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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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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

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的精神,更好地为委托单位和存档人员服务,现就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办理的范围

办理的范围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立户的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1.立户是指由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档案中心)与用人单位就其聘用人员的管理签定协议,并在档案中心设立户头进行管理的形式。申请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单位应是在档案中心立户的单位。

2.集体委托存档是指立户单位根据立户协议将其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交由档案中心管理。申请人应属立户单位集体委托存档人员。

3.本细则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干部身份的存档人员和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被聘用的其他存档人员。

4.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由市、区、县科委认定并出具有关证明。

下列人员暂不列入办理范围:

①无工作;

②因私出国出境;

③在外地应聘工作;

④其他不符合办理条件人员。

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等对外服务单位委托存档的人员,可按原有渠道解决分居问题,暂不列入本细则解决范围。

二、关于办理的条件

存档方与被调方符合下列条件时,方可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需随迁的人员,应符合随迁人员范围。

(一)存档方条件

1.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是集体户口的,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应同意其配偶等调京后落户;

2.在委托存档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3.委托存档单位同意申报解决其分居问题;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存档时间满1年。

②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存档时间满2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存档时间满3年且配偶也是本科学历的。

④年满30周岁,存档时间满5年,配偶是我市急需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时间条件的限制。

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时,原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存档时间。

(二)被调方条件

1.干部或聘用制干部;

2.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3.在京有接收安置单位;

4.身体健康。

(三)随迁人员范围

1.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16周岁以上的待业子女。

属于国家统一招生并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不能随迁。

三、关于办理的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存档人员,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档案中心申报并填报《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

2.档案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填写《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呈批表》;

3.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4.经批准调京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调京手续;

5.初审不合格或未批准调京的,由档案中心负责通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四、关于报送的材料

1.《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式样附后)1式2份;

2.在京方户口卡及复印件1份;系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交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同意其配偶及随迁人员调京后落户的证明;

3.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5.存档方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及市、区、县科委出具的认定证明。

7.被调方在京接收单位的证明。系聘用制干部的,接收证明应注明同意按聘用制干部使用。无人事管理权的接收单位,还应提交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区县人事局、局(总公司)级]同意接收的证明;

8.被调方人事档案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鉴定;

9.近3个月的体检证明。体检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

10.奖励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干部调京审批表》1式2份;

12.《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1式3份;

13.《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1 式2份;

14.有随迁人员的,应提交随迁人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明,即:

①子女出生证明;

②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待业证);③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④属于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公证书及女方未曾生育的证明。

第二篇: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

《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京人服通[1998]1号)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京人服通[1998]1号关于印发

《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委托存档单位:

现将《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印发于后。此《细则》是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在办理此项工作时的具体操作程序,请各单位按《细则》的要求办理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1998年5月7日

主题词:人才 分居 细则 通知

抄送:中心领导,市人事局调配处1998年5月7日印发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的精神,更好地为委托单位和存档人员服务,现就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办理的范围

办理的范围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立户的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1.立户是指由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档案中心)与用人单位就其聘用人员的管理签定协议,并在档案中心设立户头进行管理的形式。申请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单位应是在档案中心立户的单位。

2.集体委托存档是指立户单位根据立户协议将其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交由档案中心管理。申请人应属立户单位集体委托存档人员。

3.本细则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干部身份的存档人员和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被聘用的其他存档人员。

4.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由市、区、县科委认定并出具有关证明。下列人员暂不列入办理范围:

①无工作;

②因私出国出境;

③在外地应聘工作;

④其他不符合办理条件人员。

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等对外服务单位委托存档的人员,可按原有渠道解决分居问题,暂不列入本细则解决范围。

二、关于办理的条件

存档方与被调方符合下列条件时,方可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需随迁的人员,应符合随迁人员范围。

(一)存档方条件

1.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是集体户口的,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应同意其配偶等调京后落户;

2.在委托存档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3.委托存档单位同意申报解决其分居问题;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存档时间满1年。

②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存档时间满2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存档时间满3年且配偶也是本科学历的。

④年满30周岁,存档时间满5年,配偶是我市急需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时间条件的限制。

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时,原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崐档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存档时间。

(二)被调方条件

1.干部或聘用制干部;

2.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3.在京有接收安置单位;

4.身份健康。

(三)随迁人员范围

1.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16周岁以上的待业子女。

属于国家统一招生并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不能随迁。

三、关于办理的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存档人员,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档案中心申报并填报《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

2.档案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填写《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呈批表》;

3.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4.经批准调京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调京手续;

5.初审不合格或未批准调京的,由档案中心负责通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四、关于报送的材料

1.《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式样附后)1式2份;

2.在京方户口卡及复印件1份;系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交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同意其配偶及随迁人员调京后落户的证明;

3.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5.存档方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及市、区、县科委出具的认定证明。

7.被调方在京接收单位的证明。系聘用制干部的,接收证明应注明同意按聘用制干部使用。无人事管理权的接收单位,还应提交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区县人事局、局(总公司)级]同意接收的证明;

8.被调方人事档案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鉴定;

9.近3个月的体检证明。体检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

10.奖励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干部调京审批表》1式2份;

12.《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1式3份;

13.《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1 式2份;

14.有随迁人员的,应提交随迁人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明,即:

①子女出生证明;

②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待业证);③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④属于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公证书及女方未曾生育的证明。

京人发[1997]106号文件

《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推动北京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配置,更好地发挥流动人员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同意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的范围和条件

(一)办理的范围:

指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的条件:

上述人员中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的人员;

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

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时间)可以累积计算。市、区、县所属其它单位的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仍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的程序及需报送的材料

(一)办理的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事局审核后,分别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

(二)审批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在京户口及结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各种证明需报送原件并备复印件);

被调人在京接收安置单位的证明[需区(县)局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填写《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被调人人事档案(包括组织鉴定和近期体检表);

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有在校证明或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表样附后)。

三、要求

解决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干部切身利益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秉公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三篇:《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发部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法律文号】:京人服通[1998]1号【颁布日期】:1998-5-7 【执行日期】:1998-5-7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京人服通[1998]1号

《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委托存档单位:

现将《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印发于后。此《细则》是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在办理此项工作时的具体操作程序,请各单位按《细则》的要求办理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的精神,更好地为委托单位和存档人员服务,现就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办理的范围

办理的范围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立户的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1.立户是指由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档案中心)与用人单位就其聘用人员的管理签定协议,并在档案中心设立户头进行管理的形式。申请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单位应是在档案中心立户的单位。

2.集体委托存档是指立户单位根据立户协议将其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交由档案中心管理。申请人应属立户单位集体委托存档人员。

3.本细则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干部身份的存档人员和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被聘用的其他存档人员。

4.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由市、区、县科委认定并出具有关证明。下列人员暂不列入办理范围:

①无工作;

②因私出国出境;

③在外地应聘工作;

④其他不符合办理条件人员。

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等对外服务单位委托存档的人员,可按原有渠道解决分居问题,暂不列入本细则解决范围。

二、关于办理的条件

存档方与被调方符合下列条件时,方可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需随迁的人员,应符合随迁人员范围。

(一)存档方条件

1.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是集体户口的,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应同意其配偶等调京后落户;

2.在委托存档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3.委托存档单位同意申报解决其分居问题;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存档时间满1年。

②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存档时间满2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存档时间满3年且配偶也是本科学历的。

④年满30周岁,存档时间满5年,配偶是我市急需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时间条件的限制。

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时,原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崐档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存档时间。

(二)被调方条件

1.干部或聘用制干部;

2.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3.在京有接收安置单位;

4.身份健康。

(三)随迁人员范围

1.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16周岁以上的待业子女。

属于国家统一招生并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不能随迁。

三、关于办理的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存档人员,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档案中心申报并填报《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

2.档案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填写《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呈批表》;

3.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4.经批准调京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调京手续;

5.初审不合格或未批准调京的,由档案中心负责通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四、关于报送的材料

1.《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式样附后)1式2份;

2.在京方户口卡及复印件1份;系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交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同意其配偶及随迁人员调京后落户的证明;

3.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5.存档方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及市、区、县科委出具的认定证明。

7.被调方在京接收单位的证明。系聘用制干部的,接收证明应注明同意按聘用制干部使用。无人事管理权的接收单位,还应提交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区县人事局、局(总公司)级]同意接收的证明;

8.被调方人事档案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鉴定;

9.近3个月的体检证明。体检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

10.奖励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干部调京审批表》1式2份;

12.《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1式3份;

13.《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1 式2份;

14.有随迁人员的,应提交随迁人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明,即:①子女出生证明;

②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待业证);③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④属于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公证书及女方未曾生育的证明。

第四篇:一些关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问答

关于办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说明

2、是干部身份按干部调动办理,有的虽然没有正式意义的工作,总有人才存档机构,也需要按干部调动,如按“迁户”办理,将来养老保险、工龄没法算,可能有的同事认为丢了干部身份现在无所谓,几十年后政策变了,丢了干部身也许会带来更大的问题。另外,有的是干部身份,户口本上还是农村户口也不行,必须先到派出所去变更。

3、有的同事不清楚爱人是否是干部身份问题,一般讲,统招统分的本科以上的一般应该是干部。但有的本科毕业没转正定级的就不是,有这种情况的同事,建议借此机会,先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确定为干部身份,再按干部调动办两地分居手续。以前的老中专毕业的一般也是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少数没有学历,以工代干,提干等情况。有的说不清楚是否是干部身份的,请存档部门出证明。我单位人事部门及人社部在审核时,对于统招统分的本科以上的一般不需要出具证明,必要时才请爱人存档机构出具干部身份证明。人社部要求出具京外单位调出函也就是一方面证明是干部,一方面证明对方同意调动了(存在过不同意调动的,是人才不想放)。

4、人社部经常将工作关系和存档关系不太清楚的材料退回,为此,工作中,我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表》”中的原工作单位和原存档、拟调入单位和拟存档机构,四个单位(机构)都写全了他们就不退回了,所以请大家办理时,都写全。可能原工作单位和拟调入单位都是同一个北京单位,这样写也行,实事求是,就行了。这四个单位(机构)有几种情况:

一、京外单位和存档单位是一个单位;

二、京内单位和存档单位是一个单位;

三、没有京外单位,现在一直的京内单位,档案在京外,需要将档案商调京内存档机构;

四、档案和单位都在京内,本质上讲,档案是异地存档,5、针对“如工作关系已经转移到京,请提供京外单位开出的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复印件及在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这样办理人社部也批。但我们近期遇到这样一问题,几年前这样办理了一个,其爱人户口不在北京时已将其档案存在了北京某人才(这叫异地存档,不是真正意义的北京档案,将来不能在北京流动),人才机构对其缴纳养老保险时发现了问题,要求将档案回原籍后再正式调京,或开证明,很麻烦。建议将档案转回原籍后再办理两地分居,将档案正式调京。

6、京内拟存档机构区一级的好像不能接外地档案,请核实清楚。同时您要向存档机构说清楚,您爱人是外档案。我们经常遇到,区一级人才机构,在开同意接收函时,在函上盖一章“同意档案审核合格正式调京后在我中心存档”,这句经常被我们的同事误解能接收外地档案了,还很坚信地说,我问过了。但这存在一个问题,人才机构他这么忙,说不定他还不知你爱人是外地档案,你又没跟他说清楚。我跟他这么一解释后他就明白了。但还得重新去找人才机构,来回改材料。

7、请上报时,一定要按要求留上单位电话和手机

8、人社部工作很忙,材料报上去后还要排队。

9、双方户口卡首页“户别”栏必须与当前情况一致,若为单位集体户,若不能提供首页的,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户口卡本人页“婚姻状况”栏必须为“已婚”。双方户口卡本人页“文化程度”栏必须与当前情况一致。京内方户口卡本人页“服务场所”栏必须为我单位;爱人是干部的一定不能为农村户口。另外,爱人是干部的职业栏是不要出现“工人”、“技工”之类的,要不然说不清楚您爱人到底是干部还是工人。我们遇到学历是研究生、本科,职业为工人这样的问题,虽然有的确实干的是工人的活,但还是干部身份。也就是说学历和职业存在逻辑上错误,我们会产生凝问。人社部对这样的情况他是不会问我们的,直接将材料退回要求说明情况。好不容易排上队又白排了,所以请大家一定要他仔细一点,都弄好了,争取一次成功,您我都省心。

下面是帖子里的个别问题:

1、户口卡上的职业一栏必须改为干部?家里的公安局说改不了,说是怎么都打不上去。没弄明白啥意思。直接更改可以把!直接手写。盖上派出所或工作人员的章即可。

2、档案转到人才的话,是不是过三个月就可以转正定级了(家属是研究生,没找到工作啊!),需不需要找个单位开个证明?还是自动转正?

本科一年,研究生目前全国不太统一,有一年的,有三个月的,还有。。

3、我现在是不是可以提申请了?审批要多长时间?

请问:大家一般在什么时候开始办理,是恰好满三年的时候开始办理,还是提前一段时间就开始办理了? 不好说

4、我的没写 干部,不过最后也办了,就是被北京公安叔叔数落了一番

5、本科的可以把对方的户口调到北京来么? 毕业八年30周岁、分居两年。主科30、2年也行。

6、想问下,这个是解决户口的问题吧,接收单位还是得自己找吧,这个是最难的吧? 是不是在京必须要有愿意接收档案的单位?如果单位不愿意接收档案咋办?

找一公司就行,由公司委托人才能接收外地档案的人才存档。有的公司不想委托,自己找人才。说说好话,把爱人挂他们公司,自己交存档费、养老保险等之类的。

7、无业就没关系拉,随便迁入吧...不能这样理解,无业得开无业证明,将来工龄如何算?如果确实是无业那就无业吧。一般无业是指城镇无业人员,没上过大学,但是城镇户口。干部都按调动办理。

8、据办过的人说,可以暂时放在俺们单位,户口下来后迁出到人才就行。在北京没有住房的是不是不能迁?户口没地方落。。

接收单位及存档机构得自己找,不能落我单位里,当然下属单位同意也行。户口落单位里需要到行政处办理手续,等批了,落户单位里成为北京户口后横向转出就好办了。这是单位方便大家,原则上单位不管爱人户口。

9、再弱弱地问下,外地的公务员想调过来,是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得自己联系接收单位。

10、同问。我的情况和LZ大概差不多。我老公毕业了就直接来北京工作了,然后户口和档案都被打回老家了,挂靠在一个什么人才市场。09年下半年申请办理户口入京时,发现身份那一栏空的,不能办了,就搁那儿了。问人才,说要在本地工作满一年才能给填干部身份。现在没办法了,只能先找一家单位挂着。

呵呵,谢谢两位。我刚开始是想按第一种“工作调动”来办的。然后说是没干部身份,即使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也无法证明你的干部身份。然后人才市场那边死活不给填,填别的也和给填。说一定要等一年后才给改。,唉对这种程序的事情实在是很晕。过一阵子看看,不行就按无业人员迁户算了。

这本质上是:要等您爱人转正定级为干部才能办理。要不按什么算?干部?不是;不是干部,将来干部身份就没了,您又有意见了。

另外,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博士生,还含参加工作后再读研究的学生也不能办理。

11、户口职业栏吗?不一定非要添“干部”,其他职业也行。

如:职员也行,但不能有矛盾。有的统招研究生、本科,职业是工人,那就不行。

12、千万别走无业,那就相当于你放弃了干部身份,以后保险,津贴,定级都会成问题,建议最好不走无业。实在不行就等1年呗,反正你有北京户口,慢慢转。说得很对。

13、如果能给开工资交接单,不过工资那栏只能给填0,不会影响后续办理工作吧? 目前政策多少无所谓,有就行。

14、提前准备的工作包括弄清对方的户口在哪里,档案在哪里,进京后户口落哪里,档案存哪里,档案有无转正定级、有无派签证(特别重要,是一般接收档案的地方必须要求有的,没有无法办理接收)等等、等等。

15、那个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受函有什么标准格式么,需要怎么写啊,不知道些什么,不知道写什么人家怎么给你开阿,还有哪个京外单位开出的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及守信,档案转递单是怎么回事啊,办过的同事给一个详解吧,非常感谢。

不用担心,你找单位和人才,他们知道。格式不重要,说清就行。

关于第二个问题,“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及守信,档案转递单”不用你管,原档案寄存单位知道怎么给你办。

16、非常感谢,还想问一下,档案转过来后需要接受的小单位把档案放在人才市场,比如中科院人才市场,那么接受函是单位开还是人才市场开,单位和人才市场还需要一个什么协议,是什么格式,不好意思,问题比较多哈。

严格意义上讲,是您爱人在京拟接收单位委托人才存档。但一般小公司都不管您爱人的档案,与公司商量一下,以公司名义委托,自己交存档费、缴纳相关费用也行。有的需要四个函:

京外单位、京外存档机构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京内存档机构同意接收函。这四个单位中有几种情况:

一、京外单位和京外存档单位是一个单位;

二、京内单位和京内存档单位是一个单位;

三、没有京外单位,现在一直在京内单位,档案在京外,需要将档案商调京内存档机构;

四、档案和单位都在京内,本质上讲,档案是异地存档,这种情况前面“集中问题第5”已讲过了。

17、还有那个派遣证,是不是刚毕业的时候学校发的那个东西。就业通知书和报到证(连在一起的,可撕开)。

通知书放本人档案,这东西很重要,说明是统招统分的,有了它转正后才是干部,这东西没有将来可就麻烦了,我们遇到过有的毕业生没找到工作被派回原籍,自己也不懂,认为不重要,把它放在自己手里,有的还给丢了,有这样的情况的建议尽早补办并放本人档案。

报到证用于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没有的话,很麻烦,好像只能回学校开证明,而且不是所有的学校都给开的。说得很对。

一起回答了吧,如果当年正常毕业找工作,这个派签证就在档案袋里呆着呢。无论派到单位,还是派到人才(没找到工作)。如果这个没有,就比较麻烦了。一般都有。说得很对。

18、没明白你的问题,但你配偶的档案里面必须得有派签证,否则在京的单位不能接收该档案。

说得很对,因为说明还不是干部,怎么收?将来说您弄假干部,您都说不清楚!

19、那个单位委托人才管理档案,是不是单位开一个同意接受函,自己再过去找比如中科院人才就行。

还行吧。不过前已讲过,一般应为单位委托人才。

20、有两个问题问下达人。签证是报道证吗?那种刚毕业的,然后到北京找到工作,但是没有户口的,这种情况是属于上述那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呢?

这种情况现在还比较多,我认为这种情况是:毕业后没在北京找到正式工作,户口被派回原籍,档案被转到当地人才(个别人不懂把档案放自己手里了,可不能这样,自己是不能管自己档案的),然后自己到北京找工作,单位又不管户口,有的管档案,异地存档。

21、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问题呢?我感觉我当时办的时候根本没这么多事情啊 到了那一步,人家要什么就给拿什么就是了。提前问了,到时候也不一定用得上 我当时办就有一件事出了点岔子,配偶的户口本上必须是“已婚”或者“有配偶” 所以,这个信息没变更的要赶快去变 其它的东西走一步看一步就行了

该同事说得对,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上述的情况,一般都比较正常,没什么问题。正因为这方面原因,我们写规范时写得很简单,要不然大多数人会看晕。同时,考虑到是正式文件规范性和严肃性,不能像在这里随便写,对语言没有要求,我也申明了,我现在说得有的可能还说得不完全对。

因为我单位人多,什么情况都会在我这儿遇上。但配偶的户口本上必须是“已婚”或者“有配偶”这种情况比较多,请注意,必须先改。

22、请问一下: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的“拟迁入地详细地址”和“拟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该填什么啊?

在京买了房的,能直接从外地把老婆户口给转到住房所在地马?

“拟迁出地详细地址”:户口卡首页上,一定要对起来,千万不能错,错了我们在审核可能还看不出来,到人社部好不容易排上队,又给退回来。人社部审核人员比我们审查工作还细。人社部即便批了,北京市公安局办理手续时,对不上也不给落户,到那时发现错了更麻烦,我们也遇到过,申请修改都几个月了,还没改过来。因为人社部系统设置不太好,没有这个口,没法改。

“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自己原登记户口的派出所。

“拟迁入地详细地址”:也千万不能错,落本单位集体户口的,请时先与**办行政处联系,经同意后,填“**********路6号”。落自己房子的填自己户口本首页的地址。需要注重的是:有的是新房子,自己还没户口本,请与所在派出所联系。不一定是房地产开发商说的地址,我们遇到过开发商说的与派出所登记你家的地址不一样的情况,改起来也很麻烦。请以派出所为准。

另外,我们还经常遇到填派出所的地址的,这不对。是自己的地址,不是派出所所在地址。当然也有这种情况是对的,他户口地址就是派出所的地址。

有的自己没有房子,想落亲朋友的户口本上,一般直接从京外转入很难很麻烦,一般落单位里,成为北京户口后,横向转到北京其他地址比较容易。这也这是上面说的行政处方便职工,先让您爱落户单位里,然后转走。“拟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或自己所在派出所。

23、然后我单位里负责两地分居的咨询电话是多少呢?十分感谢^_^ 请与各单位人事部门(***由人教部调配处负责)联系,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报人事司。人事司只受理本单位机关各部门及各单位人事部门报上来的材料。

不清楚的,请与各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人事部门不请楚的,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向人事司咨询;人事司不清楚的,由人事司向人社部咨询。因我单位人多,请按级办理。请大家理解。

24、想问一下,配偶单位不在北京的,能不能将其户口转到我单位里的户头上呢? 是不是人才可以接收就行?

下面我来回答您的问题:配偶实际工作可不在北京,但存档必须在北京。因为人社部批了之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落户相关手续时,需提供京外单位开出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单及档案转递单。请见《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落户阶段办理流程》。至于户口落我单位里还是其他地方,前面第22条已讲过了。

24、大家有谁知道哪些人才可以给开接受函啊?(这个第24条有些陈旧,个人以为接收函就是调档函,我2025年去的的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在花园桥那里)

全国人才交流中心,人社部对面,和平东街吧,北三环和平东桥南大约2公里吧。全国人才可以,地址是和平里东街12号

带上配偶单位开的同意接收函(格式上面有人说过)跟人才的人说明一下情况,他就可以给你盖章了 应该是在5号或者6号柜台 中科院人才,北四环保福寺桥吧。

区一级的好像不能接外地档案,前面讲过了。

2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这个部门谁有电话,想问问什么时候能批下来。

请不要直接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请问本单位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按级问问。如果批之后,会第一时间按级通知。如有问题会按级通知补材料。请耐心等,请理解。

27、京外方在北京的单位既不愿接收档案,也不愿开具委托人才的同意函,这样该怎么办呢?自己去找人才存档,行吗? 前面讲过,还行吧。自己找个单位挂一下,自己找人才存档。

28、还有就是京外方的户口和档案都还在原学校,是不是得把档案转到人才转正定级为干部,才能转户口啊? 对的。

29、还想问一个问题,有没有档案不放在人才的,比如放在人事局什么的,然后人事局给开工资交界单什么的、,这种可以么?

可以。现在很多公司没有存档权限,只能委托人才存档。放在人事局也行,接收单位有的自己可以管档案,就不需要放在人才了。

第五篇: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相关文件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知识分子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他们在首都经济建设中骨干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专业技术干部的家庭困难,稳定干部队伍,促进首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决定今年在继续严格控制首都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把有限的进京指标重点用于解决我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解决的范围是:

一、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二、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三、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确属各单位业务骨干者,可不受各单位进京指标限制,由区、县、局(总公司)报市人事局审批。

对于干部因家庭困难要求调京问题,按照市十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严格控制户籍人口迁移增长”的要求,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实行指标控制的办法。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需要调京干部的材料和人事档案以及在京一方专业技术干部的有关考核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北京市人事局

199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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