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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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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XX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特别是权益保护状况,准确建立农民工基本状况名录库,进一步分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筑牢“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按照县总工会的要求,积极到有关部门、农民工当中深入了解情况,通过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feisuxs文章-http://www.feisuxs/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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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全乡农民工输出情况

2024年4月,全乡外出务工人员共3689人,约占全乡农民人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8%,约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40%。输入到乡外省内占75%,省外占25%;男性占65%,女性占35%;16—25岁的占70,25岁以上的占3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输出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昆明、下关、景洪等地。

(二)全乡转移农民工情况

2024年4月,全乡共吸纳、就地转移农民工94人。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转移的农民工月工资收入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约占13.8%,200—500元的占84.1%,500元以上的占2.1%。

(三)劳务输出收入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乡外出、就地转移务工农民年均净收入3000—7000元不等,如按4000元计算,年均创收1475.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党委、政府重视,工会主动工作、源头参与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乡基层联合工会积极探索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和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增多,乡基层联合工会组织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及时向乡党委汇报,乡党委、政府从政策上积极为务工的农民创造宽松的务工环境,确保了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024年8月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出台后,乡基层联合工会始终把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

(二)工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1、通过两条途径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

一是依托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在成立基层工会之时,就把在本单位务工的农民工直接组织到工会中来。已建立有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坚持做到同时招工,同时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二是在私营企业成立工会。在县、乡两级工会的指导下,XX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工会,把在厂内务工的农民及时组织到工会中来。拿到工会会员证的他们高兴地说:“想不到俺农民也能加入工会!以后有工会撑腰,心里就踏实多了”。

在对两条途径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基础上,提倡多途径、灵活多样、点面结合、宜单则单、宜联则联、因势利导、别具一格的建会形式,以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为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工会会员管理中推行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凭县总工会统一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到劳动关系所在地工会办理会员接转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到哪里,以便为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提供组织保证。

2、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民主大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XX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十分重视职工的生产条件和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境对人体的危害;农民工志愿加入工会后,工会组织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吸收采纳农民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尊重农民工的人格。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把德才素质优秀的农民工放到领导岗位,在评优表先评模中,农民工和其他工人一样进行同等条件评比;坚持实施帮扶救助机制,通过帮扶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其业余文化生活,让其充分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企事业单位经常组织农民工外出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通过对工会会员实行优惠待遇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吸引更多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其目的是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工会的影响,让会员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政府有关部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配合联动

乡劳动力管理站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一是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素质培训,

第二篇: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告

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

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特别是权益保护状况,准确建立农民工基本状况名录库,进一步分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筑牢“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按照县总工会的要求,积极到有关部门、农民工当中深入了解情况,通过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那一世范文网.文章-http://.找文章,到那一世范文网.]

一、基本情况

全乡农民工输出情况

4月,全乡外出务工人员共3689

人,约占全乡农民人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8%,约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40%。输入到乡外省内占75%,省外占25%;男性占65%,女性占35%;16—25岁的占70%,25岁以上的占3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输出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昆明、下关、景洪等地。

全乡转移农民工情况

4月,全乡共吸纳、就地转移农民工94人。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转移的农民工月工资收入200元以下的约占%,200—500元的占%,500元以上的占%。

劳务输出收入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乡外出、就地转移务工农民年均净收入3000—7000元不等,如按4000元计算,年均创收万元。

二、主要做法

党委、政府重视,工会主动工作、源头参与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乡基层联合工会积极探索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和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增多,乡基层联合工会组织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及时向乡党委汇报,乡党委、政府从政策上积极为务工的农民创造宽松的务工环境,确保了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8月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出台后,乡基层联合工会始终把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

工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1、通过两条途径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

一是依托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在成立基层工会之时,就把在本单位务工的农民工直接组织到工会中来。已建立有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坚持做到同时招

工,同时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二是在私营企业成立工会。在县、乡两级工会的指导下,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工会,把在厂内务工的农民及时组织到工会中来。拿到工会会员证的他们高兴地说:“想不到俺农民也能加入工会!以后有工会撑腰,心里就踏实多了”。

在对两条途径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基础上,提倡多途径、灵活多样、点面结合、宜单则单、宜联则联、因势利导、别具一格的建会形式,以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为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工会会员管理中推行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凭县总工会统一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到劳动关系所在地工会办理会员接转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到哪里,以便为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提供组织保证。

2、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农民工

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民主大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十分重视职工的生产条件和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境对人体的危害;农民工志愿加入工会后,工会组织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吸收采纳农民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尊重农民工的人格。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把德才素质优秀的农民工放到领导岗位,在评优表先评模中,农民工和其他工人一样进行同等条件评比;坚持实施帮扶救助机制,通过帮扶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其业余文化生活,让其充分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企事业单位经常组织农民工外出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通过对工会会员实行优惠待遇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吸引更多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其目的是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工会的影响,让会员得到更多的实惠。

政府有关部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配合联动

乡劳动力管理站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一是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素质培训,去年共培训农民700多人;二是加大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

由于历史的原因,用工单位不同程度出现了对农民工实行限制性现象:一是限制就业。某些企事业单位存在限制使用农民工的岗位;二是半开放限制。采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的限制性做法,减少了农民就业的机会。

社会维权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

劳动管理部门及维权组织网络和职能还没有完全覆盖和拓展到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中,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不愿建立工会组织,认为成立工会组织是给自己设了门槛;部分农民工对加入工会认识不到位,再加上农民工维权的能力低、手段少,工会在维权中没有手段,显得力不从心,使得损害农民工正当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安全、生存条件差。个别企业及雇主对从事苦险工作的农民工缺乏应有的劳动保障措施,致使工伤事件发生时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和工伤赔偿;二是劳动强度大,收入无保证。个别雇主随意延长农民工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拖欠、减发、扣罚其工资。大部分农民工工作时间每天都在10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星期天,却很少得到超时补助、加班补助、假日补助。本次被调查的94名农民工中,94人没有双休日,占被调查人数的100%;有20人工资被拖欠、克扣,占被调查人数的%。

从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较普遍,主要集中在个体私营企业;三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此次调查中有20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占被调查人数的%。部分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企业及商户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只是“口头协议”或“一边倒合同”。农民工只有单方面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益;四是个别雇主制定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只体现企业单方面的意志,存在违规现象。

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

国家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无论是合同工、临时工、小时工都有实行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除少部分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外,大部分企业未给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还处在宣传启动时期。企业不愿缴纳“三金”,主要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外部原因是部门强制力度不够,社会舆论压力不足。

农民经商手续多、收费多、成本高、负担重

一是收费项目多。农民经营餐饮等服务业,除工商、税务外,还要到卫生、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办理许可证,缴纳相关费用,少则几十元、多则上千元;二是搭车收费多。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除工本费外,还要缴培训费,办意外伤害保险和妇科病保险;三是变相收费多。主要反映在用工单位在招工时收取押金、工装费、进厂费等。过多过乱的手续和收费,加重了农民工经济负担,挫伤了其进城就业的积极性。

农民外出务工有组织的少、受培训的少,工作稳定性差、就业竞争力弱

以前我乡输出的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是通过血缘、地缘、人缘关系自发、结伴外出打工,其中有固定岗位人员仅占总输出人员的15%,大部分农民工在不同城市不同企业间频繁流动。农民工自发输出、短暂输出带来了劳务输出的无序性、盲目性、不稳定性和不连续性,造成外出打工的农民成本高、收益小、风险大、规模小。其主要原因:一是我乡尚未形成健全的劳务输出信息网络和完善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二是我乡劳务输出组织数量少、实力弱。

部门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各自为政、各自为战

工商、公安、建设、教育、计生、劳动等部门围绕农民工服务管理都从部门角度制订出台了不少具有积极意义的意见和措施,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门间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影响了对农民工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如工商部门强调繁荣市场,主张多办快办营业许可证;计生部门把查验计生有关证明作为前置条件;公安部门为维持治安秩序;税务部门为征缴房屋租赁税费开展出租房屋登记等,由于部门之间相互不通气,导致重复登记或登记遗漏。增加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党委、政府协调不到位,一些部门过分

强调各自部门利益。

四、对策与建议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

只有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强化农业、稳定农村,才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只有平等友好地善待农民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围绕农民工权益维护进行制度创新

积极出台对农民工公平友好对待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把农民工的权益维护、输出和输入纳入计划,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培训、计划生育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在制定具体政策时,按照减化手续、降低收费的原则,以利于农民经商;二是对进城农民工实施社会化管理。积极将农民工纳入社会管理与服务范畴,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对农民工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对农民工输出及就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在组织农民工输出时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体现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自主择业、自由流动、有偿服务原则;在吸收农民工就业时,要一视同仁,为农民工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工同酬、公平竞争的环境。

建立党政挂帅,相关部门组织参与的农民工权益维护联动机制

建立“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民工联动式社会化权益维护新机制。在具体操作中,要尽快建立各级农民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以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召1 2 下一页

第三篇:浅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浅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浅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24-12-14 22:43:14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浅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浅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

农民工泛指具有农村户籍身份,但已经完全或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他们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成果,已经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作为新兴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劳动者,已经成为企业职工队伍的新成员和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维护。但目前在现实社会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合法保障,用人单位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意拖欠、克扣工资,不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现

象时有发生。

一、当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职介陷阱多。近年来,求职陷阱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一些营利性职介,特别是一些非法职介机构以职业介绍为名,利用农民工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以及对城里有关行情又不了解,对他们施以欺骗,甚至设陷阱以套骗其钱财。这些黑职介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千方百计骗取农民工的血汗钱,造成有的农民工交了钱找不到工作。二是用工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私招乱雇,不与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不办理录用备案手续。有的在试用期上做文章,随意延长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压低薪酬,甚至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无故辞退农民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个别用工不规范的单位乱收费、乱押证。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控制农民工,特别是一些熟练的操作工、技术工,防止他们随便辞职、跳槽,采取乱收费、乱押证件的办法来控制人员,如:进厂费、培训费、服装费、工具管理费、保证金、抵押金以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等。

四是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手工密集的用人单位,如服装厂、鞋厂、玩具厂等,不执行《劳动法》,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资,有的每月只发给生活费用,将剩余的工资承诺到年底兑付,然而到了年底兑付时再以种种借口扣发部分工资,扣压部分工资说到来年来人上班再发,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拖欠克扣工资。

五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休息权利不落实。有些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农民工,其目的是为了降低其成本,谋求利益的最大化。他们雇用农民工只发给工资,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通过延长劳动

时间或占用休假休息时间,来获取高额利润。据日常巡视检查情况看,很多农民工的每天劳动时间在10小时以上。六是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得不到保护。农民工相当一部分是从事脏、累、苦、险、有毒、有害的工种,而且没有相应劳动安全保护和卫生设施。一旦生病或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往往采取不闻不问,或者私下了结,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对策

目前我国已有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务工,为我国的城市化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如何把农民工稳定在城镇中,让他们真正变成享有平等待遇的城镇人,已经成为城镇化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政府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强调人人都是公民,都应享有公民平等的权利。农民工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如何引导好、组织好、服务好这些人,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

我国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和社会稳定。所以,笔者认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问题时不我待,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紧、抓好:

一是建立健全农民工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首先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保护体系。即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司法援助部门、民工救助部门等,在收费标准上能少则少、能免则免,在手续上能少则少、能简则简等。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是查处非法职介,铲除求职陷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从源头入手,根据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等办法加大对社会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检查力度,对那些非法经营的以职业介绍为名骗取农民工钱财的“黑中介”,坚决打击并取缔,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防止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死灰复燃再继续行骗。

三是支持社会职介的规范经营。当前政府成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一些不法人员瞄准这个市场进行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骗取钱财。为此,政府要调动社会力量并降低和简化办证办照门槛和手续,积极鼓励支持社会上有能力、有资格、想经营的,特别要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这项工作来弥补职介市场的不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促使他们做到文明经商,规范经营,合理收费。

四是加强《劳动法》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社会性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解决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意识,对那些拒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要进

浅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四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落下帷幕,紧接着到来的是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广大的2024公务员考生万分渴望有一个科学、合理、高效准备申论的计划和统筹。“急考生之所急、想考生之所想”,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考生负责的宗旨和原则,以深厚的专业水准为保障,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专家们在这关键时刻,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指导。

【背景材料】

2024年12月5日,在贵州省遵义市打工的4名农民工因急于赶往火车站返家,无奈接受遵义10路公交车司乘人员开出的“议价”车票:原本1元坐全程的票价,因为他们提了四个大旅行包,车票变成了30块钱。此事被微博网友称为“史上最贵公交车”,并引来多位遵义市民自发代为讨要说法。

2024年底,关于农民工讨薪问题呈现了两个画面:一是某县一个工地,3名男子讨薪未果爬上塔吊准备跳楼,最终被消防员救下;二是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的田绍清等21名农民工被欠薪6.9万元久拖不结,河南省高院院长一经过问,欠款者立时兑现。

【题目】

请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范文】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权。在我国,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治性权益,有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农民工劳动权益屡遭侵害:第一表现就是就业受限制。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市场。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粗、险”的工作。随着近年来城市下岗工人的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加大,对原来不愿意做的一些工作,现在城市人也开始加入竞争的行列中来,一些城市又从保护本地人就业的角度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第二表现在于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遭到侵害。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与城市人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三是拖欠甚至拒付工资;第三表现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文化生活没有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普遍没有保障。这些不公平的遭遇都源于城乡二元体制下社保政策不够完善。而看电视、打扑克是农民工的主要休闲方式,城市一些文体设施门槛较高,未能向他们免费开放;第四表现是工作生活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注意改善工作环境,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农民工工作的安全隐患多,职业病发病率较高。因此产生的工伤、职业病都是农民工权利遭侵害的频发环节,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难点。

农民工政治权益难以实现:第一政治权利不能实现。由于长年在外,有的地方村委会选举有6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回乡参加过选举。第二是人格及人身自由受到侵害。每当遇到劳务纠纷时,农民工成为被侮辱的对象,辱骂、搜身、挨打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用工单位为了防止农民工中途辞职、偷拿东西,随意扣押身份证及工资,限制离开厂区及经营场所。农民工社会权益得不到尊重:一来农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由于城市里公办学校

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农民工很难承担;二来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农民工普遍反映劳动超时现象严重,不少个体、私营及涉外企业经常让员工加班加点,即使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放过,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限及报酬对这些企业来说形同虚设。

近年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及各地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各项保障也得到了改善。虽然如此,地方上一些企业、工地包工头仍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屡屡侵犯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其他各项公民权利也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和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淡薄有直接的关系。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时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也没有主动维权的意识,当权益遭到侵犯时,往往选择息事宁人。有的农民工想维权,但不知道怎么去维护。

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和市场及社会因素有关。从劳动力市场看,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决定了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廉价地位。从社会因素看,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加上有些农民工因为自己是农民,在心理上已经默认自己的工资比城市工人低,对住房、医疗、子女受教育等待遇便不做过多奢望。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和制度不完善也有关系。一方面现行的劳动法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仍然存在盲点;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企业与农民工的关系时,过于迁就企业的利益。同时有些地方有关执法人员对农民工表现出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维护还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有关。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确立,城市市民已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而农民工往往不在保险对象之列。农民工不仅随时可能面临失业的危险,而且由于没有社会救助系统的支持,农民工一旦失业只有选择回老家。记者了解到,城市里的各种保障,包括失业、培训、养老等基本上都不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维权,当务之急一方面司法机构需要尽快健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加强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职能部门也需要执行得力,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使命,绝不手软,以示惩戒。只有切实落实这些措施,才能釜底抽薪解决根本。具体来讲,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必须更新陈旧的观念,对农民工有一个新的认识。我们在政治和法律上,要给予农民工公正待遇,打破沿袭多年的“城乡分割”的观念与传统。对一些贡献突出的农民工,要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让更多的农民工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工会代表。其次,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可以对涉及到农民工权益的法规和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更好更快地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需要。例如,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法规方面,我们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使农民工有和城市工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再次,地方政府要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提高服务水平。一方面,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构筑一个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制环境。加强对农民工权益受损问题突出的民营企业和重点行业如建筑、服务行业的劳动执法力度。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要对外出务工的农民进行跟踪服务,加强与输入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农民工的维权服务。

最后,建立工会组织,形成相应的制约机制。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缺乏一个进行有效沟通平台。农民工权益易受侵害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工作为个体太分散,缺乏自己的维权组织。成立企业工会并加强对企业工会的管理、引导,则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作用。这个平台主要是政府、工会对企业的监督、协调、制约。

第五篇: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查报告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践

调查总结

学院:理学院

专业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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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金旭磊——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查报告***9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查报告

080121439金旭磊

调查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0日

调查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调查对象:松山区长期外出务工农民

调查背景: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党和国家对此十分关注。农民工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人们对农民工问题从最初的漠视到给予热切的关注,使其得到了一定的解决。

对农民工较多的行业进行了调查,共进行了50次调查问卷,笔者我走访了市级有关部门,加上配合相关网站文献的资料,调查显示,农民工权益问题不容乐观。

一、农民工的基本状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和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转变中,这支队伍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在他们身上也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农民工流动情况

1、农民工流动呈增长趋势。据内蒙古就业局统计,202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外出流动就业为859259人,2024年为1196113人,年增长336854人,年增长率为39.2%;2024年为1731014人,年增长534901人,年增长率为44.72%。从2024年以后自治区农民工外出打工人数超过了百万人。农民的流动速度加快,仅2024年上半年全区农村劳动力流动为139.8万人。

2、农民工流动的主要行业和地区。农民工从产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二、三产业中的建筑、采掘、机械加工、餐饮商贸等行业,已经成为一些行业工人中的主体。据自治区农业部门2024年上半年统计,在139.8万农民工中有47%的在第二产业就业,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占其产业的67.6%;在餐饮商贸业就业的农民工占第三产业人数的49.8%。农民工主要流向大中城市,2024年上半年流向自治区外的劳动力占输出总量的36.3%,主要集中在环渤海地区的大城市;在自治区内务工的占63.7%,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等城市。

(二)农民工的结构及其特点

农民工进城务工从总体上看以青壮年居多,文化程度比较低,就业的自发性较强,相当一部 人已长期在城市居住。

1、青壮年居多。

2、文化程度低,接受培训少。

3、农民工自发性就业较多,流动性较大。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狭窄,农民工流动的盲目性很大。农民工往往在同一个包工队招用和管理,又在不同地方调动,流动非常频繁。

4、相当部分农民工已在城镇定居。农民工主要由两部分人构成:一是无地农民工,二是仍有土地的农民工。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融入城市生活之中,有一部分人流动于城市、农村之中。

(三)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农民工就业大都处于苦脏累的工作,就业条件、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工作环境等条件相对较差。其主要表现在:

1、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合同不规范行为十分明显。一些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一是企业利益趋动,认为农民工是低工资、无福利的非正规就业群体,签不签合同无所谓;二是农民工不敢与企业老板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怕强调签定合同丢了工作。

2、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农民工不能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正常休息休假权利的现象较为普遍。

3、工资收入水平较低,且时有拖欠。据自治区总工会问卷调查,有44%的农民被拖欠过工资,最长的达两年以上。

4、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进入社会保障的体系之中,特别是一些农民工在发生工伤或疾病时自己掏钱看病,甚至有病没有钱看。

5、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较差。农民工所在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不重视职业安全卫生投入,劳动条件恶劣,设备设施简陋,只追求利润,一些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

如赤峰市松山区一钼矿,141名打工者中有22人患上了Ⅰ期以上矽肺病,目前已有6人死亡。据2024年全区工伤事故统计,非公有企业发生事故140起,占事故总数的49.19%,死亡人数177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46%,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

(四)农民工生活和思想状况

1、大多数农民工的收入较低,其收入用在衣食住行的消费上较多,用于文化学习等方面的消费很少。

2、农民工对城市认同感较低。(1)户籍制度造成;(2)社会分配不公造成;(3)对农民工歧视造成等。农民工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平等就业权,收入和户籍以及住房、劳动卫生安全等问题。

3、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单调,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失衡。

(五)农民工的民主权利与法律意识

1、大多数农民工对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知情权、建议权。农民工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知道的仅仅是工作任务和工作量,企业没有给农民工提供参与管理的机会,农民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知情权、建议权缺少制度上的保证。

2、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愿望越来越迫切。

(六)农民工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1、农民工供给量大,在劳动力市场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在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其数量是巨大的,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容纳量是有限的,往往只有用人单位的选择,而无农民工讨价还价的条件,农民工供大于求的状况将长期存在。

2、适应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管理与服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现有的政府劳动管理和服务职能是针对城市人口设置的,在数量大、流动性强的农民工群体涌入城市后,劳动管理和服务明显滞后,尤其是在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存在着统一政策服务和规范管理的空档。

3、农民工群体现状与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相适应。大批进城务工的农民已逐渐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工会组织农民工入会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情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工队伍的不断扩大,我区各级工会组织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下力量抓好农民工工会组建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突破工作中难点,取得了新的成效。从近年的工作实践看,自治区总工会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主要抓了三项工作。

(三)抓创新,突出亮点

1、探索农民工加入工会和维权的新路子。在自治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一些地方工会适应新的产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农民工组建和维权的新形式。赤峰市2024年劳务输出总收入为20.9亿元,劳务输出已成为当地新兴的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赤峰市总和旗县区总工会积极投身于劳务输出基地的建设,在输入输出地人员中建立工会组织,建立跟踪联系卡、双重会籍管理等制度,并指导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输入地工会建立维权联盟,通过两地工会组织的力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主动维护,增强凝聚力。

四、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个复杂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既要立足实际,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认真解决一些突出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整体规划,从政策层面上不断完善,从机制、制度上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农民工问题应列入政府宏观调控与管理的目标体系

(二)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要切实抓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开展专业技术、法律知识、基本权益、城市生活、求职常识、工会作用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的管理,加大对培训的投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搞好培训。在培训方面要突出重点,分类分层对农民工培训,重点抓好输出地农民工的就业前培训;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培训农民工,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

(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针对农民工职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大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会组建工作。

2、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突破口,全面履行维护职责。

3、加强劳动关系监管,支持工会依法维权工作。

4、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工会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引导,培养他们的阶级意识、提高产业工人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技术素质,提高对工会组织的认识。二是抓住农民工中最突出的问题,协助党委、政府为农民工办实事。三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要勇于实践,不断创新。推广各地工会“双向维权”的经验,在制度、机制、素质、帮扶等方面的维权中迈出新的步伐。

经过本次调查,我认为,农民工是这个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他们是城市中最辛苦的一类人群,我们政府以及企业包括各类用人单位,一定要把农民工权益放在第一位,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作为大学生,我们更应该了解农民工问题,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早日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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