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1.甲方将其位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为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月,12个月共_____元整。
2.该房屋租金按________支付,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1.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代缴公积金和社保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和社保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二、双方协商事宜:
1、本次合同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为600 元/年/人,本协议生效后,公积金和社保费用以每月15号前付费方式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并依照协议签订内容为乙方人员代缴公积金和社保,并约定公积金按季度缴纳,社保按月缴纳。
4、甲方未按协议按期为乙方缴纳公积金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每日欠缴总金额1%的滞纳金;并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5,若乙方未按时汇款至甲方账户导致的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代理服务费用:
1、代交公积金和社保服务费: 元/年/人
2、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甲方开户行账号: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8000(人民币)元,房屋押金3000元。如续租该房屋,需提前15天支付房租。
6、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给承租人带来任何经济纠纷,如因甲方原因给承租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7、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煤气费;电视信号费;光钎、宽带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_因下列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将由乙方负责赔偿:
a:擅自将承租房进行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b: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用途的。
c:拖欠租金达一周的。
d: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乱纪的。
e:故意损坏承租房的。
9、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时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补偿对方一个月房租。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代缴公积金和社保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和社保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二、双方协商事宜:
1、本次合同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为600 元/年/人,本协议生效后,公积金和社保费用以每月15号前付费方式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并依照协议签订内容为乙方人员代缴公积金和社保,并约定公积金按季度缴纳,社保按月缴纳。
4、甲方未按协议按期为乙方缴纳公积金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每日欠缴总金额1%的滞纳金;并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5,若乙方未按时汇款至甲方账户导致的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代理服务费用:
1、代交公积金和社保服务费: 元/年/人
2、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甲方开户行账号: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孩子上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期限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 内处理甲方孩子上学事宜,甲方预先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______。
二、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询问乙方委托事项办理情况,并可以适时给出具体要求;乙方应当及时答复甲方办理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委托事项。
2、 若乙方擅自转委托或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适当履行委托事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3、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提供有关资料给乙方以协助乙方办理委托事项。
4、 乙方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若乙方迟延完成,应向甲方全额退款。
三、违约责任:
1、在乙方已经部分完成或全部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全额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是乙方未实际履行义务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商的可向 ______ 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开发的嘉禾县建设局小区的业主。乙方委托甲方到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就相关事项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控制在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 000。00元)以内。
贷款金额在约定贷款额度内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甲方承担。乙方贷款金额超过约定贷款额度之外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乙方承担。
乙方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甲乙双方结算房价、车位款后,公积金贷款先交纳乙方所欠房屋余款、车位款。如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划给业主,如不足交纳房屋余款、车位款,由乙方用自有资金补足。
因甲乙方、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被批准的,甲乙双方互相不追究对方的责任。房屋余款的交纳按照原先协定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1、乙方承担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的义务。如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等原因导致甲方反担保押金被扣或者被增加担保费用等,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2、乙方须出具委托书,同意将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
3、乙方须积极配合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今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有关公积金贷款相关的手续。
4、其它需要乙方履行的义务。
甲方须积极与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衔接沟通,争取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顺利获得批准。
本次为公积金贷款准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作为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本,仅作为公积金贷款之用。对于此事实,双方都应保密。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本协议共贰页,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沈阳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愿提出,委托甲方代缴公积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乙方已明确了解本签订协议书的含义,仅仅是为了办理代缴公积金事宜;
3、公积金缴费金额由乙方确定,公积金缴费金额全部(企业和个人应缴合计)由乙方承担。甲方按乙方实际支付公积金金额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缴。乙方未按协议按期缴纳公积金费,甲方视为乙方放弃住房公积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二、双方协商事宜:
2、乙方离职本协议终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3、乙方因个人原因离职,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的公积金代办服务费。
4、本协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20xx年 9月 至 20xx年9月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一条 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 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 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手续。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手续。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的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委托扣款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计结息和利率调整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查询和对账工作。
权利条款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和利率管理规定为甲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代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账户、待收委托贷款利息账户等账户,为各借款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及时将收回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贷款人名义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按规定使用贷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 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主张和行使借款合同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诉讼所需的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政策制度问题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额委托贷款资金,不为甲方垫付任何资金或款项。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事项以外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方式和费率及时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费。
义务条款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借款人借款申请理由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委托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甲方如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进行变动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将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委托贷款资金转入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足额扣划。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以贷款人名义行使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乙方应将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时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与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金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将收回的贷款利息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划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一)支付标准:按 利息收入的 1% 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频率: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月、季、年)结算,于(月、季、年)末 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乙方直接从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中扣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凭证资料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可酌情扣减手续费直至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委托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 其他约定 无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无 .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 壹年 .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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