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证件号: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证件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路)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_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结算。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合理商量,甲方出租该房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拉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
根据《_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号商铺,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如有违反视作违约处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叁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租金按承租年份及建筑面积计算,三年租金分别为:
第一年: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__月租金单价为:_____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第二年: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__月租金单价为:_____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角);
第三年: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__月租金单价为:__________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仟零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角);
2、除首期租金外,每一个季度为一个缴租期,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的前5日内(即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7月5日和10月5日前)交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在承租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所应交纳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规定税费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的费用等,并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及甲方交纳。以上费用若有调整的,按调整的价格执行。
5、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修缮、装饰及广告宣传
1、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和装饰不得影响租赁标的物所在楼盘的整体外观和内部结构。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需在租赁标的物外制作灯箱、招牌等广告或其他商业宣传品、悬挂物的,不得超出租赁标的物所对应广告位(位于租赁标的物北面外墙)的范围和租赁标的物对应的走廊,且须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及工商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悬挂第一条所约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广告内容。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之拆除,并将外墙恢复原状,以保证大楼外墙装饰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五条转租、续租、标的物销售
1、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乙方若拟将租赁标的物转由他人承租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先与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在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续租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双方能够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从自实际租赁日计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应将乙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金、保证金均无息)。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之后,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盗等工作。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者对第三方产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按时、足额缴交租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水停电,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并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租赁标的物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有关审批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能通过审批的责任。乙方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不影响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以及各种费用的义务。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纠正的,甲方有权中断该单元之水电供应及其它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它措施,直到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全额支付或偿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与解除合同当月租金标准三倍等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为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①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或逾期支付水电费和各期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的;
②乙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禁活动,或从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转租、分租的;或乙方将租赁标的物闲置达6个月以上的;
④乙方或其雇员、允许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
⑤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
(2)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纳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日,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的,乙方须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延迟交还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直到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实际交还给甲方为止。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不承担公共设施维修责任,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2)甲方出租租赁标的物时没有该租赁标的物的合法出租权,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的。
3、若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除有权要求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自己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该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和律师费等。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有权在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被通知的一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如果被通知的一方同意接受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与自通知时至本合同届满时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等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租赁标的物的返还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解除,或经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除结清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外,还应当合理谨慎地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届满之日、或者合同被解除、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并将乙方添置的家具、家电、装修装饰物等清空或拆除,并恢复租赁标的物的原状;如有关装修装饰物拆除后会影响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或外观的,甲方有权要求保留现状,且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尝。
若乙方未能在10日内完成前款规定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在邀请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到场见证的情况下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处理前述事宜而产生的费用及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延期归还租赁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一切装修费用,甲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尝。
3、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租赁标的物门、窗、水电表、水电表管道等原有设施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将视届时实际情况扣除相应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第十条消防预防
乙方应遵守《_消防条例》,保护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火警,并做好租赁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友好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损毁或者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2、关于工商税收:乙方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自行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收与行政收费。
3、乙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因乙方未能遵守规定导致火灾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租赁标的物为无装修之毛坯房,乙方应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并承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及责任。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前述补充或修改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生效的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系清洁合同,文本无任何涂改。如有涂改、手写或者粘贴的,应该有双方签章确认,否则无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经营管理的_______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二、租金: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含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不含电费、电话费。
三、租金及电费、电话费缴纳期限及方式:乙方须于每季度末最终一周内向甲方交付下季度租金。
电费标准是:______元度。
电话线路占用和维护费:每部电话一次性收取______元。
电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有权核查使用的电量和电话次数、时间、市内外线情景。
四、租赁物用途为:办公用房。
五、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诚信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乙方须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______元相当于三个月房租作为保证金。乙方交纳保证金为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未能按期如数向甲方缴纳租金、偿付设备损坏赔偿费、延期利息、交付各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甲方能够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充抵,其数额相当于乙方所欠款项,但此种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各项付款及赔偿义务。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扣除保证金后,所持保证金的总额少于本合同的所载的数额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补足,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4、租赁期届满时,在乙方交还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室内装修和设备等,乙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除外),并完成了缴清所有欠交款项及延期利息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三日内,甲方须将乙方已付之保证金全数无息退还乙方。
5、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在租赁期届满时欠付之各项款项、延期利息、设备损坏赔偿费及其他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保证金在进行上述扣除后仍有余额,余额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无息退还乙方,甲方逾期不退还,按本合同规定的延期利息计算。
六、税费负担: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基于使用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而发生的电话费、电费及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应由乙方负担的新增税费。租赁物房产税由甲方缴纳。
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其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七、延期利息: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应付对方的各项费用,除仍须履行付款义务外,还须向对方支付自应付日起至实付日止的延期利息,延期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八、进驻:
1、乙方需向甲方供给合法、有效的执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向甲方交付足额保证金及壹个季度租金后,即可进驻租赁物,甲乙双方届时签署租赁物交接记录。
九、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保证金、电费、电话费等费用。
2、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3、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对租赁物的使用利益以不影响甲方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维护及对租赁物周边土地进行合理的经营管理为限。
4、在乙方进驻后,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装修、改建、增建、改造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添加附着物,不得在租赁物内部或外墙涂画、钻孔,不得以任何方式毁坏租赁物及相关物业的外观。如确需改动,须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但在租期届满前,乙方应将租赁物腾空至清洁状态,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办理退租相关手续。
5、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物及相关院落内安装固定广告或其他标示,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另外安装和使用烹饪,空调和采暖设备。
6、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租赁物性质,甲方的任何权益,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侵犯。
7、在本合同终止或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后,乙方对因不可移动之添附,而使租赁物新增加的价值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8、乙方应在暴风雨及其他恶劣气候来临之前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租赁物的内部不受损害。
9、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大件重型设备、货物或其他物品搬进搬出租赁物。
10、乙方不得在租赁物的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甲方保留规定所有安全荷载重量标准和限度及所放位置的权利,以便使荷载分布均衡。
11、乙方知悉租赁物内房产、设备等,有任何危险时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
12、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并须单独与甲方保卫部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做好租赁物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十、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应保证其有权出租该租赁物,如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乙方不能使用该租赁物,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面积真实,如有出入,应据实结算。
3、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因甲方未尽该义务导致乙方及其员工和访客人身及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
4、甲方应定期检查和及时修缮缺陷以坚持乙方使用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如出现断电、断水、电话线路中断或水管出现滴、泡、漏或出现空调故障等情形,甲方接到乙方通知须在24小时内解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上述情形的出现导致乙方发生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将全部或部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不因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6、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冷、暖设施齐全完好,供应贴合行业标准。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十一、违约职责:
1、乙方因办公楼改造临时承租上述租赁物用于办公,除非乙方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情形外,在本合同租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在本合同租期内,除非甲方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情形外,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单方面租期内提前解约,需支付甲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3、所有根据合同应由乙方支付的款项,乙方均须根据本合同或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按期交付,凡逾期交付的,甲方均可根据本合同中关于延期利息的规定向乙方收取该等应付未付费用的延期利息,甲方并有权将保证金充抵上述欠付费用和利息,充抵后保证金的缺额部分乙方有义务补足。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或条款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在租金保证金中扣除全部或部分费用作为对乙方违约的惩罚,所以而造成的租金保证金缺额,乙方有义务补足。未及时补足的,可按本条前两款规定处理,保证金未能或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就实际损失额或不足额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职责。
十二、合同的终止:
1、乙方自应付款之日起逾期超过30日仍未足额向甲方缴纳应交款项,或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或擅自改变场所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或乙方行为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预付之保证金折抵甲方所以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甲方供给的租赁物不安全,或甲方不尽修缮义务,或甲方不能保证租赁物冷、暖设施齐全完好、供应贴合行业标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自接到乙方发出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和提前支付的租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逾期不返还,按本合同规定的延期利息计算标准计算滞纳金。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遇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其他:
合同期届满后,如乙方仍需延续承租房屋时,甲方同意按现有价格继续出租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字:______签字:______
盖章:______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即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押金______元;此日起每三个月为一期,乙方于每期第一个月的______日支付租金______元。若多余租住时间不足整期,租金以天数______元计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付款方式及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可以与他人合租,但不得转租或借给他人,如有变更需经甲方同意,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设施设备清单。该附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设施发生损坏、故障或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破坏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六、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并对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七、乙方应注意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打扰四邻。若因乙方原因与四邻产生严重纠纷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十、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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