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议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___台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_车驾号码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抵押給乙方,抵押车辆评估价值: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十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金额:_______万_______千__百__十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 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全部借款30%),行驶抵押权。如果此车逾期五日内仍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将车出售,并由乙方代为处理。
第五条 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抵押借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物质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另应承担全部借款30%的违约金。
2.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坏,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借款期满或续借期满后如果抵押人逾期还款的,抵押权人对逾期金额按每天2%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 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____________壹辆,排量:_________________,颜色,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至。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 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___款人、借款人及保证人之间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___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___款:
(一)___款种类: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用于经商。
(三)借款金额(大写):
(四)借款限期:12个月,自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计人民币
(六)还款方式:合同终到期时,借款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___款方支付本息
第二条 借款人及保证人承诺
(一)保证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公主岭市房权证怀房字第___号)作为借款人抵押担保;
(二)按期归还___款本息;
(三)按合同约定使用___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___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不中途终止合同。
第四条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公主岭市房权证怀房字第___号)由___保管,合同履行结束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___款人有权取得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1.名称:_____。2.数量:_____。3.价值:__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___ 个月,自 ___年 月 日起到 ___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第四条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后利随本清。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借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借款方连续三个月未能足额支付利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三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4.如借款方抵押物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有权要求担保方负责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七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一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借款方和担保方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出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借款方和担保方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3.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说明。
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后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其他权留存一份。
出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编号: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于______年____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的《个人》(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在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抵押物
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抵押权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3、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借款期限。
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
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本条第7款的约定处理。
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
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出借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予以足额赔偿。
第四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 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借款全部还清之前由抵押权人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三条第7款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
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三条第6款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抵押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3、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
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
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租金;
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4、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七条 抵押人承诺
抵押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出借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主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抵押权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担保人应履行的义务,抵押人应按其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抵押或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出质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以下无正文。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 ______年 ___月 ___日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年月日乙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币种)元贷款。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见附件),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三)对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
(四)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四条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第五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条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八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甲方发生前款(一)的情形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后7日内通知乙方。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延长抵押期间。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副本份,登记部门一份,由各执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抵押权人(公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年 月 日
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特别提示:抵押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抵押权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为确保出借人 与借款人 于______年____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抵押物
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抵押权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3、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本条第7款的约定处理。
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出借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予以足额赔偿。
第四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 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借款全部还清之前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三条第7款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三条第6款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抵押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3、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4、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七条 抵押人承诺
抵押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出借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主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抵押权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担保人应履行的义务,抵押人应按其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出质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以下无正文。
抵押人(签字): 抵押物共有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x年 xx月 xx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单位:平方米,元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积
抵押物价值
房产1
房产2
房产1地址
房产2地址
汽车抵押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购车价款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出借方:
借款方: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元整,¥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___年_月_日起到___年_月_日_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利率为即%。
第四条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后利随本清。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借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借款方连续三个月未能足额支付利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三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4.如借款方抵押物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有权要求担保方负责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七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一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借款方和担保方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出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借款方和担保方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3.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说明。
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后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其他权留存一份。
出借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经营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 借款利率按年息_______%计算,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计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过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7、 借款本息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动还本付息。
8、 提前还款,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须另支付 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9、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0、还款之日起5日内联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条 抵押物价格约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详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 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为止。
4、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足额借款,应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
5、 违约金不足偿付被损害方的损失及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时,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
2、 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由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如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抵押登记后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途径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若发生争议;
1、 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先行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以拆至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证处、办理抵押登记部门、徐州汇通抵押贷款服务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本文介绍了……,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银行及帐号:_______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张江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 鄢力 杜姝缜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着平等 、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合同,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款
流动金并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若有其余合伙经营者,同时提供合伙人证明;保证资金用途合法,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出借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月日止。利息支付以合同为准,本金到期日以实际放款日为计算基准。
第三条: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为%(年息%(季息月息),办理借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按协议支付。
第四条:利息结算:
第一次付息:时间日,金额(人民币)计元;
第二次付息:时间日,金额(人民币)计元;
第三次付息:时间年其余费用按委托协议、保证合同及付息清单支付。
第五条:本金支付:以实际放款日所订立的借据为准。
第六条:延期违约金:借款人如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八支付本金违约金及利息的千分之六支付利息违约金给出借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借款利息及保证同项下逾期违约金正常计算。借款人如果有一次逾期且从应付之日起超过十五天未支付借款利息,出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不需另行通知,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合同数额(本金、利息、违约金),借款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如果违约,则出借人可就此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借款人主张,借款人并承担本合同下的利息违约金、本金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计算)及出借人主张本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资金交接:他项权证或网签办好之日起两日内将所借款项交付给借款人,三日内不能全款交付的,或出借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反悔的,按借款额的10%赔偿给借款人,并支付为办理借款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由于借款人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或不及时接受所借款项时,按借款额的10%赔偿给出借人,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实际使用借款时间不得少于时多支付30天的利息作为对出借人的补偿;出借人才予以配合借款人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十条:出借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时应通知借款人即抵押人;借款人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及债务责任,除借款人在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履行义务及债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出借人不参与借款人的经营,不承担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债务风险、违法风险,和其他任何风险。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不及时承担债务责任,或其他担保法规定的影响所借款项安全因素出现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含逾期息、违约金等;而出借人无需为借款人的任何损失负责。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条:为确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合法房产的权利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履行该合同的担保。抵押期限:自 20xx 年 04 月 11 日起至20xx 年 10月 11日止。抵押房产位于 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663号康桥花园24幢1006室 房产, 建筑面积 87.27 平方米;本抵押权人享有第一顺序抵押权。
第十四条:在抵押期间,该房地产由抵押人掌管,抵押人应该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可以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房地产。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应提前清偿借款本息。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五条: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已设定他项权利、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等情况的,抵押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造成出借方或其他保证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含交通费、律师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视其行为无效,抵押人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均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 ,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提供房地产或增加其他担保。
第十七条: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实行产权调换的,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二)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立即清偿债务,否则抵押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上述情况,抵押方应当在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办妥,否则抵押权人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享有该抵押物拆迁的各项权利,直至本合同各项权利偿还清为止。
第十八条:由下列情形之一的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1
2、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3、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4、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5、抵押人违反规定或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抵押权人申请终止处分的,可以终止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二十条: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
3、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及相关费用,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二十一条:该房产在抵押期间,若债务人未有违反本合同行为,债权人无权处置抵押房产。当事人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部分 承 诺
第二十二条:出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而需处置抵押物时,抵押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借款合同到期且未达成借款延展协议时,尚未全部清还借款本息,本人愿意无条件搬出,即同意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本人自行解决生活住房,或者按照本合同下第二十一条第5项安置办法执行,不提出任何异议。
2.如抵押房屋处置后不足以实现全部债权,本人保证按合同继续偿还剩余债务。
3.抵押人与借款人上述承诺完全处于自愿,在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时,将严格按照上述承诺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处置行为。
4.本人对上述承诺的法律效力完全知晓,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人另用一套住房位于,作为抵押房产偿还不足情况下的担保。
第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1、借款本金及利息,根据出借人提供的对账凭证、借据等资料确定,此证据在法院执行阶段向法院提供。
2、债务人有银行欠款的,若合同到期债务人不能偿还债权人本金、利息。在资产处置时,可由债权人或债权人委托的理财机构先行垫资,所垫资金和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从抵押房产的处置所得款中扣除。
3、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出借人不采取法律措施追偿或不协助我公司履行重新签订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承诺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署,到吴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组成部分中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共六页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房地产抵押登记处、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借款双方一致认可,本抵押房产作价人民币 (¥740000.00 ), 大写:柒拾肆万元整,用于抵押。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
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相城区公证处
时 间: 20xx 年 04 月 11 日
编号:廊保字________年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 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用途: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 。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借款人、担保人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3.1 现金
3.2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________ ______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4.
1.1 按季结息到期一次还本,每季度末支付利息。
4.
1.2 按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月末支付利息。
4.
1.3 利随本清方式归还。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5.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5.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5.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5.5出现影响还款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6.2借款人出现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6.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负担。
6.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6.5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七条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违 约 责 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3.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3.2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按 计收违约金,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1
3.3 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1
3.4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其 他
第十四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
5.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
5.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1
6.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
6.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
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
6.3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 _份,其中借款人_ __份,贷款人_ __份,担保人各__ __份,共__ _份,效力相同。
第十八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联系方式及地址)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