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人(乙方):xx 身份证编号:xx
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xx,产籍号:xx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购房合同、交款手续,房屋产权证及钥匙等)。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xxx合同法》第192条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如有所需,可以将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后经公证处公正。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住所:
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产标示:
(一)该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_。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层),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三)甲方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依法取得该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___________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五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公证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件
(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
兹证明赠与人____________与受赠人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来到我处(或在____________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____________的赠与行为与____________的受赠行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签字)
受让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 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
该宅基地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该宅基地上建有 间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及其上所建房屋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承诺如果以后发生拆迁补偿事宜,不再为针对此房屋的补偿事宜主张权利。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承担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 年 月 日
证明人: 村民委员会
甲方(赠与方):
乙方 (受赠方):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公平、自愿经双方家人(子女及直系亲属等)同意后,甲方 省 市 乡 共平米 的宅基地及以上建筑物赠与乙方 达成以下合同, 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证该宅基地转让前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进行抵押、担保,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不实,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二、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有关过户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负责。
三、甲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与国家或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宅基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有,相关费用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对于甲方赠与乙方宅基地所有权等,乙方愿拿出 元作为酬谢。如甲方违约按照乙方酬谢金的十倍赔偿。
五、甲方将宅基地赠与乙方后,乙方享有出租、出售、抵押、担保等各项权利。
六、甲方赠与乙方后不得保留本宅基地的所有证件及复印件以及其它资料。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以及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
八、本宅基地以后享有吃水、用电事宜由甲方出面与村委会进行沟通给予解决。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合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签字后甲方将所有证件交与乙方(受赠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个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一、宅基地、面积
甲方将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 的建房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东边界 ,西边界, 北边界于 ,南边界于 ,面积为 平方米。 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所卖宅基地必须是甲方的户头,同时涉及该宅基地所有权人必须在协议书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卖宅基地无所有权纠纷,如签字后发现无法保证,要在三天内归还乙方本金,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修建房屋时不能发生各种原因的干扰,如出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五、 转让金额
该房基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六、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一次付款为定金叁拾万元整。
甲方定金到位后,负责报批建房的手续,待全部手续交付乙方可以建房时,乙方第二次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70%。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建房时无纠纷和任何干扰,使乙方建房顺利完工,建房完工或八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
七、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应向乙方退还全部购买宅基地款 万元,并赔偿违约金 万元和乙方的建房、装修工程款(损失情况由第三方鉴定)。
八、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效力。
九、 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盖收银后生效。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上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签字
姓名
签字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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