 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甲方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节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七

本协议为《供应商协议》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主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

买、卖双方基于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为了保障质量保证,消费信赖,顾客满意质优品牌的长远利益,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外观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瑕疵和主要缺点。

严重瑕疵---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使消费者有受伤或不安全。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瑕疵,但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 尖利边点--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边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边或斜薄边(或将其做成折边,卷边或形成曲边,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外露螺栓或螺纹可触及的末端不可有外部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①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于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②特殊制品如纺织品、食品和化妆品类有限制的金属危险尖利体存在。

(2)表面污脏、划伤或擦花、凹坑、皱折、变色或掉色严重、氧化生锈、涂层脱落或失去光泽等、配件松动或脱落、破裂或额外孔洞气泡、变形翘曲、发霉(含潮湿)或胀包、臭味、携带毛发昆虫遗留物或其他不明杂质沉淀物;液体容器遗漏流出;电源导线外漏、硬化等。

(3)规格尺寸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材质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以交货前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为准。

(5)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6)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2、功能及安全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或推广试用)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不良和主要缺点,或者消费者购买后在一定的承诺使用时期内发生的严重功能不良和主要缺点。

严重不良---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引起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或者不能执行或达成产品应有主要功能的缺点。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不良,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餐厨具类的易腐蚀、漏水、组件松脱、硬度不够、不耐寒热、使用寿命太短、毒性重金属铅、镉、铬、镍等含量超标;不耐腐蚀;文具用品书写类的书写性能差、不耐冲击、不耐水耐晒、不耐寒热等及毒性元素含量超标;食品、化妆品类经测定细菌、毒性元素(铅、镉、砷、汞等)和添加剂含量超标、保质期已过、易过敏等不良反应;电子类的不能正常运行、漏电及不防水、不耐热耐燃等;家纺类的易掉褪色、不耐酸耐汗及摩擦、毒性元素(细菌、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超标等;

(2)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3)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3、包装及标签、使用安全说明

(1)提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依照国家质检局要求标准来执行标签中执行标准____的,可以参考以下中国质量法规条例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中的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例如:塑料杯、铁锅、刷子、打孔机等。)

企业的产品标准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表示该主管部门必须是当地的,并且它的级别要达到市级以上。

●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包装必须安全、牢固,以便货物能够在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如卖场货仓验收区或者双方约定的提货处),验收时完好无损,保证商品的正常市场流通。否则若发现有关影响卖场销售的不良缺陷,公司会拒绝接受货物并将行使向供应商索赔(赔偿或按时补救)一切可能引起的销售等损失的权利。

不良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内盒或外箱各边缘结合处,有明显破损,裂缝;

②产品包装已经损坏以致影响正常陈列与销售,如条码不能扫瞄、挂孔尺寸歪斜、包装或产品外观损毁变形、潮湿发霉、液体泄漏或包装物破裂、标签脱落/错误、说明书遗漏等;

③产品脱离零售包装及个别包装;

④组合包装产品的包装已经破坏影响展示销售;

⑤包装内数量缺失或者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

⑥如上述外观部分及功能安全部分所述的严重和主要不良缺陷描述。

(3)可拆分使用的组合包装的产品,应对整体包装进行相应封闭包装处理。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面印制的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真实,便于在正常销售流通中不会因此引起质检等相关国家检查部门的打假质疑或者消费者的投诉争议等。

4、有效期(保质期)要求

对于经营的产品中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部分的,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国内产品到达公司仓库时剩余保质期应大于全部保质期的2/3,进口产品应大于1/2。

二、验收和文件审核

前提:所有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卖场进行销售。公司对供应商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公司入库检验、生产阶段、消费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此检验步骤,并不会给公司的权利带来限制,也不会减轻或消除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着相互信任,品质优良的合作原则,公司不会指定一些专门的检验标准来要求供应商,只是要求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或达到一定的品质保证水平,即具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系统,专门的产品检验、测试或认证队伍,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包括符合或接近国标、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明等品质文件)。同时,供应商须接受公司质量部门在收货时对发现的品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质疑及索取相关资质品质文件的要求,还有生产阶段对工厂进行的不定期现场审核和产品检查。

1、货物检验

公司没有指定特别的检验标准,只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而参照国际通用mil-std-105e 抽样标准(或者gb2828的抽样检验标准)执行收货检验。供应商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

(1)mil-std-105e 抽样标准内容:一般正常检验(外观/包装)水准: level ii ; 特别检验(功能/组装)水准: s-2;aql水准cri:0;maj:1.0~2.5;min:2.5~4.0。

(2)公司在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在三个工作日执行抽箱检验和货物数量清点作业,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等情况的,会拒收(或暂时保管)整批货物并在24个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2、文件审核

为确保向公司持续提供批量优质产品的能力,并且保证进入公司卖场的所有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准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确认样品或其他形式确认时向公司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品质方面有效资质文件做质量评估。这些文件应明确该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等,公司会保证文件保管的隐私及安全性;

(1)供应商在样品确认阶段,需提交给公司相关有效的产品品质文件或参考性证明资料做质量评估,如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如ccc,qs,cec,cb等。

(2)供应商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并在采购合同确认后能够及时提供与采购合同相同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并有责任在后续补货过程中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按许可证管理的)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强制性如ccc、cb、qs、ciq等)或其他有特别管理要求的文件复印件;相关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材料证明等复印件,特殊产品如化妆品、保健品类需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卫生防疫、质量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ciq报告、进口报关单等)和中文标识、说明书。

(3)若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品质文件不全或者无法提供,公司则有权对产品进行不合格判定处置。

(4)公司会在产品销售期内妥善保管审核过的品质文件、证书和报告,但对于文件的合法、真实性无法进行正确判断,除非在卖场发生品质不良投诉或国家质检部门查核发现的异常时,会对此进行法律途径的重新认定,供应商须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三、质量问题及解决和违约责任

1、质量问题及解决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和相关品质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公司或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公司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专人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若供应商没有及时答复及处理,视为供应商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造成的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接到公司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人将货物取回(或者用其他方式退回),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并承担退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因产品量小货物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公司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3)对于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召回,并给予妥善处理。

(4)供应商需对产生的不良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退货批次,供应商还需向公司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2、违约责任

(1)公司在对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供应商提出交涉补救措施要求,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若产生无法补救满足商品正常时间上架而产生公司一定费用损失的,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供应商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公司返工(如包装错误等可以返工的),则供应商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公司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3)供应商交货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处理方案,否则公司有权做出处置。

(4)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动作迟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按2倍货款金额退赔给公司,公司亦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5)若供应商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公司调查,认定供应商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供应货物中,供应商应按该批货款2倍赔偿公司。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6)因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消费者对产品索赔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消费者的赔偿金、公司的名誉损失)。

(7)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在24个小时内予以回复。在查明属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需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赔偿公司损失费用。同时,由此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后果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商场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的,公司可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名誉损失费)。

(8)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特性、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公司仓库或卖场上架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公司发现供应商将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供货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物价值的2倍的违约金,公司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四、售后质量保证

依照国家三包法产品若在销售期间或者售后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会委托公司对顾客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更换:在发现/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后,若经鉴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2、免费保修: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顾客方面原因导致产品不可用(安装问题)或运输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维修并承担配件更换连带费用。

3、退换货: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或者制造原因造成的,或者产品保质期内性状发生一些变化的,供应商无偿在指定周期内安排退换货处理。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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