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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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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方案

醪田镇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方案

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百个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秩序好、宣传深入、监管有力的工作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二、创建内容

(一)建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镇人民政府全权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起“一组三网络”的社会化管理网络体系。“一组”即镇、村(居委会)组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行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三网络”即“纵向行政责任网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横向部门联动网络”,综治、宣传、监察、公安、交通、农机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根据各自职能,统一行动,协调配合;“面上群防群管网络”,在村(居委会)和单位确定交通协管员与联络员,联村组、联路段、联车主、联驾驶人,在复杂路段设立交通事故报警点。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惩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联线成网、覆盖广泛、整体联动的社会化管理体系。

(二)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广播站、电视台等相关单位和组织的努力,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横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无牌无证机动车、不坐非法营运机动车、不坐有故障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乡镇政府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地的镇政府的领导、事故当事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处臵预案。

6、建立道路建设与安全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制度。镇、村在新建及扩建公路(包括村级简易路)时,要将交通安全设施纳入道路建设规划中,并使之与路面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切实提高辖区内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适时组织考核检

查,奖优罚劣。凡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和驾驶员所在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具体管理措施

1、分解管理责任并实施目标管理。村要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对各项具体任务,要进行分解,实施目标管理,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定量控制与目标考核;要落实镇、村干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五包”制,即包村、包产、包人、包车、包路段,保证创建工作抓出成效。

2、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际状况,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乡镇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需配合职能部门、业主治理的,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

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社区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把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三、方法步骤

“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25年3月5日至3月20日)。各村要层层召开动员会部署创建活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具体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各村按照镇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创建内容。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阶段(2025年7月至8月)。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2025年7月底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根据县、镇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把创建活动纳入村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对口指导的原则,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分析解决问题。

第二篇:远程教育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方案

**乡远程教育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范化站点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乡党委决定,在积极开展示范站点创建的基础上,努力创建远程教育工作示范乡镇。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六个好”(组织领导好、基础设施好、队伍建设好、组织学习好、学用效果好、工作机制好)为目标,大规模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二、实施范围

全乡15个站点,全乡党员、干部、群众。

三、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基本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完善功能、拓宽服务;三是注重管理、规范运行;四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远程教育试范乡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和骨干队伍建设,结合本地党员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大规模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四、创建内容

1、组织领导好。成立**乡远程教育工作站,乡党委高度重视远程教育工作,每年专题研究远程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

2、基础设施好。有固定宣传牌(栏),内容每月更新一次;站点设备管理制度、播放收看制度、管理员职责、操作流程统一规范并上墙;远程教育接收设备按技术标准安装规范到位;设备管理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及桌椅配套”等“五防一配套”要求;有条件的村直接访问互联网;新建电信模式站点3个;积极推进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

3、队伍建设好。有远程教育工作专职干部队伍;新建站点配备1名管理员,依托站点至少配备1名管理员和1名协管员;管理员、协管员操作熟练,能认真做好设备的管理、维护及简单维修等工作;设备运行正常,出现故障能及时上报处理;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专家和致富能手等组建教学辅导队伍,并能结合当地实际,对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辅导和教学服务;有专门的技术报务队伍为远程教育的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4、组织学习好。结合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需求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状况,精心设计与本地生产生活实际相适应的教学内容,认真制定教学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播放收看工作,播放前有预告,播放中有讲解,播放后有辅导;积极开展个性化学习,实行“站点开放日”制度,全年累计开放时

间不少于400小时,收看时间不少于100小时,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5次;“三簿一册”等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5、学用效果好。较好的发挥远程教育传播先进思想文化、农业科技知识、实用技术和致富信息等作用。站点辐射能力强,能吸引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学习,学习效果好;能结合中心工作和阶段性教育重点出发,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党员和群众坚持学以致用,能将所学知识用于生产生活实际;通过远程教育,当地农业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党员干部和群众对远程教育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达到85%以上。

6、工作机制好。探索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无挤占挪用现象;选拔、培训、管理“五支队伍”的骨干队伍建设机制健全。学用工作机制健全,全面组织开展规范化站点建设和示范站点创建活动,重视培树学用典型,远程教育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实施步骤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乡党委书记牵头抓总职责,各部门、各支部积极参与,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成立**乡远程教育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站,制定远程教

育示范乡镇创建方案,乡党委专题研究远程教育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三)召开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全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站点负责人、管理员、协管员召开远程教育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度主要包括:站点设备管理制度、播放收看制度、管理员职责、信息反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操作流程、学习考勤签到制度、学习检查考核制度等。

(四)加强队伍建设。配强远程教育工作专职干部队伍;新建站点配备1名管理员,依托站点至少配备1名管理员和1名协管员;通过培训和人员调整,使管理员、协管员操作熟练,能认真做好设备的管理、维护及简单维修等工作;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专家和致富能手等组建教学辅导队伍;组建专门的技术服务队伍为远程教育的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管理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及桌椅配套”等“五防一配套”要求;李家窑、李家堡、**等有条件的村直接访问互联网;做好3个新建电信模式站点的准备工作;并组织技术服务队伍对全乡的远程教育站点逐个维护,使站点设备正常运行,课件正常下载播放。

(六)完善学习计划,实行“站点开放日”制度。各站点结合党员干部群众的需求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状况,精心设计

与本地生产生活实际相适应的教学内容,认真制定教学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播放收看工作,播放前有预告,播放中有讲解,播放后有辅导;积极开展个性化学习,实行“站点开放日”制度;“三簿一册”等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七)注重学以致用,完善实践基地。结合中心工作和阶段性教育重点出发,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党员和群众坚持学以致用,能将所学知识用于生产生活实际;完善远程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实践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学用转化能力。

(八)实施考核奖励。乡党委将制定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采取领导、专家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工作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估,集中考核评估每年组织1次,由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年底前表彰命名一批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时间安排

7月底前完成组织领导、动员宣传、制度完善工作,8月底前完成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学习计划的完善工作,9月底前完成实践基地建设和教学资源开发任务,10月至11月提升全乡各站点规范化建设水平,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培养打造典型示范站点,12月对全乡各站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七、基本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大力宣传开展远程教育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创建远程教育示范乡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为远程教育试范乡镇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乡党委成立远程教育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党支部也要建立示范站点创建领导机构,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3、精心筹划,严格考核。按照乡党委《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科学制定本地示范站点创建方案。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用评价体系和有效的考评机制。

4、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远程教育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学用结合,自觉把学习理论同生产实践结合起来。

第三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方案

放珠镇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村(居)、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毕市府办通[2025]91号)的精神,根据《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毕署办通„2025‟39号)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在2025年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巩固。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25]15号)、《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毕署办通„2025‟39号)、《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毕市党发[2025]2号)文件精神,切实把深化安全生产创建活动与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创建活动真正达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平镇安委会主任、镇长 副组长:杨其贵 镇安委会副主任、副镇长 成 员:叶 勇 镇监察室主任

翟鹏飞 镇派出所所长 李明昭 镇党政办任 徐德亮 镇国土所所长

金梦卓 镇乡企站站长、安监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金梦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全镇2025年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5年5月)。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制定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做好创建工作宣传发动。各村(居)、相关单位、企业要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

(二)实施阶段(6月至11月)。按照《毕节市2025年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标准》(见附件)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创建工作经费。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稳步推进,起到固基强本的作用,使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验收考评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镇安委办将严格按照《放珠镇2025年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上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工程争创活动是抓基层、打基础、促达标、上台阶的的重要载体,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认真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确保争创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二)措施有力、督促到位。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工程争创活动切忌走形式搞“花架子”,必须真抓实干,要结合“三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一定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放珠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放珠镇2025年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标准

一、示范镇

(一)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部分(30分)。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并在目标考核中排名靠前,得30分。

(二)基础工作部分(70分)。

1.进一步落实好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制(7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层级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各分管领导职责,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得4分。全面执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得3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必须百分之百的逐级签到部门、单位和村;行业管理必须百分之百的逐级签到下属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9分)。安全监管机构的安全监管人员做到按编如数到位,得3分;成立乡镇道路交通协勤管理中队,并已正常开展工作,得2分;成立村(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1名专(兼)职安全监督员,得2分。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交通工具、数码照相机、微机、打印机和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保障实施有效监管,得2分。

3.加大安全投入(5分)。按人均2元的标准投入安全专项经费,得5分。

4.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5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研究、安排部署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得5分。

5.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巩固隐患排查治理(14分)。抓好源头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水上运输和打击非法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得3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有通报,得6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管理完善、督促有力、整改到位,得5分。

6.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7分)。无非法采煤采矿窝点和非法经营点得4分;辖区内黑车非驾、非法运输、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已得到有效整治,得3分。

7.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8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好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11〃9”防火安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全面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会、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工作方案、有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记录和有总结,得5分。认真做好乡镇安监人员的送培工作;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百分之百的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得3分。

8.扎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6分)。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信息,无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得3分。按时向市安委办上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表及各类资料,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得3分。

9.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科学处置事故(7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实施跟踪督查、落实整改、复查验收,得2分。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毕节地区安全生产事故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处理暂行规定(试行)》(毕委办字„2025‟1号)的规定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组织好施救,保护好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积极配合开展事故调查,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得5分。

10.按时完成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2分)。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得2分。

二、示范企业

(一)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部分(20分)。年内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得20分。

(二)基础工作部分(80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到位(6分)。自觉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得6分。

2.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7分)。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3分;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签订到班组和个人,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得3 分;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认真兑现落实,得1分。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6分)。建立健全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得3分;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并经得起对照检查,得3分。

4.加大安全投入,坚持科技兴安(11分)。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得4分;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并为从业人员定期交纳工伤保险费,得3分。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设备设施,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得3分;定期对接触粉尘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卡,得1分。

5.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8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得8分。

6.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14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制定规范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的各项排查整治措施,自觉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职责,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得14分。

7.扎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11分)。相关证照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百分之百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定期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得8分;安全宣传牌、安全标志牌设置到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浓厚,得3分。8.重大危险源管理(6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并做到遇险情时及时报告和科学有效处置,得5 分。

9.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6分)。制定完善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按规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监近的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护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得6分。

10.及时整治隐患和依法上报生产安全事故(5分)。对查出的隐患科学有效处置,得2分;发生事故后,依法立即向有关单位报告和有效进行施救,并无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的行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情况,得3 分。

三、示范煤矿

(一)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部分(20分)。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并在本县同行业企业中考核结果靠前,得20分。

(二)基础工作部分(80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到位(11分)。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网络,得4 分;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做到百分之百的持证上岗、持证操作和持证管理,得7分。

2.全面落实层级安全管理责任制(5分)。从矿长到全矿各级领导、管理部门、班组及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百分之百的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员抓安全的责任体系,得5分。

3.安全规章制度健全(6分)。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有力,杜绝“三违”行为,得6 分。

4.加大安全投入,坚持科技兴安(11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得3分;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搞好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费等,得3分。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标准的设备设施,在支护改革、瓦斯治理、防治水、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等方面在本辖区同行业中做得较好,走在前列,得5分。

5.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8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的深入开展,得8分。

6.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2分)。认真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得3分;经常性、规范化和科学化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抓好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职责,得6分;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真正落实“五定”,如期整治到位,得3分。

7.扎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10分)。相关证照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岗位考试,得7分;安全宣传牌、安全标志牌和安全警示牌设置到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浓厚,得3分。

8.积极构建和谐矿区(7分)。矿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科学管理、秩序井然,矿群关系融洽,得7 分

9.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5分)。科学有效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按有关规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临近的应急救援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得5分。

10.及时查处重大隐患和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5分)。发生事故后,必须依法立即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情况和科学有效地进行施救,处理好善后事宜;无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行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情况,得5 分。

第四篇:喀喇沁旗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喀人口发„2025‟26号 签发人:康宝山

关于印发《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现将《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遇到的有关具体问题和典型经验向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法股反馈。

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25年8月30日 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赤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苏木、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喀喇沁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培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法制意识和能力。健全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经常 2 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活动,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和公开等制度。出台的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和相关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符合工作实际,有可操作性。制度建设科学合法。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收费、罚没收入挂钩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全面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大便民维权力度。完善便民服务大厅,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和物质保障。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全面、准确、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押金、保证金、管理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的投诉。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相关民生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资金保障机制,着力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 3 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法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法定奖励兑现率100%。

(六)推进村民自治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型,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普遍提高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服务管理功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示范乡镇(街道)的申报和管理

(一)申报。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评选采用自主申报、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应当于每年9月10日前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对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2025年,按市人口计生委要求,我旗须申报国家级示范乡镇(街道)1个;我旗决定申报自治区级示范乡镇(街道)2个,并逐年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示范乡镇。

(二)审核。旗人口计生局结合日常工作和考核情况,对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9月20日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对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提出审核意见,于每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推荐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并报送申报材料。

(三)命名。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分自治区级和国家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验收的方式,对拟命名的示范乡镇(街道)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列入自治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口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进行命名。国家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从自治区示范乡镇(街道)中择优推荐,国家人口计生委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验收的方式,对拟命名的示范乡镇(街道)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列入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经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中国人口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并颁发奖牌。

(四)管理。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市人口计生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旗人口计生局将以调研检查方式加强指导。坚决实行重大案件“一票否决”制,已命名的示范乡镇(街道)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群众对示范乡镇(街道)强烈不满且反映问题属实的,撤销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称号,并收回奖牌。被摘牌的乡镇(街道),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领导和广大计生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本准则。

(二)加强领导,认真实施。旗人口计生局将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为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各乡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高度重视,把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要按照示范标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统筹协调,提升水平。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将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基层文明执法活动、诚信计生、阳光计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创建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解决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法制机构。要保障开展行政执法所必须的经费、设备,保持执法队伍相对稳定。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名专业执法的政法员。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重视提拔选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发展的优秀干部。

(五)深入宣传,推广典型。各乡镇(街道)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措施向群众公开,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旗人口计生局将大力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从已命名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重点加以宣传推广,最大限度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六)纳入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旗人口计生局将创建活动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逐步加大依法行政在考核中的权重,对已命名的国家、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给予加分奖励,切实形成科学的工作导向。对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予以鼓励和支持,并在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附件:

1.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

3.国家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4.自治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主题词: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 方案 通知 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25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康宝山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赵庆华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旗计生协

会常务副会长

张振民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兰春雨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刘学东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法股股长

赵义民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办公室主任

张淑君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主任 钱国龙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股股长

牛晓燕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海岩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股股长 唐志强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股股长 职 责:组织协调创建活动,研究处理活动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研,指导督促创建活动;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并提出推荐国家、自治区级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股。附件2 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标准

(一)文件合法:制定的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和相关政策体现依法维权,没有与国家、地方立法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合格率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

(二)普法深入: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90%以上。

(三)执法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委托事项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适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95%以上;执法案卷规范、完整。三年内未发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施术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

(四)服务便民:全面、准确、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奖励落实: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法定奖励、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到100%。

(六)保障有力:苏木、乡镇(街道)领导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专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具有执法资质,持证上岗,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篇: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创建活动方案

“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寝室” 创建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两会精神,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执行院党委扩大会议提出的2025年学院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计划,推进我系党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增强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我系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率先意识、模范意识、责任意识、优化意识。经系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系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中开展“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寝室”创建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对进一步提到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推动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该项活动可促使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在规范寝室管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同学养成遵规守纪、文明生活,健康成才,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更好地促进学院的“三风”建设,让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在寝室里带动自学风气,遵规守纪,缓解矛盾、维护秩序、安全防范等工作中起重要作用,充分体现出党员和积极分子在组织引领上的优越性。促进宿舍寝室的文化建设,营造井然有序的校园生活氛围。

二、创建活动主题

1、保持干净卫生、清洁整齐的寝室环境;

2、弘扬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寝室文化;

3、养成遵规守纪、秩序井然的行为习惯;

4、营造团结友爱、和谐融洽的生活氛围;

5、创建防范安全、高雅文明的校园公寓。

三、创建活动原则和评选要求

1、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抽查为主,普查为辅。

(3)示范寝室评选采取“滚动制”,凡抽查不合格的示范寝室将取消荣誉称号,由抽查较好的寝室取代。

2、评选要求

(1)精神文明建设好。倡导寝室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文明礼貌,不播放、不收听、不张贴不健康影像、歌曲、字画。

(2)内务整理、卫生好。要求党员、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学院宿管中心寝室规范化管理规则,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

(3)遵纪守法好。加强寝室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寝室及寝室所在楼层无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学生公寓内部的恶性事件。

(4)公物爱护好。督促寝室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安全防范好。增强寝室同学防盗意识,寝室无被盗、被骗、涉入传销等其他不安全现象。

(6)具有团队精神。培养寝室全体同学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

四、评选内容及量化分数

1、寝室内务及文化氛围(70分)

(1)寝室值日制度健全、落实,卫生设施齐全;(5分)

(2)地板、墙壁、门窗整洁干净无污痕,天花板无蜘蛛网;(15分)

(3)卫生间清洁,无异味,室内卫生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10分)

(4)毛巾、口杯、牙刷、牙膏、碗、桶、脸盆、热水瓶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衣服无乱挂现象;(10分)

(5)桌、凳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书籍无乱放现象;床面整洁,被子叠成方块并与枕头一道统一方位摆放。(10分)

(6)寝室成员讲文明、有礼貌;(10分)

(7)无使用大功率电器,无私拉电线等违规行为;(10分)

(8)寝室有通过英语、计算机及各类专业考级者,按每人每证加2分。

(9)寝室环境布置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并具有积极向上的创新设计酌情加分。

2、寝室上课出勤率(30分)

(1)寝室成员旷课者每次扣2分;(20分)

(2)寝室成员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10分)

(3)该评分根据班级考勤情况来评分。

五、评比方法

1、“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在系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党支部成员具体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寝室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若干次不定期抽查。

2、“示范寝室”评分标准:定期检查平均分×60%+不定期检查平均分×40%。

3、“文明示范寝室”每月评比一次,凡在前10%的寝室将被评为“示范寝室”。

4、评选结果将张贴于系宣传布告栏进行公示。

六、奖惩办法

1、“示范寝室”由系党支部颁发荣誉称号挂牌及奖品。

2、寝室成员每人在综合测评的德育测评和劳动成绩里加5—10分,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发展党员操行分”加5—10分。

3、每月评比低于60分的属于不合格寝室,寝室成员每人在综合测评的德育测评劳动成绩里扣5分,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发展党员操行分”扣5分。

七、活动步骤方法

开展“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寝室”创建活动,要从各班寝室的实际情况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1、系党支部准备在三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全系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

2、党支部下达指令,要求各班认真落实“示范寝室”的创建活动,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全系示范寝室创建工作真正行动起来。

第二阶段:活动评比

三月下旬组织评委组进行首轮“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寝室”评比活动,为起公平、公开、公正评委组由党支部书记带领组织成立。

1、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唐三明

副组长:万颖、郑海林

组员:简学优、陈能盛、李俊飞、汪贝、邵泽珍

(另选部分学生代表参与检查)

第三阶段: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六月下旬,对创建活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提炼经验,评选创建活动先进分子。

2、评比时间安排:

(1)每月的第一周的周一中午12:30到各寝室进行定期检查,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2)不定期抽一至三天的中午时间到各寝室进行不定期检查;

(3)每周五下午4点半检查各班到课率,由各班纪检委员上报班级一周的出勤情况;

八、创建活动要求

1、每位党员、积极分子都要高度重视“示范寝室”创建工作,要把创建活动提升到学院“三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来认真对待。

2、评选“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寝室”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促进寝室的学习风气、环境卫生、室内布局、行为举止、文化展示、生活秩序、安全防范等方面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使之常态化。每位党员、积极分子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落实做好。

3、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党员、积极分子示范寝室”是“金牌”,其他党员、积极分子的寝室必须达到“银牌”、“铜牌”的高标准,真正体现党员、积极分子的先进性和楷模性。

4、“示范寝室”应切实起到示范标杆作用,并推动和帮助周边寝室同学搞好寝室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5、“示范寝室”应自觉接受同学和宿管中心老师的监督,如有人举报其降低示范标准,经查属实后,将取消其“示范寝室”荣誉称号。

工程技术和艺术设计系党支部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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