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双方依据《^v^合同法》、《^v^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旧机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依法出售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车辆牌号 津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厂牌、型号 颜 色
车辆类型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km
车辆使用性质:□私人 □公务车 □出租车 □租赁车 □其他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旧机动车的价格为(不含税费)、(人民币/大写) 元买受人应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同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 □支票 □汇票 □旧机动车抵扣部分新车款项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日向出卖人支付车款的 %。
出卖人应在收到车款后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受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
第三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卖人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出卖人保证向买受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受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出卖人收取车款后,出具收款凭证。
5、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与出卖人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在出卖人旧车交付之日以前所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交通违章由出卖人全部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出卖人应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总价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出卖人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出卖人未按照约定日期内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汽车流通行业工作站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日期:日期:
地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v^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出卖委托人(以下简称出卖人),是指委托居间人出卖二手车的当事人。
本合同所称的买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买受人),是指委托居间人买入二手车的当事人。
三、出卖人必须拥有出卖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并持有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四、本合同签订前,应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违约责任的承担、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了解、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等。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xx年9月1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六、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本合同,天津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对本合同进行日常的管理和领取。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门面买卖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本门面买卖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门面买卖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门面买卖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门面买卖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门面买卖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门面买卖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门面买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门面买卖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七、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门面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门面买卖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等原因本门面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丙方按照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的门面转让费标准补偿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费,则该项补偿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本门面买卖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门面买卖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门面买卖合同附件,是本门面买卖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门面买卖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买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湖南长沙
卖方:_______ 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___
经买卖双方自愿协商,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就机械设备产品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
一、 (d326a新余钢铁2台斗轮机随机备件明细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_______(见附件清单)
二、 质量要求:_______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或买卖双方商定的技术协议)标准执行并满足现场使用要求,自使用之日起一年内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留10%质保金一年。交货时向买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 三、 交货地点及方式:_______买方指定地址。同时向买方提交发货清单,清单须注明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及买方主机产品代号。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汽运`、卖方负责费用。
五、 包装标准、包装回收和费用负担:_______按行业标准包装,卖方负责费用,不回收。
六、 验收:_______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或买卖双方商定的技术协议)标准验收。验收期限:_______货到十五天内完成。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扣除垫资和质保金后)付款,以承兑汇票为主支付。
八、 违约责任:_______
a) 卖方不能交货,通用件:_______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5%的违约金;专用件:_______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b) 卖方逾期交货,每日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c)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d) 卖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者,由卖方承担200元违约金,并在买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卖方后4日内补齐资料,否则,每逾期一天由卖方承担300元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_______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有关主管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本合同条款卖方在签订前应谨慎审查、确认,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签订后确需变更、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提出的诉讼,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 双方应严格遵守长沙重型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廉正公约的有关约定,若发现卖方对买方单位或个人行贿、送礼等行为,经查证属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止。本合同一式五份,买方四份,卖方一份
买方(章):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卖方(章):__________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甲方:张家口市 林场
乙方:
为了明确买卖时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及价款
甲方愿意将位于张家口市宣化林场范围内规定的树木出售给乙方,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承诺所有出售的树木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采伐的便利条件。
3、乙方负责到办理采伐证等相关采伐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采伐手续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在采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万元的树木价款,并预先缴纳5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采伐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全部保证金。
5、乙方负责树木的采伐及运输以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只能采伐双方约定的树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树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则每棵树包赔甲方200元人民币。
7、采伐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与20xx年 月 日前完成采伐工作,逾期按 元/天包赔甲方损失。
9、乙方在采伐完毕后必须在2日内将采伐现场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酌情在保证金中扣除场地清理费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乙双方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三、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
甲 方签名盖手印:
电 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 话:
乙 方签名盖手印:
电 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 话:
年 月 日
出卖人:*******************公司 (甲方) 合同编号:
买受人:*******************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太原
一:标的物 签订时间:2 0 1 2 年 1 月 4 日
产品名称品种或者规格生产厂家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 单价(元/袋)总价(元)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万捌仟贰佰元整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必须是20xx年12月以后生产的新产品。
三、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馒头5公斤纸盒包装。
四、 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
五、 损耗物品数量或缺损部分由甲方10日内补齐。
六、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到货后由乙方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标准达到合同约定单项物品质量要求,检验费和用品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与样品相符。
八、 结算方式:甲方拿到乙方提供的提货小票,太原以外地区货到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及不良反映,甲方10日内付清全款,甲方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九、 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
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太原大同临汾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机械设备,根据《^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
机械设备 (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买卖标的价款
(一)机械设备价款:
总价款:usd $ ,以签订合同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准(总价款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法:
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第三条 交 付
双方同意装船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负责将机械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装运港,甲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 运送及包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包装与运输,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包装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于乙方计划运送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验 收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以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为依据。检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 政府审批、许可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关、报税、各类单证及相关备案;
2. 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使用维修记录;
3. 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数据。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乙方降价验收。
第六条 保修责任
(一)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乙方应提供 年整套设备免费保修服务。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所造成甲方的损失或第三人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另行支付赔偿金补足差额;双方违约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见证人:
根据《^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甲方持有的房产证登记为准)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产权状况:xxxx,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xxxx;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为使该房屋达到合理、正常使用之目的的必要设施一并转让;该房屋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权益一并转让。
双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小写xxxxx元),成交价格已经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内容转让之价格。
办理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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