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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三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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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我们不仅获得了知识,还培养了情感,读后感就是这些情感在心灵深处的呼应,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培养持续学习的兴趣,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本色三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本色三读后感篇1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本色三读后感篇2

终于抽出几周的时间把乐嘉的《本色》一书读完。读到印象最深就是《自尊》《写作》《养儿育女》

首先,对乐嘉老师提出的关于自尊其实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是很认同的,过分放大自己的感受,并且用自己的无能引起自己的愤怒,如果这种情况下你的愤怒能给你带来压力,带来动力是好的,但是过分在意影响自己就有点得不偿失。乐嘉老师说当你真正取得成绩并且站在那样的高度的时候,你会觉得那些人是很可怜的,用自己对别人的鄙夷来显示自己的高尚,而自己站在这些人的上面,已经不屑于用任何方式去证明什么,你足以强大到用无言证明的时候你就真的强大了。所谓你的自尊的存在无非就是你还没有足够强大的证据而已。

其次是写作,说句不自量力的话,我觉得我跟乐嘉老四真像,我现在的工作是培训师,是产品培训师。并且我也有一个写作的梦想,我想写一部小说,主人公或者是自己想象,或者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在爱情中逐渐成长的过程。但是自己的这个想法已经两年之久,一直没有去实施,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觉得自己根本就做不到,大体的思路是有了,可是怎么去开头,怎么去部署逻辑关系,一塌糊涂。之前有上网查过写书注意事项,又觉得太难,干脆放弃。总之就是没有耐心,没有勇气,更没有信心去做这件事情。没事的时候写过一些日记,但是那种苦思冥想的苦楚,搜肠刮肚的煎熬真的很让人崩溃。

乐嘉老师对这种痛苦也深有体会,但是文章中有一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只要你足够喜欢这件事,并且做得时候很快乐并且付之努力,那终会有所成就。还有,如果理智和利益不足以趋势你去奋斗,那撩人的浪漫和众人推崇的膜拜会让你为之振奋并付出行动,大体意思就是这样。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的原因,因为让我找到了我不能实现梦想的原因。一是因为我还不够喜欢写作,嘴里说的很喜欢写作是个美丽的谎言而已,因为我足够热爱我必定会日思夜想,半夜翻身起来写作。可见,我对写作还需要更多的爱。

第二是因为,我找到了我是需要什么激进的人,我不是个理智的人,或者说对金钱的期望不是很大,这点从工作中就可以看出来,对工作没有激情,觉得毫无意义,完全就是为了那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这一点也可以说是因为我不思上进,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人懒的原因吧,总之就会与世无争的样子和态度。但是我想象我成名的样子却很兴奋,我会成为一个作家,会是有内涵的一类名人,而不是浮夸的。想想这样感觉竟然很沉迷,拿着应该就是乐嘉老师所说的撩人的浪漫和别人的崇拜吧。

乐嘉老师文章中写作历程的艰辛也大大鼓励了我,想着一个性格活泼的人整日坐在电脑面前苦思冥想该是多么的无聊,但是,如果你把他当做你的喜欢的事情,能实现自我的事情,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你就不累了。于是我决定了,我要为我的梦想付出行动,在努力列出提纲,丰富内容中,只要做了就会有成效,一步一步的来吧。

?养儿育女》中我所得到的感慨是,我十五岁和十八岁的时候并没有一个人告诉我那些,导致现在的我还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干什么,甚至说,乐嘉老师写给十五岁女儿的信中,我也觉得对我也很受用,我其实都25了,这说起来其实是很悲哀的事情。父母出身农民,没有人告诉我该读什么样的书,看什么样的电影,培养什么样的兴趣,甚至是我喜欢画画,但是从小到大一直没有人教过我。

我虽然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美术课代表,这仅仅是凭我的对美感的天生的感觉,我从来没有受过有关于美术的教育。到后来大学了,感觉跟专业生有差距了也就慢慢放弃了,后来工作有钱了也因为年龄的问题一直没有再碰。

我很羡慕那些家庭背景很好,父母很有文化的人,会比我成熟早很多,也会少走很多弯路。身世没办法,只能靠后天努力了,一直觉得多读书是个好办法,但是读什么书也是个问题。况且实际交往中书中的知识的如何让应用也是个学问,说了那么多,其实是在给自己找借口了,小时候家境不好成功的人比比皆是。不多说了,说多了全是泪啊。总之,我会按照乐嘉老师给女儿的忠告中获取一定的方向,让自己早日步入正规。

自己的一点心得和体会以及感慨,记录下来,人生其实没有那么多可以想的,确定目标去做就好了。剩下的就是拼命努力,这样比想什么都充实。

本色三读后感篇3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酷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

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新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澈透明。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单朴素,让人清心。

现在的城里人,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他们把农村的乡下人叫做土包子、乡巴佬。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又何以为生呢?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能离开乡里人吗?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民?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确实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光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物,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人们美好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

本色三读后感篇4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本色三读后感篇5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我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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