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合同,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房屋共有人合同阅读参考。
甲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甲、乙、丙方是 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2.1、各方一致推举 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 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 ,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 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 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 方:手机短信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乙 方:手机短信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八、其他
8.1、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1.房屋维修合同
2.房屋抵债合同
3.房屋赠与合同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屋转让合同
6.房屋拆迁合同
7.房屋装修合同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即___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每__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并于每__个月的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_万仟__佰__拾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理费由__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买受人: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_____(中标价)。
交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合同正式签定之日起日内提货完毕(若遇节假日顺延)。
款到提货。按照招投标要求,乙方已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元,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可抵扣乙方应交纳的尾款。若有剩余款,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逾期不提货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未提货完毕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元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按照逾期宽限期提货完毕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在撤除、装运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时,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故意掺混装运,或以不正当手段在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计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的3~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三元区法院管辖。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月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终止日期: 年月日本单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 年 个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 终止原因(打√)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签 收 人:
签收日期: 年月日
买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卖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 货物名称及数量
1、 货物名称:铜精矿
2、 供货数量:毛重1200吨左右,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二、质量要求:
2、货物含有害元素不超过国家有关限定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卖方指定的上海仓库。
提货时间:xxxx年xx月xx日前买方提货。
如果卖方在xxxx年xx月xx日前无法交货,因xxxx假期临近,则需待买方于xxxx年xx月xx日以后至xx月xx日之前联系好车辆后,通知卖方向买方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提 货:买方备车到交货地点提货。
四、计价方式(含税):
1、以人民币结算。
2,按铜精矿所含铜、银两种金属分别计价,加总计算全部货款。
3、铜精矿含铜结算价:
铜精矿含铜结算总价=基价×计价系数×铜金属量
3、 铜精矿含银结算价:
含银50克/吨,银不计价;
五、测重、检验
2、货物取样:由双方共同派人(或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取样、制样、封装。并当场测定确认货物所含水份。
一份由双方共同寄往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或xxxxxx化验室)检验,以此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其中一方对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或xxxxxx化验室)检验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仲裁样由买卖双方寄往xxxxxx化验室 (或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检验仲裁,并以此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买卖双方不得再有异议。
六、费用划分
2、买方提货装车之后所有费用买方自理,
3、因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偏离仲裁结果大的一方承担。
七、定金及预付货款
2、预付货款:买方提货当日,按卖方提供的国外检验报告的含铜量,及入库的重量(扣除水份后的干重),以提货日前一个交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当月合约的结算价为参考依据,估算货物总价,买方按估算总价的90%扣除10万元定金后的数额预付货款。
3、本合同项下买方的任何义务不得以买方的客户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履行其任何义务为理由而被免除或减少,不论该不履行是由于何等原因所导致。
八、货物风险转移
1、本协议项下货物的风险自货物交付至买方之时起,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九、货款结算
3、如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货款总额小于预付货款,则卖方于收到结算确认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签收为准),向买方退回多预付的款项。
4、如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货款总额大于预付货款,则买方于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卖方结清尾款。
1、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2、如卖方确定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则当即返还买方定金10万元;
3、如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不按时提货,则预付的10万元定金不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依照该中心当时有效的规则,做出终局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代表: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买方:
卖方: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1、货物名称:铜精矿
2、供货数量:毛重1200吨左右,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二、质量要求:
2、货物含有害元素不超过国家有关限定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卖方指定的上海仓库。
提货时间:xxxx年xx月xx日前买方提货。
如果卖方在xxxx年xx月xx日前无法交货,因xxxx假期临近,则需待买方于xxxx年xx月xx日以后至xx月xx日之前联系好车辆后,通知卖方向买方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提货:买方备车到交货地点提货。
四、计价方式(含税):
1、以**结算。
2,按铜精矿所含铜、银两种金属分别计价,加总计算全部货款。
3、铜精矿含铜结算价:
铜精矿含铜结算总价=基价×计价系数×铜金属量
3、铜精矿含银结算价:
含银<50克/吨,银不计价;
五、测重、检验
2、货物取样:由双方共同派人(或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取样、制样、封装。并当场测定确认货物所含水份。
一份由双方共同寄往*矿冶研究总院(或xxxxxx化验室)检验,以此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其中一方对*矿冶研究总院(或xxxxxx化验室)检验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仲裁样由买卖双方寄往xxxxxx化验室(或*矿冶研究总院)检验仲裁,并以此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买卖双方不得再有异议。
六、费用划分
2、买方提货装车之后所有费用买方自理,
3、因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偏离仲裁结果大的一方承担。
七、定金及预付货款
2、预付货款:买方提货当日,按卖方提供的国外检验报告的含铜量,及入库的重量(扣除水份后的干重),以提货日前一个交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当月合约的结算价为参考依据,估算货物总价,买方按估算总价的90%扣除10万元定金后的数额预付货款。
3、本合同项下买方的任何义务不得以买方的客户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履行其任何义务为理由而被免除或减少,不论该不履行是由于何等原因所导致。
八、货物风险转移
本协议项下货物的风险自货物交付至买方之时起,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九、货款结算
3、如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货款总额小于预付货款,则卖方于收到结算确认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签收为准),向买方退回多预付的款项。
4、如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货款总额大于预付货款,则买方于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卖方结清尾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2、如卖方确定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则当即返还买方定金10万元;
3、如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不按时提货,则预付的10万元定金不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依照该中心当时有效的规则,做出终局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20xx年x月x日
双方根据《_合同法》和国际贸易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进口巴西铜精粉事项达成以下条款,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 供货数量:
1、本合同铜精粉数量为五千吨,一次性执行完毕,《以干吨折百》。
2、质量与数量以到港口海关与检验检疫局ciq抽样,过磅单、检测报告为准。
二、 质量标准和包装:
1、质量标准以巴西方提供质检单cu 25%-30% fe10%. (max).有害金属不超标为准。其它检测项目可按国标gb20424-20_铜精粉的元素含量检测。
2、铜精粉包装50kg为聚丙稀编织袋,并按扣减吨位。
三、 交提货方式、地点、期限:
1、交易地点,甲方货物以乙方指定的到达港口 黄埔 港。一切费用甲方自理,到港后转运到乙方厂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须提前五天通知乙方货物到港时间,由乙方提前做好接货准备。交货时间为35天左右,以甲方收到乙方承兑汇票之日起计算为交货期。
四、单价计算方法:
1、铜精粉以国内上海长江有色电解铜一周交易平均价的系数计价,铜精粉含量25%-30%,系数为 。24%-23%系数为 。22%-21%系数为 。低于20%乙方有权拒收,高于32%以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增加系数。
2、平均价/系数的时间规定,以国家商检单出具的当日起,向前三个工作日,向后二个工作日,以五个工作日为准。
3、单价*系数*含量,为单价定价基准。
五、结算方法:
1、甲方负责办理清关等到港口岸相关手续,承担支付清、远程运输费、关税、商检费、仓储费、等港口一切费用,并开具乙方增值税发票为止的到岸价。到岸港口交割后至乙方厂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担费用。
2、甲方铜精粉到乙方指定的港口岸后,甲乙双方共同在场报关由甲方负责向商检部门共同取样、质量待商检部门过磅,检验单出来合格后,经乙方确认,检验无争议后,三个工作日付清余款50%货款。
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即开具50%的货款承兑汇票,期限为35天,另一半50%由甲方开具全额信用证给巴西供货方,余款待到港口交易完毕出库(港口)时乙方必须全额结算清货款才出库。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
定口岸(港口),如35天-40天内没到达乙方指定口岸,乙方有权在45天内收回乙方开具的承兑汇票,如35天内到达口岸,乙方承兑汇票可延长到货物交接清割为止,计作货款承兑结账。
2、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商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数据(过磅单、检验报告单)齐全无误交割后,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付款,拖延期按甲方货款金额2%的双倍赔偿经济损失。
3、港口产生的滞留等费用,甲、乙双方划清责任,甲方货到达口岸后检验合格,把所有清关单据移交给乙方之日起,前期费用由甲方负责,后期费用由乙方负责。
4、港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接货,经双方协商无效,甲方需在3日内退还乙方的.承兑汇票,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5、因包装是袋装,不可能百分百抽样,如发现在商检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掺杂施假现象或存低品味装在内,经协商无效确定后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货物必须在海关库内)若有争议交由ccic与sgs仲裁。
6、甲方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单位文件)通知乙方到货时间、以便乙方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如延误通知,所造成后果责任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解除条件:
1、应不可抗力的因素,罢工、骚乱、恐怖袭击、自然灾害(台风)、政府行为等可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并退还开具的承兑汇票。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该合同具有完整统一性,如有一方修改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4、保密条款,在没有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
5、本合同有效期为该批铜精粉交易完毕而终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收到乙方开具信用承兑汇票之日起生效。
甲方全称:(签章) 乙方全称:(签章)
法人: 法人:
法人身份证号: 法人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产权证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间(套),产权证号。
第二条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租金按(月、季、年)结算,每(月、季、年)日以(现金或转帐)交付。
第六条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七条甲方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4、违反第十条规定,二次被行政处罚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第十五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条甲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年租金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总额的 %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其它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三、全部税费由_____________承担并及时缴纳。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双方如在共有产权房屋居住,由_____________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维修、装修费、物业费等居住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50%。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对外转让房产份额的,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五、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50%。因本房产的市场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有双方共担,所得补偿有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
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婚姻及财产状况
男女双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双方分别于 ________年、 ________年买了两套房产,均登记在女方名下;双方于 ________年购买了一辆______座汽车,登记在男方名下;双方现在对外拥有债权共计 ________元;截止目前夫妻仍共同生活。双方确认因男方婚内出轨和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一女的行为,给女方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现男方自愿就自身的上述不良行为承担责任。
基于此,现双方就婚后财产事项作如下约定:
一、婚后购买的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现用于家庭自住),现双方约定一致,男方承诺放弃该房产的份额,自愿赠与给女方所有,故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因房产原本就登记于女方名下,故不需再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若该房产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二、婚后购买的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现用于出租),现双方约定一致,男方承诺放弃该房产的份额,并约定出售该房屋所得的款项,赠予给夫妻双方所生女儿 和男方与他人所生非婚生女 ,二女各自获得该卖房款一半金额。因房产原本就登记于女方名下,故不需再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若该房产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若因男方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男女双方离婚的,男方在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责任时,还需要向女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的赔偿金。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若婚姻关系破裂、男女双方离婚的,该______座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 )女方所占有的份额,由女方有偿转让给男方,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在外的所有债权(共计:____________元),由双方均分,即各自享有一半债权。
六、其他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合同继续有效。
4、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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